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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2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