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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0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12 月 21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
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授予对象 29 人,授予数量 605 万股,授予价格 15.13 元/
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23 日。

    5、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和可解锁的股份及回购注销
股份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实施
《激励计划(草案)》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减资、
修改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交易所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等事项,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实施。

    7、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
数量和价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
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邵亚宁因个人原因辞职并已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3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

    因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邵亚宁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

    2、回购价格

    公司 2018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为 15.13 元/股。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价款为 5,295,500 元。

   4、其他说明

    为实施《激励计划》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减资、
修改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交易所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等事项,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实施。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243,100     52.15      -       350,000   149,893,100    52.09

高管锁定股           12,543,982        4.35     -          -      12,543,982      4.36

首发后限售股         134,937,118     46.83      -          -      134,937,118    46.8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62,000      0.96       -       350,000    2,412,000      0.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881,018     47.85      -          -      137,881,018    47.91

三、股份总数         288,124,118    100.00      -       350,000   287,774,118    100.00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的 263,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在办理回购注销过
   程中,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显示公司的实际总
   股本仍为 288,387,118 股。待上述股份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
   变为 288,124,118 股;此次回购注销 3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 287,774,118 股。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邵亚宁因个人原因离
   职,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0,000 股以 15.13 元/股的
   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激励计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
   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邵亚宁因个人原因离职,监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以 15.13 元/股的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回购注
销涉及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的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且因
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