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5-15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华健友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方医院”)拟
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符合友方医院的实际业务需要,可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公司医
疗服务板块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