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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6-12-01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东莞创星科技产
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星科技”)出售其持有的韶关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100%股权、东莞星河高新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西充星河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52.16%股权。现就公司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信息之
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事宜作以下说明:

    截至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为 30.80 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6 年 9
月 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6.72%。同期
深证创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累计涨幅为 1.64%,剔除该因素后的公司
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5.08%;同期农林牧渔(证监会)指数(代码:883001)累
计涨幅为 1.30%,剔除该因素后的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5.42%。因此,剔除
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幅均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
况。另外,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也未出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的情况。

    综上,本公司因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
标准。

    特此说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