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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4-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盈康生命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联系电话:010-83321131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琰婕                    联系电话:010-833211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8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信息披露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是               不适用
 用方面的承诺

 3.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的承诺

6.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
                                    是       不适用
用的补缴承诺
8. 个人所得税的补缴或追缴承诺及连
                                    是       不适用
带承诺
                                             1、因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友谊医院”)25%部
                                         分股权对应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未
                                         完成,根据交易各方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签署的《关于四川友谊医院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
                                         方刘天尧应以现金方式补偿玛西普
                                         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玛西普”)17,318.69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天
                                         尧应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前向玛西
                                         普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截至本报
9.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否   告出具日,上述业绩补偿款已收到。
                                             2、重庆华健友方医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友方医院”)2021 年
                                         度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方谢
                                         祥先需向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玛康”)支
                                         付 2,538.44 万元业绩补偿款。但
                                         2018 年 1 月,星玛康在收购友方医
                                         院 51%股权时,鉴于谢祥先仍持有
                                         友方医院 36.4%股权且同意将该股
                                         权质押给星玛康作为业绩补偿款的
                                         担保,同时考虑到谢祥先作为友方
                                         医院的重要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
                                         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权)
                                                  的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业绩补偿款
                                                  的支付期限。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
                                                  述业绩补偿款已收到 200 万元。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采取监管措施事项:2022 年 7 月 29 日,公
                                         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盈康
                                         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 给予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谭丽霞、总经理彭文、财
                                         务总监谈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盈康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 人员
                                         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 定》(【2022 】10
                                         号),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谭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霞、总经理彭文、财务总监谈波采取出具警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示函的监管措施。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
情况
                                         上述问题,对 此次违规情 况进行了认 真分
                                         析,严格按照 青岛证监局 相关要求切 实整
                                         改。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组织财务
                                         人员进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则的培训,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
                                         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