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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05-25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盈康生命”)拟通过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盈康
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慈”)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如下:盈康生命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玛康”)
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投”)转让其持有的
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039.26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与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关
于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完成了本次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资产出售行为与本次交易分别计算。
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的情况,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的
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