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2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124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在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其中监事吴雨霞以
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梁锋、王剑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主持人是吴雨霞。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9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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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29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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