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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2-03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综合考虑了信永
中和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
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
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
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
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能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
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
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龙标先生,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
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审计费用 130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1 年度保持
一致,信永中和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费用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
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且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
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对其
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事前审核,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
充分的审核,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综合考虑了信永中和的审计
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董事会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为符合《证券法》
要求的审计机构,作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及时高效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