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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0-12-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康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6,312,74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732,939,997.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051,786.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7,888,210.8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2 日
止验资报告》(XYZH/2020GZA3023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集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6,000.00                5,815.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7,479.00                66,973.82
             合计                       73,479.00                72,788.82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1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变更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根据公司经营管
理需要,为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势,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集团信息化
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变更为“山
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37 号”。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
本次“集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集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
要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除上述实施地点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集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37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2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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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竞                 乔 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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