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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2-00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以电话、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9楼董
事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监事龚雯雯、王旭东、
张霖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雯雯女士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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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
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指标科学、合理,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
计划的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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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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