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1-01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康生命”)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玛康”)
 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投”)转让其持
 有的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盈康”)100%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且公司根据其与长沙盈康签订的《借款协议》合计向长沙盈康提供了本金
 金额为人民币 600 万元的借款,为避免长沙盈康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后出现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情形,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盈康医投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对长沙盈康享有的人民币 600 万元借款
 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债权于股权转让交割日同日转让给盈康医投。

     2、本次交易对方盈康医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盈康医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倪小伟、刘钢、
 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关

                                       1
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龚雯雯

     注册资本:       11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12 月 20 日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NW51D43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
                      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经营范围:       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医疗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健
                      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海尔集团公司

    2、股权控制关系




                                         2
   3、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8,387.47                   272,561.99
     净资产                          113,256.75                     99,548.62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276.58                  50,712.52
     净利润                                -653.87                 -29,781.15

   注:以上数据为盈康医投合并财务数据。

   4、关联方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盈康医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4,876,28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9.69%,为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的执行董事兼经理龚雯雯女士为公司
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盈康医投为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

   盈康医投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长沙盈康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至2021年

                                     3
12月31日止,借款年利率为4.35%,借款利息自借款本金划入借款人账户后生息,借
款用于日常运营资金。公司根据《借款协议》合计向长沙盈康提供了本金金额为人
民币600万元的借款。公司向长沙盈康提供的本金金额为600万元的借款及自借款发
生日起的全部利息为标的债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标的债权

    根据转让方与长沙盈康于2021年1月1日签署的《借款协议》,转让方向长沙盈
康提供的本金金额为600万元的借款及自借款发生日起的全部利息。

    3、交易对价

    标的债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00万元以及标的债权发生的全部利息(计算至债
权转让对价支付日)对应金额之和(“债权转让对价”)。

    4、交割

    双方同意,交割日为《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交割日同日(“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标的债权转让完成,且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长沙盈康发出《债权
转让通知书》。

    5、债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受限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方应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30日内,一次性将
全部债权转让对价支付给转让方。

    6、违约责任

    逾期付款违约金:如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债权转让对价的支
付义务,自逾期之日起,受让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0.3‰) 的标
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7、协议成立与生效

                                       4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履行各自内部审议程序并取得有权
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其对长沙盈康享有的人民币 600 万
元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债权转让给盈康医投。本次债权转让完成后,盈康医投将
成为上述借款的债权人,且不会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或构成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的实施将加快相应借款的收回,并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周
转,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协商一致的
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与盈康医投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和本次公司与盈康医投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外,公司及子公司与
盈康医投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债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
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
进行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债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


                                    5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后,公司将收回相应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资金,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债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对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
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利益输
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遵守
了回避制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6、《债权转让协议》;

   7、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