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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0-088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8 年 7 月 24 日,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
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150 人,首次授予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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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期权为 2400 万份,预留权益为 600 万份。

    4、2018 年 8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8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00 万份的股票期权。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认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向 1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400
万份的登记手续。

    6、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激励对象
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200 万份股票期权份额。监事会对本次注销
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7、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1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
权期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1,20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8、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激励对
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720 万份股票期权份额以及 37 名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的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4.8 万份股票期权份额。监事
会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

                                    2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五章第二条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
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
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授出的,则自动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预留 600 万份股票期权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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