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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5-0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5 年 02 月 26 日下午 13: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0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华鹭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
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93,511.91 万元,同比增长 37.78%;归属
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18.32 万元,同比增长 17.11%;基本每股收益 0.65
元,同比增长 18.18%。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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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456 号),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6,118.32 万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3,404.02 万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101,454.18 万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24,900.18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1,566.49 万元,
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8,398.50 万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175,069.33
万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55,769.02 万股(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777.50
万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8.48 万股)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50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365.35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为确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信息的保密性、防范内幕交易,公司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报告、流转及对外报送,在监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的发生。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
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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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放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公司
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拟以定期存款或通
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
    全资子公司泰安千古情旅游演艺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
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账号:53010122000219220)部分募集
资金定期存储已到期,在不影响施工进度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资金需
求,公司拟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20,630 万元以开立七天通知存款的
方式继续转存。
    根据各公司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承诺上述存款到期后
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以定
期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13 年 05 月 0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05 月 02 日,以每股
6.13 元的授予价格,完成了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381.6 万股的限制性股
票。
    截至 2015 年 2 月 26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
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和终止”以及第“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
6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 8.48
万股,因 2014 年 4 月公司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现金(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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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2013 年度股利分红,因此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分红,即由公司按照 6.0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公司
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511,344 元。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
计 8.4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由 55,777.5 万元变更为 55,769.02 万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了
相应修订。详细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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