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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
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盈康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投”)借
款,款项主要用于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
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借款年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
贷款利率水平,并且不高于控股股东盈康医投实际融资成本,交易定价公允,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