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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2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普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有关股份回购、董事会席位等相关条款,
是公司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做出的,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还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股东
共同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龙平:                 杨得坡 :                  胡海玲: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