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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2017-04-07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
     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3208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评估报告摘要 ................................................................................................2

评估报告正文 ................................................................................................3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3
    二、评估目的..............................................................................................................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9
    五、评估基准日 .........................................................................................................19
    六、评估依据..............................................................................................................19
    七、评估方法..............................................................................................................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3
    九、评估假设..............................................................................................................26
    十、评估结论..............................................................................................................2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9
    十三、评估报告日 .....................................................................................................29

评估报告附件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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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年度预测数据由委托
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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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
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
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对其下属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相关
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
     评估范围: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
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合
并口径下总资产账面值为 24,774.47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5,868.73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8,905.74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 115,262.27 万元。
     本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评
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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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
          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
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本报告委托方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企业为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
报告使用者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简介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河生物”)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
     法定代表人:霍昌英
     注册资本:28,233.711800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智能温室食用菌等农副产品技术研发、种植,销
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医疗器械的研发和经营;医疗行业投资;对外投
资;股权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为成员企业及关联企业提供经营
决策和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资本经营管理和咨询。
     2.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前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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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评估基准日星河生物持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叶运寿                       86,952,171              30.80
  2                    马林                       28,401,923              10.06
  3                  刘岳均                       23,285,867               8.25
    深圳前海国华腾达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
 4                                                 21,352,313                7.56
                心(有限合伙)
 5                  .刘天尧                        16,736,538                5.93
 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5,740,791                2.03
    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
 7                                                  5,177,572                1.83
    任公司-华宝-银河 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产业活力股
 8                                                  5,055,168                1.79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徐涛                         4,543,369              1.61
 10                  叶龙珠                         4,109,139              1.46
                  合计                            201,354,851             71.32
       (二) 被评估企业简介
       1.企业简况
       企业名称: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
西普”)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14 号楼
601(仅供办公)
       成立时间:1997 年 03 月 19 日
       注册资本:819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19659Y
       法定代表人:徐涛
       经营范围:医疗软件开发。公司自产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不含分销业务)。开发、生产经营玛西普数控放疗设备、玛西普
伽玛刀及其它医疗设备。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1)1997 年 3 月,玛西普设立
       1997 年 3 月,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财投资发
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819.00 万元整。其中,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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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出资 393.12 万元,出资比例为 48%;深圳市中财投资发展公
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425.88 万元,出资比例为 52%。
     1997 年 3 月 12 日,深圳昌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昌会内验字
[1997]B01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1997 年 3 月 4 日,玛西普
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 819.00 万元整,均为货币出资。
     1997 年 3 月 19 日,玛西普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7931965-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玛西普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深圳市中财投资发展公司                    425.88        52%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

     (2)2000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0 年 2 月 27 日,玛西普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深圳市
中财投资发展公司将所持玛西普 52%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 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0 年 2 月 28 日,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与深圳市中财投
资发展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于 2000 年 3 月 14 日又签
署了《补充条款》。上述两份协议约定 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 200 万元的价格及承担 83.95 万元的债务的方式受让深圳市中财投
资发展公司持有的 52%股权。
     2000 年 4 月 18 日,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与深圳市中财投
资发展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玛西普合同》。
     2000 年 5 月 10 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下发《关于“深圳市玛西
普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等问题的批复》
(深外资复[2000]0368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2000
年 5 月,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
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2000 年 7 月 3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变
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合粤深总字第 109118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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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425.96        52.01%   货币出资
  2     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393.04        47.99%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3)2001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2001 年 10 月 30 日,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深圳市银邦
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书》,分别将其持有的 52.01%(对应出资额 425.96
万元)股权及 47.99%(对应出资额 393.04 万元)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2001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深
圳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性质变更、地址
变更的批复》(深外经贸资复[2001]0729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
让的有关事项。2001 年 11 月,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2001 年 12 月 6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独粤深总字第 308553 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819.00         100%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

       (4)2006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7 月 18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将其持有的 100%(对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
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Holding)
Co.,Ltd。
       2006 年 7 月 19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Holding)Co.,Ltd 签订《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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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100%(对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股权以人
民币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
       2006 年 9 月 6 日,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下发《关于外资企业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延长经营期
限、增营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06]0472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
转让的有关事项。2006 年 9 月,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2006 年 9 月 19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独粤深总字第 308553 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1                                                   819.00       100%   货币出资
        internationa l(holding)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5)2009 年 7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22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 将其持有的 100%(对
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09 年 7 月 31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 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签订《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100%(对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09 年 8 月 28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下发《关于玛西普医学科
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938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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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9 月 8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变更的
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1                                                  819.00      100%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6)2010 年 3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0 年 2 月 26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
资额 393.12 万元)股权及 28%(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权分别转
让给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香
港白浩企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26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资额 393.12 万元)股权以 393.12 万元
的价格(平价)转让给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18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性质的批复》
(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0656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
项。2010 年 3 月 22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15 号)。
       2010 年 3 月 19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香港白浩企业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8%(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
权以 229.32 万元的价格(平价)转让给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香
港白浩企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31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229.32          28%   货币出资
        Masep medical science&technology
 3                                                  196.56          24%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7)2010 年 10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4 月 3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
资额 49.14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安裕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3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玛
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深科工贸信
资字[2010]2583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2010 年 9
月 9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15 号)。
       2010 年 9 月 17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资额 49.14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1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229.32        28%     货币出资
        Masep medical science&technology
  3                                                   147.42        18%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4     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9.14         6%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

       (8)2011 年 9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2011 年 8 月 4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深圳市安裕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资额 49.14 万元)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11 年 8 月 3 日,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资额 49.14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49.14 万元的
价格(平价)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11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中外合资企业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
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1]1502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
的有关事项。2011 年 8 月 30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15 号)。
       2011 年 9 月 16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229.32       28%    货币出资
        Masep medical science&technology
  3                                                   196.56       24%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9)2011 年 12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2011 年 8 月 1 日,无限医疗(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的中文简称)通过了董事决议,同意认购玛西普 100%股
权。
       2011 年 9 月 20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深圳市康祥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及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分别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资
额 393.12 万元)股权、28%(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权及 24%(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应出资额 196.56 万元)股权转让给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2011 年 9 月 26 日,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及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资额 393.12 万元)股权、28%
(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权及 24%(对应出资额 196.56 万元)股
权以人民币 393.12 万元(平价)、229.32 万元(平价)及 196.56 万元
(平价)的价格转让给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2011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性质、经营范围变
更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1]1895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
让的有关事项。2011 年 11 月 7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2011]0282 号)。
       2011 年 12 月 7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1                                                           819.00       100%     现金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10)2015 年 5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境内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无限医疗与刘岳均、马林签署了《玛西普医
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无限医疗将其所
持有玛西普 64%、36%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6,720.00 万元、3,780.0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刘岳均、马林。
       玛西普就此次股权转让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限医疗将其持
有玛西普 6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人民币 524.16 万元)及
与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人民币 6,7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岳均、
将其持有玛西普 3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人民币 294.84 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元)及与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人民币 3,78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
林;同意玛西普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下发《关于外资企业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
(深外资南复[2015]331 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
企业,撤销玛西普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15 年 6 月 11 日,玛西普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
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刘岳均                        524.16       64%     货币资金
  2                    马林                        294.84       36%     货币资金
                   合计                            819.00      100%         —

       (11)2015 年 6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23 日,玛西普召开股东会,同意刘岳均将其持有玛
西 普 16% 、 4.66% 、 3.33% 、 1.33% 、 19.34% 的 股 权 分 别 以 人 民 币
18,000.00 万元、5,242.50 万元、3,746.25 万元、1,496.25 万元、20,300.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运寿、徐涛、王刚、纪远平、刘天尧;同意马
林将其持有玛西普 2%、0.59%、0.42%、0.17%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2,250 万元、663.75 万元、472.5 万元、191.25 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叶
运寿、徐涛、王刚、纪远平。
       2015 年 6 月 23 日,刘岳均与叶运寿、徐涛、王刚、纪远平及刘
天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玛西普的 16%股权转让给
叶运寿、4.66%股权转让给徐涛、3.33%股权转让给王刚、1.33%股权
转让给纪远平、19.34%股权转让给刘天尧;马林与叶运寿、徐涛、
王刚和纪远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玛西普的 2%股
权转让给叶运寿、0.59%股权转让给徐涛、0.42%股权转让给王刚、
0.17%股权转让给纪远平。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刘岳均                          158.39         19.34%       货币资金
  2                马林                          268.81         32.82%       货币资金
  3              刘天尧                          158.39         19.34%       货币资金
  4              叶运寿                          147.42         18.00%       货币资金
  5                徐涛                           43.00          5.25%       货币资金
  6                王刚                           30.71          3.75%       货币资金
  7              纪远平                           12.29          1.50%       货币资金
               合计                              819.00          100%            —

       (12)2015 年 12 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岳
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5
号)的文件,核准公司向刘岳均发行 16,736,538 股股份、向马林发行
28,401,923 股股份、向刘天尧发行 16,736,538 股股份、向叶运寿发
行 15,576,900 股股份、向徐涛发行 4,543,369 股股份、向王刚发行
3,245,200 股股份、向纪远平发行 1,298,07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8,398,57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其合计持有玛西普的 100%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9.00        100.00%        股份支付
                合计                            819.00          100%             —

       截至本评估基准日,股权尚未发生变动
       3.经营管理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共设立了 3 家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
       子公司情况如下:
                                         负责                                  持股比
  子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人                                      例
 玛西普英菲尼                                    医疗器械的生
   全球公司                                      产、开发与购
                    控股   美国洛杉矶    徐涛                   800 万美元      100%
   Masep Infini                                  销,货物及技
    Global Inc                                   术进出口
 玛西普全球经
 销商有限责任                                    医疗器械及用
      公司          控股   美国孟菲斯    徐涛                      无-          100%
                                                 品
  Masep Global
 Diseributors LLc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负责                                            持股比
       子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人                                                例
                                                         医疗器械的生
  玛西普医学集团(香                                     产、开发与购        0.129 万美
                       控股      香港         陈渊                                             100%
    港)有限公司                                         销,货物及技            元
                                                         术进出口
         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参股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放射性同位素产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
                       参股   成都        田建春     品的开发、生产         4000 万人民币       3%
  素股份有限公司
                                                     和销售等。

         4.近年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企业近年资产负债表如下(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79,527,806.02              123,126,541.39      235,141,250.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80,155.18            14,270,493.27           12,603,452.90
资产总计                                 83,107,961.20           137,397,034.66          247,744,703.57
流动负债合计                             63,839,080.44            57,269,308.37           58,687,296.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63,839,080.44            57,269,308.37           58,687,296.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268,880.76            80,127,726.29          189,057,407.22

         被评估企业近年利润表如下(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一、营业收入                              52,026,857.30           112,411,427.57         203,185,688.72
减:营业成本                              23,698,417.83            32,018,484.65          59,154,068.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95,742.64             1,745,645.33           1,631,558.85
销售费用                                   6,197,988.83             4,205,299.58           1,512,438.95
管理费用                                  10,419,657.53             9,366,904.91           9,559,710.89
财务费用                                    -121,291.20                 3,766.84            -619,519.48
资产减值损失                                 449,379.79            -2,328,424.19           6,616,033.9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64,000.00               600,000.00             600,000.00
二、营业利润                              11,050,961.88            67,999,750.45         125,931,396.93
加:营业外收入                             1,405,330.84             2,319,813.80           5,826,414.82
减:营业外支出                                 1,028.77                   599.93                 419.13
三、利润总额                              12,455,263.95            70,318,964.32         131,757,392.62
减:所得税费用                             3,261,207.46             9,642,539.66          18,719,099.77
四、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194,056.49            60,676,424.66         113,038,2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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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2014 年、2015 年的会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评估基准日
的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5.被评估企业与委托方的关系
     委托方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评估企业玛西普医
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
     (三)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
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评估目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需对其所持有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相关
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此,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对
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报告评估对象为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1.评估范围内容
     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及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为流动负债。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各类资产、负债的账面金额如下(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23,514.13
非流动资产                                                                 1,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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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9.18
       长期股权投资                                                                -
       固定资产                                                               73.15
       无形资产                                                              822.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26
                  资产总计                                              24,774.47
流动负债                                                                    5,868.73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5,86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05.74

     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由被评估单位提供。
     2.评估范围内重要资产的说明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为企业的应收设备销售款、设备维护、软件
设计及换钴源等款项,账面余额 113,187,863.98 元,计提坏账准备
8,019,958.90 元,账面净值为 105,167,905.08 元。
     (2)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原材料主要为机械类(推力球轴承、蜗轮减速机、联轴器等)、电
气类(稳压电源、电机驱动器、继电器)、综合类(自动开关、交流接
触器、控制柜)等,分布在各个加工工厂。评估基准日,原材料均能
正常使用。
     库存商品主要为一台头刀,截至评估基准日,设备能够正常使
用。
     委托加工物资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或材料,主要为第一代
头部伽玛刀、体部伽玛刀以及第二代头部伽玛刀,共 7 台/套。截至
评估基准日,上述委托加工物资分别分布在上海东湖机械厂和北京
航空航天工程机械研究所。
     发出商品主要为企业发往南京解放军八一医院的第一代头部伽
玛刀主机、发往越南隆安医院和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的体部伽玛刀主
机及发往成都西区医院的第二代头部伽马刀,共 4 台/套。评估基准日,
均未安装钴源。
     (3)设备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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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西普及其全资子公司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设备类资产为机器
设备及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3,587,730.45 元,净值为 731,471.57 元,
主要资产概况如下:
     机器设备主要为装源机、通用剂量仪、装源机配件、头刀测量棒
体刀测量支架、铅罐上钨棒、轴承等,共 49 台/套。上述机器设备截
至评估基准日均能正常使用,分布在加工厂或者正在安装钴源的医
院。
     电子设备为企业各部门办公用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相机、广
告机、保险柜等办公设备,共 21 台/套。评估基准日,电子设备均能
正常使用。
     3.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与四川友谊医院肿瘤治
疗中心(放疗科、伽玛刀治疗室及热疗室)的 1 项合作分成收益权和企
业表外的无形资产。
     (1)合作分成收益权:
     为满足医院对专业化医疗设备的需求,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核
心竞争力,玛西普与四川友谊医院就肿瘤治疗(放疗科、伽玛刀治疗
室及热疗室)进行合作。
     合作方式为:玛西普出资 2,000.00 万元享有友谊医院肿瘤治疗(放
疗科、伽玛刀治疗室和热疗室)营业收入 70%的收益权;肿瘤治疗产
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友谊医院承担,期限为 5 年(放疗科、热疗室
以 2015 年 1 月 1 日为起始日,伽玛刀治疗室以正式运行日为起始日,
伽玛刀的正式运行日为 2015 年 7 月 1 日);玛西普负责推荐主任和
行政主任。肿瘤治疗实现的收入由友谊医院统一收取后,按季度结算
并向玛西普支付收益权收入。
     在上述合作协议下,友谊医院向玛西普采购了一台第二代头部伽
玛刀,价格为 1,100.00 万元(含税)。基于谨慎考虑,玛西普未确认
该台头部伽玛刀的销售, 而是将该台头部伽玛刀的销售毛利抵减初
始货币投资额。抵减后的收益权初始成本为 1,371.26 万元,并在 5 年
合作期限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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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表外无形资产为 10 项专利技术、3 项注册商标、4 项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 5 项软件著作权证书。其中专利技术为 1 项发明
专利、3 项美国专利,6 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表外无形资产均已取
得证书。
       (1)专利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类型     专利权人                       名称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1     发明       玛西普      一种影像引导下的放射治疗装置                   ZL201010521542.5    2013.11.13
 2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医用放射治疗射源装置结构                   ZL200620013188.4     2007.5.16
 3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头部光子刀聚焦及屏蔽装置                   ZL200620123407.4      2007.9.5
 4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头部光子刀聚焦及屏蔽装置                   ZL200620123408.9      2007.9.5
 5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防护装置                                   ZL200620123406.X     2007.9.26
 6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医用放射治疗装置结构                       ZL200620137765.0    2007.10.17
 7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医用放射治疗装置结构                       ZL200620137766.5    2007.10.31
                              Configuration of a Medical Radiotherapeutic
 8     美国专利   玛西普                                                      US 7,627,090 B2     2009.12.1
                              Instrument(United States)
                              Focusing and Shielding Device for Encephalic
 9     美国专利   玛西普                                                      US 7,659,530 B2     2010.2.9
                              Photon Knife(United States)
 10    美国专利   玛西普      Protector(United States)                        US 7,820,927 B2    2010.12.26


    (2)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玛西普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3 项商标,
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取得方式

 1                           10            2009.11.07-2019.11.06                1332109         自行取得

 2                           10            2010.04.14-2020.04.13                6819147         自行取得

 3                           10            2012.02.14-2022.02.13                9112904         自行取得


       (3)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玛西普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4 项软件产
品登记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取得方式             登记号          颁发日期
 1     玛西普 SuperPlan 三维治疗计划软件 V3.15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5     2014/8/29
 2     玛西普影像测量控制软件 V1.0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4     2014/8/29
 3     玛西普自动摆位控制软件 V1.0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3     2014/8/29
 4     玛西普电气控制软件件 V1.0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2     2014/8/29


       (4)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玛西普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5 项软件著
作权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开发完成日期         取得方式         登记号         颁发日期
  1    玛西普 SuperPlan 三维治疗计划软件       2005.06.30         原始取得      2010SR069075      2010.12.15
  2    玛西普 SuperPlan 三维治疗计划软件       2010.04.26         原始取得      2014SR033527      2014.3.24
 3     玛西普影像测量控制软件 V1.0              2013.12.03        原始取得      2014SR089189       2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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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玛西普自动摆位控制软件 V1.0   2013.10.29   原始取得   2014SR089191   2014.7.2
 5   玛西普电气控制软件 V1.0       2012.12.12   原始取得   2014SR089194   2014.7.2

     上述无形资产在取得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费用化,未进
行资本化,因此账面值为零。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当资产评估师所执行的资
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
资产评估师通常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评估目的
所对应经济行为的实现日、会计期末等因素。

     六、评估依据

     (一) 行为依据
     1.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50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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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5.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7.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8.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9.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 评 协 [2007]169号);
     10.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2.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四) 权属依据
     1. 商标证书;
     2. 专利证书;
     3. 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 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
     5. 企业章程、基准日会计报表、营业执照等;
     6. 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
     7.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 取价依据
     1. 签订的主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
     2.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历年生产经营数据及未来预测数据;
     3.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历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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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获取的相关资料;
     6.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有关资产调查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 评估机构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资产评
估,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
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
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适用的
前提是:①被评估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②被评估企业具有预期
获利潜力;③具备可利用的相关资料。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是:①被评估企
业未来预期收益及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
币衡量;②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
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
适用的前提是:①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
分;②可收集到与被评估企业可比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相关市
场数据,且相关数据充分、适当、可靠。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的资产减值测试不适用成本法。由于无法收集到与被评估单位可
比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市场数据,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不具
备,而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评估范围内资产和负债的有关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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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年度的经营和财务资料以及未来经营收益预测的有关数据和资
料,评估人员通过分析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对宏观经济形
势、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现状的初步分
析,被评估单位可持续经营且运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和条件均具
备,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收益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
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经综合分析,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
法,并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由于此次长期股权投资是 100%
控股,因此无需考虑少数股东权益扣除,该模型的计算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计算式
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
式如下:
                                 n
                                          Fi                Fn
                           P                          
                                 i 1   (1  r) i - 0.5
                                                       r  (1  r)n -0.5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r: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年度;
             i: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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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
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
式如下:
     K e  rf  MRP  β  rc
     其中:rf:无风险利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
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
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17 年 2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 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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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2 月,我公司与委托方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
并与委托方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前期准备
     1.拟定评估方案
     根据评估目的,准备培训资料、制定评估方案和计划,并根据评
估方案拟定收集资料提纲。根据评估方案和计划,成立评估小组。
     2.组建评估团队
     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分布和资产量,我公司根据评估计划组成
了评估小组,并配备了相关专业的评估技术人员。
     3.实施项目前期指导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
料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指派专人对资产评
估材料填报中碰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
评估操作方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
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的特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三) 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 2017 年 2 月 7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
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
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其填写要求、
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
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
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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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
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
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
“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
报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
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
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
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
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
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
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
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
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 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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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
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
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
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
定估算的依据。
       (五)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
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
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
稿。
       (六) 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
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
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提交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企业持续经营。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企业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
政策无重大变化。
     4. 假设和被评估企业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
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企业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 假设被评估企业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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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二)特殊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企业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
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
竞争态势;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取得的有关医疗设备生产企业
的生产、经营和对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资格证书期满后
能够有效取得;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主要产品中的核心部件-钴源能
按时供应;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全球化市场的开拓能够按照既
定战略顺利进行;
     8.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
流出为平均流出;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
上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
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委托,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
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并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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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评估基准日,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合并口径
下总资产账面值为 24,774.47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5,868.73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8,905.7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评估值为 115,262.27 万元,增值额为 96,356.53 万元,增值率为
509.6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被评估企业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
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
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
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二) 根据国家机关—深圳市创新科技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批准,玛西普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200180),
自 2011 年度-2013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 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1444201747),自 2014 年度-2016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税收优惠,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基于谨慎性原则,2016 年
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2017 年及以后年度执行 25%的所得税
率,目前企业正在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 玛西普 2 家美国子公司,无实物资产,且公司设在境外,
勘查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评估人员未能进行现场勘查,仅根据企业
提供的明细账、报表、凭证以及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清查核实。
     玛西普 1 家香港子公司,无实物资产,主要发生往来款项,评
估人员未进行现场勘查,仅根据企业提供的明细账、报表、凭证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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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清查核实。
     (四) 本次评估不考虑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系的其
他抵押、质押、担保、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事项评估基准日后可能
发生的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
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
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黎东标




     资产评估师:郑晓芳               资产评估师:王爱柳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