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普医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18-08-04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8-092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
和《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同时在
公司网站发布了《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18
年7月25日至 2018 年8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
向公司监事会反映,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1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公司或子公司
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