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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
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盈康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事项,保障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
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调整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募集资金金额
及用途、决议有效期,公司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审阅,调整后的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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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编制了《盈康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下称
“《分析报告》”),该《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
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我们认为《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协议条款设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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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该补充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上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就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制定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并且
相关主体已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向公司分别出具了《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后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
修订稿)》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
订稿)》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等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修订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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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事项,保障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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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