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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1-10-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
          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盈康生命”)拟通
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
有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苏州广慈”)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或“国泰君安证券”)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重大调整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未就本次交易安排股票停牌。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
对本次交易重大调整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
查,本次自查期间为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日至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公告日止
(即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
前述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及其他
有关知情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机构和人员提交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机构和人员中 2 名自然人
和 1 家机构存在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他机构和人员在自查期
间不存在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前述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
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以下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交易记录
交易人姓名   职务/身份                                              结余股数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数量(股)
                                                                      (股)
             盈康生命监
  刘昌虎     事会主席龚   2021/07/29     买入              23,200    23,200
             雯雯的配偶
             盈康医管员   2021/07/16     买入               700       700
  侯纯德     工侯兆坤的
               父亲       2021/07/19     卖出               700        0



     上述股票买卖相关人员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1)刘昌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盈康生命监事会主席龚雯雯的配偶刘昌
虎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了解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发布公告之前不知悉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相关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
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盈康生命监事会主席龚雯雯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配偶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发布公告之前不知悉交
易方案的重大调整相关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
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
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2)侯纯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盈康医管员工侯兆坤的父亲侯纯德出具
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了解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发布公告之前不知悉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相关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
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盈康医管员工侯兆坤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父亲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发布公告之前不知悉交
易方案的重大调整相关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
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买卖盈康生命股票时本
人亦不知悉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事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
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2、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存在通过自营业务股票
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2021/06/24           买入              33,000          33,000
    2021/07/06           卖出              33,000            0



    就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国泰君安证券出具书面说明如下:

    “1、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
人员安排、信息系统、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以控制内幕信息的
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
以及公司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2、自查期间,本公司自营投资部门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营账户交易盈康生
命股票系将其作为一揽子股票组合用于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以及 ETF
基金对冲的投资行为,该投资行为是基于其投资策略执行的交易操作。交易盈康
生命股票时自营投资部门相关人员并不知悉盈康生命除公开信息外的其他相关
事宜。

    3、上述股票交易表现为一篮子股票组合的买卖,并不针对单只股票进行交
易,属于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
的范畴,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

    4、本公司自营投资部门上述股票交易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及交易方案重大
调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当时上市公司也未发生方案重大调整的筹划或动议,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也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5、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采取了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落实
到位。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
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要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
泄露。

    根据自查范围内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
存在股票交易情形的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
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
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丁寒玉              魏   鹏



项目协办人:
                         贾博文              成晓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