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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12-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康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盈康生命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并避免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盈康”)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同时借助公司医疗服务领域管理运营经验,促进长春盈康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公司下
属企业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医院”)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
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投”)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签订了《关于长春盈
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盈康医
投将长春盈康委托给友谊医院进行管理和运营。经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友谊医院和
盈康医投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签订了《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将委托管理期限由 1 年变更为
3 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盈康医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盈康医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丽霞、倪小伟、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
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龚雯雯
     注册资本:       14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12 月 20 日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NW51D43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经营范围:
                      医疗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健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海尔集团公司

    (二)股权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0,198.18

            净资产                                                    138,789.85
                                               2020 年 1-12 月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625.66

            净利润                                                      1,812.18


    注:以上数据为盈康医投合并财务数据。

    (四)关联方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盈康医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4,876,28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9.69%,为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的执行董事兼经理龚雯雯女士为公司监
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盈康医投为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盈康医投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
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委托方/甲方: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根据原协议约定,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原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原协议生效
之日起3年内,如任何一方未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提出不再续约则自动续期1年。原
协议已于2021年9月14日起生效;经各方进一步协商,拟对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
限的相关条款进一步修改。

    (1)委托管理期限

    各方同意,《委托管理协议》第2.2条现修改为:

    “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是: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委托管理期限自2021年9
月14日起算。

    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内,如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经其内部审议
程序批准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委托管理期限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

    (2)其他

    a.本补充协议于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本协议内容经乙方的内部有权决策机
构审议通过(即盈康生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b.除本补充协议所明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变更事项外,《委托管理协议》的其
他条款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友谊医院与盈康医投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将委托管理期限由1
年变更为3年,可以进一步解决及避免长春盈康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保证长春盈
康经营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促进长春盈康健康发展。协议签订后能够进一步增加
公司的收入,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除本次与盈康医投签订《关于长春盈康医院
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关于盈康运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管理协
议》外,公司及子公司与盈康医投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68.94万元(该款
项为盈康医投支付的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款4,644.49万
元、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转让款8,131.45万元、长春
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转款7,393万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
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会议议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对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预计事项
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
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相关规
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子公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
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签署<关于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乔 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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