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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7-07-29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7-097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公司 2017 年 1
月-6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 0 元;将公司财政贴息资金对应的贴息从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冲减利息支出,公司 2017 年 1 月-6 月从“营业外收
入”冲减利息支出的政府补助合计为 431,800 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
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1 月-6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食用菌产业剥离的完成,公司已全面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目前公
司的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基于公司主营业务的
调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之会计估计
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
应收款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

    2、 变更日期


                                     2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
额标准                           收款项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
准备的计提方法
                                 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4 年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
额标准                           收款项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
准备的计提方法
                                 试,计提坏账准备




                                                  3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 1   医院业务的往来款项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除医院业务以外的公司往来款项                                账龄分析法

  组合 3   押金、各类保证金、应收政府款项等                           余额百分比法


           ①组合 1 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5.00%                         15.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②组合 2 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4 年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组合 3 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3%                          3%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
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及修订的相关政策,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性质等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
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客观、
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政策进行地合理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关于应收款项相关会计
估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地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5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