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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2-024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康生命”)于2022年3
 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
 与长沙盈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盈康”)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签订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玛西普根据长沙盈康实际业务需要向其销售医疗设备,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 179.275 万元(含税)。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长沙盈康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盈康医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长沙盈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的议
 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
 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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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的议
案》,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
见。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累
计计算的原则进行审议,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7 条
或者 7.2.8 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
企业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已经董事长授权审批尚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960.50 万元,其内容为:(1)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与长沙盈康签
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玛西普向长沙盈康销售磁共振成像系统、CT、DR 等医
疗器械,合同金额合计为 957.50 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盈康生命互联网
医院有限公司与青岛海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人力管理咨询服务协议》,双
方就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和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每
年不超过 1 万元,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3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在公司董事长的
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

       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披露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仍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如后续发生关联交易
事项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将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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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长沙盈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石碑管区家具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      傅方金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7 年 08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08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M10F3XU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持有长沙盈康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长沙盈康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889.66 万元,净资
产为 6,408.62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071.46 万元。

    (四)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长沙盈康为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长沙盈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长沙盈康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一般
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其定价政策与玛西普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定价政策保持一
致,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交易内容通过合同形式确定,结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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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和支付安排与其他非关联交易没有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
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医疗设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长沙盈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乙方: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彩超、呼吸机、麻 醉 机、监 护 仪等 医 疗设 备。

    2、交易金额:合同金额为179.275万元(含税)。

    3、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4、款项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30%货款人民币537,825元;发
货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30%货款人民币537,825元;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
货款人民币537,825元;自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货款
人民币179,275元。

    5、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备验收交付、未能及时履行维
修义务、设备的权利存在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
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6、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的,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
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增加了公
司医疗器械的销售收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长沙盈康累计
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57.50万元,交易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向长沙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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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销售磁共振成像系统、CT、DR等医疗设备合计金额为957.5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向长沙盈康销售医疗设备属于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长沙盈康经营发展的必要性,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基础上进行的。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
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向长沙盈康销售医疗设备属于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长沙盈康经营发展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
上进行的。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政策与玛西普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定价政策保持一
致,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
疗设备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向长沙盈康销售医疗设备符合交
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市场公允定价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盈康生命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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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
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
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暨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向关联方
销售医疗设备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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