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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0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普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
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

    2、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需引用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而公司下属子公
司较多(含海外子公司),审计工作量较大,目前也正在进行中。因此,为确保
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
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邵亚宁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0,000 股以 15.13 元/股的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
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龙平:                 杨得坡 :                 胡海玲: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