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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盈康生命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联系电话:010-83321131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琰婕                    联系电话:010-833211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8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信息披露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盈康生命未按规定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对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
                                    年度业绩预告,直至 4 月 相关培训
                                    25 日才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3.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的承诺
6.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
                                    是       不适用
用的补缴承诺
8. 个人所得税的补缴或追缴承诺及连
                                    是       不适用
带承诺
                                         1、因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友谊医院”)25%部分股
                                         权对应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根据交易各方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
                                         签署的《关于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方
                                         刘天尧应以现金方式补偿玛西普医
                                         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玛西普”)17,318.69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天尧

9.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否   应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前向玛西普
                                         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玛西普尚未收到上述业绩
                                         补偿款,业绩承诺方刘天尧未按时
                                         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2、重庆华健友方医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友方医院”)2021 年度业绩

                                         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方谢祥先需

                                         向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 称 “ 星 玛 康 ”) 支 付

                                         2,538.44 万元业绩补偿款。但 2018
                                                年 1 月,星玛康在收购友方医院 51%

                                                股权时,鉴于谢祥先仍持有友方医

                                                院 36.4%股权且同意将该股权质押

                                                给星玛康作为业绩补偿款的担保,

                                                同时考虑到谢祥先作为友方医院的

                                                重要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关于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股权)的协议》中未

                                                明确约定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

                                                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星玛康尚未

                                                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

10.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
                                        是           不适用
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采取监管措施事项: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谭丽霞、总经理彭文、财务总监
                              谈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
                              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0 号),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谭丽霞、总经理彭文、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财务总监谈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此次违规情况进
                              行了认真分析,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相关要求切实整改。
                              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加强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组织
                              财务人员进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则的培训,进一步
                           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
                           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乔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