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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刘岳均先生、刘天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27,302,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的特定股东刘岳均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06,2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1%)的特定股东刘天尧
先生,计划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3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岳均先
生、刘天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刘岳均、刘天尧(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刘岳均         11,359,430        15,942,962        27,302,392       4.99%

   刘天尧             0             4,406,204         4,406,204        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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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3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2019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
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岳均先生、刘天尧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
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刘岳均先生、刘天尧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岳均先生、刘天尧先生将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刘岳均先生、刘天尧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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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刘岳均先生、刘天尧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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