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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 意 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议案,经审核,我们
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沙盈
康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具有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
评估结果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债权转让关联交
易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