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康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 号)的核准,公司向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12,74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7.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2,939,997.06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5,051,786.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7,888,210.88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盈康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止验资报告》(XYZH/2020GZA30231)。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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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
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
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
2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
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
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
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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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现金管理事项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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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张 竞 乔 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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