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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6-12-01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服份有限公司

              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宜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为避免
本次重组可能引起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而泄露有关信息进
而对本次重组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对交易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
度,具体情况如下:

    在 2016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股票停牌前,参与本次重组商谈及知晓资产出售
意向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董事长霍昌英先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邵亚宁女士、
财务总监黄智莉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卢红荣先生、财务经理江灿昆先生、交易对
手方的实际控制人叶运寿先生以及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公司与本次交易意向的
知情人均签订了信息保密的承诺书。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意向,开始启动资产出售项
目,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自 2016 年 10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核实后,此次出售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批准,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自 2016 年 10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选聘了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各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
议。保密协议中规定对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第三
方披露任何保密协议。
    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所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信息披露事宜依据有关法律和法
规规定进行,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