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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3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一、关于现金收购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本次现金收购四川友谊医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医院”)2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
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寿宁广梧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广梧人和”)持有的友谊医院 25%股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收购四川友谊医院有
限责任公司 25%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 030100
号),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友谊医院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80,240.00 万元。
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友谊医院 25%股权的交易金额为 47,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友谊医院为玛西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广梧人和,
自然人刘天尧为广梧人和的普通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其单独持有公司 5.82%的
股权,与其父亲刘岳均共同持有公司 13.71%的股权,是公司的关联方。刘岳均
向公司推荐了董事张成华。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成华和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阅
读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料,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
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本
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应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5、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玛西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友谊医院 25%股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龙平         杨得坡            胡海玲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