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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关于新乡星河债务重组的公告2017-03-09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星河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0月9日与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乡星河”)签署了《关于收购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公司应向新乡星河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取得所涉及的全
部材料,并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截 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 新 乡 星 河 应 付 公 司 的 债 务 剩 余 金 额 人 民 币
73,198,135.09元。鉴于新乡星河尚未具备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房
屋产权证明的条件且未投入生产,为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
充分协商,公司同意核减上述债务金额人民币4,500,000.00元,新乡星河剩余债务
偿付金额为人民币68,698,135.09元。在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
新乡星河将结清上述债务。

    2、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乡星河债务重组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的战略规划调整因素和实
际协议履行情况,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和风险共担的原则,董事会同意核减
部分债务金额。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有利于维护公司利
益,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
况。同意对新乡星河所欠账款进行债务重组。

     3、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亮
    住所:河南省辉县市冀屯乡宪录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壹佰陆拾万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782568605491W
    经营范围:食用菌种植、销售;食(药)用菌和其他有益微生物育种、引种
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食(药)用菌高效生产工艺及其培养基再利用技术的
研究和开发。
    新乡星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公司2015年10月9日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星河签署了《关
于收购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截止2017年3月9日
新乡星河应付公司的债务剩余金额人民币柒仟叁佰壹拾玖万捌仟壹佰叁拾伍元
零玖分(73,198,135.09元)。
    鉴于《关于收购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
公司应向新乡星河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取得涉及的所有材料,
并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后续手续。但截至2017年03月09日,新乡星河尚未具备办
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房屋产权证明的条件且未投入生产。基于前述原
因,为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协商,公司同意核减上述
债 务 金 额 人 民 币 4,500,000.00 元 , 新 乡 星 河 剩 余 债 务 偿 付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68,698,135.09元。在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新乡星河将结清
上述债务。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017年03月09日,乙方应付甲方的债务剩余金额人民币柒仟叁佰壹拾玖
万捌仟壹佰叁拾伍元零玖分(73,198,135.09元)。经双方沟通协商,一致同意甲
方豁免上述债务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4,500,000.00元),剩余债务金额为
人民币陆仟捌佰陆拾玖万捌仟壹佰叁拾伍元零玖分(68,698,135.09元),在甲乙
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乙方于2017年03月09日前支付人民币
叁仟万元(30,000,000.00元),剩余叁仟捌佰陆拾玖万捌仟壹佰叁拾伍元零玖分
(38,698,135.09元)于2017年03月20日前清偿,结清上述债务。
    2、为加快乙方的建设投产进度,原《关于收购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应当由广东星河负责办理的剩余事项,全部转由乙方
自行办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正式生效。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
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
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
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公
司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新乡星河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4、债务重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