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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
了充分的审核,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
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是为了促进公
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其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及子
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
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海尔保理开展无追索权
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提
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有利于促进公司医疗器械板块业务的发
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
服务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