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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9-30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盈康医管拟就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业
绩承诺期内容进行调整,并签署《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补充协议(二)》《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充
协议》,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价、对价支付以及交割安排、
业绩承诺期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并编制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聘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公司编
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因拟减少的交易标的交易作价
占原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比例超过20%,参考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
构成重大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使得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市盈率进一步降低,能
够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形成有力的保护,能够进一步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
行,本次交易的完成将加快医疗服务板块的业务拓展和业务协同,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本次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内
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审阅报告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