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9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普
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霍昌英先生、徐涛先生、黄清华女士、
张成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龙平先生、杨得坡先生、胡海玲女士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
任职的条件。
    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霍昌英先生、徐涛先生、黄清华女士、张成华
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龙平先生、杨得坡先生、胡
海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得坡)              (游达明)                (张龙平)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