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生物: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7-06-26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9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7 年 6 月 26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7 年 6 月 25 日 15:00-2017 年 6 月 2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广东星河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4、召集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霍昌英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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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17 名,所持(代表)股份 194,968,2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06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
代表股份 85,930,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97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人,代表股份 109,037,32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0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817,31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4.444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968,2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817,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4,968,2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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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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