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宋城演艺 证券代码:300144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宋城演艺 股票代码 300144 交易对方类别 交易对方名称 法人交易对方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刘岩、朱晓明、姜宏、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 自然人交易对方 孙明琪 配套融资投资者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三月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 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 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 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间房”)原系处于 VIE 架构控制下 的可变利益实体,通过一系列控制协议受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太阳庄”)控制。本次交易前,宋城集团已配合本公司的本次收购先行实施对 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及六间房 62%股权的收购(以下简称“第一步交易”或“宋 城集团过桥收购”),并拆除六间房 VIE 架构。本次交易前,六间房的股权架构如 下: 刘岩 姜宏 朱晓明 杨小龙 高宇庆 卢宝刚 王望记 孙明琪 宋城集团 24.557% 4.000% 4.000% 2.227% 2.227% 0.331% 0.331% 0.327% 62.00% 北京六间房科技 上海分公司 有限公司 100% 100% 保定六间房信息 北京乐橙时代科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为:宋城演艺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宋城集团、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六间房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手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城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经交易各方协商,宋城集团所持六间房 62%股权作价 1,614,051,030.06 元,上市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宋城集团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定价说明请见本报告 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三)标的资产作 价”);刘岩等 8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六间房 38%股权作价 9.88 亿元,上市公 司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刘岩等 8 名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以 27.07 元/股的 发行价格计算,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1-1-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有六间房 交易对价 支付方式 六间房股东 号 股权比例 (万元) 现金(万元) 股份(股) 1 宋城集团 62.000% 161,405.10 161,405.10 - 2 刘岩 24.557% 63,848.20 23,586,331 3 姜宏 4.000% 10,400.00 3,841,891 4 朱晓明 4.000% 10,400.00 3,841,891 5 杨小龙 2.227% 5,790.20 2,138,973 6 高宇庆 2.227% 5,790.20 2,138,973 7 卢宝刚 0.331% 860.60 317,916 8 王望记 0.331% 860.60 317,916 9 孙明琪 0.327% 850.20 314,074 合计 100% 260,205.10 161,405.10 36,497,965 2、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且不超过 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总金额=根据宋城集团资金实际占用期限调整后的实际交 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5%。 剩余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未持有六间房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将成 为宋城演艺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及评估值 六间房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中 企华评报字(2015)307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 1-1-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营前提下,六间房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3,778.40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增值 257,619.92 万元,增值率 6,818.24%。 根据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六间房 100%股权的定价为 26 亿元, 经宋城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提供过桥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成本及已享有权益调整后, 六间房 100%股权交易定价为 2,602,051,030.06 元。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三)标的资产作价”。 三、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认购方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出具了关 于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函: 1、刘岩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宋城演艺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则需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等 5 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 易认购的宋城演艺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3、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宋城演艺股份自本次交易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不得转让。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姜 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第三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 的股份不得进行转让。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法定限 售期届满后,分如下 3 次解禁: (1)第一次解禁: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自上 述法定限售期届满后解禁 50%; (2)第二次解禁: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自上 述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解禁 30%; 1-1-I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第三次解禁: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自上 述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之后解禁 20%。 (二)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认购方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 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措施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本公司、宋城集团、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及开曼公司签署《业绩承诺 与补偿协议》,六间房 2015-2018 年度(“业绩承诺期”)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1.51 亿元、2.11 亿元、2.75 亿元和 3.57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原则确 定的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但该等净利润的计算应排除或有的目标公 司 2014 年度股份支付财务处理产生的影响,以下简称“净利润”)。如果实际利 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补偿义务方将按照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 规定对本公司进行补偿。考虑到宋城集团为配合公司本次收购参与过桥收购的安 排,业绩补偿方案约定如下: 1、第一步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 (1)如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六间房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低于当年度业绩承诺 目标,开曼公司对宋城集团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 润数总和×16.12 亿元人民币-已补偿现金数。 1-1-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计算任一年度应补偿的金额时,若当年应补偿金额小于 0,则按 0 取值, 已经补回的现金不再返还。 (2)宋城集团在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开曼公司支付各期股权 转让价款时,应先扣除开曼公司按照本协议的上述计算方法所应承担的补偿金额。 在任何一个年度,宋城集团应向开曼公司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少于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扣除金额的,开曼公司应在收到宋城集团现金补偿书面通 知书之后三十(30)日之内就不足部分继续补偿并支付至宋城集团指定的银行账 户。 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按照“5、补偿上限(1)和(3)”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补 偿责任。 上述补偿款以人民币或支付日中国银行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汇率换算成等 值美元支付。 2、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 (1)如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六间房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低于当年度业绩承诺 目标,宋城集团、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对宋城演艺以现金方式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补 偿: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 润数总和×26 亿元人民币-已补偿现金数。 宋城集团和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同意分别按照本次交易中转让的股权的比例 承担前述补偿责任,并在收到宋城演艺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进行 补偿并支付至宋城演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交易中,丙方实际补偿的现金数额, 以下简称为“本次交易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已补偿现金数”。 各方同意,宋城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承担的补偿义务以宋城集团从开曼公司和 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根据“1、第一步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的约定获得的补偿为 限。 (2)若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在前述期限内未足额支付其当年应承担的应补偿 1-1-V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现金数的,则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就不足部分以在本次交易中根据《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继续补偿,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 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承诺期截至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本次交易承诺期截至当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承诺期各年 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26 亿元人民币-第一步交易中开曼公司和六间房管理 层股东已补偿现金数-本次交易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已补偿现金数] ÷本次发行 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在计算任一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额时,若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额小于 0,则 按 0 取值,已经补回的不再返还。 (3)上述补偿的股份将由宋城演艺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如上述应补 偿的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宋城演艺股东大会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实施, 则丙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赠予给上述情形发生之日 (若该日非交易日,则为前一个交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宋城演艺除六间房管理层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该等股 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扣除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后的宋城演艺股 份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3、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宋城演艺应聘请经宋城演艺、六 间房管理层股东认可的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减 值测试,并在宋城演艺公告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年报后三十(30)个工作日 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六间房存在减值(“目标公司期末 减值额”,为本次交易六间房估值 26 亿元减去期末六间房 100%股权的公允价值 并扣除补偿期内目标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且 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获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甲方本次发行股 份价格 + 补偿期限内已获补偿现金金额,则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开曼公司将以 现金形式另行补偿。 各方同意,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 = 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补 1-1-V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偿期限内宋城演艺已获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限内宋城演艺 已获补偿现金金额)。 其中,前述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的 62%由开曼公司承担,剩 余 38%由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承担。 各方同意,宋城演艺根据(1)计算出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后 向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和开曼公司发出补偿书面通知,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和开曼公 司在收到宋城演艺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进行补偿并支付至宋城演 艺指定的银行账户。 (2)各方同意,若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在前述期限内未足额支付其应承担的 减值测试补偿现金数的,则不足部分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进行 补偿,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 =(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另需补偿的减值测 试补偿金额-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已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 格。 4、六间房管理层股东股份补偿不足的处理 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及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根据前述约定的 计算公式计算的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各补偿时点六间房 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数量,则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均 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30)日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乘以上述 需补足股份数量所得金额,以现金方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并支付至宋城演艺指 定的银行账户。 5、补偿上限 (1)各方同意,开曼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的利润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 总额,以人民币 5.218928 亿元或等值美元为限(以下简称“开曼公司补偿上限”); 开曼公司根据“1、第一步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及“3、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的约定确定的开曼公司累计应承担的利润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总额超过开曼公 司补偿上限的,就超过部分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同意承担补足责任(以下简称“六 间房管理层股东补足的开曼公司补偿款”)。 (2)各方同意,根据第 1、2、3、4 及第 5(1)条中所述的“六间房管理 1-1-V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层股东补足的开曼公司补偿款”确定的合计利润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总额(包括 六间房管理层股东补足的开曼公司补偿款、本次交易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支付的利 润和减值测试补偿款),以六间房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实际取得的宋城演艺 股份价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六间房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中实际取得的宋城 演艺股份数量)为限。 (3)各方同意,在第 5(2)条所述的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所承担的补偿责任 之外,就第 5(1)条中所述的开曼公司补偿责任在开曼公司补偿上限之内,若 开曼公司无法支付补偿款的,由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6、其他安排 各方同意,宋城演艺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 配、缩股等行为的,上述所述补偿股份数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相 应调整。 各六间房管理层股东按照本次交易中其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占六间房管理 层股东合计转让六间房股权的比例承担本协议所述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应承担的 补偿责任,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各自对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应承 担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经核查,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拟与 Six Rooms Holdings、刘岩等 8 名自 然人股东及宋城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 基础上所作的商业谈判安排,不存在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拟与 Six Rooms Holdings、刘岩 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及宋城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 思表示的基础上所作的商业谈判安排,不存在违法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情况”。 (二)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 此外,为鼓励交易完成后六间房管理层在完成承诺净利润之后进一步地发展 业务,本次交易方案中包括了对六间房的奖励措施安排。若六间房在业绩承诺期 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六间房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总和高于业绩承诺 1-1-I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则宋城演艺应安排超过部分的 40%作为奖励对价,并以 现金方式对 8 名管理层股东进行奖励。奖励对价的发放和分配方式将由刘岩确定, 并报宋城演艺备案后实施。根据会计准则,对价调整影响上市公司当期损益。 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报告书“第 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主要 内容”。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成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成的决策程序如下: 1、2015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与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 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2、2015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批复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批复或核准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3 年、2014 年审计报告及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 2013 年、2014 年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1-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比较如下: 1、2014 年度 单位:元 交易后(剔除股份 增长幅 增长幅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支付影响后的备 度 度 考) 一、营业收 935,119,130.20 1,381,441,092.60 47.73% 1,381,441,092.60 47.73% 入 二、营业成 306,886,789.69 523,338,366.85 70.53% 523,338,366.85 70.53% 本 三、营业利 471,988,594.84 355,949,117.02 -24.59% 496,303,181.02 5.15% 润 四、利润总 491,413,178.20 381,435,559.15 -22.38% 521,789,623.15 6.18% 额 五、归属于 母公司股 361,183,249.79 268,021,702.96 -25.79% 387,322,657.36 7.24% 东的净利 润 六、每股收 0.65 0.45 -30.77% 0.65 - 益 七、归属于 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 6.18 7.35 18.93% 7.32 18.45% 东的每股 净资产 2、2013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增长幅度 一、营业收入 678,715,861.77 959,326,139.64 41.34% 二、营业成本 198,128,917.91 334,327,190.75 68.74% 三、营业利润 380,890,521.86 370,720,335.75 -2.67% 四、利润总额 418,462,444.42 413,252,322.44 -1.25% 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08,423,861.72 304,116,127.29 -1.40% 的净利润 六、每股收益 0.55 0.51 -7.27% 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5.62 6.92 23.13% 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注:本次交易前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每股收益按上市公司各年末的实际总股本计 算(即分别为 557,815,000 股、557,775,000 股),本次交易后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每 1-1-X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收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模拟总股本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即分别为 594,312,965 股、 594,272,965 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权益/期末总股本。 不考虑 2014 年度标的公司股份支付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 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均明显增加;由于编制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中假设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收购,受模拟上市公司筹措现金支付款产 生每年新增近 3,700 多万利息费用,以及模拟合并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额较大等 因素影响,2014 年度备考报表净利润水平增幅不大、基本每股收益基本保持不 变。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557,775,000 股,假定本次交易新增 36,497,965 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号 例 例 1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93,572,895 34.70% 193,572,895 32.57% 2 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69,630,000 12.48% 69,630,000 11.72% 3 黄巧灵 51,271,450 9.19% 51,271,450 8.63% 4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34,315,548 6.15% 34,315,548 5.77% 5 刘岩 - - 23,586,331 3.97% 6 姜宏 - - 3,841,891 0.65% 7 朱晓明 - - 3,841,891 0.65% 8 杨小龙 - - 2,138,973 0.36% 9 高宇庆 - - 2,138,973 0.36% 10 卢宝刚 - - 317,916 0.05% 11 王望记 - - 317,916 0.05% 12 孙明琪 - - 314,074 0.05% 1-1-X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号 例 例 13 其他 A 股股东 208,985,107 37.47% 208,985,107 35.17% 合计 557,775,000 100.00% 594,272,965 100.00% 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 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部分计算未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原六间房股东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 6.14%的股份,其中持股比例最高的刘岩先生持 有上市公司 3.97%的股份。 七、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宋城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交易对方之一刘岩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提名,可能会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宋城演艺 2014 年度(末)相关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购买资产和成交 项目 宋城演艺 占比 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44,632.20 93,511.91 47.73% 资产总额 260,205.10 384,235.35 67.72% 资产净额 260,205.10 344,442.25 75.54% 注:(1)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为成交金额;(2)宋城演艺资产净额为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 201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拟购买资产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宋城演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经审计的 1-1-X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重组办法》第十 二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黄巧灵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19%的股份,并通过杭州宋城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7.19%的股 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6.3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黄巧灵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2.92%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九、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宋城演艺董 的情形; 宋城演艺董监 1 事/监事/高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高承诺函 级管理人员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可能收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次重组前,宋城演艺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 员、财务等方面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完全分开,宋城演艺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 关于保证上市 构独立; 2 黄巧灵 公司独立性的 本次重组不存在可能导致宋城演艺在业务、资产、机 承诺函 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 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 人/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 1-1-XI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除拟注入宋城演艺的北京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从事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运 营方面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 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 务范围,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 黄巧灵、宋 关于避免同业 争,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3 城集团 竞争的承诺函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 竞争的业务纳入宋城演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 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再从事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 与任何可能与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构成竞 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宋城演艺或其 下属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宋城演艺或其 下属公司;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造 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 关于减少及规 黄巧灵、宋 自然人、关联法人、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 4 范关联交易的 城集团 公司除外,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尽可 承诺函 能减少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 1-1-X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 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 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关 联方将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 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宋城演艺及 宋城演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 而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损失向宋城演艺进行赔偿。 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宋城演艺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除 宋城集团、 交易对方关于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未予以核准; 5 刘岩等 8 名 本次交易不可 (2)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各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本 自然人股东 撤销的承诺函 次交易的情形出现,宋城演艺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 买本人或本公司持有的北京六间房的股权之交易为 不可撤销事项。 本人或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宋城集团、 关于提供资料 本人或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 6 刘岩等 8 名 真实、准确、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 自然人股东 完整的承诺函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XV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人或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或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 事项; 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 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宋城演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或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宋城集团、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可能收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关于未受处罚 7 刘岩等 8 名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与经 的承诺函 自然人股东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1-1-XV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 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 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 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 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有 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拥有 与宋城演艺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 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本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北京六间房的出资义 关于与宋城演 宋城集团、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 艺进行发行股 8 刘岩等 8 名 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 份购买资产交 自然人股东 可能影响北京六间房合法存续的情况; 易的承诺函 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北京六间房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 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 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 制,本公司/本人所北京六间房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 1-1-XV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人与宋城演艺及其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独立 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 除非事先得到宋城演艺的书面同意,本公司/本人保证 采取必要措施对本公司/本人向宋城演艺转让股权事 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所有直接 或间接损失。 本人认购的宋城演艺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法定限售期‖)不得转让。法定限售期 届满后,对价股份分 3 次解禁: 第一次解禁:本人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上述法定限售 期届满后解禁 50%; 第二次解禁:本人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上述法定限售 姜宏、朱晓 关于股份锁定 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解禁 30%; 9 明 的承诺 第三次解禁:本人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上述法定限售 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之后解禁 20%。 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对价股份最后一次解禁 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本人由于宋城演艺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宋城演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约定。 刘岩、杨小 本人认购的宋城演艺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龙、高宇庆、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关于股份锁定 10 卢宝刚、王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刘岩成为宋城演艺的董事、监 的承诺 望记、孙明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 琪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1-1-XI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 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本人由于宋城演艺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宋城演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约定。 除拟注入宋城演艺的北京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从事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外,本人及本人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除外, 以下统称为―本人及关联方‖)不存在从事互联网演艺 平台运营方面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及本 人在北京六间房(包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 满后两年内,本人及关联方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 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且本人及关联方不会在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 刘岩等 8 名 关于避免同业 公司有同业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任职; 11 自然人股东 竞争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及本 人在北京六间房(包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 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及关联方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 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关联方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 入宋城演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 式,使本人及关联方不再从事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 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 本人及关联方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 能与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 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 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 1-1-X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所有直接 或间接损失。 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 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 人、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以下 简称―本人及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宋城演艺及其 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关于减少及规 刘岩等 8 名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方将 12 范关联交易的 自然人股东 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 承诺函 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 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 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 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宋城演艺及宋城 演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宋 城演艺造成的损失向宋城演艺进行赔偿。 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宋城演艺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以公告方式敦 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1-1-XX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将通过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十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公司拟定了《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优先选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 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1-1-XX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 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1、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 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1-1-XX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审议。 3、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 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少于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和审议 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 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 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综上,公司已完善和健全了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履行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规划,切实保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本次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随着六间房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的逐步拓展,并与上市公司在线下线上演 艺领域产生进一步合作及协同效应,将会逐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 1-1-XXI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测算本 次收购完成后 2014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45 元(根据剔除 2014 年股份支付的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计算,每股收益为 0.65),本次并购重组完成后会摊薄上 市公司当期的每股收益。 最近一年标的资产由于股份支付存在亏损,导致存在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每 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但六间房 2015-2018 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1.51 亿元、2.11 亿元、2.75 亿元和 3.57 亿元。同时,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注册用户数、月 活跃用户数、月充值用户数、月消费用户数等稳定增长,线上演艺生态圈和上市 公司的线下演艺网络平台能够产生强大的品牌和业务协同效应,未来盈利能力大 幅提高,如果盈利预测水平能够实现,2015 年度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显著提升, 未来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十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的社会公众股为 22,876.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2%,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宋城演艺需向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合计发行 36,497,965 股公司股 票,公司总股本将上升为 59,427.30 万股。发行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持有宋城 演艺股份的比例均将低于 10%,且交易对方除了刘岩将在本次交易结束后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裁以外,其他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目前均无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因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扣除刘岩将 持有的 23,586,331 股股份外,其余新增股份 12,911,634 股均为社会公众股。 本次募集配套发行对象将询价确定,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将不参与询价。预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也均为社会公众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的社会公众股比例将高于 10.00%,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件。 十四、第一步交易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方于 201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 1-1-XX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具日,第一步交易中尚未完结事项包括未就宋城集团向 Six Rooms Holdings 支 付首期价款取得外汇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宋城集团尚未向 Six Rooms Holdings 支付首期价款 12.522634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根据当日签署的《股 权质押协议》,宋城集团应在六间房工商变更完成后将六间房 62%的股权质押 给刘岩,但由于工商程序原因,上述股权质押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就上述事项向外汇部门的申请已提交,交易双方承诺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 召开前取得上述事项的外汇部门审批并将首期款支付出境。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 荐人资格。 1-1-XXV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宋城演艺的股票在连续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 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 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 知》,可能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复杂性,审计及评估工作、相关股东沟通工作、 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度等均可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时间进度产生重 大影响。此外,由于取得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在本次交易审核 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 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本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 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二、拟注入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账面净资产为 3,778.39 万元(母公司报表), 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增值 257,619.92 万元,增值 率 6,818.24%。标的资产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原因是:六间房属 于轻资产型公司,构成其核心竞争力的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生态价值、对用户 需求的精准把握能力,成熟有经验的团队成员价值无法反映在账面资产中,因此 其账面净资产无法反映该公司的全部企业价值。此外,由于收益法估值的依据是 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且上述预测是依据一系列假设作出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 1-1-XXV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 次交易拟注入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在本次对六间房 100%的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时,最终选用了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六间房未来年度收入和利润的预测数据对其评估价值有 较大影响,尤其是标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主营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 角色劳务占收入比例等两项指标对其业绩预测和估值影响较大。提请投资者关注 此风险。 三、标的公司业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间房对其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进 行了预测,预计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49 亿元、2.11 亿元、2.74 亿元、3.55 亿元。中企华 资产评估依据上述业绩预测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统计,六间房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演艺 平台网站1。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于宋城演艺的上市平台,六间房有望实现更 加快速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宋城演艺在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地 位。六间房未来各年度的业绩预测是在上述背景下,依据一定的假设条件作出的。 如未来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与假设条件有重大差异,标的公司的 业绩预测存在不能实现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宋城演艺本次收购六间房 100%股权后,将对六间房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并由此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形成金额较大的商誉。 宋城演艺在编制备考报表时,编制基础是假设宋城演艺于 2013 年 1 月 1 日 已完成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宋城演艺编制的备考 财务报表对宋城演艺本次收购六间房确认的商誉是 250,874.85 万元。本次收购 完成后,如六间房的经营状况恶化,商誉减值将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 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商誉减值的风险。 1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XXV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作为不同的经营 主体独立运作经营;六间房未来将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演艺平台,结合上市公司演 艺和现场娱乐资源,与上市公司共同打造 O2O 互动娱乐平台。但从公司经营和 资源整合的角度,本公司和六间房仍需在品牌建设、公司治理结构、制度管理、 线上线下协同、盈利模式拓宽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融合。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开发和运营人员不能 适应上市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方式,将导致人才流失,对本次交易的整合造成 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方案中,六间房的核心管理层出具第一步交易完成后 5 年的任职期 限承诺,较大程度降低人才流失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本次交易利润补偿上限未全额覆盖交易作价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 Six Rooms Holdings、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及宋城集团签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本次交 易中开曼公司向宋城集团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 5.218928 亿元或等值美元;本 次交易中管理层股东向宋城集团、上市公司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通过本次交易 实际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价值,即 9.88 亿元;本次交易中宋城集团向上市公司 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第一步交易中所获得开曼公司和管理层股东支付的补偿 金额为限。因此,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方对上市公司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 15.10 亿元,约占本次交易总对价 26.02 亿元的 58.03%,并未全额覆盖交易对价,提请 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第一步交易境外款项尚未全部支付的风险 根据宋城集团与 8 名管理层股东、Six Rooms Holdings 及其他相关主体于 2015 年 2 月 7 日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宋城集团应在第一步交易交割 日向 Six Rooms Holdings 支付境外总对价 15.996 亿元的等值美元的首期款项, 即 12.522634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根据 201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股权质押 协议》,宋城集团应在六间房工商变更完成后将六间房 62%的股权质押给刘岩, 1-1-XXI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但由于工商程序原因,上述股权质押尚未办理工商登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由 于宋城集团向境外支付对价事项尚未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因 此未达到第一步交易交割的条件,宋城集团未向境外支付 12.522634 亿元人民 币的等值美元的首期支付款。本次交易可能因款项尚未支付、质押尚未办理登记 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或产生纠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由于审核未发现而出现情节严重的问题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无法 经营的风险 六间房拥有近 60 人的审核团队,对相关内容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审核,以 维持生态系统环境健康有序,并保证平台运营合法合规。但高峰时段 20-22 点, 六间房最高同时开播的主播人数约 2,400 人,在开播高峰期和重大节假日时,六 间房会加派审核人员,保证能够最大限度同时审核播出情况。保定六间房的屏幕 10 秒一轮动,以覆盖全部开播主播房间的情况。 尽管如此,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若因标的公司在线实时演艺 内容的监控和审核体系因未能及时有效增强,存在重大缺陷或在执行中出现明显 故意失误而导致发生因不当信息得以传播而形成群体性事件,若情节严重,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可能被处以吊销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若因出现情节严重的问题导致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会 使得公司无法开展业务经营,提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二)标的公司因其在线实时演艺业务可能受到的监管处罚的风险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 部令第 56 号,2008 年 1 月 31 日生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 容管理的通知》(2009 年 3 月 31 日生效)等监管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不得播 放反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或利益、宣扬迷信、扰乱社会秩序、涉及 色情、赌博、恐怖等活动、侮辱他人或侵害公民个人隐私合法权益等内容。 在标的公司运营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主播可以进行实时演艺表演、与用户 互动等各种网络活动。由于平台的大部分内容视频和音频的交流活动需要实时进 行,所以标的公司无法对主播和用户生成的内容在平台传播之前提前进行检查。 1-1-XX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建立了完善且严密的内容监控和审核体系,明确对用户和主播的规范性 约束条款,并对在线节目进行监督把关,确保标的公司在线节目不违反上述监管 规定。 然而,由于标的公司运营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主播、用户生成内容过于繁多, 标的公司未必能检测所有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服务条款的内 容。我国目前对实时通讯服务尚无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标的公司在线实时演 艺系实时通讯服务的一种,未来监管部门在线实时演艺内容监管政策出现变化而 标的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或理解有误,则可能出现标的公司在线实时演艺 内容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存在上述不得传播内容的情形,从而可能使标的公司遭受 处罚或使公司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三)标的公司业务模式被潜在竞争者复制的风险 由于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现金流表现好且互联网演艺平台的页面、排版设计和 基本玩法等基本要素易于复制的特点,互联网演艺平台行业可能会吸引拥有流量 优势和资金优势的潜在竞争者。但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存在较高的竞争壁垒,包 括用户与主播资源、平台运营和管理经验以及较一般互联网平台高的技术能力等。 作为互联网演艺平台行业的先行者,标的公司的先发优势使其获得强大的网络外 部性,形成了不易复制的规模和品牌、技术、数据等优势。尽管如此,若标的公 司业务模式被潜在竞争者复制,新进入的竞争者将增大行业竞争程度,可能对标 的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四)技术不能保持行业领先的风险 互联网演艺平台作为中国独创的互联网产品模式,其发展历程较短,无前人 经验可借鉴。互联网和 IT 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不断涌入的竞争者将推动行业技术 不断创新、迅速迭代。虚拟产品的美化效果、直播清晰度、直播系统对用户带宽 的要求和流量的消耗等领域涉及的技术也在不断创新迭代,多个互联网演艺平台、 包括六间房也已发展并大力推广其移动端产品。尽管六间房的管理团队有着资深 的互联网或 IT 领域从业经历,拥有领先行业的技术优势;但若未来六间房无法 适应行业技术创新乃至迭代的变化,持续更新技术水平,将可能面临成本上升、 用户体验下降的不利局面,对六间房未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和行业地位的保持造 1-1-XXX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成不利影响。 (五)未来成本和费用不断上升的风险 六间房以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为主要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六间房毛利率达 到 51%左右,处在较高水平。六间房的营业成本主要为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 费用,若未来六间房为了应对互联网演艺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新进入者带来的 压力,提高签约主播的分成比例或提高艺人经纪机构的服务费金额,则六间房将 面临毛利率降低的风险。此外,若六间房为维持自身的市场份额、人才储备、技 术先进性,提高宣传推广支出或员工薪资或研发费用,将降低六间房的净利率。 为了应对可能的盈利能力削减风险,六间房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经验和先 发者优势,尽可能保持自身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培训和服务提高主播的 归属感与忠诚度,并尽可能与艺人经纪机构维持良好合作关系。 此外,上市公司为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部分,拟借款 60,000 万元,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融资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 式支付剩余现金对价,上述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费用产生 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六间房和上市公司的成本、费用相关风险。 (六)互联网演艺行业模式发展和主播流失带来的业务波动性风险 互联网演艺平台作为一种全新的线上娱乐方式,面向年轻消费群体,消费行 为存在感性消费、冲动消费等特征,消费者需求易受个人时间、可支配收入、兴 趣转移、平台转移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若未来六间房不能形成持续性的规模 化效应,将会造成市场竞争力下降,对业务开展、收入水平、现金流或盈利能力 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主播是六间房平台内容的主要生产者,在六间房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生 态系统中具有关键作用,优质主播更具有一定的平台品牌推广效应和用户集聚效 应。近年来,由于竞争对手的不断涌现,各互联网演艺平台对于优质主播的争抢 日趋激烈。如果未来优质主播出现明显流失的现象,可能会对六间房平台的内容 质量、运营稳定性和收入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报告期内游戏联运业务所需许可证缺失的风险 1-1-XXX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主营互联网演艺业务,同时在网站亦提供多款网络游戏,2013 年、 2014 年游戏联运收入占六间房总收入约 1.50%、1.46%。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 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 务,否则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同时通知电信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目前六间房所有游戏联运方均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六间房关于《互 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申请文件已在申请提交中,目前符合资质申请和取得的相关 条件。尽管如此,标的公司仍可能因报告期内许可证缺失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风险 宋城演艺已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 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城集团本 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 192,390,000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2,390,000 股。 根据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巧灵的承诺,其每年转让宋城演艺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宋城集团 2015 年实际可减持股份数不 超过 48,097,500 股。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宋城演艺盈利水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 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宋城演艺本次收购需要有 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 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 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 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 1-1-XXX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1-1-XXXI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 录 公司声明 ............................................................ I 重大事项提示 ....................................................... II 重大风险提示 .................................................... XXVII 目 录 .......................................................... XXXV 释 义 ............................................................. 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9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11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14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14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8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8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9 八、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19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0 二、上市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21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 25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5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 25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27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9 1-1-XXXV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上市公司遵纪守法情况 ....................................... 30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31 一、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31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 31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47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7 五、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7 六、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47 七、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以及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 转让的情形.......................................................... 47 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 48 第四节 宋城集团过桥收购的基本情况 ................................. 49 一、宋城集团过桥收购方案概况 ................................... 49 二、宋城集团过桥收购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50 三、宋城集团收购资金来源 ....................................... 52 四、截止报告书出具日,第一步交易进展情况 ....................... 52 五、北京太阳庄资产的处理 ....................................... 53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 55 一、基本信息 ................................................... 55 二、六间房历史沿革 ............................................. 56 三、六间房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63 四、VIE 架构的设立与解除........................................ 67 五、组织架构与人员结构 ......................................... 83 1-1-XXXV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六间房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 85 七、六间房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 128 八、六间房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 负债情况........................................................... 129 九、六间房最近三年进行减资增资或股权转让情况及原因说明 ........ 138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4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140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 141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承诺 ................ 146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安排的分析 ............................ 147 五、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 158 六、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 159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 160 第七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 161 一、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 161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分析 .................. 231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31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32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23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 234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48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54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54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58 1-1-XXXV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58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相关解答 要求的说明......................................................... 264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 265 六、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 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265 第十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6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67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 272 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 284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287 五、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 294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 310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 320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 析................................................................. 328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30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告 .......................................... 330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 334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38 一、交易标的报告期关联交易分析 ................................ 338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39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 情况............................................................... 342 1-1-XXXVIII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 情况............................................................... 342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43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 343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345 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 ................................................ 34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47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 351 三、其他风险 .................................................. 35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7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57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的说明 .............. 357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 358 四、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规划 ............................ 359 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63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说明....................................... 367 七、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68 八、本次交易中奖励对价的会计处理 .............................. 368 九、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波动的说明 .......................... 369 十、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 369 第十六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 371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71 1-1-XXXIX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372 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73 第十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375 一、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75 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75 三、律师事务所 ................................................ 375 四、审计机构 .................................................. 376 五、资产评估机构 .............................................. 376 第十八节 董事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 378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 388 一、备查文件 .................................................. 388 二、备查地点 .................................................. 388 1-1-XL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书中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指 /宋城演艺 票代码:300144 宋城集团 指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黄巧灵先生 标的公司/北京六间房/ 指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六间房 标的资产 指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六间房的全体股东,包括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晓明、 转让方/交易对方 指 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六间房登记在册的全体股 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 指 东,具体指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 六间房管理层股东 刚、王望记、孙明琪 保定六间房 指 保定六间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乐橙 指 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北京太阳庄 指 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 Six Rooms Holdings,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 开曼公司 指 的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公司搭建的可变利益实体架构,该架构通过境内外商 独资企业与境内可变利益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从而实现 VIE 架构 指 境内外商独资企业成为可变利益实体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 资产控制人 VIE 指 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VIE)是美国财务 1-1-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 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 167 号-可变利益实体 的合并》(FAS167)中关于被投资实体的一个术语,通常 指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但该企业本身 对此经济利益并无完全的控制权,只是通过一系列的协议 安排由主要受益人(Primary Beneficiary)实际或潜在控制 该经济利益。本报告书中,指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六间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公 司 北京太阳庄为控制北京六间房、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业 VIE 协议 是 务运营及利益而与各该实体签署的协议 宋城演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六间房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100%股权的交易行为 宋城集团为协助上市公司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在本 第一步交易/宋城集团 指 次交易前已实施的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 过桥收购 并同时取得北京六间房的 62%股权的交易 杭州湘湖绿谷 指 杭州湘湖绿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宋城置业 指 杭州世界城宋城置业有限公司 南奥置业 指 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丽水地区山水实业发 山水投资 指 展有限公司 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方星空文化传播 东方星空 指 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项下,宋城演艺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 易总金额 25%的行为 Conyers Dill& Pearman 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法律 《开曼法律意见书》 指 意见书》及 Travers Thorp Alberga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开曼尽调报告》 指 Conyers Dill& Pearman 出具的《尽调报告》 1-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宋城演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 定价基准日 指 项的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协商一致确认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基准日,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资产过户至宋城演艺名下之日,即标的资产之上的股 资产交割日 指 东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全部转由宋城演艺享有及承担 之日 立信会计师于 2015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 《审计报告》 指 第 150217 号‖《审计报告》 中企华评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15)3078 号‖《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 《评估报告》 指 权涉及的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 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重组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报告书》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宋城演艺、宋城集团、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于 201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刘岩、姜宏、 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尹 《股权收购协议》 指 淑君、刘磊、Six Rooms Holdings、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 公司、保定六间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司,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 指 购买资产协议》 望记、孙明琪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重组管理办法》 指 委员会第109 号令,2014 年11 月23 日起施行) 1-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 《发行管理办法》 指 督管理委员会第109 号令,2014 年5 月14 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财务顾问办法》 指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 号)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包 法律法规 指 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或重新制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重组委 指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任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公司 /中企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华评估 Ceyuan I 指 Ceyuan Ventures I, L.P. Ceyuan Fund 指 Ceyuan Ventures Advisors Fund, LLC 1-1-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C2C 指 C2C International Limited Mitsui 指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Transcosmos Investments & Business TIBD 指 Development (China), LLC. CRL 指 Celestial Riches Limited Transcosmos 指 Transcosmos, Inc. HIGHLAND VII 指 HIGHLAND VII - PRI (2) S.à r.l. HIGHLAND VIIB 指 HIGHLAND VIIB - PRI (2) S.à r.l. HIGHLAND VIIC 指 HIGHLAND VIIC - PRI (2) S.à r.l. HIGHLAND ENT 指 HIGHLAND ENT VII - PRI (2) S.à r.l. HIGHLAND VIII 指 HIGHLAND VIII - LUX (2) S.à. r.l. HIGHLAND VII、HIGHLAND VIIB、HIGHLAND HIGHLAND 指 VIIC、HIGHLAND ENT 与 HIGHLAND VIII 的合称 LBCB 指 LB Cross-Boarder Fund II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单位 最近两年/报告期 指 2013 年和 2014 年 二、专业术语 旅游演艺 指 以吸引游客观看为意图、反映景区主题和定位、注重体验 和参与,在旅游景区现场及其他演出场所内进行的,各种 以表现该地区历史文化或民俗风情为主要内容,且以旅游 者为主要欣赏者的商业性质的表演、演出活动,主要包括 主题公园类大型主题性旅游演艺、旅游地山水实景演艺以 及剧场类及巡演类大型旅游演艺 互联网演艺平台 指 依托网页、客户端或移动端技术,以群体为单位观看在线 1-1-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演艺视频内容,并以人和人互动为主要社区行为的互联网 网站或客户端、移动端软件 游戏联运 指 一种网络游戏的经营模式。游戏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与平 台运营商签署协议,平台负责用户推广并使用该平台的用 户管理体系及充值接口,对帐后根据分成比率向游戏开发 商或其他第三方分成 六间房直播伴侣 指 六间房自主研发的一款基于客户端的视频美化软件 主播 指 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产生内容的用户 签约主播 指 正式与六间房平台签定主播合约并拥有兑点资格的主播 充值代理 指 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一种特殊身份的用户,负责销售及推广 虚拟货币 星探 指 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一种特殊身份的用户,负责主播资源的 挖掘并向互联网演艺平台输送主播资源 家族 指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以主播为核心的一种用户组织 军团 指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以用户为核心的一种用户组织 网络演播室 指 用户或主播进行视频展示的网络页面 O2O 指 线上到线下 注册用户 指 在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上拥有注册账户的累计用户人数 独立用户 指 根据浏览器访问记录确定的并去除重复后的访问用户 月活跃用户 指 每月访问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或产品至少两次的独 立用户 月充值用户 指 每月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值购买六币的用户 月付费用户 指 每月就六间房产品及服务付费的用户人数 ARPU 指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一段时间内用户合计消费金 额除以消费用户数的金额 PC 客户端 指 台式及笔记本电脑客户端。软件需要通过下载并安装到电 脑中,并通过客户端入口方可使用 网页端 指 基于网站开发技术,以标准协议为基础传输形式,无客户 1-1-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端或基于浏览器内核的使用形式 移动端 指 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上。软件需要通过移动网络下载或依 靠移动网络使用 虚拟物品 指 互联网演艺平台上非实体物品的统称 虚拟礼物 指 可发送给其他主播或用户以表示支持或欣赏的虚拟物品 虚拟道具 指 通过付费可以获得的展示用户个性的虚拟物品 虚拟用户特权 指 通过付费可以获得的不同于一般用户的社区互动功能 六豆 指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虚拟货币,是礼物获取方的货币 计量单位 六币 指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虚拟货币,是礼物送出方的货币 计量单位 兑点 指 签约主播或其他符合规则的用户将其获得的虚拟礼物对应 六豆兑换为人民币的过程 iOS 指 由美国苹果公司开发的闭源操作系统,用于智能移动终端 设备。目前市场使用 iOS 系统的智能移动终端设备为苹果 旗下系列产品,包括 iPhone、iPad、iPod Touch 等 安卓平台 指 是一种基于 Linux 的自由及开放源代码的操作系统,主要 使用于智能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由 Google 公司和开放手机联盟领导及开发 SEM 指 Search Engine Marketing,一种通过购买搜索引擎关键字 进行营销的营销推广模式 CPM 指 Cost Per Mille,每千人成本,一种通过展示广告并按照用 户观看次数进行收费的营销推广模式 CPA 指 Cost Per Action,每行动成本,一种按照用户行动或效果 进行收费的营销推广模式 互联网演艺平台联运 指 一种互联网演艺平台的营销推广模式。互联网演艺平台运 营企业与其他互联网平台签署协议,由后者负责用户推广 并使用该平台的管理体系及充值接口,对帐后根据事先约 定的分成比率进行分成 1-1-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Firefox、Safari 指 火狐浏览器、苹果的 Mac OS X 中的浏览器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文化娱乐消费迎来黄金发展期 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信息技术行业、文化娱 乐行业为代表的服务型行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社会基本生活水平的全面 提升、20 世纪 70 至 90 年代出生的消费者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驱动力,满足人 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娱乐消费服务产业将在未来 20 年进入高速发展期,其中 包括演艺、影视、文学、音乐、游戏等不同场景、不同渠道的文化娱乐方式。目 前我国文化产业也因正受益于政策红利、消费升级和资本化浪潮而繁荣发展。 从政策层面来看,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从国际文化娱乐消费发展经验来看,人均 GDP 在 10,000 至 30,000 美元期 间是文化娱乐消费增长最快阶段。2014 年中国的人均 GDP 已经达到 7,458 美 元,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 7 个省市进入人均 GDP“1 万美元俱乐部”。 我国正在逐步进入文化娱乐消费最快增长阶段。 在政策和经济环境改善的背景下,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凸显, 资本越来越深度介入到文化行业。资本的介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不断走向成 熟,促使文化产业更加繁荣。而文化产业的繁荣反过来又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到 文化领域,形成良性循环。 (二)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传统演艺产业正在由线下走向线上 新兴信息网络技术已经渗透和扩散到生产性服务业的各个环节,催生出各种 基于产业发展的服务新业态。根据《2013 年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网络演出 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演出节目经过拍摄和后期制作放在网络上播出;二是现场 演出通过网络进行直播;三是以网络春晚为代表的、通过网民参与策划制作演出 内容的互动式模式;四是以网民群体为基础,自主在线演出模式。前两种是传统 1-1-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演艺利用网络拓展传播渠道;后两种则是网络平台基于自身特点通过创新形成的 互联网演艺模式。 1、互联网演艺打破传统演艺产业的局限,创造全新的演艺模式 传统演艺一般是由专业的演艺人员在特定的演出场所进行表演,在时间、内 容和渠道上都有明显的局限性。互联网演艺的出现打破了传统演艺时间和空间上 的限制,既丰富了用户在不同场景下的娱乐需求,也使得普通人也可以拥有自己 的网络剧场(或者类似六间房的直播房间),随时随地向全世界的网民展现自我 才艺,极大的丰富了演出的内容和层次,颠覆了演艺的传播渠道,满足了社会各 个群体的表演和观演需求。 目前,以六间房和欢聚时代为代表互联网演艺平台上聚集了大量优秀的演艺 人员(在上述平台中,这些演艺人员被称为主播),他们为海量的互联网用户提 供了包括音乐、舞蹈、脱口秀等多种形式的表演,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互 联网来进行文化娱乐的消费和享受。与此同时,主播与用户、用户与用户的互动 也构成了演艺节目的一部分,丰富互联网演艺的内容,增强了互联网演艺的互动 性。互联网演艺不仅拓展了传统演艺的边界,而且丰富了传统演艺的内容和形式, 给互联网用户带来了全新的文化娱乐消费体验。 2、各类传统演艺娱乐节目开始由线下走向线上 随着互联网渗透率的提高、对在线娱乐需求的增长以及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 发展,传统演艺行业开始尝试借助网络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充分发挥内容 资源、演艺资源等资源优势,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演艺模式,基于对内容端、 服务形式的丰富和渠道端的拓展,增强客户的参与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并建 立品牌,扩大演出产业的辐射外延,形成以演艺为驱动的多元化产业发展模式, 从而获取多种赢利渠道。 传统演艺产业与互联网的结合首先在娱乐性和现场感最强的演唱会领域出 现突破。腾讯视频先后直播蔡依林、张惠妹和 T-ara 演唱会,爱奇艺先后直播陈 翔和 EXO 等演唱会,乐视网先后直播汪峰和羽泉演唱会,这些演唱会采用付费 收看的商业模式,大部分取得良好的市场反馈。未来随着互联网演艺娱乐需求的 细化,以及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完善,预计话剧、音乐剧、舞台剧、相声、小品和 1-1-1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人转等各种传统演艺行业的优质资源都会开始通过互联网直播或者录播的方 式进行传播,使得受众可以随时随地观看自己心仪的演艺节目,形成新的商业模 式和市场。 通过从线下走上线上,传统演艺行业突破原有的票房和赞助的赢利模式,打 破空间和时间的局限性,开拓出新的盈利增长点。互联网有望成为传统演艺行业 培育市场和观众的新兴渠道。 (三)标的公司所在的互联网演艺行业需求快速增长 近年来,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网民规模持续增长,互联网普及率不断 提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中国互联网网民 数量约为 6.49 亿,其中手机网民达 5.57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47.9%。互联网带 宽基础建设升级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网络转播技术的发展为网络演 出提供了技术的支持和保障,不断拓展网络演出的用户规模。 另一方面,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宅文化”的兴起使得网民的社交行为逐渐 由线下往线上转移,但是传统的微信、QQ 和陌陌等文字和语音社交工具不能完 全满足网民的社交和娱乐需求,互联网演艺行业开始异军突起。不同于传统的即 时通讯社交软件,互联网演艺平台不仅可以为用户提供文字、图片等传统的社交 互动形式,而且可以采用更直接、互动性更强的视频直播方式来满足用户的娱乐 和社交互动需求。同时,互联网演艺平台通过创新性地为用户提供虚拟物品赠送 等服务大大强化了互联网演艺平台的互动性和娱乐性。 目前,互联网演艺行业的主要市场集中于社交视频领域。在诸多因素的共同 推动下,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和用户规模正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艾瑞预计, 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市场规模约为 52.5 亿元,用户规模约为 1.91 亿人,未来 几年,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保持每年 30%以上的增长速度。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未来企业的竞争,将不仅仅是单个业务板块的竞争,而是整个生态体系的竞 争。在这个生态体系中,互联网无疑是关键的一环。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移动 互联网的蓬勃兴起,正在颠覆一个又一个传统行业。传统企业只有拥抱互联网, 才会有长远发展的空间。 1-1-1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年3月6日,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把“互联网+”作 为一项重点产业进行了多次阐述,其中着力强调“壮大信息消费,全面推进“三 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 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由此可见,基于互联网 的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在互联网时代,作为一种线下的娱乐消费形式,传统的演艺行业既面临历史 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线上渠道和新兴互联网文化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作为连续 5年的―中国文化产业30强‖企业和中国最大的民营演艺集团,宋城演艺力争通过 此次并购,战略性的布局互联网演艺产业,实现线下演艺与线上演艺的联动发展, 从而打造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互动娱乐生态体系。 (一)构建以演艺为核心的 O2O(线上线下)互动娱乐生态圈 “构建以演艺为核心的繁荣生态圈”是宋城演艺的长期发展目标,在巩固线 下传统旅游与文化演艺板块和影视、演艺节目等内容创意板块的发展的同时,宋 城演艺试图通过本次交易战略性布局互联网演艺产业,实现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 与联动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首先,并购互联网演艺行业的龙头企业,宋城演艺以高举高 打的方式进入成长潜力巨大的互联网演艺产业,极大提升公司的长期成长空间; 其次,双方都具有强大的互联网思维和线上线下能力,业务和品牌等方面高度协 同,通过有效融合,宋城演艺和六间房能够极大的提升双方的品牌和资源实力, 为线下和线上用户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娱乐消费产品,从而全方位的增强双方 的竞争实力,大幅延展双方的业务边界;最后,学习和借鉴六间房的互联网经验, 宋城演艺能够更好的用互联网思维改善乃至颠覆线下的运营和扩张策略,为线下 演艺板块的成长带来新的动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 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同时使得公司可以布局市场前景广 阔的互联网领域,尤其是互联网演艺领域,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二)发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 宋城演艺旨在通过本次交易,发挥与六间房平台资源、内容资源、艺人资源、 1-1-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团队人才、客户及营销资源等五大板块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现场 演艺和互联网演艺为双轮驱动,以互动娱乐为战略方向,实现 O2O 互动娱乐平 台的“叠加”与“裂变”。 通过本次交易,宋城演艺将成为 A 股市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 O2O 互动娱 乐平台。上市公司以六间房为互联网业务的核心平台,不仅能够深度拓展潜力巨 大的互联网演艺产业,同时还可以通过自主发展和兼并收购的方式继续对互动娱 乐的其他领域进行布局,建立拥有线上线下多元化娱乐生态的产业集群。 本次交易有助于双方在内容方面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制作的演艺、综艺 节目、影视作品可以在六间房在线平台播出,六间房的优质演艺内容和“唱战” 等节目资源通过上市公司线下实体场地进行传播推广。 在艺人资源层面,上市公司可提升六间房现有主播的综合演艺素质,并通过 实现专业院团上线、社区演艺社团上线、明星艺人直播等,帮助六间房丰富在线 演艺的产品;六间房可提供优质主播参与宋城演艺电影、电视、综艺节目的制作, 最终形成艺人资源线上线下运营的良性循环。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正式涉足互联网领域,六间房不仅可以凭借 其优秀的技术团队为上市公司原有互联网业务或未来新拓展的互联网业务提供 支持,同时可以为上市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与产品注入互联网思维;上市公司经 验丰富的线下演艺管理团队通过其成功经验的分享,为六间房线上演艺资源拓展 到线下提供助力。 上市公司和六间房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大量的游客资源和用户资源, 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建立起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宋城演艺和六间房的现有用户可 以实现相互的转化,同时基于上市公司和六间房对各自客户的需求的精准把握, 双方可以依托各自的营销资源拓宽营销渠道。 (三)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2013 年、2014 年六间房备考合并报表口 径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4,183.13 万元和-4,702.25 万元;其中,扣除因 2014 年 股份支付确认的 140,354,064.00 元管理费的影响,2014 年净利润为 7,227.84 万元。伴随着未来在线社交视频行业需求的不断增大,六间房的业绩也将不断提 1-1-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2015-2018 年度六间房预测净利润年均复合 增长率达到 33.2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在盈利水平等方面将得到大幅提升, 同时公司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的多元化拓展,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成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成的决策程序如下: 1、2015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与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 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2、2015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批复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批复或核准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六间房的全体股东,包括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 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宋城集团以及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 1-1-1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等股东合法持有的六间房合计 100%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宋城集团 1,240.0000 62.0000% 2 刘岩 491.1400 24.5570% 3 姜宏 80.0000 4.0000% 4 朱晓明 80.0000 4.0000% 5 杨小龙 44.5400 2.2270% 6 高宇庆 44.5400 2.2270% 7 卢宝刚 6.6200 0.3310% 8 王望记 6.6200 0.3310% 9 孙明琪 6.5400 0.3270% 合计 2,000 100% (三)标的资产作价 1、标的资产六间房 100%股权的定价 六间房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 字[2015]307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六间房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3,778.40 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增值 257,619.92 万元,增值率 6,818.24%。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请参见本报告 书“第七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六间房 100%股权的定价为 26 亿元, 经宋城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提供过桥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成本及已享有权益调整后, 六间房 100%股权交易定价为 2,602,051,030.06 元。其中: (1)上市公司收购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所持六间房 38%股权定价为 1-1-1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88 亿元,上市公司以向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2)考虑到宋城集团系配合公司本次收购而参与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 权及六间房 62%股权(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宋城集团过桥收购的基本情 况”),经交易双方协商并在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所约定,宋城集团所持六间房 62%股权的定价以宋城集团第一步 交易所承担的收购对价 16.12 亿元人民币加上宋城集团为配合上市公司本次收 购筹措的资金在资金占用期内产生的利息,并扣除宋城集团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 的北京太阳庄净资产价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62%股权定价 ═ 16.12 亿元人民币 宋城集团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 京太阳庄净资产价值 + 宋城集团为配合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实际筹措并占用的资 金在资金占用期内产生的利息。 其中: 1)“宋城集团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京太阳庄净资产价值”系指第一步交 易中,宋城集团因收购北京太阳庄而享有的北京太阳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净资产价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太阳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审阅报告,北京太阳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净资产为 172,960,283.69 元。根据宋城集团、Six Rooms Holdings、北京太 阳庄及六间房于 2015 年 2 月 7 日共同出具的《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资 产处理的确认函》的约定,宋城集团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京太阳庄净资产价 值为 99,614,283.69 元。 2)“宋城集团为配合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实际筹措并占用的资金”指的是宋城 集团第一步交易中支付给开曼公司的首期支付款 1,252,263,400 元和支付给管 理层股东的六间房 62%股权转让款 12,400,000 元,合计 1,264,663,400 元。 3)“资金占用期”系指宋城集团本次所筹措资金的计息起始日(2015 年 2 月 16 日),至宋城集团获得上市公司支付相应金额的现金对价之日(在分期支付 的情况下,按各期支付款分别计算资金占用期,并按照资金成本从高到低认定现 金偿付顺序)。 为确定上市公司收购宋城集团所持六间房 62%股权的交易价格,宋城集团 1-1-1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配合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筹措的资金占用期暂以一年为限。上市公司和宋城集团 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约定的现金支付安排,在支付第二期现金支付款 时按照实际占用期限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并相应调整第二期现 金支付款金额,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宋城集团。 为配合公司本次收购,宋城集团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银河融通 75 号—金汇资管第 01 号),为本次股权收购进行专项融资(融资额 999,999,000 元,利率为 8.2%/360 天,期限为一年,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为解决剩余资金缺口 264,664,400 元,宋城集团与华安未来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签署《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同》(融资额为 400,000,000 元,年利率 7%,期限为一年,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 按照相关融资协议项下的年利率对应的资金占用期(以一年期/365 天为限) 的利息为 101,665,313.75 元,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融资协议项 应计占用本金(元) 利率 暂计占用期 暂计利息 1 999,999,000 8.2%/360 天 365 天 83,138,805.75 2 264,664,400 7%/一年 365 天 18,526,508.00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上市公司向宋城集团收购 62%股权的交易定价为 1,614,051,030.06 元 , 上 市 公 司 本 次 收 购 六 间 房 100% 股 权 合 计 定 价 2,602,051,030.06 元。 2、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发行价格为 27.07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 1-1-1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定价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 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宋城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交易对方之一刘岩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提名,可能会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宋城演艺 2014 年度(末)相关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购买资产和成交 项目 宋城演艺 占比 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44,632.20 93,511.91 47.73% 资产总额 260,205.10 384,235.35 67.72% 资产净额 260,205.10 344,442.25 75.54% 注:(1)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为成交金额;(2)宋城演艺资产净额为合并财 1-1-1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会计报告 201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拟购买资产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宋城演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重组办法》第十 二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次交易 涉及宋城演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黄巧灵。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的社会公众股为 22,876.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2%,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宋城演艺需向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合计发行 36,497,965 股公司股 票,公司总股本将上升为 59,427.30 万股。发行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持有宋城 演艺股份的比例均将低于 10%,且交易对方除了刘岩将在本次交易结束后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裁以外,其他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目前均无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因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扣除刘岩将 持有的 23,586,331 股股份外,其余新增股份 12,911,634 股均为社会公众股。 本次募集配套发行对象将询价确定,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将不参与询价。预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也均为社会公众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的社会公众股比例将高于 10.00%,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件。 1-1-1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ongcheng Performance Development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144 证券简称 宋城演艺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 14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 148 号 注册资本 55,775.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娴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19888 邮政编码 310008 联系电话 86-571-87091255 传真 86-571-87091233 公司网站 www.chinascyy.com.cn 歌舞表演、杂技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综合文艺表 演(凭《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3月13日), 餐饮服务(范围详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 月8日),停车服务(有效期至2018年5月17日)。旅游服务, 经营范围 主题公园开发经营,文化活动策划、组织,文化传播策划,动 漫设计,会展组织,休闲产业投资开发,实业投资,旅游电子 商务;旅游用品及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百货、土特产 品(不含食品)的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宋城演艺前身系成立于 1994 年 9 月 21 日的杭州世界城宋城置业有限公 司,1999 年 2 月 24 日更名为杭州宋城集团有限公司。2000 年 12 月 27 日,经 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浙上市[2000]69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 立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杭州宋城集团有限公司以 其 2000 年 11 月 30 日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净资产 6,000.00 万元,按 1:1 的比例 折合股份总额 6,00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915.00 48.58% 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1,055.00 17.58%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900.00 15.00% 黄巧灵 400.00 6.68% 蔡建熙 330.00 5.50% 刘萍 200.00 3.33% 曾迎九 200.00 3.33% 合计 6,000.00 100.00% (二)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的增资扩股情况 从整体变更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共发生两次增资扩股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1、经 2008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 东方星空以现金向本公司增资 3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至 6,300 万元。2009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经 2009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2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以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红股 10 股进行分配,增加股本 6,300 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由 6,300 万元增加至 12,600 万元。200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根据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许 可[2010]1632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 万股。2010 年 12 月 9 日,杭州 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公司上市后的主要股权变动 1、国有股东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的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涉及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补充函》(浙财函 [2010]17 号)的批复,在公司股份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国有股东东方星空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按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4,200.00 万股的 10%计 420.00 万股,转 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2、2010 年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160.00 万元,以 2010 年度末总股本 16,8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共计转增 20,160.00 万元,转增股本 20,160.00 万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36,960.00 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6,960.00 万股,股权 结构变动如下: 1-1-2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7,720.00 75.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6,400.00 71.4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240.00 25.00% 合计 36,960.00 100.00% 3、2011 年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480.00 万元,以 2011 年度末总股本 36,9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股本 18,480.00 万股。变更后公司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5,440.00 万元。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5,440.00 万股,股权 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815.75 68.2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7,185.75 12.961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24.25 31.79% 合计 55,440.00 100.00% 4、201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201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杭 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13 年 5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32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规定, 公司首次向 144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 381.60 万 股,预留 45.00 万股,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5 月 2 日,每股授予价 格经分红派息调整后为 6.13 元。公司收到 144 人缴存的出资额 2,339.20 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81.60 万元,新增资本公积 1,957.61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1-1-2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55,821.60 万股。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因张慧嫔自 2013 年 2 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其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25 万股按照申报离职之日起锁定半年。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5,821.60 万股,股权结构 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464.64 68.9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8,464.64 68.9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356.96 31.09% 合计 55,821.60 100.00% 5、2013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根据公司 201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3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已经办理离职的 7 名 员工的首次授予股权申请进行回购注销,分别回购注销邱晓军 30.00 万股、蒋寒 华 4.00 万股、刘晓燕 2.00 万股、夏小钰 2.00 万股、陶婉莹 0.50 万股、纪莹 0.80 万股和杨克维 0.80 万股,合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40.10 万元,回购价格为首 次授予价每股 6.13 元,公司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归还 7 名员工 245.81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40.10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205.71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55,781.50 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为 55,781.50 万股,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345.54 66.95%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7,345.54 66.9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435.96 33.05% 合计 55,781.50 100.00% 6、2014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1-1-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已经办理离职的 3 名员工的首次授予股权申请进行回购注销,分别回购注销赵杰 1.00 万股,李宾 1.00 万股和张正 2.00 万股,合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 万元,回购价格为首 次授予价每股 6.13 元,公司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归还 3 名员工 24.52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4.00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20.5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55,777.50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为 55,777.50 万股,股权结构 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223.74 64.9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6,223.74 64.9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553.76 35.05% 合计 55,777.50 100.00%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均为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均为黄巧灵先生,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宋城演艺最近三年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宋城集团持有宋城演艺 19,357.29 万股股份,占宋城 演艺总股本的 34.70%,为宋城演艺控股股东。自然人黄巧灵先生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 9.19%的股份,并通过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7.19%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6.38% 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巧灵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 42 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 42 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宋城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黄巧灵 5,553.40 55.53% 刘萍 3,365.28 33.65% 戴音琴 420.66 4.21% 黄巧燕 420.66 4.21% 孙芳芳 240.00 2.40% 合计 10,000 100.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自然人黄巧灵持有宋城集团 53.53%的股权,为宋城 演艺的实际控制人。 黄巧灵先生,男,汉族,1958 年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黄巧灵先生自 1999 年 2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杭州宋城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裁,自 199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宋城集团董事长,自 2001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杭州世界休闲博览园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0 年 12 月起担任宋城演艺董事长,目前还兼任宋城集团董事,杭州宋城景观房地产有限 公司董事,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世界休闲博览园有限公司董事。 1-1-2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宋城演艺是中国演艺第一股,主营业务为主题公园和文化演艺的投资、开发、 经营。公司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称号,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先进单位。宋城演艺独创的“主题公园+文化演艺”深度融合的商业模式是公司 最核心的竞争力,目前已实现了千古情系列的百花齐放,在杭州、三亚、丽江、 九寨沟等地建立起覆盖全国一线旅游休闲目的地的线下演艺网络平台。公司将创 新性强、文化元素丰富、剧目编排和节目变化灵活的旅游文化演艺节目置于主题 公园氛围之中,使文化的高附加值在主题公园中得到体现,深化了主题公园的文 化内涵,加深和丰富了游客的体验层次,保证公司较高的盈利水平。 同时,公司坚持“内容为王”,贯彻“狼群战术、百秀大战”战略思路,以 各大主题公园集群为载体,以演艺系列秀为核心,以创意节目和活动策划为主线, 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提升现场娱乐综合品牌和文化内涵。 宋城演艺目前已实现全国市场网络的搭建,其广度和深度均具有显著的优势; 同时,公司拥有强大的主题策划和组团营销优势,开发及维护市场方面有着多年 的实战经验;宋城独木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则使公司营销实现转型升级,大大拓 宽了产品整合销售渠道。强大的策划和营销优势为公司的品牌推广和客源组织提 供了有力的保障,大幅增强了公司产品的渗透能力。 1-1-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积极发展线下演艺事业的同时,公司于2014年开始搭建线上创意内容生产架 构。公司投资设立综艺娱乐公司宋城娱乐、参股影视公司大盛国际、控股创意公 司本末映画;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与北京演艺集团强强联手;设立香 港全资子公司宋城国际,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一系列动作拓宽了公司演艺事业 的深度和广度,成为公司线上内容领域的突破口、线下产品的宣传利器,未来将 和公司线下产品平台深度整合,有望成为公司文化业务的“发动机”。 最近两年宋城演艺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类如下: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旅游服务业-杭州宋城 37,228.06 41.98% 35,497.48 55.88% 景区收入 旅游服务业-杭州乐园 12,951.31 14.61% 14,824.81 23.34% 景区收入 旅游服务业-烂苹果乐 6,715.26 7.57% 8,236.49 12.97% 园景区收入 旅游服务业-三亚千古 15,507.02 17.49% 3,356.79 5.28% 情景区收入 旅游服务业-丽江千古 7,198.32 8.12% - - 情景区收入 旅游服务业-九寨千古 6,241.37 7.04% - - 情景区收入 旅游服务业-电子商务 1,751.63 1.98% 381.88 0.60% 手续费收入 旅游服务业-设计策划 1,080.85 1.22% 1,226.42 1.93% 费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88,673.81 100.00% 63,523.87 100.00% 1-1-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宋城演艺 2014 年度、2013 年度经审的财务报告,公司最近两年主要 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384,235.35 345,581.63 负债总计 32,800.53 27,346.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1,434.81 318,235.1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442.25 313,660.76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3,511.91 67,871.59 营业收入 93,511.91 67,871.59 营业利润 47,198.86 38,089.05 利润总额 49,141.32 41,846.24 净利润 36,472.28 30,876.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118.32 30,842.39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00.26 42,93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02.65 -84,209.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0.96 -10,620.36 1-1-2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年度 2013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36.65 -51,895.05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18 5.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54% 7.91%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5 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5 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1% 9.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95 0.77 八、上市公司遵纪守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 1-1-3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六间房的全体股东,即宋城集团、刘岩、朱晓明、姜宏、杨 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股东持 有六间房 100%的股权比例、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宋城集团 62.00% 1,240.00 2 刘 岩 24.557% 491.14 3 姜 宏 4.000% 80.00 4 朱晓明 4.000% 80.00 5 杨小龙 2.227% 44.54 6 高宇庆 2.227% 44.54 7 卢宝刚 0.331% 6.62 8 王望记 0.331% 6.62 9 孙明琪 0.327% 6.54 合计 100% 2,000.00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宋城集团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21 日 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 4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 42 号 1-1-3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定代表人 王鹏宇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25571263-2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181255712632 营业执照号 330181000085842 经营范围 实业、教育,旅游文化项目开发、工艺美术品、土特产品、 五金交电、建材和销售,室内外装饰 2、历史沿革 (1)1997 年 11 月,杭州湘湖绿谷设立 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湘湖绿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湘湖绿谷”),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21 日(于 1998 年 8 月更名为杭 州香湖绿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于 2002 年 4 月更名为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奥置业”)、杭州世界城宋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置业‖)和 黄华路共同发起,注册资金 1,010 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华路,实际控制人为黄 巧龙。其中,宋城置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500 万元,占 49.50%,南奥置业以土 地使用权出资 460 万元,占 45.55%,黄华路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占 4.95%。 杭州湘湖绿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宋城置业 500.00 49.50% 2 南奥置业 460.00 45.55% 3 黄华路 50.00 4.95% 合计 1,010.00 100% 上述出资已经萧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97〕萧会 内验字 B131 号)核实。 (2)1998 年 7 月,第一次更名、第一次股东变更和第一次注册资本变化 1-1-3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998 年 7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杭州湘湖 绿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香湖绿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香湖绿谷”)。同时宋城置业退出出资 300 万元,保留出资额 200 万元,景宁 畲族自治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刘萍、黄巧燕分别以现金 350 万元、50 万元、 50 万元增资。经调整后杭州香湖绿谷的注册资本增至 1,160 万元,实际控制人 为黄巧龙。经本次调整后,杭州香湖绿谷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奥置业 460.00 39.66% 2 景宁畲族自治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50.00 30.17% 3 宋城置业2 200.00 17.24% 4 黄华路 50.00 4.31% 5 刘萍 50.00 4.31% 6 黄巧燕 50.00 4.31% 合计 1,160.00 100.00% 上述出资已经萧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98〕萧会 内验字第 451 号)核实。 (3)2000 年 5 月,第二次股东变更 2000 年 5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景宁畲族自治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 30.17%的股权以 3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刘萍。本次股权转让后,宋城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奥置业 460.00 39.66% 2 刘萍 400.00 34.48% 2 1999 年 3 月,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宋城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宋城集 团有限公司,原宋城置业持有的宋城集团股份相应变更为杭州宋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1-3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杭州宋城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17.24% 4 黄华路 50.00 4.31% 5 黄巧燕 50.00 4.31% 合计 1,160.00 100.00% (4)2001 年 6 月,第三次股东变更和第二次注册资本变化 2001 年 6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南奥置业、杭州宋城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 39.66%、17.24% 的股权按照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黄巧灵,作价为出资额的 460 万元和 200 万元。 同时,将宋城集团资本公积金 8,600 万元转增资本金,增资的基准日为 2000 年 10 月 30 日;吸收新股东孙芳芳,由孙芳芳对杭州香湖绿谷投入新增注册资本 24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转增资本和引入新股东后,杭州香湖绿谷注册资本 变更为 10,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黄巧灵。本次调整后杭州香湖绿谷的股权结 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巧灵 5,553.40 55.53% 2 刘萍 3,365.28 33.65% 3 黄华路 420.66 4.21% 4 黄巧燕 420.66 4.21% 5 孙芳芳 240.00 2.40% 合计 10,000.00 100.00% 上述出资已经浙江天平会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浙 天验〔2000〕925-3 号)核实。 (5)2002 年 4 月,第二次更名并选举法人代表 2002 年 4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杭州香湖绿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 1-1-3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并成立董事会,选举兰克为法定代表人。 (6)2003 年 6 月,第一次变更法人代表 2003 年 6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宋城集团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周竞夫。 (7)2006 年 8 月,第二次变更法人代表 2006 年 8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宋城集团变更法定代表人为黄巧龙。 (8)2008 年 8 月,第四次股东变更 2008 年 8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杭州时国立公证 处出具的公证书((2008)杭证民字第 7536 号),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原股东自然人黄华路逝世,其所持有宋城集团 4.21%股权全部由其配偶戴音 琴继承。本次转让后,宋城集团的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巧灵 5,553.40 55.53% 2 刘萍 3,365.28 33.65% 3 戴音琴 420.66 4.21% 4 黄巧燕 420.66 4.21% 5 孙芳芳 240.00 2.40% 合计 10,000 100% (9)2009 年 12 月,第三次变更法人代表 2009 年 12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宋城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巧灵。 (10)2013 年 3 月,第四次变更法人代表 2013 年 3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杭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宋城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鹏宇。 3、产权及控制权关系 1-1-3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宋城集团的产权及控制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宋城集团的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刘萍系黄巧灵弟弟黄巧龙的配偶, 黄巧燕系黄巧灵的妹妹,戴音琴系黄巧灵的母亲。 黄巧灵持有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5.53%的股权,是杭州宋城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单一持股最大的股东,为宋城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黄巧灵 先生的简介请参考“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 况”。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宋城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文化旅游集团之一,其主营业务涵盖文化演艺、主题 公园、景观地产、主题酒店、文化产业投资、旅游电子商务、娱乐商业、文化旅 游衍生产品等领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宋城集团的经营活动主要涉及旅游文化 板块、主题酒店及景观地产板块和其他业务板块,并形成了宋城集团“主题公园 +文化演艺+景观地产+主题酒店+娱乐休闲+文化创意+文化产业投资”的业务模 式。 5、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宋城集团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71,359.61 239,467.24 负债总计 255,386.51 214,361.73 1-1-3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所有者权益 50%合计 15,973.10 25,105.51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3,370.75 -8,314.01 利润总额 -12,847.72 -8,172.39 净利润 -9,132.41 -4,035.81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情况 (1)宋城集团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宋城集团控制的企业按照产业类别划分如下: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 注册资本 权益比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范围 (万元) 例 旅游文化板块 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 旅游服务、主题公园 55,777.50 34.70% 一级子公司 有限公司 开发经营 2 杭州宋城实业有限 科技投资,旅游经营 23,500.00 90.00% 一级子公司 公司 管理,旅游项目开发 3 杭州宋城艺术团有 表演、歌舞、戏曲、 1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限公司 杂技 4 宋城演艺国际发展 对外投资、文化演 5,000.00 有限公司 艺、国际文化项目合 100.00% 二级子公司 (万港元) 作 5 杭州乐园有限公司 旅游项目开发、经营 36,35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6 三亚千古情旅游演 主题公园、演出开发 49,0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1-1-3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 注册资本 权益比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范围 (万元) 例 艺有限公司 经营 7 石林宋城旅游演艺 主题公园开发经营、 8,0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有限公司 文化活动策划组织 8 丽江茶马古城旅游 主题公园、演出开发 25,0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 9 泰安千古情旅游演 主题公园、演出开发 35,0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艺有限公司 经营 10 武夷山武夷千古情 旅游服务,演出场所 10,0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开发经营 11 阿坝州九寨千古情 主题公园、演出开发 22,000.00 80.00% 二级子公司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 12 杭州宋城本末映画 创意视频的设计与 150.00 60.00% 二级子公司 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制作 13 浙江宋城娱乐文化 综艺、动画片、广播 传媒有限公司 剧、电视剧的制作与 5000.00 60.00% 二级子公司 发行 14 杭州独木桥网络科 网络技术、电子商务 1,0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技有限公司 15 杭州独木桥旅行社 国内、入境旅游业务 100.00 100.00% 三级子公司 有限公司 主题酒店及景观地产板块 16 杭州第一世界酒店 商业企业管理 100 100% 一级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 3 宋城集团直接持有杭州第一世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股权,并通过一级子公司杭州世界休 闲博览园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20%,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 100%。 1-1-3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 注册资本 权益比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范围 (万元) 例 17 杭州宋城景观房地 房地产的开发、经 44,700.00 90.83% 一级子公司 产有限公司4 营、销售 18 三亚不夜城置业有 土地开发、房产销售 48,700.00 100.00% 一级子公司 限公司 及租赁 19 龙泉市龙泉山度假 休闲项目的开发、经 9,090.00 94.50% 一级子公司 区有限公司 营和管理,餐饮服务 20 杭州世界休闲博览 旅游规划综合开发 10,000.00 62.00% 一级子公司 园有限公司 其他板块 21 武汉市水乡旅游城 旅游规划综合开发 5,000.00 90.00% 一级子公司 有限公司5 22 杭州南奥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规划设 100.00 100.00% 二级子公司 有限公司6 计、园林设计 23 杭州宋城集团物业 物业服务 50.00 100.00% 一级子公司 服务公司 24 杭州山里人家商务 商务服务 200.00 70.00% 一级子公司 服务有限公司 25 杭州奥特莱特贸易 商业经营管理 100 80% 二级子公司 有限公司 (2)宋城集团参股企业的情况 4 宋城集团直接持有杭州宋城景观房地产有限公司 77.40%股权,并通过一级子公司杭州宋城实业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 11.19%、通过一级子公司杭州世界休闲博览园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2.24%,直接或间接持 股比例达 90.83%。 5 宋城集团直接持有武汉市水乡旅游城有限公司 51%股权,并通过一级子公司杭州休闲博览园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 39%的股权,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 90%;武汉市水乡旅游城有限公司目前拟注销。 6 宋城集团直接持有杭州南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5%股权,并通过一级子公司龙泉市龙泉山度假区 有限公司持股 75%,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 100%。 1-1-3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业务/ 注册资本 权益比例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万元) 1 杭州第一世界大酒店有限 酒店经营 11,000.00 28.64% 联营企业 公司 2 杭州休博园湖畔绿景休闲 旅游休闲项目 12,000.00 50.00% 合营企业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 3 杭州湘格投资管理有限公 企业管理 200.00 50.00% 合营企业 司 4 杭州奥兰多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3,000.00 10.00% 参股企业 经营 5 浙江天堂硅谷七弦股权投 股权投资 10,000.00 45.00% 参股企业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北京七弦和风创业投资中 股权投资 2,900.00 62.06% 参股企业 心(有限合伙)7 7 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股权投资 5,000.00 32.00% 参股企业 司 (二)刘岩 1、刘岩基本情况 姓名 刘岩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3060219720608**** 住所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街*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7 宋城集团系北京七弦和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不具有实际控 制权,故未纳入合并范围。 1-1-4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刘岩任六间房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刘岩 任六间房董事长。2012 年 8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刘岩任北京太阳庄董事长。2006 年 6 月至今,刘岩任 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刘岩持 有六间房 24.557%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刘岩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 关联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营业范围 股权结构 号 (万元) 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尹淑君持 上海梦荻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有 99%股 1 络科技有限 100 音乐创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 权、姜洪持 公司 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有 1%股权 报告期内,六间房和上海梦荻同受北京太阳庄协议控制,构成关联方,上海 梦荻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基于地理位置的移动社交 APP。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太阳庄与上海梦荻之间解除了协议控制关系,不再对上海梦荻实施控制,上 海梦荻目前的控股股东尹淑君系刘岩的岳母,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 刘岩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上海梦荻的工商底档资料、尹淑君与刘岩的关联关系以 及北京太阳庄、尹淑君和刘岩出具的说明,查阅了上海梦荻的财务报表,并对上 海梦荻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实际体验和对比,认为: (1)尹淑君为刘岩配偶毕蓉蓉之母亲,在《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前, 尹淑君所持有的上海梦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系全部代北京太阳庄持 有,在《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后,尹淑君所持有的上海梦荻网络科技有限 1-1-4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99%的股权系全部代刘岩持有,尹淑君并未实际出资,由刘岩享受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 (2)上海梦荻主要从事基于地理位置的移动社交 APP(“聊聊”)的研发和 运营,六间房是基于社交视频提供互联网演艺服务的网页端网站,目前六间房与 上海梦荻两者在产品和服务内容、产品和技术形态、商业模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 异,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且刘岩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 次交易完成后,其及其关联人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 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 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且相关关联方不会 在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有同业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任职。 (三)姜宏 1、姜宏基本情况 姓名 姜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78070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街*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06 年 5 月至今,姜宏任六间房 CTO,2006 年 8 月至今,姜宏任六间房 董事。2006 年 5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姜宏任北京太阳庄董事。2006 年 6 月至今, 姜宏任 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姜宏持有六间房 4% 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姜宏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或 1-1-4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者控制其他公司。 (四)朱晓明 1、朱晓明基本情况 姓名 朱晓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0619781111**** 住所 北京朝阳区*街*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朱晓明任六间房董事长兼经理,2013 年 7 月 至今,朱晓明任六间房董事兼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朱晓明任北 京太阳庄董事长,2012 年 8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朱晓明任北京太阳庄董事。2006 年 6 月 2006 年 11 月,朱晓明任 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 日,朱晓明持有六间房 4%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朱晓明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 或者控制其他公司。 (五)杨小龙 1、杨小龙基本情况 姓名 杨小龙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1-1-4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身份证号 1101081980121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街*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杨小龙任北京明锐恒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 总裁。2014 年 8 月至今,杨小龙任六间房执行董事。2006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杨小龙任北京太阳庄董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杨小龙持有六间房 2.227% 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杨小龙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 或者控制其他公司。 (六)高宇庆 1、高宇庆基本情况 姓名 高宇庆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3080519730528**** 住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街*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11 年 1 月至今,高宇庆任六间房副总裁。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高宇庆 持有六间房 2.227%的股权。 1-1-4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高宇庆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 或者控制其他公司。 (七)卢宝刚 1、卢宝刚基本情况 姓名 卢宝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3013119861006****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县**乡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07 年 8 月至今,卢宝刚任六间房运营维护经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卢宝刚持有六间房 0.331%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卢宝刚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 或者控制其他公司。 (八)王望记 1、王望记基本情况 姓名 王望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252819841212**** 1-1-4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县**镇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08 年 12 月至今,王望记任六间房技术总监。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王望 记持有六间房 0.327%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王望记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 或者控制其他公司。 (九)孙明琪 1、孙明琪基本情况 姓名 孙明琪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3010719770123****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街*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2006 年 11 月至今,孙明琪任六间房人事行政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孙 明琪任北京乐橙监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孙明琪持有六间房 0.32%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六间房的股权外,孙明琪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 或者控制其他公司。孙明琪的配偶康益新目前持有北京九门生鲜农业科技有限公 1-1-4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 100%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万元) 北京九门生 大宗农产品物流贸易相关的信息系统,为贸 康益新持 1 鲜农业科技 50 易商提供软硬件总包服务 100%股权 有限公司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中,宋城集团系宋城演艺的控股股东,交易 对方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在本次交易前与宋城演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中,宋城集团向宋城演艺推荐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包括黄巧灵、黄巧龙、张建坤、商玲霞四人。交易对方刘岩等 8 名自然 人未向宋城演艺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 人交易对方中,除刘岩在本 次交易结束后将被上市公司提名为董事、副总裁外,其余 7 人亦无计划向宋城演 艺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依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宋城集团及刘岩等 8 名自然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近亲属或其他一致行动关系。 七、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以及不存在限制 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依据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与宋城演艺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承诺 函》,宋城集团及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以及不存 1-1-4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宋城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最近五年内,宋城集团及其主 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经核查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出具的承诺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刘 岩等 8 名自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刘岩等 8 名自然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形。 1-1-4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宋城集团过桥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分为两部分,即:(1)宋城集团配合本公司的本次收购先行实施对 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及六间房 62%股权的收购;以及(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该方案设计主要是由于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系处于 VIE 架构控制下的可变利益实体且存在多方境外投资机构,境外投资机构拆除 VIE 架构的限制较多且给予本公司实施收购的时间(即协议签署时间至交割时间)较 短。 为促成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拆分成两步:(1)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宋城集团提 供过桥资金先行收购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并拆除标的公司的 VIE 架构,具体包括 由宋城集团同时收购标的公司 VIE 架构下的控制实体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和标 的公司六间房 62%股权(“宋城集团过桥收购”或“第一步交易”);(2)宋城集 团过桥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再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宋城集 团和六间房剩余股东收购其所持六间房 100%股权。 一、宋城集团过桥收购方案概况 综合考虑买卖双方意愿、交易惯例、交易时间等因素,本公司制定宋城集团 过桥收购方案,由宋城集团提供过桥资金收购六间房的部分股权并拆除六间房的 VIE 架构,具体如下: 1、宋城集团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及六间房 62%股权 2015 年 2 月 7 日,宋城集团与六间房股东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 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尹淑君、刘磊,以及 Six Rooms Holdings、 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公 司、保定六间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六 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基于中企华资产评估对六间房股权的评估 结果,约定 VIE 架构下六间房、北京太阳庄及其他关联公司整体估值 26 亿元, 宋城集团以合计 16.12 亿元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及六间房 62%股权。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1-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宋城集团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 2015 年 2 月 10 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 有限公司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海商审字[2015]115 号),同意北京太阳庄原股 东 Six Rooms Holdings 将所持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转让给宋城集团,转股后, 北京太阳庄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5 年 3 月 9 日,北京太阳庄完成股东变更为宋城集团的工商登记变更。 (2)宋城集团收购六间房 62%股权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二、六间房历史沿革 (二)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2、标的公司解除 VIE 架构 2015 年 2 月 7 日,六间房 VIE 协议由相关各方签署《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 予以解除。具体解除过程详见“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四、VIE 架构的设 立与解除(三)VIE 架构的解除”。 第一步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情况如下: 刘岩 姜宏 朱晓明 杨小龙 高宇庆 卢宝刚 王望记 孙明琪 宋城集团 24.557% 4.000% 4.000% 2.227% 2.227% 0.331% 0.331% 0.327% 62.00% 100% 北京六间房科技 上海分公司 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00% 100% 保定六间房信息 北京乐橙时代科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二、宋城集团过桥收购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宋城集团与各相关方签署的《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 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事项 主要约定内容 第一步交易:宋城集团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以及六间房 62%的股 权 1 交易方案 第二步交易:第一步交易完成后,宋城集团应尽合理努力促使宋城演艺 以股份和现金方式为对价收购北京六间房 100%股权 1-1-5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事项 主要约定内容 宋城集团以合计 16.12 亿元收购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及六间房 62%股 权。其中,宋城集团从 Six Rooms Holdings 受让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 2 交易定价 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 15.996 亿元人民币,以六间房注册资本为作价 依据受让六间房股东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各自所持六间房股权的 62%部分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0.124 亿元。 (1)支付给开曼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宋城集团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开 曼公司支付 15.996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开曼公司支付款”),分五 期支付,具体如下: (i) 首期支付款(“首期支付款”):开曼公司支付款中的 12.522634 亿 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应在第一步交易交割日支付; (ii) 第二期支付款:开曼公司支付款中的 1.612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 应在宋城演艺所聘请的、经管理层股东认可的审计师(以下简称“审计 师”)出具标的公司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三十(30)日内支付; (iii) 第三期支付款:开曼公司支付款中的 1.612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 应在审计师出具标的公司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三十(30)日 3 支付安排 内支付; (iv) 第四期支付款:开曼公司支付款中的 0.124683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 美元,应在审计师出具标的公司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三十 (30)日内支付; (v) 第五期支付款:开曼公司支付款中的 0.124683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 美元,应在审计师出具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三十 (30)日内支付。 (2) 支付给管理层股东的股权转让款:第一步交易交割日后三(3)个 工作日内,宋城集团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以北京六间房注册资本为作价依 据按照管理层股东持股比例向管理层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 2,000 万元人民币*62%=1,240 万元人民币)。 北京太阳 在完成第一步交易北京太阳庄工商登记变更及首期款支付、相关资产转 4 庄注销 移之后,北京太阳庄将进行清算及注销。 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第一步交易交割日之间,除非协议另有约定、 过渡期安 披露函另有披露或已获得宋城集团书面同意,管理层股东将促使标的公 5 排 司按照正常经营过程和以往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保证标的公司的良好 运作;此外,未经宋城集团事先书面同意,管理层股东、北京太阳庄、 1-1-5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事项 主要约定内容 开曼公司保证北京六间房不进行若干重大事项决策,但管理层股东在签 署本协议时已向宋城集团书面披露的情形除外。 业绩承诺 及补偿安 内容请参见本交易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 6 排、业绩 容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奖励安排 若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就第二步交易事宜未能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 材料或未获宋城演艺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 2016 年 6 月 7 回购 30 日前,就第二步交易事宜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管理层股东在 此分别和共同承诺:管理层股东在当年度 12 月 31 日前采用现金形式回 购宋城集团所持有的北京六间房 62%股权 三、宋城集团收购资金来源 为配合公司本次收购,宋城集团履行过桥收购所需对价共计 16.12 亿元,其 中首期款为 1,264,663,400 元。为筹措过桥收购所需资金,宋城集团与银河金汇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签署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银河融通 75 号—金汇资管第 01 号),为本 次股权收购进行专项融资(融资额 999,999,000 元,利率为 8.2%/360 天,期限 为一年,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为解决剩余资金缺口 264,664,400 元,宋城集团与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签署《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同》(融资 额为 400,000,000 元,年利率 7%,期限为一年,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 2015 年 2 月 16 日,宋城集团收到前述两项融资协议项下的资金款共计 1,399,999,000 元。 四、截止报告书出具日,第一步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太阳庄由外资转为内资并进行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得北京 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 (海商审字[2015]115 号)、北京市国税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 1-1-5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太阳庄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发了 110000410289289 号营业执照,太阳庄目前 为宋城集团 100%持股。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宋城集团汇出境外的第一笔款项的 外汇登记申请已提交,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汇出境外的第一笔款项合计 12.52 亿元尚未支付出境。 北京六间房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目前 六间房为宋城集团持股 62%,8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 38%。宋城集团支付的合 计 1240 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五、北京太阳庄资产的处理 根据北京太阳庄与六间房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北京太阳庄将除货币资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外的经营性资产、负债、业务转让给北 京六间房并转移相关人员(“转让范围”),此次转让以各项资产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为作价依据,合计为人民币 8,884,389.18 元。 经立信审阅,资产转让前北京太阳庄账面净资产为 172,960,283.69 元。该 资产转让完成后,北京太阳庄剩余账面资产仍为 172,960,283.69 元。 2015 年 2 月 7 日,宋城集团与 Six Rooms Holdings、北京太阳庄、北京六间房及刘岩 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具《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处理的确认函》, 补充明确: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账面的未分配利润为 65,569,798.02 元。经宋城集团与 Six Rooms Holdings 协商一致,其中 56,000,000 元归属于 Six Rooms Holdings。 2、5,000,000 元货币资金将用于预留北京太阳庄注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清 算费用。 3、针对北京太阳庄应收员工往来款合计 12,346,000 元,北京太阳庄将予以 豁免。 4、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Six Rooms Holdings 将持有的北京太阳庄 100% 股权转让给宋城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北京太阳庄的损益,均由宋城集 团享有或承担。 1-1-5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因此,资产转让完成后北京太阳庄账面净资产 172,960,283.69 元中,除 56,000,000 元归属于 Six Rooms Holdings 以及预留 5,000,000 元用于支付注销 和清算相关税费之外,剩余净资产及其产生的损益在北京太阳庄工商变更登记完 成之后归属于宋城集团。 1-1-5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5 号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岩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009423885 税务登记证号 110108786880774 组织机构代码 786880774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 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利用 www.6.cn 网站发布网络广告;经 营演出经纪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 (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从事网络文化 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经营范围 12 月 08 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 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8 年 03 月 28 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 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3 月 22 日至 2056 年 3 月 21 日 1-1-5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六间房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北京六间房系由杨小龙、毕蓉蓉于 2006 年 3 月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3 万元。 其中,毕蓉蓉以货币认缴出资 2 万元,杨小龙以货币认缴出资 1 万元。 2006 年 3 月 21 日,北京数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数开验字 [2006]0379 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认定北京六间房的注册资本 3 万元已落实 到位。 2006 年 3 月 22 日,北京六间房获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2942388),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毕蓉蓉 2.00 2.00 货币 66.67 2 杨小龙 1.00 1.00 货币 33.33 合计 3.00 3.00 100 毕蓉蓉系六间房创始人刘岩的配偶。根据刘岩、毕蓉蓉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说明,由于在六间房设立时涉及到的工商、税务等手续比较繁多,因 此刘岩委托作为配偶的毕蓉蓉持股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毕蓉蓉所持股权实际系为 刘岩代持。 (二)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2006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8 月 1 日,北京六间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毕蓉蓉增加货币出资 98 万元,杨小龙增加货币出资 2 万元,增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3 万元。 2006 年 8 月 10 日,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恩验字 (2006)第 A1352 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验证北京六间房注册资本 103 万元已到位。 1-1-5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6 年 8 月 10 日,北京六间房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2942388)。 本增资完成后,北京六间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毕蓉蓉 100.00 100.00 货币 97.09 2 杨小龙 3.00 3.00 货币 2.91 合计 103.00 103.00 100 2、2006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0 月 17 日,北京六间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毕蓉 蓉将其在公司的货币出资 7.21 万元转让给朱晓明,9.27 万元转让给姜宏,0.09 万元转让给杨小龙,30.9 万元转让给赵维国;(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 毕蓉蓉分别与朱晓明、姜宏、杨小龙以及赵维国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6 年 10 月 17 日,北京六间房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294238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毕蓉蓉 52.53 52.53 货币 51.00 2 赵维国 30.9 30.9 货币 30.00 3 姜宏 9.27 9.27 货币 9.00 4 朱晓明 7.21 7.21 货币 7.00 5 杨小龙 3.09 3.09 货币 3.00 合计 103 103 100 2006 年 5 月,毕蓉蓉代刘岩与北京太阳庄签署相关 VIE 协议(详见本节“四、 VIE 架构的设立与解除 (二)VIE 协议的签署”)。在签署该等 VIE 协议之后, 1-1-5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北京太阳庄实际与刘岩(由毕蓉蓉代持)、赵维国、姜宏、朱晓明、杨小龙等六 间房股东构成代持关系,由六间房股东代北京太阳庄持有六间房股权。 3、2007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7 年 9 月 15 日,北京六间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1)同意杨小龙 将其出资 3.09 万元分别转让给毕蓉蓉和赵维国,其中转让给毕蓉蓉 1.95 万元, 转让给赵维国 1.14 万元;(2)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897 万元,其中毕蓉蓉以 货币出资 124 万元、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440 万元,赵维国以货币出资 73 万元、 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260 万元。 2007 年 9 月 15 日,杨小龙、毕蓉蓉、赵维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杨小 龙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出资 3.0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分别转让给毕蓉蓉 和赵维国,其中转让给毕蓉蓉 1.9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0%),转让给赵维国 1.1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10%)。由于杨小龙拟离职,故本次股权转让系以平 价转出。 2007 年 4 月 18 日,华德恒评估公司出具华德恒评报字[2007]第 30 号《< 网络视频发布平台技术>非专利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7 年 3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毕蓉蓉委估的非专利技术评估值为 881.36 万元(其中 440 万元作 为注册资本,剩余 441.3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 年 4 月 18 日,华德恒评估公司出具华德恒评报字[2007]第 31 号《< 网络视屏搜索编辑技术>非专利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7 年 3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受赵维国委估的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值为 528.82 万元(其中 260 万 作为注册资本,剩余 268.8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北京中德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中德恒 验字(2007)第 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毕 蓉蓉、赵维国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897 万元,各股东 以货币出资 197 万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 700 万元。其中,毕蓉蓉以货 币增资 124 万元,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网络视频发布平台技术‖增资 440 万 元;赵维国以货币增资 73 万元,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网络视频搜索编辑技 术‖增资 260 万元。 1-1-5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中德恒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中德恒转审字(2007) 第 204 号《财产转移审计报告》,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金为 1,000 万元,其中以 货币增资 197 万元,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 7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4 日,北京六间房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9423885)。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北京六间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毕蓉蓉 618.48 618.48 货币、知识产权 61.85 2 赵维国 365.04 365.04 货币、知识产权 36.50 3 姜宏 9.27 9.27 货币 0.93 4 朱晓明 7.21 7.21 货币 0.72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上述股权转让系杨小龙因个人发展原因拟从六间房离职,因此其代北京太阳 庄所持股权转让给太阳庄委托的其他人员。赵维国受让的六间房股权实际系代北 京太阳庄持有。 经查阅相关出资文件、评估报告及北京太阳庄、刘岩、毕蓉蓉分别出具的 说明,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毕蓉蓉的代持行为系由于在六间房设立时涉及到的工商、税务等手续比较 繁多,因此刘岩委托作为配偶的毕蓉蓉持股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自毕蓉蓉代刘 岩与相关各方于 2006 年 5 月签署相关 VIE 协议后,北京太阳庄与刘岩达成代持 意向,由刘岩代北京太阳庄持有六间房股权(包括在 2007 年 9 月增资时),但由 于刘岩与毕蓉蓉并未改变上述代持关系,因此在上述 VIE 协议签订后,毕蓉蓉对 六间房的出资均来源于北京太阳庄,其中毕蓉蓉于 2007 年 9 月用于对六间房增 资的非专利技术“网络视频发布平台技术”亦由北京太阳庄开发,其所有权人亦 为北京太阳庄。 1-1-5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赵维国于 2007 年 9 月用于对六间房增资的非专利技术“网络视频搜索编辑 技术”亦由北京太阳庄开发,其所有权人亦为北京太阳庄,此次增资行为亦由北 京太阳庄委托赵维国以赵维国的名义对六间房增资。 上述代持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上述出资合法 合规。” 4、2008 年 4 月第三次增资 200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毕蓉蓉增加货币出资 540 万元,姜宏增加货币出资 247 万元,朱晓明 增加货币出资 213 万元。 根据北京中德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中德恒 验字(2008)第 B5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毕 蓉蓉、姜宏、朱晓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2008 年 5 月 7 日,六间房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9423885)。 本次增资完成后,六间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毕蓉蓉 1,158.48 1,158.48 货币、知识产权 57.93 2 赵维国 365.04 365.04 货币、知识产权 18.25 3 姜宏 256.27 256.27 货币 12.81 4 朱晓明 220.21 220.21 货币 11.01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5、2012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10 日,北京六间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赵维 国将其在公司的 105.04 万元货币出资、26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转让给毕蓉蓉;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赵维国与毕蓉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上 1-1-6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述约定。 2012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942388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六间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毕蓉蓉 1,523.52 1,523.52 货币、知识产权 76.18 2 姜宏 256.27 256.27 货币 12.81 3 朱晓明 220.21 220.21 货币 11.01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2012 年赵维国出于个人原因,拟离职,因此将所持股份以出资额为价转让 给北京太阳庄指定的毕蓉蓉。 6、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六间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毕蓉 蓉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592.4 万元货币出资、70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转让给刘岩, 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17.2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杨小龙,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13.92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高宇庆;(2)姜宏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3.2 万元货 币出资转让给高宇庆、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7.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卢宝刚、 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7.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王望记、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7.6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孙明琪;(2)朱晓明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9.6 万元货币出资 转让给孙明琪。同日,相关各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上述约定。 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942388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六间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1-6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刘岩 1,292.40 1,292.40 货币、知识产权 64.62 2 朱晓明 210.67 210.67 货币 10.53 3 姜宏 210.61 210.61 货币 10.53 4 杨小龙 117.20 117.20 货币 5.86 5 高宇庆 117.12 117.12 货币 5.86 6 卢宝刚 17.40 17.40 货币 0.87 7 王望记 17.40 17.40 货币 0.87 8 孙明琪 17.20 17.20 货币 0.86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系六间房管理层对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 等为六间房历史发展作出贡献的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而进行的股权转让。其中,毕 蓉蓉系刘岩配偶,自六间房设立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毕蓉蓉持有的六间房股 权均为代刘岩持有(在受北京太阳庄协议控制期间,六间房股东所持股权均为代 北京太阳庄持有),本次毕蓉蓉转让给刘岩股份系还原真实持股情况。本次新增 股东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受让 286.32 万股,占北京六间 房公司期末 2,000 万股的 14.3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每股 1 元。由于 2015 年 3 月,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将其在六间房的 62%出资 额按照每股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宋城集团,即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 孙明琪合计所持股份 14.32%中的 38%受到股权激励,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北京太阳庄、杨小龙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出具说明,证实杨小龙在 2006 年 5 月 24 日与北京太阳庄、六间房等主体签署相关 VIE 协议后,其在六间房的股权 系代北京太阳庄持有,至 2007 年从六间房离职代持解除;2014 年 12 月六间房 股权激励完成后,包括杨小龙在内的管理层股东所持六间房股权在 VIE 协议解 除后代持关系已解除,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1-1-6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六间房 VIE 协议存续期间,杨小龙所持六 间房股权为代北京太阳庄实际持有;在六间房 VIE 协议解除后,本次交易前,其 所持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7、2015 年 3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根据第一步交易,宋城集团配合本次收购,收购六间房 62%股权。 2015 年 2 月 7 日,北京六间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刘岩、姜宏、 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分别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62%的出资额转让给宋城集团;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刘岩、姜宏、 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分别与宋城集团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 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1000041028928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六间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宋城集团 1,240.0000 62.0000% 2 刘岩 491.1400 24.557% 3 姜宏 80.0000 4.000% 4 朱晓明 80.0000 4.000% 5 杨小龙 44.5400 2.227% 6 高宇庆 44.5400 2.227% 7 卢宝刚 6.6200 0.331% 8 王望记 6.6200 0.331% 9 孙明琪 6.5400 0.327% 合计 2,000 100% 三、六间房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宋城集团实施过桥收购前,标的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的股权架构如下: 1-1-6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刘岩 姜宏 朱晓明 杨小龙 Digital Celestial Mitsui Betaville Orizna Jingle Yard LB Cross- C2C Leader Highland Riches Ventures Limited Limited Limited Border Fu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Limited Global Fund 29.99% 4.65% 2.17% 0.62% 25.52 % 20.89% 7.73% 5.33% 3.10% Six Rooms Holdings 境外 (开曼公司) 境内 北京太阳庄科技有 刘岩 姜宏 朱晓明 杨小龙 高宇庆 卢宝刚 王望记 孙明琪 限公司(“WFOE”) 64.62% 10.53% 10.53% 5.86% 5.86% 0.87% 0.87% 0.86% 控制协议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 上海分公司 限公司 控制协议 保定六间房信息科 100% 刘磊 技有限公司 控制协议 100% 北京乐橙时代科技 尹淑君 有限公司 控制协议 99% 上海梦荻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姜洪 1% 1-1-6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 1、2014 年 12 月 31 日,Digital Leader Limited 向 Six Rooms Holdings 发 出行权通知,请求行使其持有的认股权证,认购 475,377 股普通股。2015 年 3 月 5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份认购,并确认 Digital Leader Limited 在发出上述行权通知之日起享有相关股东权利。 2、北京太阳庄与上海梦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梦荻”)的 VIE 协议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北京太阳庄、上海梦荻、尹淑君和姜洪等各 方签署了《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予以解除。尹淑君为刘岩之配偶毕蓉蓉的母亲, 根据北京太阳庄、尹淑君、刘岩分别出具的说明,在《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签 署前,尹淑君所持有的上海梦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系全部代北京太 阳庄持有,在《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后,尹淑君所持有的上海梦荻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系全部代刘岩持有,尹淑君并未实际出资,由刘岩享受 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3、Highland 所持股权比例为其旗下基金 HIGHLAND VIII - LUX (2) S.a.r.l.、 HIGHLAND VII - PRI (2) S.a.r.l.、HIGHLAND VIIB - PRI (2) S.a.r.l.、HIGHLAND VIIC - PRI (2) S.a.r.l.、HIGHLAND ENT VII - PRI (2) S.a.r.l.所持股权比例的合 计数。 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刘岩 姜宏 朱晓明 杨小龙 高宇庆 卢宝刚 王望记 孙明琪 宋城集团 24.557% 4.000% 4.000% 2.227% 2.227% 0.331% 0.331% 0.327% 62.00% 北京六间房科技 上海分公司 有限公司 100% 100% 保定六间房信息 北京乐橙时代科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其中,六间房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如下: 1、保定六间房 保定六间房主要从事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内容审查工作。基本信息如下: 1-1-6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保定六间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 万元 实收资本 1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08 年 7 月 3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王乾坤 住所 保定市创业路 88 号火炬软件园 602 栋 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 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27 日)。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 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文艺创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乐橙 目前,北京乐橙未实际开展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5 月 30 日至 2032 年 5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朱晓明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2 层 A-0146 房间 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 1-1-6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27 日)。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 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文艺创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六间房上海分公司 目前,六间房上海分公司无实际经营性业务,但未来标的公司将根据市场发 展需要,以上海分公司为平台服务互联网广告等业务客户,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5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2056 年 3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岩 住所 嘉定区嘉新公路 835 弄 25 号 6 幢 1311 室 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 经营范围 艺术交流策划,音乐创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四、VIE 架构的设立与解除 六间房的股东曾为六间房在境外上市而搭建了境内自然人通过境外公司返 程投资的股权结构(以下简称“VIE 架构”),后因市场形势变化,北京六间房放 弃在境外上市的计划,因此决定终止红筹架构。 (一)VIE 架构的搭建 1、境外持股公司的设立与股权变动 (1)境外持股公司 Six Rooms Holdings 的设立 Six Rooms Holdings 为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1-1-6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责任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06 年 3 月 24 日,Six Rooms Holdings 在 开曼群岛注册设立。根据 Six Rooms Holdings 设立时的章程,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本为 50,000 美元。Six Rooms Holdings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CIA NOMINEES LTD. 普通股 1 100 合计 - 1 100 (2)返程投资 2006 年 5 月 30 日,Six Rooms Holdings 在北京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 太阳庄。 (3)2006 年 5 月,引入 A 轮投资者 2006 年 5 月 24 日,为引入 A 轮优先股投资者, Six Rooms Holdings、 Ceyuan Ventures I, L.P. (―Ceyuan I‖)、Ceyuan Ventures Advisors Fund, LLC (―Ceyuan Fund‖)、C2C International Limited (―C2C‖)、六间房、刘岩、姜宏、 朱晓明、杨小龙和毕蓉蓉签订了《认股权证购买协议》,约定向刘岩发行 740,000 股认股权证、向姜宏发行 150,000 股认股权证、向朱晓明发行 70,000 股认股权 证、向杨小龙发行 40,000 股认股权证;约定 Ceyuan I 购买 383,120 股 A 轮优 先股、Ceyuan Fund 购买 16,880 股 A 轮优先股、C2C 购买 100,000 股 A 轮优 先股。 2006 年 6 月 6 日,Six Rooms Holdings 作出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决定,同意 前述股份认购和发行,并决定回购 CIA NOMINEES LTD.持有的 1 股普通股,并 向 Ceyuan I 发行 1 股普通股,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轮股份发行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1 Ceyuan I, 1 383,120 2 Ceyuan Fund - 16,880 3 C2C - 100,000 1-1-6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500,001 (4)2006 年 11 月,引入 B 轮投资者及自然人股东 2006 年 11 月 7 日,毕蓉蓉、姜宏、朱晓明、杨小龙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书, 分别认购 740,000 股、150,000 股、70,000 股、40,000 股普通股。 2006 年 11 月 7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前述股份认购,并决定回购 Ceyuan I 持有的 1 普通股,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6 年 11 月 8 日, 为引入 B 轮优先股投资者,Six Rooms Holdings、太 阳庄公司、六间房、Ceyuan I、Ceyuan Fund、Transcosmos Investments & Business Development (China), LLC. (―TIBD‖)、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 和毕蓉蓉签订了《B 轮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 Ceyuan I 购买 399,167 股 B 轮 优先股、Ceyuan Fund 购买 17,500 股 B 轮优先股、TIBD 购买 416,666 股 B 轮 优先股。 2006 年 11 月 8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上述股份认购和发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6 年 11 月 20 日,Ceyuan I、Ceyuan Fund 致函 Six Rooms Holdings, 确认 Ceyuan Fund 向 Ceyuan I 转让 80 股 A 轮优先股。 本轮股份认购、发行和转让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1 毕蓉蓉 740,000 - - 2 姜 宏 150,000 - - 3 朱晓明 70,000 - - 4 杨小龙 40,000 - - 5 Ceyuan I - 383,200 399,167 6 Ceyuan Fund - 16,800 17,500 7 C2C - 100,000 - 1-1-6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8 TIBD - - 416,666 合计 2,333,333 (5)2007 年 12 月,引入 C 轮投资者、股权转让 2007 年 12 月 27 日, 为引入 C 轮优先股投资者,Six Rooms Holdings、 北京太阳庄、六间房、Ceyuan I、Ceyuan Fund、C2C、TIBD、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Mitsui‖)、毕蓉蓉、姜宏、朱晓明、杨小龙签订了《C 轮优先股 认购协议》,约定 Ceyuan I 购买 284,109 股 C 轮优先股、Ceyuan Fund 购买 12,766 股 C 轮优先股、Mitsui 购买 171,875 股 C 轮优先股。 2007 年 12 月 27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前述股份认购和发行,并且决定向 TIBD 发行 1 股 B 轮优先股,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2008 年 1 月 4 日,Ceyuan I、Ceyuan Fund 致函 Six Rooms Holdings,确 认 Ceyuan Fund 向 Ceyuan I 转让其持有的 297 股 C 轮优先股。 本轮股份认购、发行和转让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C 轮优先股 1 毕蓉蓉 740,000 - - - 2 姜 宏 150,000 - - - 3 朱晓明 70,000 - - - 4 杨小龙 40,000 - - - 5 Ceyuan I - 383,200 399,167 284,406 6 Ceyuan Fund - 16,800 17,500 12,469 7 C2C - 100,000 - - 8 TIBD - - 416,667 - 1-1-7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 Mitsui - - - 171,875 合计 2,802,083 (6)2008 年 2 月,股份回购、股份转让及股份分拆 2008 年 2 月 15 日,Six Rooms Holdings 与毕蓉蓉签订了《回购协议》,约 定 Six Rooms Holdings 回购毕蓉蓉持有的 20,833 股普通股。 2008 年 2 月 15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上述回购。 2009 年 1 月 29 日,TIBD 与 Transcosmos, Inc.(―Transcosmos‖)签订了 《转让书》,约定 TIBD 将其持有的 Six Rooms Holdings416,666 股 B 轮优先股 转让给 Transcosmos。 2009 年 2 月 10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上述转让。 2009 年 2 月 25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决定公司的股份以 1:16 的比例进行了分拆,每股的股份票面价值由 0.001 美元 变更为 0.0000625 美元。 2009 年 2 月 25 日,Six Rooms Holdings 与毕蓉蓉签订了《回购协议》,约 定 Six Rooms Holdings 回购毕蓉蓉持有的 2,073,328 股普通股。 本次股份回购、股份转让及股份分拆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 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C 轮优先股 1 毕蓉蓉 9,433,344 - - - 2 姜 宏 2,400,000 - - - 3 朱晓明 1,120,000 - - - 4 杨小龙 640,000 - - - 5 Ceyuan I - 6,131,200 6,386,672 4,550,496 1-1-7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 Ceyuan Fund - 268,800 280,000 199,504 7 C2C - 1,600,000 - - 8 Transcosmos - - 6,666,672 - 9 Mitsui - - - 2,750,000 合计 42,426,688 (7)2010 年 6 月,股份转让 2010 年 6 月 30 日,Six Rooms Holdings、Transcosmos 与毕蓉蓉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 Transcosmos 向毕蓉蓉转让其持有的 6,666,672 股 B 轮优先 股。 2010 年 6 月 30 日,Six Rooms Holdings 分别作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同意上述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C 轮优先股 1 毕蓉蓉 9,433,344 - 6,666,672 - 2 姜 宏 2,400,000 - - - 3 朱晓明 1,120,000 - - - 4 杨小龙 640,000 - - - 5 Ceyuan I - 6,131,200 6,386,672 4,550,496 6 Ceyuan Fund - 268,800 280,000 199,504 7 C2C - 1,600,000 - - 8 Mitsui - - - 2,750,000 合计 42,426,688 (8)2011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8 日,Ceyuan I 及 Ceyuan Fund 分别与 Celestial Riches Limited (―CRL‖) 签署了《转让协议》,约定 Ceyuan I 及 Ceyuan Fund 分别 1-1-7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向 CRL 转让其持有的全部 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 2011 年 12 月 8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 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C 轮优先股 1 毕蓉蓉 9,433,344 - 6,666,672 - 2 姜 宏 2,400,000 - - - 3 朱晓明 1,120,000 - - - 4 杨小龙 640,000 - - - 5 CRL - 6,400,000 6,666,672 4,750,000 6 C2C - 1,600,000 - - 7 Mitsui - - - 2,750,000 合计 42,426,688 (9)2012 年 1 月,引入 D 轮投资者 2012 年 1 月 11 日,为引入 D 轮优先股投资者, Six Rooms Holdings 与 HIGHLAND VII - PRI (2) S.à r.l. (―HIGHLAND VII‖)、HIGHLAND VIIB - PRI (2) S.à r.l. (―HIGHLAND VIIB‖)、HIGHLAND VIIC - PRI (2) S.à r.l. (―HIGHLAND VIIC‖)、HIGHLAND ENT VII - PRI (2) S.à r.l. (―HIGHLAND ENT‖)和 HIGHLAND VIII - LUX (2) S.à. r.l. (―HIGHLAND VIII‖)(前述 5 家投资人合称―Highland‖)等主 体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约定 Highland 认购 9,179,363 股 D 轮优先股。 2012 年 1 月 11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前述股份认购和发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轮股份认购和发行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序号 名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C 轮优先股 D 轮优先股 1-1-7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毕蓉蓉 9,433,344 - 6,666,672 - - 2 姜 宏 2,400,000 - - - - 3 朱晓明 1,120,000 - - - - 4 杨小龙 640,000 - - - - 5 CRL - 6,400,000 6,666,672 4,750,000 - 6 C2C - 1,600,000 - - - 7 Mitsui - - - 2,750,000 - HIGHLAND - - 8 - - 1,975,213 VII HIGHLAND - - 9 - - 478,632 VIIB HIGHLAND - - 11 - - 697,040 VIIC HIGHLAND - - 12 - - 61,892 ENT VII HIGHLAND - - 13 - - 5,966,586 VIII 合计 51,606,051 (10)2012 年 1 月,股份转让 2012 年 1 月 19 日,毕蓉蓉、CRL 与 LB Cross-Border Fund II(―LBCB‖) 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毕蓉蓉向 LBCB 转让 944,443 股 B 轮优先股,CRL 向 LBCB 转让 1,450,173 股 C 轮优先股。 2012 年 1 月 19 日,毕蓉蓉与杨小龙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杨小龙向毕 蓉蓉转让 320,000 股普通股。 2012 年 1 月 19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同意前述股份转让。 2012 年 5 月 14 日,CRL 与 LBCB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CRL 向 LBCB 转让 1,596,424 股 B 轮优先股。 1-1-7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2 年 5 月 17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上述股份 转让。 2012 年 5 月 18 日,CRL 与 Highlan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CRL 向 Highland 转让 798,212 股 B 轮优先股、3,192,848 股 C 轮优先股。 2012 年 5 月 30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份 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 持股数量 序号 称 普通股 A 轮优先股 B 轮优先股 C 轮优先股 D 轮优先股 1 毕蓉蓉 9,753,344 - 5,722,229 - - 2 姜宏 2,400,000 - - - - 3 朱晓明 1,120,000 - - - - 4 杨小龙 320,000 - - - - - 106,979 - 5 CRL 6,400,000 4,272,036 6 C2C - 1,600,000 - - - 7 Mitsui - - - 2,750,000 - HIGHLAND - 8 - 171,758 687,036 1,975,213 VII HIGHLAND - 9 - 41,621 166,482 478,632 VIIB HIGHLAND - 10 - 60,613 242,451 697,040 VIIC HIGHLAND - 11 - 5,382 21,528 61,892 ENT VII HIGHLAND - 12 - 518,838 2,075,351 5,966,586 VIII 13 LBCB - - 2,540,867 1,450,173 - 1-1-7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51,606,051 (11)2013 年 7 月,股份转让 2013 年 7 月 22 日,Six Rooms Holdings、毕蓉蓉与 Digital Leader Limite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毕蓉蓉向 Digital Leader Limited 转让其持有的全部 9,753,344 股普通股、5,722,229 股 B 轮优先股;Six Rooms Holdings、姜宏与 Betaville Limite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姜宏向 Betaville Limited 转让其持 有的全部 2,400,000 股普通股;Six Rooms Holdings、朱晓明与 Orizna Limite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晓明向 Orizna Limited 转让其持有的全部 1,120,000 股普通股;Six Rooms Holdings、杨小龙与 Jingle Yard Limited 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小龙向 Jingle Yard Limited 转让其持有的全部 320,000 股普通股。 2013 年 7 月 22 日,Six Rooms Holdings 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 前述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Six Rooms Holdings 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A 轮优先 B 轮优先 C 轮优先 D 轮优先 普通股 股 股 股 股 Digital Leader 1 9,753,344 - 5,722,229 - - Limited 2 Betaville Limited 2,400,000 - - - - 3 Orizna Limited 1,120,000 - - - - 4 Jingle Yard Limited 320,000 - - - - 5 CRL - 6,400,000 4,272,036 106,979 - 6 C2C - 1,600,000 - - - 7 Mitsui - - - 2,750,000 - 8 HIGHLAND VII - - 171,758 687,036 1,975,213 9 HIGHLAND VIIB - - 41,621 166,482 478,632 1-1-7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 HIGHLAND VIIC - - 60,613 242,451 697,040 HIGHLAND ENT 11 - - 5,382 21,528 61,892 VII 12 HIGHLAND VIII - - 518,838 2,075,351 5,966,586 13 LBCB - - 2,540,867 1,450,173 - 合计 51,606,051 注:2014 年 12 月 25 日,毕蓉蓉与刘岩签署了《转让协议》,将其所持 Digital Leader Limited 全部股份转让给刘岩。2014 年 12 月 25 日,Digital Leader Limited 通过股东决定、董事决定,同意前述股份转让。 (12)2014 年 12 月,行使认股权证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Digital Leader Limited 向 Six Rooms Holdings 发出 行权通知,请求行使其持有的认股权证,认购 475,377 股普通股。 2015年3月5日,Six Rooms Holdings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份认购, 并确认Digital Leader Limited在发出上述行权通知之日起享有相关股东权利。 (二)VIE 协议的签署 1、与六间房的 VIE 协议 2006 年 5 月 24 日,北京太阳庄与六间房签署《独家服务协议》,同日,北 京太阳庄与北京六间房、毕蓉蓉、姜宏、朱晓明、杨小龙等相关主体签订《股权 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各相关方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签订《经重述 和修订的独家购股权协议》、《经重述和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经重述之借款协 议》、《委托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经重述和修订的独家服务协议》。根据该等文 件,北京太阳庄作为独家服务提供者向北京六间房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管理服务, 北京六间房向北京太阳庄支付服务费;北京六间房一切对其经营有实质影响的决 定均需取得北京太阳庄的事先书面同意;毕蓉蓉、姜宏、朱晓明、杨小龙授权北 京太阳庄行使其在北京六间房的股东权利,并将各自持有的北京六间房的股权质 押给北京太阳庄。北京太阳庄由此实现对北京六间房的协议控制。 2、与保定六间房的 VIE 协议 1-1-7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7 年 1 月 9 日,北京太阳庄与保定六间房签订《独家服务协议》,同日, 北京太阳庄与保定六间房、刘磊等相关主体签订《股权期权协议》及《股权质押 合同》。各相关方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签订《经重述和修订的独家购股权协 议》、《经重述和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经重述之借款协议》、《委托协议及授权 委托书》、《经重述和修订的独家服务协议》。根据上述文件,北京太阳庄作为独 家服务提供者向保定六间房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管理服务,保定六间房向北京太 阳庄支付服务费;保定六间房一切对其经营有实质影响的决定均需取得北京太阳 庄的事先书面同意;刘磊授权北京太阳庄行使其在保定六间房的股东权利,并将 其持有的保定六间房的股权质押给北京太阳庄。北京太阳庄由此实现对保定六间 房的协议控制。 3、与北京乐橙的 VIE 协议 2012 年 6 月 8 日,北京太阳庄与北京乐橙签订《独家服务协议》,同日,北 京太阳庄与北京乐橙、尹淑君等相关主体签订《股权期权协议》及《股权质押合 同》。各相关方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签订《经重述和修订的独家购股权协议》、 《经重述和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经重述之借款协议》、《委托协议及授权委托 书》、《经重述和修订的独家服务协议》。根据上述文件,北京太阳庄作为独家服 务提供者向北京乐橙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管理服务,北京乐橙向北京太阳庄支付 服务费;北京乐橙一切对其经营有实质影响的决定均需取得北京太阳庄的事先书 面同意;尹淑君授权北京太阳庄行使其在北京乐橙的股东权利,并将其持有的北 京乐橙的股权质押给北京太阳庄。北京太阳庄由此实现对北京乐橙的协议控制。 4、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2013 年 10 月 22 日,毕蓉蓉、姜宏、朱晓明、杨小龙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 京外汇管理部办理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根据《境内居民个人境外 投资外汇登记表》,前述 4 名自然人境外投资企业为 Digital Leader Limited、 Betaville Limited、Orizna Limited、Jingle Yard Limited 以及 Six Rooms Holdings, 境内返程投资企业为北京太阳庄。 2015 年 1 月 28 日,刘岩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了境内居 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根据《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其境外 1-1-7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投资企业为 Digital Leader Limited,境内返程投资企业为北京太阳庄。 (三)VIE 架构的解除 1、VIE 控制协议的终止 2015 年 2 月 7 日,北京太阳庄与北京六间房及其他各方签署了《控制协议 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各方签署的系列 VIE 控制协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与保定六间房及其他各方签署了《控制协 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各方签署的系列 VIE 控制协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与北京乐橙及其他各方签署了《控制协议 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各方签署的系列 VIE 控制协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与北京六间房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约定将经双方确认的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有关人员由北京太阳庄转让或转移 至北京六间房。 2015 年 2 月 7 日,Six Rooms Holdings 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各方签署前 述终止协议。 北京太阳庄与名义股东、标的公司之间签署的《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中有 明确条款“原系列 VIE 控制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在上述《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签署日立即解除,除名义股东基于《经重述之借款协议》对北京太阳庄的债务 外,北京太阳庄、名义股东、标的资产基于原系列 VIE 控制协议所享有的其他任 何权利、义务、债务和责任均告终结。” 2、VIE 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北京六间房、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工商登记资料、北京六间房及其股 东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在上述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2006 年 5 月 24 日签署 VIE 协议的主体与当时北京六间房的股东不同 根据北京六间房与 2006 年 5 月 24 日签署的 VIE 协议,北京六间房各股东 持股比例为:毕蓉蓉持有公司 50%股权,赵维国持有公司 30%股权,姜宏持有 公司 10%股权,朱晓明持有公司 7%股权,杨小龙持有公司 3%。但截至 2006 1-1-7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 5 月 24 日,北京六间房的股东情况为:毕蓉蓉持有公司 66.67%股权,杨小 龙持有公司 33.33%股权。 根据《开曼尽调报告》,同样于 2006 年 5 月 24 日,开曼公司、Ceyuan I、 Ceyuan Fund、C2C、北京六间房、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和毕蓉蓉签订 了《认股权证购买协议》,向 Ceyuan I、Ceyuan Fund、C2C 发行 A 轮优先股 并向毕蓉蓉、姜宏、朱晓明、杨小龙分别颁发了认股权证。在签署上述《认股权 证购买协议》时,各方已计划调整北京六间房股权,因此也根据拟调整后的北京 六间房股权签署相关 VIE 协议,但由于办理工商变更的延迟,导致 2006 年 5 月 24 日签署 VIE 协议的主体与当时北京六间房的股东不同。 (2)保定六间房签署 VIE 协议的时间早于公司成立时间 根据保定六间房与北京太阳庄、刘磊等相关主体签署的 VIE 协议,该等协议 签署日期均为 2007 年 1 月 9 日,但根据保定六间房营业执照及工商调档材料, 保定六间房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设立。 经核查,保定六间房于筹备设立公司之时,即与北京太阳庄达成控制协议签 署意向且签署相关 VIE 协议,但因工商登记手续延迟等原因而造成保定六间房最 终设立时间晚于签署 VIE 协议的时间。 (3)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手续 2014 年 7 月 10 日,毕蓉蓉、姜宏、朱晓明分别与北京太阳庄、北京六间 房签署《经重述和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北京六间房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14 年 7 月 10 日,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刘磊签署《经重述和修订 的股权质押协议》约定,保定六间房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14 年 7 月 10 日,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尹淑君签署《经重述和修 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北京乐橙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4)VIE 协议解除后 VIE 协议项下借款尚未归还 2014 年 7 月 10 日,毕蓉蓉、姜宏、朱晓明分别与北京太阳庄、北京六间 房签署《经重述之借款协议》约定,三人合计向北京太阳庄借款 1,297 万元人民 1-1-8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币。2014 年 7 月 10 日,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刘磊签署《经重述之借款 协议》约定,刘磊向北京太阳借款 10 万元人民币。 2014 年 7 月 10 日,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尹淑君签署《经重述之借 款协议》约定,尹淑君向北京太阳借款 100 万元人民币8。 目前,VIE 协议项下借款尚未归还,相关借款债务人将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之前完成还款。 (5)VIE 架构的建立所涉及到的违反《三定解释》的情形 《三定解释》第四条规定:“禁止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中国境 内投资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外商不得通过设立其他合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或提供技术支持等间接方式实际控制和参与境内企业的网络游戏运营业务。”而 六间房存在少量游戏联运业务。 针对上述问题(1)和(3)与 VIE 协议约定不一致的问题,各方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控制协议解除协议》中已作出不可撤 销之约定:“一方应同意放弃因其他方对 VIE 协议现有或或有的任何违反而对其 他方享有的一切权利及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 律程序。”因此,该等问题不会因与相关 VIE 协议约定不一致而对本次重组造成 实质性障碍。 另外,针对 VIE 架构对《三定解释》的违反事宜,鉴于①六间房搭建 VIE 架构的目的是为了视频共享业务,其目的并非为了游戏;②游戏联运业务收入自 六间房设立至今一直不是六间房主营业务,占六间房总收入的比例很小;③六间 房历史上未因 VIE 架构开展游戏业务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④相关 VIE 协 议已经解除,六间房,对《三定解释》违反已经消除;⑤管理层股东已在《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承诺“如因任何在第一步交易交割日前发生的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管、环境保护、 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境外投资及外汇管理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执法行为或 受到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停业等)或因履行 8 实际上尹淑君向北京太阳庄共借款 200 万元,《经重述之借款协议》约定有误。 1-1-8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且对目标公司的经营 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如因此而使得上述主体或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索赔或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管理层股东将以连带责 任方式向目标公司或宋城演艺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因此, 六间房上述对《三定解释》的违反并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出具的“海四[2015]告字第 0471 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六间房最近 三年“在我局未接受过行政处罚”。且管理层股东已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中承诺“如因任何在第一步交易交割日前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工商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管、环境保护、文化局、广播电 视局、境外投资及外汇管理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执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强制措 施、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停业等)或因履行任何协议、合同 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且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重大 影响的,如因此而使得上述主体或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索赔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管理层股东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向目标 公司或宋城演艺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因此,六间房 VIE 架 构的搭建并不会对本次重组税务处理上造成实质性障碍。 经核查,律师认为:上述 VIE 相关问题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性障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 VIE 相关问题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 性障碍。” 3、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注销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 记表》,毕蓉蓉在该部办理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注销登记。 4、员工期权计划终止 Six Rooms Holdings 曾分别于 2006 年 5 月 24 日、2008 年 2 月 25 日通过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预留普通股作为员工期权计划。 1-1-8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2 月 25 日,Six Rooms Holdings 通过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 决定注销前述员工期权计划。根据《开曼法律意见书》,Six Rooms Holdings 注 销员工期权计划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 Six Rooms Holdings 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等期权选 择权从未被行使。 五、组织架构与人员结构 (一)组织架构 六间房的组织架构如下: 股东会 董事会 总裁办 产品中心 运营中心 研发中心 合作推广部 财务部 人事行政部 市场公关部 法务部 内容审核部 1、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主要负责网页端及移动端产品的新功能需求定义、用户界面设计、 前后台功能开发以及直播伴侣软件的开发、维护等。 2、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平台中各类角色的管理、签约主播的扶持和培训、各项运 营政策起草和制定等工作,为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营造更佳的用户体验和娱乐 氛围。 3、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主要负责 PC 和移动平台上视频流采集压缩推送、视频流服务器系 统的架构开发和维护、视频流 CDN 架设、数据库架设和维护、交易系统的开发、 PC 和移动平台上语音和视频连麦的架构、开发和维护等。 4、合作推广部(BD 事业部) 主要负责进行六间房推广、商务开发、开展互联网演艺平台联运业务以及游 1-1-8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戏联运业务。 5、财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管理帐目的编制与审计以及与第三方平台的资 金结算。 6、人事行政部 主要负责人事相关制度的制定、员工薪酬福利、人员招聘与员工关系、人事 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日常行政事务等。 7、市场公关部 主要负责六间房对外公关事项和媒体关系维护,包括媒体采访、新闻发布及 相关市场活动的传播效果执行及评估等。 8、法律及公共事务部 主要负责六间房日常的法务工作、诉讼事项,证照及合同管理,同时负责与 主管政府部门的沟通。 9、内容审核部 主要负责网站中互联网演艺、视频、图片和文字的内容审核与监控,确保互 联网演艺产生的内容及处理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六间房内部制度规则。 (二)人员结构 截至 2015 年 2 月底,六间房(包括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及上海分公司) 共有员工 242 人,人员年龄较为年轻化,人员按部门、学历和年龄的分布情况 如下: 结构分类 人数 比例 部门结构 总裁办 5 2.07% 产品中心 45 18.60% 研发中心 30 12.40% 运营中心 61 25.21% 1-1-8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结构分类 人数 比例 内容审查中心 53 21.90% 合作推广部 20 8.26% 财务部 9 3.72% 人事行政 14 5.79% 市场公关 1 0.41% 法务部 4 1.65% 合计 242 100.00% 学历结构 本科及以上学历 91 37.60% 大专学历 130 53.72% 中专及以下学历 21 8.68% 合计 242 100.00% 年龄结构 40 岁以上 10 4.13% 31~40 岁 53 21.90% 21~30 岁 169 69.83% 16~20 岁 10 4.13% 合计 242 100.00% 六、六间房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 规及政策 1、行业管理部门和体制 网络视频及其衍生的互联网演艺行业采取联合监管模式,主管部门以工业和 信息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主,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 视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络视 听节目服务协会等。 1-1-8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工业与信息化部 2008 年 1 月 31 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56 号)开始施行。根据该法规,国务院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 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 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 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广 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 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2008 年 3 月 11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 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3 月 15 日,会议通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该方案。根据该方案,成立了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 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 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 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 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 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08 年 1 月 31 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56 号)开始施行。根据该法规,国务院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 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 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 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广 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 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1-1-8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该规定,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 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 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 直属机构,对网络视频服务行业实施内容监管和行政许可管理,其主要职责为拟 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 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 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 号),国家广播电 影电视总局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合并设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上述国家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的相关职权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新闻出版总署 根据《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 展规划纲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的规定,新 闻出版总署将大力推进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技术的应用,加强对网络视频版权的 保护,发展新闻出版行业的信息化工作,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闻信息门户网 站和报刊新媒体出版产品建设。其主要职能和任务为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 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 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内容及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 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 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 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 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 号),国家广播电 影电视总局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合并设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上述新闻出版 总署的相关职权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4)文化部 1-1-8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1 年 4 月 1 日,《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 51 号)开始 施行。根据该法规,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 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的单位进行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 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 构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5)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制定互联网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 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等。 (2)行业监管体制 网络视频及其衍生的互联网演艺行业采取联合监管模式,主管部门以工业与 信息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主,新闻出版总署及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对视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管理体制如下: 1)对市场准入的监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监 管,监管范围包括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2)对网络视频内容的监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负责 监管,监管范围包括版权管理、内容引进、内容审核、内容加工与制作; 3)对网络视频制作的监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监管,监管范围 包括网络视频节目的制作; 4)对网络文化的监管:由文化部负责监管,监管范围包括互联网文化产品 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展览、比赛等; 5)对硬件和技术的监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监管,监管范围包括制造 厂商管理、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发展及设备进网许可证发放等; 6)对软件及接入网络的监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监管,监管范围包括 网络带宽标准、软件相关标准等; 1-1-8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对网络安全的监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监管,监管范围包括网络监 看、检察等; 8)对网络视频运营的监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 责监管,监管范围包括业务运营、客服质量、电视台管理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 年 2 月 26 法(2010 年修订)》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 国务院 2000 年 9 月 25 例》 日 3 《 营 业 性 演 出 管 理 条 例 》 国务院 2005 年 9 月 1 日 (2008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国务院 2013 年 3 月 1 日 法 实 施 条 例 ( 2013 年 修 订)》 5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国务院 2011 年 1 月 8 日 法(2011 年修订)》 5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 国务院 2013 年 3 月 1 日 例(2013 年修订)》 7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为国 2004 年 10 月 11 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日 8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为国 2007 年 12 月 28 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日 9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为国 2008 年 1 月 31 理规定》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产 日 业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为国 2009 年 3 月 31 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日 知》 1-1-8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1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为国 2010 年 3 月 17 务分类目录(试行)》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日 1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为国 2012 年 7 月 6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 的通知》 1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 年 1 月 2 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 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 的补充通知》 1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 年 9 月 28 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 日 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 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 知》 15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 信息产业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 2000 年 1 月 6 日 理规定》 部) 16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09 年 4 月 10 办法》 日 17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 文化部 2009 年 10 月 1 施细则》 日 18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部 2010 年 8 月 1 日 19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 文化部 2011 年 4 月 1 日 定》(2011 年修订) 20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 文化部 2013 年 12 月 1 自审管理办法》 日 2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联盟 2008 年 2 月 22 务自律公约》 日 1-1-9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2006 年 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2006-2020 年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对全球信息化发展趋势、我国信息化发展基本形势、我 国信息化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信息化的战略重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新的 发展建议和规划,提出推进社会信息化的概念,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该 战略中重点提出网络媒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开发科技、教育、新闻出版、 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卫生、‘三农’、社保等领域的信息资源,提供人民群众生 产生活所需的数字化信息服务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网络媒体信息资源 建设,开发优秀的信息产品,全面营造健康的网络信息环境。注重研究互联网传 播规律和新技术发展对网络传媒的深远影响。” 2009 年 9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 “《文化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该《文化 振兴规划》中提出了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的重要规划,制订的总体目标为“采用数 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 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 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加强数字技术、 数字内容、网络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关键技术设备改造更新。” 2010 年 3 月,在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 意见》中指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当前的重点任务之一就 是要继续引领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应用,强化中国互联网中心地位,大力发展电子 商务、社区网络、网络视频、数据库服务、数字出版等新兴内容产业,打造全国 网络电视基地,不断提高创意能力、增值能力、聚合能力和传播能力。 2011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 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提出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主张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制作适 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占领网络 信息传播制高点。 2012 年 2 月,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 1-1-9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要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动漫游戏、网 络影音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等。并提出积极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 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和移动网络传播的 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提高原创水平,提升文化品 位,发挥网络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012 年 3 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公布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 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 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更指出,文化产业推动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明显增强,已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2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基于网络的信息服务,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 物联网等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并指出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 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的研发投入超过业务收入的 10%,意在引导企业加大 研发投入。 2013 年 8 月,国务院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要求到 2015 年, 初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市光纤 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50%,第三代移动通 信及其长期演进技术(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 32.5%,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 到 95%,学校、图书馆、医院等公益机构基本实现宽带接入,城市和农村家庭 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 20 兆比特每秒(Mbps)和 4Mbps,部分发达城市达到 100Mbps。宽带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重点要推进区域宽 带网络协调发展、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促进宽带网 络产业链不断完善等。 2014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 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工信部通[2014]577 号),为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 创新的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 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业务服务水平提升。根据该通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试点企业可以建设宽带接入网 业务所需的基础网络设施,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鼓励民营企业 1-1-9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支持民营企业以资本合作、 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并以基础 电信企业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支持 拥有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民营企业,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 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民间资本进入网络接入领 域将进一步推进宽带的渗透率,为互联网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3、行业监管部门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在上述行业监管体制下,标的公司受到的日常监管工作包括: 1)六间房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并作为互联网媒体企业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网安大队备案登记,因此六间房接 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文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文化 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网安大队的管理和监督;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组织审核人员参与关于节目审核监管的网站 编辑培训,培训后考试合格将颁发审核人员上岗证书;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节目监管中心的专职团队 7x24 小时的抽查、监 播和审核六间房平台的直播节目,六间房审核团队采取值班制度与该监管中心保 持 24 小时的不间断在线沟通;在重点和敏感时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节目 监管中心会提前召开会议或在线传达审核要点和注意事项; 4)作为持证机构,六间房接受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 目传播监管中心的 7x24 小时节目监察; 5)北京市文化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委托监管六间房的内容合法性和 是否违规; 6)作为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网安大队备案的互联网媒体,六间房接受北 京市公安局海淀区网安大队的管理和监督,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网安大队有专职 的民警负责六间房节目内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并在公司办公场所内常年设有警 务工作室挂牌办公,重大节日和敏感日期,采取干警和总编辑同时值班制度。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经核查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监管机构官网查询、互联 1-1-9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网搜索等方式查询,结合根据六间出具的说明,过去三年中六间房不存在有害 信息的播出记录和被处罚记录。”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六间房通过运营 www.6.cn 这一互联网演艺平台,鼓励用户在六间房设置的 网络演播室内展示自己的才华及知识,使用户产生的内容得到更大范围的关注, 各个参与者能够自由与主播和其他用户互动,是一个基于平民艺人和粉丝关系的 互联网娱乐社交平台。根据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 户数统计,六间房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 9。六间房主要的产品 和服务为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1、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1)业务简介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以主播为中心,以网络演播室为单位,主播、 用户、代理、家族、军团等各参与方形成了一个互联网演艺平台生态系统。在这 个生态系统中,主播进行多种才艺表演(如音乐、舞蹈、脱口秀等),吸引用户 观看,并在网络演播室与观众进行交流和互动。用户通过向主播和其他用户赠送 虚拟礼物的形式表达对主播表演的欣赏与仰慕和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在这一互 动交流的过程中,六间房通过在平台上销售多种虚拟礼物(如鲜花、掌声、跑车 等)和虚拟用户特权(如靓号、座驾、守护)而产生收益。 (2)业务模式 经过注册的用户可以获得一个网络演播室,并通过摄像设备采集视频并进行 直播。网络演播室是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核心单位,分为视频区域、聊天区 域、礼物区域和展现区域。在视频区域内,主播通过唱歌、跳舞等形式完成才艺 的展示;在聊天区域内,主播与用户及用户与用户之间进行实时的互动交流;在 礼物区域内,主播、用户通过赠送虚拟物品进行实时的互动交流;在展现区域里, 用户可以通过付费成为主播的守护或进入观众排行榜,吸引主播的关注,增强与 主播的互动。 9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9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图展示六间房的典型演播室及各类参与者情况: 下表概述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生态系统参与者的情况: 参与者 与生态系统其他参与者的关系 职责 - 六间房平台的主要参与者 - 与主播和其他用户互动 用户 - 无需注册即可观看视频内容;但需 - 可由主播选为演播室管理员,协助 注册后才可互动、充值、消费 主播监督网络演播室的用户聊天内容 - 六间房平台的主要表演者 - 提供表演内容 - 签约主播根据获得的虚拟礼物计算 - 吸引用户与用户互动并促进虚拟物 主播 奖金收益等 品和虚拟用户特权的消费 - 遵守六间房《签约主播管理规定》、 《六间房直播监管规范》等规定 - 与六间房签订协议,六间房将给予 - 虚拟货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 其充值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代理 - 向用户提供社区内的功能引导服务 - 遵循六间房《代理手册》规定 - 根据星探旗下的主播表现获得奖金 - 招募主播 星探 - 遵循六间房《星探政策》规定 家族 - 分为签约家族和普通家族 - 自发为主播提供服务,组织家族内 1-1-9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参与者 与生态系统其他参与者的关系 职责 的活动等 - 签约家族可按其旗下签约主播礼物 收入的情况获得奖金 - 遵守六间房《签约家族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 - 军团是六间房于 2014 年引入的、由 - 纯用户型的组织 军团 用户自主创建、管理的群体组织 - 为更好促进用户之间的互动建立 用户 用户是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生态系统的最大参与群体,用户观看主播提供 的内容,以聊天、赠送礼物等方式与主播和其他用户互动。用户通过与主播和其 他用户互动形成一个社交群体,往往在同一个主播的演播室内的用户有着共同的 兴趣爱好。 根据用户在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消费金额,六间房将给予用户一定的财 富等级称号,不同财富等级称号的用户能够获得不同的用户特权。通过设置财富 等级称号,六间房可以提升和增强用户的使用体验和粘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累计注册用户数约 3,000 万,2014 年 12 月的月活跃用户数约 2,400 万。 图:报告期内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按季度平均的月活跃用户(万人) 1-1-9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13年一季度 2013年二季度 2013年三季度 2013年四季度 2014年一季度 2014年二季度 2014年三季度 2014年四季度 主播 主播的主要职责是为网络演播室提供内容,一个网络演播室内有一名或多名 主播,主播一般是草根表演者,例如歌手、舞者、脱口秀表演者和乐器演奏者等。 主播分为普通主播和签约主播。所有的用户都可以开设网络演播室成为普通 主播,但一般普通主播开设的演播室设有 10 人的观众人数上限,签约主播可以 将其每月获得的虚拟物品通过兑点的形式兑换为现金,但普通主播不能将其获得 的虚拟礼物兑换成现金兑点。普通主播可以向六间房平台提出申请成为签约主播, 一旦普通主播通过六间房运营团队的评估及审批流程,并遵守《签约主播管理规 定》、《六间房直播监管规范》等规定,六间房会将其演播室的观看人数上限进行 一定程度的上调。随后,六间房将根据该主播开播的时间长度、开播频率和播出 内容是否符合平台规定等因素,不断提高主播演播室的观众人数上限,使主播获 得更大的观众群体和影响力。签约主播可以将其每月获得的虚拟物品通过兑点的 形式兑换为现金。 优秀的主播将产生优质的内容,并能够基于视频内容和用户进行良好的互动, 从而吸引海量用户。主播产生的优质内容和主播与用户的互动构成了用户付费的 驱动因素,而用户的付费行为将鼓励主播增加播出时间并提供更加优质的内容, 从而吸引更多主播和更多用户参与互动和消费。 1-1-9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签约主播人数超过 50,000 人。 代理 代理主要负责为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销售及推广虚拟货币。代理同时也向 六间房的用户提供基本的客户服务,例如向用户介绍并指导用户使用平台上的产 品及服务,并促进演播室内的互动。 六间房用户通过某代理人员的代理通道完成的充值,计为该代理的销售额, 代理在遵守《六间房代理手册》规定纪律且拥有代理资格的前提下,根据其完成 的销售额情况,获得相应的报酬。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平台的代理人数接近 200 人。 星探 星探主要负责招募主播,按照六间房《星探政策》申请成为六间房星探的用 户将获得专属的星探签约通道。如果用户通过某星探申请并成为六间房签约主播, 则将计为该星探的旗下主播。根据星探旗下主播的播出情况,星探将会获得一定 金额的奖励。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星探人数约 4,000 人。 家族 家族分为普通家族和签约家族。申请成立普通家族的用户需满足一定条件, 如用户财富等级、帐号注册时间等。普通家族可以招募签约主播,达到一定签约 条件的普通家族可以申请成为签约家族。签约家族有扶持帮助家族旗下主播的责 任和义务,签约家族的族长根据旗下签约主播礼物收入的情况获得奖金。家族的 存在能够提升主播对六间房平台的使用体验。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家族数量约 3,000 个。 军团 军团是六间房于 2014 年引入的、由用户自主创建、管理的群体,一个军团 最多由 28 个用户组成。同一军团的成员在主播演播室中同时上线,可以获得军 团尊享的荣誉特效。开展军团的活动能够提升和增强用户的使用体验和粘性。 1-1-9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军团数量约 2,300 个。 (3)主要产品与服务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六间房互联网演艺 平台网站、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移动端 APP 和为主播服务的六间房直播伴侣 软件。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是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主要呈现 形式和业务开展平台。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以其简洁明快的用户界面和别 具风格的交互功能,为用户创造了良好的产品使用体验并增强了用户在平台互动 的意愿。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的首页图示如下: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演播室图示如下: 1-1-9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移动端 APP 是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在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等其他移动设备上的主要呈现形式和业务开展平台。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移动端 APP 的图示如下: 六间房直播伴侣软件是六间房自主研发的一款基于客户端的视频美化软件, 是用户及主播在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产生视频内容、开展直播的必备辅助工具, 它涵盖了音视频播放、卡拉 OK、音视频录制、视频美化、屏幕分享等主要功能。 六间房直播伴侣软件的图示如下: 1-1-10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其他业务 六间房的其他业务包括游戏联运业务、软件销售业务、技术服务费业务及在 线平台广告业务。游戏联运业务主要经游戏开发商代理授权,利用六间房游戏中 心这一运营平台发布并运营游戏产品,并从游戏运营中获取分成收入;软件销售 收入为销售 Flashchat 软件取得的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是为客户提供的网络宽 带及服务器托管服务及互联网演艺平台联合运营服务收取的费用;网络广告收入 是凭借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用户基础和流量优势为商家提供的在线平台广告服务。 3、报告期内六间房主要产品和服务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六间房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 43,666.77 97.85% 27,392.15 97.63% 其他业务 957.46 2.15% 665.15 2.37% - 游戏联运收入 651.83 1.46% 421.20 1.50% 1-1-10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 软件销售收入 165.86 0.37% 145.08 0.52% - 技术服务费收入 139.77 0.31% 56.60 0.20% - 网络广告收入 - 0.00% 42.27 0.15% 合计 44,624.23 100.00% 28,057.30 100.00% 报告期内,除 2014 年六间房不再从事网络广告业务造成网络广告收入下降 之外,六间房各项业务收入逐年上升,各业务占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三)六间房的主要业务流程图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图如下: 军团 用户A 用户B 直接充值 代理 通过代理充值 用户A虚拟账户 礼物互送 用户B虚拟账户 每次礼物送出, 家族根据旗下主播表现获 礼物互送 六间房均获得一定 礼物互送 得一定奖励 推荐主播 比例提成 星探 签约主播A 礼物互送 签约主播B 签约家族 星探从六间房获得与签 约主播表现挂钩的奖励 六间房根据主播每月获得礼物金额的情况及相应的开播记 录,向经纪机构支付兑点金额及奖金,并由经纪机构负责 向主播支付其事先约定的金额 支付 经纪机构 主播、代理等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1、用户在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上自行充值或通过代理进行充值。充值时 1 元人民币 = 100 六币。六币为六间房平台通用的虚拟货币,可以在演播室中购 买虚拟礼物、虚拟道具等。针对用户通过代理充值的情况,六间房平台将根据该 代理完成的销售额情况向其支付相应奖金。报告期内,上述人民币与虚拟货币兑 换比例未发生变动。 1-1-10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用户充值完成后,可以在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上通过为主播或其他用 户购买虚拟礼物的形式进行消费。用户每次的虚拟礼物购买行为,六间房均会根 据约定的分成比例收取购买金额的一定数量作为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剩余 金额将由六币转换为六豆,存放在收礼方的虚拟账户中。 3、获得六豆的用户和主播,可以选择将六豆以 1:1 的比例兑换为六币,并 继续在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中进行消费。同样的,用户后续的购买行为,六间 房仍然会收取购买金额的一定比例,并将剩余金额由六币转换为六豆,存放在收 礼方的虚拟账户中,以此类推。报告期内,上述六豆与六币兑换比例未发生变动。 4、签约主播和可以将获得的六豆按一定比例兑换为现金(该过程称为兑点), 同时可根据播出表现获得一定奖金。六间房根据主播每月获得礼物金额和奖金的 情况,向主播的经纪机构支付兑点金额及奖金,并由经纪机构负责向主播支付其 事先约定的金额。 5、星探可以向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推荐主播。根据星探旗下主播的播出 时长和收入情况,星探将会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6、签约家族有扶持帮助家族旗下主播的责任和义务,并根据旗下签约主播 的表现获得一定程度的奖金。 (四)六间房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目前,六间房通过与主播的经纪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形式为六间房互联网演 艺平台采购主播和相应的内容资源。 主播与六间房经纪机构的签约流程如下: 1-1-10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中,六间房、主播与经纪机构的合作模式和关系如下: (1)经纪机构与签约主播 经纪机构与签约主播签署《签约主播经纪协议》,由经纪机构负责与签约主 播之一切演艺经纪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商业演出等。 (2)六间房与签约主播 六间房与签约主播签署《六间房用户协议》、《签约主播用户协议》。 《六间房用户协议》即所有用户在六间房网站注册时必须接受的协议,主要 包括用户使用规则、用户言论规范、知识产权、用户隐私保护、违约赔偿、争议 解决等基本条款。 《签约主播用户协议》为用户申请成为签约主播时必须接受的协议,主要包 括如下内容: 主播在六间房进行直播的音视频版权属于主播,主播许可六间房基于宣传、 推广、整合的目的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 签约主播有权根据《六间房秀场(签约主播)管理规则》及《签约主播经纪 协议》的规定自经纪机构获取相应的报酬; 1-1-10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签约主播同意,六间房有权将其在六间房网站的注册、登陆、上线、直播时 长等相关信息提供给经纪机构。 2、销售模式 六间房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虚拟货币在网页端和移动端向用户的直接销售。 在网页端和移动端,用户可以通过六间房网站上或移动端 APP 内的充值链 接进入支付页面,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如网银转账、支付宝、手机充值卡等) 购买六间房平台的虚拟货币。 3、盈利模式 六间房的盈利模式以用户付费模式为主,用户付费则以虚拟物品付费及增值 服务(会员)付费为主。 虚拟物品付费主要包括三方面:用户通过付费购买虚拟礼物,购买目的主要 是以向主播或其他用户赠送礼物的方式表达情感,如购买玫瑰、钻戒、游艇等虚 拟物品;用户通过付费购买虚拟道具或虚拟用户特权,购买目的主要是显示自己 的与众不同,如购买靓号、座驾、守护等;用户通过付费购买娱乐工具,购买目 的主要是用于实现更丰富的互动,如购买点歌、贴条、飞屏等。 增值服务(会员)付费:用户通过付费成为会员,享受专属权利,满足更多 的应用需求,拓展使用互联网演艺平台的范围。比如用户排名靠前、防止被禁言、 可以进入满员演播室、隐身进入演播室等。 虚拟物品及增值服务的购买一方面满足用户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中身份感的 确立,另一方面充当用户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中与他人交流的重要手段,满足互动 娱乐的需求。 4、结算模式 六间房与用户的充值金额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结算,通过第三方支 付平台提供对账单的形式,定期核对并由第三方平台向六间房进行支付。 签约主播及其他生态系统参与者的奖金由六间房按月、季度或其他相关六间 房制度规则约定的时间向相关的参与者直接支付结算或通过第三方经纪机构进 行支付和结算。 1-1-10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营销推广模式 目前,六间房主要通过网络推广模式对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进行营销、推广。 主要采用的推广模式有 SEM 模式、导航网站广告位、CPM 模式、CPA 模式及 互联网演艺平台联运模式等。 (五)报告期内六间房的销售情况 1)2014 年按年度充值金额区间进行分类的用户数量分布 充值金额 户数 用户比重(%) 充值金额比重(%)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 67 0.03 13.30 20-50 万(含 50 万) 194 0.10 12.16 0-20 万(含 20 万) 194,845 99.87 74.54 合计 195,106 100.00 100.00 2014 年年度充值金额 20 万以上的用户,累计用户数占总充值用户的比重约 为 0.13%,累计充值金额占总用户充值金额比重约为 25.46%。 2)2013 年按年度充值金额区间进行分类的用户数量分布 充值金额 户数 用户比重(%) 充值金额比重(%)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 46 0.04 14.42 20-50 万(含 50 万) 109 0.09 11.98 0-20 万(含 20 万) 118,295 99.87 73.60 合计 118,450 100.00 100.00 2013 年年度充值金额 20 万以上的用户,累计用户数占总充值用户的比重约 为 0.13%,累计充值金额占总用户充值金额比重约为 26.40%。 2、主要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1-1-10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客户名称 年度充值金额 占充值总金额的比例(%) 用户 A 479.70 1.02% 用户 B 211.75 0.45% 用户 C 169.22 0.36% 用户 D 169.01 0.36% 用户 E 166.05 0.35% 合计 1,195.7 2.18% 2013 年 客户名称 年度充值金额 占充值总金额的比例(%) 用户 F 262.02 0.91% 用户 G 171.10 0.59% 用户 H 162.90 0.56% 用户 I 156.47 0.54% 用户 J 156.04 0.54% 合计 908.53 3.15% 2013 年、2014 年前 5 名客户的充值金额占年度充值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3.15% 和 2.18%,不存在重大客户依赖情况。 (2)主要客户的稳定性 在六间房的主营业务中,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占据较大的收入份额,而 用户充值及用户对虚拟物品的消费是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由于用户的充值和消费行为均是个体行为,受单个用户使用感受、生活习惯等个 人因素的影响较大,单一用户的充值消费行为在各个时点可能出现较大的波动性, 但是从整体用户群的角度来看,由于用户基数较大且新用户的持续加入,上述单 一用户充值消费行为波动的影响得以相互抵消,从而使整体用户群保持稳定。 从整体用户群的充值消费行为来看,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的活跃用户 1-1-10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和充值用户数一直保持快速增长。 3、关于充值金额真实性的核查说明 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游戏公 司有关事项的问题与解答》提出的核查要求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根 据核查要求结合互联网演艺业务的具体特点,就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用户的充值金 额拟定了如下核查方案: (1)会计师对标的公司账号/账户系统进行了 IT 审计程序,对信息系统控 制的有效性、信息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了核查,以确保从后台导出的 用户相关信息的可靠性。 (2)会计师对报告期六间房的银行流水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获取银 行询证函的回函确认,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审阅。 (3)会计师结合银行流水核查了 2013 年-2014 年六间房与关联方的关联资 金往来,核查工作室、工作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六间房之间的银行转账记 录,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审阅;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结合对开曼公司历次融资 的去向核查,未发现六间房有自充值的资金渠道来源。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六间房的技术水平及交易系统机理,抽样用户进 行用户充值行为分析,2012 年至 2014 年进行分层抽查样本。独立财务顾问和 会计师认为抽样用户数据兼具了典型性和重要性,样本选择较为合理。 (5)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抽样用户以及中可获取其消费记录的用户的 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未发现标的公司六间房 存在自我充值、虚假充值的情况。此外,结合:1、对标的公司账号/账户系统进 行的 IT 审计程序和信息系统控制的有效性、信息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准确性进 行核查,确认从后台导出的用户相关信息的可靠性;2、对抽样的充值用户在六 间房的充值行为、消费行为进行核查;3、对六间房的技术实力、交易系统业务 逻辑及秀场业务的业务特点进行核查;4、对六间房的银行流水及主播端成本进 行核查;在以上核查的基础上,经综合判断后,可以合理推定确认六间房报告期 内的充值金额是具有真实性的。” 1-1-10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未发现标的公司 六间房存在自我充值、虚假充值的情况。此外,联合独立财务顾问还进行了以下 核查:1、结合会计师对标的公司账号/账户系统进行的 IT 审计程序和信息系统 控制的有效性、信息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的核查,确认从后台导出的 用户相关信息的可靠性;2、对抽样的充值用户在六间房的充值行为、消费行为 进行核查;3、对六间房的技术实力、交易系统业务逻辑及秀场业务的业务特点 进行核查;4、对六间房的银行流水及主播端成本进行核查;在以上核查的基础 上,经综合判断后,可以合理推定确认六间房报告期内的充值金额是具有真实性 的。” 4、关联方持有前五名客户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六间房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 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六间房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有权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六间房的的采购情况 1、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六间房及下属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按年采购金额口径)如 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供应商 金额 采购内容 占主营业务成本 的比例(%) 凡尘影视传媒(上海)工作室 3,809.18 主播服务 17.60% 上海优谱乐畅音乐艺术工作室 3,384.27 主播服务 15.64% 悦唱文化传播(上海)工作室 3,377.44 主播服务 15.60% 秀唱文化传播(上海)工作室 3,376.73 主播服务 15.60% 上海共我吧创意工作室 1,900.84 主播服务 8.78% 合计 15,848.47 73.22% 2013 年 1-1-10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供应商 金额 采购内容 占主营业务成本 的比例(%) 上海优谱乐畅音乐艺术工作室 1,194.71 主播服务 8.77% 凡尘影视传媒(上海)工作室 1,171.38 主播服务 8.60% 悦唱文化传播(上海)工作室 1,153.31 主播服务 8.47% 秀唱文化传播(上海)工作室 1,124.15 主播服务 8.25% 上海共我吧创意工作室 874.72 主播服务 6.42% 合计 5,518.26 40.52% 注:六间房向凡尘影视传媒(上海)工作室的采购金额和比例已合并计算其 关联方辉度文化传播(上海)工作室的采购情况。 2014 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 73.22%,较 2013 年 上涨幅度较大,原因为 2013 年 1-5 月未通过第三方经纪机构支付主播服务费, 该段时间共计有 4,439 万元的主播服务费支出;2014 年全部通过第三方经纪机 构支付,因此 2013 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小。 2、关联方持有前五名供应商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六间房前五大供应商的注册地均在上海,主要系因上海市聚集了 大量演艺经纪机构,六间房与大量工作室洽谈协商后,选择注册地在上海的供应 商。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了六间房与经纪机构之间的合同、抽样核查六间 房向经纪机构打款的流水,抽样核查了经纪机构向主播打款的流水记录系由经纪 机构出资人账户向主播个人账户打款,不存在六间房及其董监高账户向主播直接 打款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当面访谈六间房 9 家供应商的出资人,核查了出资人的身份信 息,核查出资人与六间房的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前五大供应商与六间房及其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前五大供应商与六间房及其董监高不存在关 联关系。” 1-1-11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六间房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 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六间房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有权益的情 形。 3、签约主播获得兑点金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六间房签约主播获得的兑点金额的分布情况如下: 2014 年 兑点金额分布 兑点主播数 兑点金额占比(%) 100,000 元以上 338 54.4% 50,000 元~100,000 元 325 13.6% 0 元~50,000 元 11,368 31.9% 总计 12,031 100.0% 2013 年 兑点金额分布 兑点主播数 兑点金额占比(%) 100,000 元以上 182 54.3% 50,000 元~100,000 元 195 14.0% 0 元~50,000 元 6,920 31.7% 总计 7,297 100.0% 2013 年及 2014 年,通过标的公司平台上获得兑点的主播人数分别为 7,297 人和 12,031 人,其中:2014 年兑点金额在 100,000 元以上的主播共有 338 名, 兑点金额占全体签约主播兑点金额比例为 54.4%;2013 年兑点金额在 100,000 元以上的主播共有 182 名,兑点金额占全体签约主播兑点金额比例为 54.3%。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签约主播的兑点金额情况,对签约主播兑点金额分布情 况进行了复核;核查了兑点金额排名靠前主播的兑点金额,对报告期内兑点金额 变化情况进行了复核。 1-1-11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收入对兑点金额靠前签约主播不存 在重大依赖,兑点金额靠前签约主播的变动对公司预测收入实现的影响不存在 实质性影响。” (七)六间房及其下属主体的主要业务资质 1、六间房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 息产业主管部门或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除此之外,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 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还需要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该等资质对申报企 业的人员结构、资金实力等方面有一定要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六间房持有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具体拥有 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证照名称 编号 业务种类 有效期限 1 电信与信息 京 ICP 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2013.12.25 - 服务业务经 060797 号 务中的信息服务业 2016.9.20 营许可证 务(仅限互联网信 息服务) 2 网络文化经 京网文 利用信息网络经营 2013.12.9 - 营许可证 [2013]1061-1110 音乐娱乐产品,游 2016.12.8 号 戏产品(含网络游 戏虚拟货币发行), 演出剧(节)目; 从事网络文化产品 的展览、比赛活动 3 信息网络传 0108268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 2012.2.13 - 播视听节目 务 2015.2.13 许可证 1-1-1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证照名称 编号 业务种类 有效期限 4 营业性演出 京市演 1169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 2013.12.3 - 许可证 务 2015.12.31 5 广播电视节 (京)字第 00666 动画片、专题片、 2013.8.19 - 目制作经营 号 电视综艺,不得制 2015.8.19 许可证 作时政新闻及同类 专题、专栏等广播 电视节目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续办情况 六间房拥有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到期, 六间房已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延续申请。 2015 年 3 月 4 日,六间房已 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广局网字(2015)7 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 于同意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和股权结构有关事项的批复》,《信息网 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目前处于制证阶段。 3、标的公司未获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说明 (1)《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法规依据及标的公司未能取得的原因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 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 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新出联[2009]13 号)(“《三定解释》”)规定: “将网络游戏内容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在线交互使用或下载等运营服务是网 络游戏出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履行前置审批。”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 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标的公司的游戏联运业务主要系经游戏开发商代理授权,利用六间房游戏中 心这一运营平台发布并运营游戏产品,并从游戏运营中获取分成收入;其中,标 的公司所有的游戏联运合作方均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考虑到所有游戏 联运方均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且游戏联运业务收入占标的公司营业收入 比重不到 1.5%,六间房并未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1-1-1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对标的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 《三定解释》规定,“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 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否则新 闻出版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同时通知电信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鉴于游戏联运业务收入占六间房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六间房关于《互联网 出版许可证》的申请文件已在申请提交中,并已出具承诺“六间房确认所有的游 戏联运合作方均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且若由于六间房未取得《互联网 出版许可证》而对六间房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则六间房保证将停止经营游戏联 运业务”。因此,六间房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取得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六 间房的业务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经核查,律师认为:“虽然标的公司并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但鉴 于游戏联运业务收入占六间房总收入的比例较低,且刘岩已出具承诺‘六间房 保证所有的游戏联运合作方均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且若由于六间房未 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而对六间房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则六间房保证将 停止经营游戏联运业务’。因此,六间房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取得的情 形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虽然标的公司并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但鉴于游戏联运业务收入占六间房总收入的比例较低,且刘岩已出具承诺‘六 间房保证所有的游戏联运合作方均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且若由于六间 房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而对六间房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则六间房保 证将停止经营游戏联运业务’。因此,六间房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取得 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质量控制体系与措施 根据其互联网演艺平台的业务性质,六间房的质量控制体系可细分为产品质 量控制体系、内容质量控制体系及虚拟货币控制体系等。六间房形成了完善的质 量控制体系,确保平台产品和运营平稳进行。 1、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1-1-11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六间房内部员工均可提出需求 需求提出 - 六间房从用户、运营团队等处汇集需求 需求评估 - 公司内部进行可行性评估 初步设计 - 产品人员完成功能流程图、组织页面草图 方案推敲 - 技术人员沟通技术是否可行,形成技术可操作的方案 方案审核 - 跟管理高层沟通方案是否可以执行 方案执行 - 具体执行方案 产品测试 - 测试、修订 六间房保持了一个较为开放的产品开发流程,内部员工均可提出对产品的需 求。六间房会从内部员工及外部用户等处汇集针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经过评估、 设计和技术推敲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核,审核完成后具体执行产品的改进工作, 并在测试环境中检验后正式上线。 2、内容质量控制体系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在运营中产生了大量用户实施生产的视频、文字和图 片内容。六间房建立了一套立体、全方位的内容质量控制体系,以维持生态系统 环境健康有序,并保证平台运营合法合规。 (1)内容审核流程和机制 1)视频审核 视频审核主要分为一审、二审和复审环节。 1-1-11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违规类型 处理办法 着装不规范、表 警告用户注意着 10分钟内警告两次无 记录警告截图和 演动作不规范 装、表演规范 效,中断直播 违规截图 大屏审核及巡查 发现潜在违规内 低俗类、社会敏 警告用户注意直 10分钟内警告两次无 记录警告截图和 容 感事件类 播内容 效,中断直播 违规截图 政治宗教类、淫 审核立即中断直 直播间公聊页面内留 记录违规截图 秽色情类 播 言解释中断原因 一审 二审 复审 一审人员主要通过审核中心的多屏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根据用户特点和表演 类型,审核人员将全部开播演播室分为白名单,黑名单,家族,个人,综合,舞 曲六类,每一类演播室在一个单独大屏上显示。该屏幕上会滚动播放该类演播室 的全部直播情况。审核人员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演播室后,会将演播室 直播截图和房号及时发送至审核工作群中。大屏幕审核能够保证对于直播内容的 快速浏览和违法违规问题的快速发现和传递,起到指挥中心的作用。另外,部分 一审员工也会履行巡查职责,随机进入演播室观看并收听主播表演内容,发现潜 在问题后同样会将截图和房号发送至审核工作 QQ 群中。 二审人员在审核工作 QQ 群中接收到一审人员发送的截图和房号信息后,会 迅速进入相关演播室查看直播内容,并依据六间房制定的详细标准判断相关问题 的严重性,采取警告、下麦、强制关停和禁播等惩罚措施,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 行记录,以备可能的主播投诉或纠纷情况。 复审人员会定期复查一审、二审人员对违规内容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如果发 现漏查、误查的情况,会及时予以更正修改。 2)文字审核 文字审核主要分为关键词主动屏蔽及演播室参与者自我监管两部分。 关键词屏蔽:审核团队在后台中添加了大量涉及政治、淫秽、粗俗的关键词, 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更新关键词列表。用户在聊天中键入关键词会以星号代 替,多次键入相关关键词的用户会被审核团队重点关注,如果有进一步违法违规 行为,会采取禁言、封 IP 等惩罚方式,情况特别严重的会及时上报主管机关。 1-1-11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演播室参与者自我监管:在演播室中,主播可以赋予具备一定等级用户―演 播室管理员‖身份,演播室管理员可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用户采取禁言或强制逐 出演播室的惩罚措施,起到演播室参与者自我监管的作用。 3)图片审核 针对六间房平台中用户及主播发布的直播间图片、用户空间图片、用户头像 等内容,后台系统能够集中整合全部图片信息,审核人员会通过勾选的方式逐一 判断每一图片是否有违法违规情况。 4)审核团队的培训 六间房审核人员均需参加广电总局每年定期召开的培训,通过考试的方式获 得上岗证。同时,六间房内部会对新入职审核人员进行细致的培训和考核,并且 随着用户趋势及监管环境的变化对审核团队召开不定期培训会议。 (2)内容质量控制工作的充分性说明 除了内容审核团队审核及技术手段监控之外,六间房还通过建立直播监管规 范制度、主播准入、平台自律性规则等制度对主播及用户产生的内容进行控制和 规范,形成一套有效的内容质量控制体系。 1)六间房直播监管规范 《六间房直播监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每一开播主播和用户均需要 遵守的规则文件。规范明确了主播表演内容的监管规则、公聊信息内容的监管, 并明确了六间房审核团队的相关管理制度内容。 针对主播表演内容,规范对主播着装制度规范、主播表演动作规范、主播播 放内容规范均进行了详细明确,并列明了违规事件出现后的处理流程。 针对公聊信息内容,规范明确了政治宗教类、社会治安类、情色低俗类的关 键词共 1,500 条,并建立了严格的关键词管理制度,确保关键词的及时、持续的 更新,后台系统将对用户键入关键词的行为进行监测、记录和屏蔽。 针对六间房审核团队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了审核员工培训制度,审核 团队的例会制度,审核团队交接班工作制度等。 2)严格的主播准入标准 1-1-11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的主播分为普通主播(用户)和签约主播。所有的用户都可以开设网 络演播室成为普通主播,但普通主播开设的演播室设有 10 人的观众人数上限。 这一设置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限制了普通主播和用户播出内容的传播范围。 对于新签约六间房的签约主播,在发起直播前,六间房将要求其对直播内容 规范做初步了解,同意关于直播内容的管理规范和制度以后方可准入发起直播或 者在直播间参与互动留言。 对于开播的普通主播和签约主播,六间房设置了较为明确的主播评分和分级 机制,对没有出现过违规内容无不良记录的主播,按照安全期限的长短分别给予 相应的奖励,鼓励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直播房间内容的安全;将出现违规内容的 主播放入―黑名单‖中管理,复查小组会加大对―黑名单‖中用户的复查和监管力度, 严防屡次出现违规内容的情况;定期更新主播信用等级,对―黑名单‖中一个月审 核复查无不良记录用户,重新恢复其信用等级和相应奖励。 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播出后,普通主播可向六间房平台提出申请成为签约主 播,并在通过六间房运营团队的评估及审批流程,并遵守《签约主播管理规定》、 《六间房直播监管规范》等规定的前提下成为签约主播,其演播室观众人数的上 限方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之后,六间房将根据该主播开播的时间长度、开播 频率和播出内容是否符合平台规定等综合因素的评估结果,视考察和评估情况阶 段性地逐步开放该主播的演播室观众人数的上限。 3)严密的内容质量控制体系 目前,保定六间房的审核团队 60 人分为 3 个小组,采取 24 小时 3 班倒的 上班制度,具体分配根据同时开播人数确定;此外,北京有 10 人团队 24 小时 辅助审核。团队主要分为一审、二审、复审团队,分工明确,通过多屏视频监控 系统及演播室巡视进行实时监控,对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 截至 2014 年 12 月,六间房拥有超过 50,000 名签约主播,2014 年有兑点 主播平均每月在线时长为 103.94 小时。以每月开播 20 天计算,主播平均每日 的在线时长约为 5.2 小时。在直播时长之外,同时并发直播的主播人数数量决定 了审核团队的人员配置情况。从开播高峰期情况来看,六间房主播同时开播的高 峰期为晚上 8:00-10:00,同时开播的主播人数约为 2,400 人左右。在开播高峰期 1-1-11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重大节假日时,六间房会通过添加审核“加强班”的方式确保高峰期的审核要 求,保证能够最大限度同时审核播出情况。保定六间房的屏幕 10 秒一轮动,以 覆盖全部开播主播房间的情况。 根据评分、分级机制及表演类型,审核人员将全部开播演播室分为白名单, 黑名单,家族,个人,综合,舞曲六类,每一类演播室在一个单独大屏上显示。 该屏幕上会滚动播放该类演播室的全部直播情况。主播在开播之前,已经经过了 严格的直播监管规范告知和准入标准审核过程,面向大规模用户播放的主播为经 过审查的优秀主播;同时,由于主播需通过长时间优质表演积累才能够获得平台 较为丰厚的虚拟礼物兑点收入,若出现违规而被暂停或取消播出资格,会对其经 济收入造成明显影响——经济收入的影响也制约了主播,促使其谨慎选择播出内 容。 4)关键词识别技术 在演播室聊天页面中,六间房通过关键词识别技术对用户聊天内容进行技术 筛查。审核团队在后台中添加了涉及政治、淫秽、粗俗的关键词,并且在和相关 监管部门的沟通中根据要求随时更新关键词列表。通过技术手段,六间房关键词 识别系统能够识别以倒序、间隔形式出现的关键词、并能迅速显示关键词出现的 语境和频次。用户首次键入关键词,将会以星号替代;若用户反复输入某特定关 键词,关键词识别系统能够及时通知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将了解具体情况后进行 相应处理。 5)直播室管理员实时监督管理 主播在演播室中可以选定 3-50 个用户作为管理员,通过“禁言”、“踢人” 等演播室管理员特权协助规范演播室聊天内容。这一房间管理员的机制大大增强 了用户自律性,维护主播演播室的生态环境,大大减少了不当言论的出现。 6)完善的举报通道和应急处理机制 用户可根据违规播出内容的情况,通过向标的公司客服举报,由客服人员通 知审核人员迅速进行跟进,审核人员在发现主播直播内容违规后,会根据违规情 节严重分别处以弹窗提示、警告、下麦、关闭直播、封号的处理,并将违规截图 上传后台并记录处理结果。 1-1-11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统计分析了标的公司的主播人数、平均在线时长、主播开播高 峰期情况、审核人员工作时间和审核内容等情况,对保定六间房内容审查部门进 行实地考察并与保定六间房审核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在内容质量控制的重大方面所作的 工作充分、完善,不存在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3、虚拟货币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在充值以外,可以造成六币进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情况主要包括测试 加币及运营活动加币两种情况。 测试加币是指技术人员为测试各类功能而向测试人员账号上增加六币的情 况,此类加币的数量较小,由开发 PHP 组负责人进行人工操作加币。 运营活动加币分为两种,一种为系统进行的加币行为,此类加币的情况多为 大型或长期的运营活动,如新手任务奖励、幸运魔方活动、演播室抽奖、周星活 动等;另一种为人工操作的加币行为,此类加币多为小型或阶段性的运营活动, 如官方节目的主持人、参与者奖励、官方活动的演播室烟花等,此类加币由活动 负责人申请,运营负责人审核并操作。 以上所有向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增加虚拟货币的情况,后台均有记录和统 计,由运营负责人员按日检查,确保虚拟货币体系的稳定。 (九)六间房的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人员 六间房高度重视互联网演艺平台相关技术的创新和运用,不断提升自身的技 术水平,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以下各项核心技术: 序 核心技 核心 技术概述 先进性 技术优势 自研/ 号 术所在 技术 外购 的范畴 名称 1-1-1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前端展 直播 作为用户产生视频内容的必备 国内先进:具 市场上唯一 自研 示 伴侣 辅助工具,涵盖了音视频播放、 有人脸美白、 兼容 卡拉 OK、音视频录制、视频 瘦身等视频特 Windows8 美化、屏幕分享等主要功能。 效技术;将视 和 Flash 的 能适配用户的摄像头、摄像机, 频内容和摄像 虚拟视频技 以及图片、视频文件,并将图 头画面结合的 术 像美化后输出到虚拟摄像头, 画中画技术 供其他应用程序使用。产品可 用于视频聊天、游戏直播、在 线教育、卡拉 OK 等 2 直播系 视频 实时从摄像头、麦克风等多种 行业领先、成 服务于用 自研 统 和音 视频音频源采集、压缩并推送 熟期技术 户,获取更 频压 到服务器。 流畅的观赏 缩 体验;对于 最大支持用 户同时在线 和视频同时 直播数量没 有限制 1-1-12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视频 构建一个全国性的全网覆盖网 行业领先、成 带宽消耗 自研 流推 络,将视频内容缓存或镜像到 熟期技术 低、除第一 送、视 这些节点边缘服务器上,为不 个用户外各 频 同地域的不同用户提供视频内 用户体验一 CDN 容加速服务。实现就近访问, 致较为稳定 从而加速访问速度,提升用户 的访问体验,并可以避免源站 因访问量过大而造成的服务器 负载过量与带宽资源不足等问 题,解决网络拥塞,节省宝贵 的骨干带宽占用,提高用户访 问网站的响应速度,有效保证 用户体验。可以适配 Windows (PC)、iOS、Android 操作系 统,兼容 IE、Firefox、Chrome、 Safari。 内容 对所有房间的视频、语音和文 行业领先、成 视频实时截 自研 监控 字消息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 长期技术 图和模式识 技术 问题等级进行后续处理。视频 别,能有效 实时截图,基于关键字和模式 满足监控需 匹配的文字识别。推送服务器 求 负责定期截取视频静态图,所 有消息均经过消息过滤系统进 行自动过滤。用户可举报。 3 实时消 实时 房间页面所有信息的实时传 行业领先、成 加密防止信 自研 息系统 消息 输,包括系统消息、聊天消息、 熟技术 息篡改、窃 传输 消费消息等。传输速度和主流 听; 技术& 即时通信软件相当。 低延时。 消息 CDN 1-1-12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移动端 移动 低延迟、低带宽、音乐质量的 行业领先、成 通过移动端 自研 设备 多人语音聊天系统能够兼容 长期技术 使用户与主 支持 iOS 和 Android 平台; 播实时交流 沟通 5 在研项 实时 六间房已经在实时视频内人机 行业平均、成 直播中人和 自研 目储备 视频 交互实现重大突破,收看用户 长期技术 视频内容元 内人 在直播视频中可以根据画面内 素的实时互 机交 容和图像内容互动。本技术兼 动 互 容 Windows(PC)、iOS 和 Android 操作系统,技术仍在 开发中。 视频 六间房研发了视频直播中的语 行业平均、成 可实现多对 自研 直播 音实时识别技术,支持在多人 长期技术 多视频和语 中的 视频和语音直播及通话中,实 音直播中的 语音 时识别人声并匹配麦上用户, 真人识别 实时 此技术旨在为直播中丰富游戏 识别 交互做技术储备。提供 技术 PC/Windows 版本、iOS 版本 和 Android 版本,技术仍在开 发中。 1、前端展示 该技术既能使主播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画面,同时提高了主播的播放体验 和用户的观赏体验。 2、直播系统 六间房作为互联网演艺平台,其技术优势体现在能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互联网 演艺平台运营业务使用体验,在直播系统方面体现为通过技术实现较低的带宽占 用,使得用户观看流畅的视频并通过内容监控维护健康的生态系统。 在直播方面,直播需要流的生产、流的中转、流的下发三个环节。流生产环 节:抓取图像、编码后推送到流服务发布系统上;流中转环节:将不同来源的发 布流汇总到核心骨干网络;流下发环节:根据用户所在运营商,将其定位到传输 1-1-12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快的服务器上,并通过中转服务器获得视频流。 六间房自行开发流分发技术,自主研发流媒体服务器,兼顾流媒体的通畅传 输和带宽的最优化利用。视频分发后由审核团队在事后检测并对主播评级观察。 六间房重视技术基础架构的设计实现,核心技术团队稳健地提供可靠的直播技术 服务。 3、实时消息系统 为提升用户消费体验,并确保用户社交沟通的流畅性,高速实时传输且加密 防窃听篡改的消息传输系统至关重要。 4、移动端 将现有内容转换及扩展为手机兼容且易操作的格式,同时充分考虑移动端用 户使用习惯进行技术开发,六间房通过技术实现给予用户灵活度以随时随地与主 播互动、方便观看直播,满足用户通过移动端进入社区无缝隙社交体验,目前移 动端适应国内技术及基础设施。 5、在研项目储备 六间房重视音视频表现质量,致力采纳可于多种设备及网络应用的最新视频 及音频行业标准,技术允许在最大程度减少传输内容占用带宽的同时,提供清晰 的影音传输。通过技术保证兼容性,方便用户在多终端自由切换流畅享用六间房 服务。 总体而言,六间房的强大技术能力保障了用户观看直播视频的体验和通过平 台进行社交的消费体验。通过领先的技术保证了开放易用的平台、健康安全的生 态系统,使得参与者能便捷使用平台服务并尽可能减少了设备、带宽等硬件客观 条件对使用平台服务体验的影响,故而能最大程度适应各类型用户的需求,并通 过生态体系形成用户对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长期投入。 (十)六间房获得的荣誉 2010 年,六间房获得美国《红鲱鱼》杂志“全球 100 互联网创新企业”大 奖;2011 年,文化部在全国开展首批网络演出试点,六间房成为 13 家试点单位 之一;2012 年度,六间房获得艾瑞集团颁发的中国互联网服务“最佳创新力奖”, 1-1-1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刘岩先生亦荣获当年度“互联网创新领袖奖”;公司所推出的“虚拟演播室系统” 和大型在线选秀赛事《唱战》分别于 2013 和 2014 连续两年获得国家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中国网络视听创新案例”大奖,这是中国网络视听行业技术和内容服 务的最高奖项,全国每年仅有 10 个获奖机构。2014 年,六间房还获得搜狗颁发 的“年度用户最喜爱视频类网站”。 作为北京市海淀区的重点企业,六间房连续多年获得市区两级政府的重点扶 持。2012 年获得海淀区创新资金,2013 年文化与科技融合,2014 年重大项目 联合攻关,同时取得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近三年累计奖励总额近 700 万元人民币。 (十一)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六间房的技术部门包括研发和产品部门,具体按组管理,主要分为产品、前 端、直播伴侣、PHP、运维、IOS、Android、UI 团队;能够保障六间房直播系 统、实时消息系统、交易平台及前段展示的技术实现。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来自中 国第一批互联网优秀企业,技术优势突出。六间房技术团队响应速度较快,与产 品团队能较好沟通,开发产品的兼容性较强,技术团队通过内部培训等形成稳健 的人才梯队。 报告期内六间房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分别隶属于研发部和产品部,其变动主要 受业务规模扩大和人员结构优化的影响。2013 年六间房技术部门年平均人数为 55 人,2014 年六间房技术部门年平均人数为 79 人。六间房技术人员配置较为 合理,能充分满足六间房的业务需求。 其中六间房的核心技术人员信息如下表,六间房的核心员工可以满足六间房 的相关业务技术需求。 在标的公司 所在 姓名 职务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毕业院校 任职时间 部门 信息与计 刘厚 任职 4 年以 研发 高级工 1978 年 本科 算机科学 山东大学 志 上 中心 程师 专业 研发 运维工 计算机科 李赣 3 年以上 1979 年 本科 中国农业大学 中心 程师 学与应用 补佳 产品 高级工 计算机科 3 年以上 1985 年 本科 天津大学 林 中心 程师 学与技术 1-1-1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业, 张燕 产品 高级工 自动化专 3 年以上 1984 年 本科 华中科技大学 青 中心 程师 业 六间房的技术团队忠诚度较高,报告期内离职率不到 5%,远低于互联网行 业的平均离职率。 (十二)报告期内六间房的核心业务数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累计注册用户数约 3,000 万,2014 年 12 月的月活跃用户数约 2,400 万。 月充值用户数达 4 万左右,相比 2013 年初已增长 143%。2013 年-2014 年 月充值用户数情况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六间房月充值用户数近两年来一致呈稳定增长趋势,月复 合增长率约为 4%。同时其占月活跃用户数的比例也由 2013 年的 0.15%上升到 0.17%。 截止评估基准日,月消费用户数已超过 6.5 万,相比 2013 年初已增长 142%。 2013 年-2014 年月消费用户数情况如下图: 1-1-12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从上图可以看出,六间房月消费用户数近两年来一致呈稳定增长趋势,月复 合增长率约为 3.85%。 由于充值用户在当月充值后并非会在当月就消费完毕,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 周期,故每个月的消费用户数均大于当月的充值用户数,一般而言,公司认为充 值用户在充值后三个月内基本会消费完毕,故从月消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 户总数的比例来分析,会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2013 年-2014 年月消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户总数比例情况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六间房月消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户总数比例较为稳 定,基本在 54%-59%之间波动。 2013 年-2014 年月 ARPU 值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 ARPU 值较高,但也存在一 定波动,2013 年波动幅度较大,2014 年基本在 685-730 之间波动,从全年的 1-1-1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平均值来看,2013 年全年平均月 ARPU 值为 685 元,2014 年为 703 元,2014 年相比 2013 年略有上升。 由于注册时用户无需提供身份证信息,故六间房无法统计用户的年龄。根据 六间房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用户的地域分布相对较为分散,其中 32% 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华东地区,21%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华南地区,16%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华北地区,10% 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华中地区,10%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东北地区,6%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西南地区,3% 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西北地区,1%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境外,还有 10%的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 IP 地址分布于港澳台地区。 七、六间房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立信会计师对六间房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5]第 150217 号”审计报告。依据审计报告,六间房 2013 年度、2014 年 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77,711,431.68 75,917,036.21 净资产(元) 36,979,768.56 40,699,952.83 营业收入(元) 446,321,962.40 280,610,277.87 1-1-1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利润总额(元) -63,838,593.49 40,928,903.58 净利润(元) -47,022,521.27 41,831,291.1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元) -110,150,981.80 6,758,48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63,128,460.53 35,072,802.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元) -5,111,267.72 17,063,899.6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2.41% 46.39% 毛利率 51.50% 51.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5 2.09 注:2014年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为负均为当期确认股份支付 14,035.41万元所致,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净利润为72,278,433.13元。 八、六间房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 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六间房股权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经核查刘岩等8人及宋城集团出资及六间房历史沿革 情况,刘岩等8人及宋城集团合计持有的六间房10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等对本次交易有影响的情形。 (二)六间房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 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50217号”《审计报告》,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六 间 房 总 资 产 77,711,431.68 元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36,311,230.42元,非流动资产41,400,201.26元。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12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36,311,230.42 47,448,287.91 其中:货币资金 7,883,335.69 28,442,659.99 应收账款 3,344,527.48 6,654,247.84 预付款项 3,988,923.96 7,107,492.91 其他应收款 4,629,840.73 1,517,827.76 其他流动资产 16,464,602.56 3,726,059.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00,201.26 28,468,748.30 其中:固定资产 17,753,524.57 16,420,631.15 无形资产 4,954,546.49 6,338,562.09 长期待摊费用 684,047.67 4,517,54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8,082.53 1,192,010.31 资产总计 77,711,431.68 75,917,036.21 (1)主要固定资产 六间房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不存在 持有任何房屋建筑物所有权的情况。下表为截至审计基准日的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通用设备 2,704,920.64 1,284,104.25 1,420,816.39 52.53% 专用设备 24,995,256.76 9,326,185.82 15,669,070.94 62.69% 运输设备 1,014,601.48 350,964.24 663,637.24 65.41% 合计 28,714,778.88 10,961,254.31 17,753,524.57 61.83% 六间房及下属分、子公司共有 4 处租赁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租金(元/年) 租赁期限 (m2) 1-1-13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北京瑞景清源 第 1、 年 400 2013.4.18 主语国际中心 5 号楼 房地产开发有 六间房 1,411.94 万,后续每年 -2018.4.1 801 号(X 京房权证海 限公司 上浮 5% 7 字第 061194 号) 上海碧峰房地 上海分 闵行区沪闵路 6088 号 2013.8.1- 产发展有限公 100.39 165,041.16 公司 莘庄龙之梦 2602 室 2015.4.30 司 保定市华科房 2014.10.1 保定六 保定市创业路 88 号火 地产开发有限 254.57 89,201 5-2016.10 间房 炬软件园 601 栋 公司 .14 保定市华科房 2013.8.10 保定六 保定市创业路 88 号火 地产开发有限 475 114,000 -2016.8.1 间房 炬软件园 602 栋 公司 0 (2)主要无形资产 六间房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无形资产余额为4,954,546.49元,主要 是域名商标、知识产权和大规模集成群存储系统。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成新率 域名商标 1,750,000.00 1,312,499.70 437,500.30 25.00% 知识产权 14,101,800.00 10,106,290.00 3,995,510.00 28.33% 大规模集成 800,495.72 278,959.53 521,536.19 65.15% 群存储系统 合计 16,652,295.72 11,697,749.23 4,954,546.49 29.75% A、商标 根据北京六间房提供的商标证书,并经金杜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网站(http://sbcx.saic.gov.cn:9080/tmois/wszhcx_getZhcx.xhtml,查询日期: 2015 年 3 月 16 日)查询,截至查询之日,北京六间房在中国境内共持有 11 项 1-1-13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样式 注册号 类别 颁发日期 有效期至 第 10244214 1 第 38 类 2013.2.7 2023.2.6 号 北京六间房 第 10244215 2 第 42 类 2013.2.7 2023.2.6 号 3 第 5389658 号 第 41 类 2009.9.14 2019.9.13 北京六间房 4 第 5389785 号 第 42 类 2009.9.14 2019.9.13 5 第 6285934 号 第 38 类 2010.3.28 2020.3.27 北京六间房 6 第 6299498 号 第 42 类 2010.6.21 2020.6.20 7 北京六间房 第 6834856 号 第 41 类 2011.4.14 2021.4.13 8 北京六间房 第 6834857 号 第 41 类 2011.4.14 2021.4.13 第 11410393 9 第 41 类 2014.1.28 2024.1.28 号 第 11410394 10 北京六间房 第 16 类 2014.1.28 2024.1.27 号 第 11410392 11 第9类 2014.1.28 2024.1.27 号 B、专利 根据北京六间房提供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经金杜于中国专利查询系统 (http://publicquery.sipo.gov.cn/index.jsp?language=zh_CN,查询日期:2015 年 3 月 16 日)查询,截至查询之日,北京六间房正在申请的专利共有 10 项, 具体情况如下: 1-1-13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人 申请号 申请日 一种前端页面与后 北京六 1 发明创造 2014100952550 2014.3.14 端服务器通信方法 间房 北京六 2 一种界面控制装置 发明创造 2014100695903 2014.2.27 间房 特殊文字搜索方法 北京六 3 发明创造 2014100690929 2014.2.27 以及系统 间房 CDN 系统、观看服 北京六 4 务器以及流媒体数 发明创造 2014100689315 2014.2.27 间房 据传输方法 北京六 5 一种标签显示方法 发明创造 2014100690454 2014.2.27 间房 实时流媒体数据传 北京六 6 发明创造 2014100695941 2014.2.27 输方法 间房 一种混音方法及其 北京六 7 发明创造 2014100690793 2014.2.27 装置 间房 一种视频录制装置 北京六 8 发明创造 2014100690312 2014.2.27 及方法 间房 一种网络直播装置 北京六 9 发明创造 2014100689349 2014.2.27 和方法 间房 CDN 节点分配服 北京太 10 发明创造 2014100674470 2014.2.26 务器及系统 阳庄 注:根据北京六间房与北京太阳庄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资产转让 协议》,北京太阳庄将其正在申请的专利转让给北京六间房。根据北京六间房的 说明,北京太阳庄正在办理将专利申请权转让至北京六间房的手续。 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北京六间房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金杜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网站(www.ccopyright.com.cn/cpcc/notice/soft/softRegisterNotice.jsp,查询日 期:2015 年 3 月 16 日)查询,截至查询之日,北京六间房及其境内子公司在 中国境内共计持有 1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1-1-13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发证日期 日期 六间房直播伴 软著登字 侣软件[简称:直 第 2013SR0 1 北京六间房 2013.7.12 2013.8.21 播 伴 侣 软 0693649 87887 件]V1.0 号 软著登字 六间房秀场 IM 第 2012SR0 2011.11.1 2 北京六间房 系统[简称:IM 2012.9.12 0454692 86656 0 系统]V1.0 号 六间房秀场个 软著登字 人动态推送系 第 2012SR0 2011.10.3 3 北京六间房 2012.9.12 统[简称:动态系 0454745 86709 1 统]V1.0 号 六间房秀场个 软著登字 人 主 页 系 统[ 简 第 2012SR0 2011.12.1 4 北京六间房 2012.9.12 称:个人主页系 0454763 86727 3 统]V1.0 号 软著登字 六间房秀场任 第 2012SR0 5 北京六间房 务系统[简称:任 2012.3.6 2012.9.12 0454432 86396 务系统]VI.0 号 软著登字 六间房秀场支 第 2012SR0 6 北京六间房 付系统[简称:支 2012.2.16 2012.9.12 0454689 86653 付系统]V1.0 号 六间房秀场虚 软著登字 拟 礼 物 系 统[ 简 第 2012SR0 7 北京六间房 2012.3.13 2012.9.12 称:虚拟礼物系 0454741 86705 统]V1.0 号 乐橙多图像源 软著登字 音视频录制系 第 2012SR1 2012.12.2 8 北京乐橙 2012.7.22 统[简称:音频录 0497234 29198 0 制]V1.0 号 乐橙卡拉 OK 音 软著登字 视频播放系统 第 2012SR1 2012.12.2 9 北京乐橙 2012.7.22 [简称:卡拉 0498568 30532 1 OK]V1.0 号 1-1-13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发证日期 日期 乐橙 DirectUI 皮 软著登字 肤界面引擎系 第 2012SR1 2012.12.2 10 北京乐橙 2012.7.22 统[简称:皮肤界 0497368 29332 0 面]V1.0 号 太阳庄―在线录 软著登字 2008SR 2008.2.15 11 北京太阳庄 播‖客户端软件 第 J11572 2008.5.8 BJ1266 V1.0 号 平台一致性哈 软著登字 希 算 法 系 统[ 简 第 2012SR1 2011.2.22 2012.12.2 12 北京太阳庄 称:一致性哈 0497250 29214 0 希]V1.0 号 太阳庄访问的 软著登字 动态管理与分 第 2012SR1 2012.12.2 13 北京太阳庄 2011.2.22 配系统[简称:动 0497003 28967 0 态系统]V1.0 号 软著登字 太阳庄靓号系 第 2012SR1 2012.12.2 14 北京太阳庄 统[系统:靓号系 2011.2.22 0496859 28823 0 统]V1.0 号 软著登字 太阳庄音乐盒 第 2012SR1 2012.12.2 15 北京太阳庄 系统[简称:音乐 2011.2.22 0497373 29337 0 盒系统]V1.0 号 太阳庄海量分 软著登字 布式存储系统 第 2012SR1 2012.12.2 16 北京太阳庄 2011.2.22 [简称:分布式存 0498527 30491 1 储]V1.0 号 太阳庄 DirectUI 软著登字 界面引擎系统 第 2013SR1 17 北京太阳庄 2013.7.10 2013.9.13 软件[简称:皮肤 0606171 00409 界面]V1.0 号 太阳庄多源音 软著登字 频视频录制系 第 2013SR1 18 北京太阳庄 2013.7.12 2013.9.13 统软件[简称:音 0606011 00249 频录制]V1.0 号 注:根据北京六间房与北京太阳庄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资产转让 协议》,北京太阳庄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北京六间房。根 1-1-13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据北京六间房的说明,原系北京太阳庄的上述 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在办理更 名至北京六间房名下的手续。 D、域名 根据北京六间房提供的说明,并经金杜于网上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查询之 日,北京六间房及其境内子公司共持有 15 项注册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 注册人 域名类别 域名 注册时间 有效期 号 中国国家顶级 1 北京六间房 6.cn 2011.7.4 2020.3.17.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2 北京六间房 faceroom.cn 2011.2.24 2019.2.24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3 北京六间房 zhuboba.cn 2014.4.9 2017.4.9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4 北京六间房 shanliao.cn 2007.4.3 2017.4.3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5 北京六间房 shanliao.com.cn 2007.4.3 2017.4.3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6 北京六间房 huanpeng.com.cn 2012.5.6 2019.5.6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7 北京六间房 faceroom.com.cn 2011.2.24 2019.2.24 域名 中国国家顶级 8 北京六间房 6.com.cn 2011.7.4 2020.11.18 域名 9 北京六间房 国际域名 6rooms.com 2006.3.18 2020.3.18 10 北京六间房 国际域名 ccpod.com 2005.12.11 2017.12.11 11 北京六间房 国际域名 faceroom.tv 2011.2.24 2018.2.24 12 北京六间房 国际域名 shanliao.com 2007.5.15 2017.5.15 中国国家顶级 13 北京乐橙 xiu123.cn 2011.9.28 2018.9.28 域名 14 北京乐橙 国际域名 xiu123.com 2005.3.21 2015.3.21 1-1-13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注册人 域名类别 域名 注册时间 有效期 号 15 北京乐橙 国际域名 chaojibiaoqing.com 2014.1.22 2017.1.22 (3)主要资产上存在的他项权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经核查六间房主要资产情况,并依据宋城演艺与刘岩 等 8 人及宋城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相关承诺, 六间房及其子公司经营占用的主要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 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六间房不存在对外担保。 3、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六间房负债总额40,731,663.12元。六间房主要负债 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合计 39,231,663.12 34,117,083.38 应付账款 5,190,359.26 17,656,172.92 预收款项 11,171,398.46 6,001,872.09 应付职工薪酬 6,828,647.20 4,718,917.09 应交税费 2,018,798.42 4,326,023.24 其他应付款 14,022,459.78 1,414,098.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000.00 1,100,000.00 递延收益 1,500,000.00 1,100,000.00 负债合计 40,731,663.12 35,217,083.38 1-1-13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或有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六间房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4、存在的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依据六间房财务报告的记载及六间房的全体股东出具的承诺,六间房及其子 公司未申请银行贷款,也不存在将相关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的情况。 5、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的说明 依据六间房的全体股东出具的承诺,六间房及其子公司目前未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九、六间房最近三年进行减资增资或股权转让情况及原因说明 最近三年,六间房进行了 3 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10 日,六间房股东赵维国将其所持的 105.04 万元货币出资、 26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转让给毕蓉蓉。赵维国原持股权系代太阳庄持有,因个人 原因离开境外投资机构,故将所持股权以平价转让给太阳庄指定的股东毕蓉蓉。 (二)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23 日,股东毕蓉蓉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592.4 万元货币出资、 70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转让给刘岩,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17.2 万元货币出资转 让给杨小龙,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1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高宇庆;(2)姜宏 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3.2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高宇庆、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7.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卢宝刚、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17.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王 望记、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7.6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孙明琪;(3)朱晓明将其在 北京六间房的 9.6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孙明琪。上述转让均系以出资额为价实施 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系六间房管理层对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 等为六间房历史发展作出贡献的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而进行的股权转让。其中,毕 蓉蓉系刘岩配偶,自六间房设立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毕蓉蓉持有的六间房股 1-1-13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权均为代刘岩持有(在受北京太阳庄协议控制期间,六间房股东所持股权均为代 北京太阳庄持有),本次毕蓉蓉转让给刘岩股份系还原真实持股情况。本次新增 股东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受让 286.32 万股,占北京六间 房公司期末 2,000 万股的 14.3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每股 1 元。由于 2015 年 3 月,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将其在六间房的 62%出资额 按照每股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宋城集团,即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 明琪合计所持股份 14.32%中的 38%受到股权激励,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三)2015 年 3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根据第一步交易,宋城集团配合本次收购,收购六间房 62%股权。 六间房股东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 琪分别将其在北京六间房的 62%股权按出资额转让给宋城集团,该次转让系为 配合本次收购而进行的一步交易内容,故经交易双方协商以出资额为价转让,其 余对价通过宋城集团向 Six Rooms Holdings 支付。 1-1-13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中,宋城演艺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宋城集团、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六间房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交易各方协商,六间房 100%股权交易定价为 26 亿元,经宋城集团在本 次交易中提供过桥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成本及已享有权益调整后,六间房 100%股 权交易定价为 2,602,051,030.06 元。其中: 1、考虑到宋城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提供过桥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资金成本,宋 城集团持有的六间房 62%股权交易作价 1,614,051,030.06 元,上市公司将以现 金方式支付该部分交易对价。现金支付部分的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募集资金及上市公司自筹资金。 2、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 38%股权交易作价 9.88 亿元,上市 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该部分交易对价。 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 27.07 元/股的发股价格计算,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 数如下表所示: 序 持有六间房 交易对价 支付方式 六间房股东 号 股权比例 (万元) 现金(万元) 股份(股) 1 宋城集团 62.000% 161,405.10 161,405.10 - 2 刘岩 24.557% 63,848.20 23,586,331 3 姜宏 4.000% 10,400.00 3,841,891 4 朱晓明 4.000% 10,400.00 3,841,891 5 杨小龙 2.227% 5,790.20 2,138,973 6 高宇庆 2.227% 5,790.20 2,138,973 7 卢宝刚 0.331% 860.60 317,916 1-1-14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有六间房 交易对价 支付方式 六间房股东 号 股权比例 (万元) 现金(万元) 股份(股) 8 王望记 0.331% 860.60 317,916 9 孙明琪 0.327% 850.20 314,074 合计 100% 260,205.10 161,405.10 36,497,965 (二)向特定投资者配套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支付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 交易总金额(交易总金额=根据宋城集团资金实际占用期限调整后的实际交易金 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5%。剩余 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未持有六间房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将成 为宋城演艺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宋城演艺拟向刘岩 等 8 名六间房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支付收购其所持六间房 38%股权的对价,股 份对价总计 98,800 万元;(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宋城演艺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 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总金额=根据宋城集团资金实际占用期限调整后 的实际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1-1-14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包括刘岩、姜宏、 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 3、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可选的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7.07 元/股 24.36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 26.54 元/股 23.89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 26.24 元/股 23.62 元/股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发行价格为 27.07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4、拟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各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应按照以下公 式进行计算: 发行数量=26 亿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1-14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中的一方购买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 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本次交易中向各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具体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六间房股东 持有六间房股权比例 上市公司支付股份对价(股) 1 刘岩 24.557% 23,586,331 2 姜宏 4.000% 3,841,891 3 朱晓明 4.000% 3,841,891 4 杨小龙 2.227% 2,138,973 5 高宇庆 2.227% 2,138,973 6 卢宝刚 0.331% 317,916 7 王望记 0.331% 317,916 8 孙明琪 0.327% 314,074 合计 38% 36,497,965 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宋城演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发 行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 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1-1-14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生调整事项时,由宋城演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根据实际 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 5、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本次 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函: (1)刘岩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宋城演艺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被选举为公司董 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则需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等 5 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 交易认购的宋城演艺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 (3)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宋城演艺股份自本次交易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不得转让。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第三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 禁的股份不得进行转让。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法定 限售期届满后,分如下 3 次解禁: 1)第一次解禁: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自上述 法定限售期届满后解禁 50%; 2)第二次解禁: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自上述 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解禁 30%; 3)第三次解禁: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宋城演艺股份自上述 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之后解禁 20%。 7、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1-1-14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自评估基准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交割日(即六间房 100%股权过户 至宋城演艺名下之日和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宋城演艺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之日孰晚的日期)期间,六间房所产生的利润属于宋城 演艺,亏损由管理层股东对宋城演艺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 8、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股份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 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5,000 万元,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总金额=根据宋城集团资金实际占用期限调整后的实际交 1-1-14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5%, 拟全部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 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最终确定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在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作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 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 配套资金不足,则公司将考虑采取债务融资等其他形式筹措资金。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交易对 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 1-1-14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明确以前,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在宋城演艺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宋城演艺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安排的分析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宋城演艺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六间房 100% 股 权 , 交 易 价 格 为 2,602,051,030.06 元 , 其 中 现 金 对 价 合 计 1,614,051,030.06 元。为了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并购重组的整 合绩效,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本次交易中拟向配 套融资认购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 2、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支付现金对价的需求,且需部分用于日常生产经 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宋城演艺合并报表口径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02,046.95 万元,而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为 1,614,051,030.06 元,公司自有资金 无法满足支付现金对价的需要。此外,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金额需部分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确保正常营运资金周转。同时,上市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需要保持一定的货币资金存量、防止流动性风险,公司未来业务开拓亦需要资金 支持。因此,通过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压力。 1-1-14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许可[2010]1632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宋 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 深交所同意,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222,600.00 万元,扣除支付发行费用 9,757.9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2,842.21 万 元,其中股本 4,200.00 万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08,642.10 万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10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0)第 2558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6,386.21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截至 2014 年 截至 2014 年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12 月 31 日累 12 月 31 日投 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金额(3)= 预计 总额 额(1) 变更) (2) (2)/(1) 效益 宋城景区基础设 施及配套改造项 否 7,000 7,000 5,928.55 84.69% - 目 杭州动漫乐园改 否 21,760 21,760 14,183.45 65.18% 是 建项目 杭州乐园改扩建 否 31,300 31,300 26,677.88 85.23% 是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 60,060 60,060 46,789.88 - - 计 1-1-14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已变 截至 2014 年 截至 2014 年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12 月 31 日累 12 月 31 日投 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金额(3)= 预计 总额 额(1) 变更) (2) (2)/(1) 效益 超募资金投向 泰安千古情项目 否 35,000 35,000 14,991.88 42.83% - 三亚千古情项目 否 49,000 49,000 46,469.81 94.84% 是 石林宋城项目 否 8,000 8,000 2,785.12 34.81% - 丽江茶马古城项 否 25,000 25,000 25,154.81 100.62% 是 目 武夷山项目 否 7,500 7,500 7,039.82 93.86%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43,154.87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124,500 124,500 139,596.31 - - 计 合计 - 184,560 184,560 186,386.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或原因(分具体项目):无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此情况 201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842.10 万元, 募投资金运用项目总投资额为 60,060 万元,超募资金为 152,782.10 万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超募资金投入 5 个 项目,5 个项目总投资 174,400 万元,拟用超募资金投入额 124,500 万 超募资金的金额、 元,已使用超募资金 96,441.45 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使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 超募资金 3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情况 将募投“杭州乐园改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5,030.42 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将募投“杭州动漫乐园改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8,124.45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43,154.8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 32,276.08 万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1-1-1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是否已变 截至 2014 年 截至 2014 年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12 月 31 日累 12 月 31 日投 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金额(3)= 预计 总额 额(1) 变更) (2) (2)/(1) 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11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 2011 募集资金投资项 年 3 月 22 日止,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目先期投入及置 金投资项目杭州乐园改扩建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79,504,524 元。本次 换情况 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1682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2013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 公司对工程设计进行了优化,对募投―杭州乐园改扩建项目‖中的―生态园 修缮整改‖和―4D 动感电影馆‖两个项目未进行投入,节约资金 5,025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5,030.42 万元(结余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 5,025 万元+公告日之后产生的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补充流动资金。 集资金结余的金 2014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额及原因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动漫乐园改建项目‖实际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 用,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工程设计进行 了优化,公司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8,124.45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186,386.21 万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842.21 万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 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87.57%(不考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因此, 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主题公园+文化演艺” 项目的海内外拓展,进一步夯实线下演艺业务,强化线下内容产出和加大平台流 量入口。 1-1-15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现行的配套融资政策 1、本次配套融资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 定的决定》等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配套融资应当满足下述要求: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 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 25%,交易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交易总金额 =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全部用于支付 现金对价,未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2,602,051,030.06 元的 25%,且亦明确将不 超过根据宋城集团资金实际占用期限调整后的实际交易总金额的 25%。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 重组项目整合绩效。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 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 整合费用的支付;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 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符合募集配套资金主要 用于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的适用条件。 (3)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 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 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 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配套融资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涉及定价等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定价等有关问 题与解答》,“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上市公司 1-1-15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和锁定期,按照 2014 年 10 月 23 日修 订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募集配 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锁定期和发行方式,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 发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为 27.07 元/股,不低于 本次交易选取的市场参考价(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7.07 元/股)的 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五条的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 价原则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的配套融资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 适用意见及后续相关配套融资政策解答的要求。 (四)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控制度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的内 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配套募集资金将以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 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所涉及的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募集资金的存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将募 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 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 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如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过少等 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司开设 1-1-15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 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二)公司一次 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 十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三)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 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 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公司应积极督促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商 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用账户大额收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用账户资料情况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 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 所并公告。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得为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 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 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 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首先由资金使 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 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1-1-15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在支付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款项时应做到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对象合理、合法, 并 提供相应的依据性材料供备案查询。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部门 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和 投资管理部报送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对于确因不可预见的客 观因素影响,导致投资项目不能按承诺的预期计划进度完成时,必须公开披露实 际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 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更的原因等。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 收益等进行检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后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 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一)募集资金 运用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搁置的时间超 过一年;(三)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 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四)其他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公司决 定终止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 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除外。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改变原因。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保荐机构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五) 1-1-15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两个 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在两个交 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超过募集资金金额 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下列内容:(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 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 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应当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 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获取不当利益。公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涉及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对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审议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对该项目 实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范围内具体负责项 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法律文件,审批募 集资金的使用支出。但若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或单个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量超过 公开披露资金数额 5%(不含 5%)的,总经理应将有关情况报董事会决定。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完成后,公司可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但应当符 合以下条件:(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审核意见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三)保荐机构 1-1-15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应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相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 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 应回避表决。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大资产购置方式等实施方式的,视 同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用于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 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具有较好 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深 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二) 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三)新项目的投资计划;(四)新 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五)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意见;(六)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说明;(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 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 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 审核报告中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与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内容是 否相符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基本不相符” 或“完全不相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差异原因及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 1-1-15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披露。 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 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有权予以制止。 (五)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与可行性分析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若募集资金失败,公司将考 虑使用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等其他形式筹措资金。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包括口径资产负债率水平为 8.54%, 且现有主营业务现金流状况良好,债权融资空间充足。此外,截至 2014 年度,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02,046.95 万元。根据宋城演艺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3,910.49 万元,公司可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68,136.46 万 元。 因此,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根据上市良好的现金流和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有能力通过自由资金及获取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本次收购现金支付资金缺 口问题。但从财务稳健性考虑,为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控制公 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财务安全性,以股权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对上市公司未来 的经营发展和财务表现更为有利。 (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1,614,051,030.06 元,无法全部通过 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基于本次交易方案和公司财务状况的综合考虑,该部分现金 对价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 1-1-15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七)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无需取得相关部 门审批。 (八)收益法评估采用的预测现金流是否包含了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 收益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不产生额外收益。本次交易标的 采用收益法评估时是在标的资产现有规模、用途、现存状况的假设基础上进行的, 即收益法评估预测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五、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公司 2013 年、2014 年审计报告及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 2013 年、2014 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1、2014 年度 单位:元 交易后(剔除股份 增长幅 增长幅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支付影响后的备 度 度 考) 一、营业收入 935,119,130.20 1,381,441,092.60 47.73% 1,381,441,092.60 47.73% 二、营业成本 306,886,789.69 523,338,366.85 70.53% 523,338,366.85 70.53% 三、营业利润 471,988,594.84 355,949,117.02 -24.59% 496,303,181.02 5.15% 四、利润总额 491,413,178.20 381,435,559.15 -22.38% 521,789,623.15 6.18% 五、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 361,183,249.79 268,021,702.96 -25.79% 387,322,657.36 7.24% 润 2、2013 年度 1-1-15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增长幅度 一、营业收入 678,715,861.77 959,326,139.64 41.34% 二、营业成本 198,128,917.91 334,327,190.75 68.74% 三、营业利润 380,890,521.86 370,720,335.75 -2.67% 四、利润总额 418,462,444.42 413,252,322.44 -1.25% 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08,423,861.72 304,116,127.29 -1.40% 的净利润 注:本次交易前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每股收益按上市公司各年末的实际总股本计 算(即分别为 557,815,000 股、557,775,000 股),本次交易后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每 股收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模拟总股本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即分别为 594,312,965 股、 594,272,965 股) 不考虑 2014 年度标的公司股份支付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 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均明显增加;由于编制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中假设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收购,受模拟上市公司筹措现金支付款产 生每年新增近 3,700 多万利息费用,以及模拟合并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额较大等 因素影响,2014 年度备考报表净利润水平增幅不大、基本每股收益基本保持不 变。 六、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557,775,000 股,假定本次交易新增 36,497,965 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号 例 例 1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93,572,895 34.70% 193,572,895 32.57% 2 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69,630,000 12.48% 69,630,000 11.72% 3 黄巧灵 51,271,450 9.19% 51,271,450 8.63% 4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34,315,548 6.15% 34,315,548 5.77% 5 刘岩 - - 23,586,331 3.97% 1-1-15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号 例 例 6 姜宏 - - 3,841,891 0.65% 7 朱晓明 - - 3,841,891 0.65% 8 杨小龙 - - 2,138,973 0.36% 9 高宇庆 - - 2,138,973 0.36% 10 卢宝刚 - - 317,916 0.05% 11 王望记 - - 317,916 0.05% 12 孙明琪 - - 314,074 0.05% 13 其他 A 股股东 208,985,107 37.01% 208,985,107 35.17% 合计 557,775,000 100.00% 594,272,965 100.00%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原六间房股东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 6.14%的股份,其中持股比例最高的刘岩先生持 有上市公司 3.97%的股份。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黄巧灵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19%的股份,并通过杭州宋城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7.19%的股 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6.3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黄巧灵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2.92%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1-1-16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1、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六间 房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6,450.31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2,671.91 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账面价值为 3,778.40 万元(母公司口径)。 依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3078 号”《资产评 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六间房 100%股权 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六 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较母公司口径账面净资产增值 257,619.92 万元,增值率 6,818.24%。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价格以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 第 3078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双方据此协商确定 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260,205.10 万元。 2、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结果的选取 委托评估的六间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分别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到的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504.9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 差异 248,893.38 万元,差异率为 1990.36%。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 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 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 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 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服务、营销、团队、资 质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客观、 1-1-16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北京六间房 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61,398.31 万元。 3、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 较母公司口径账面净资产增值 257,619.92 万元,增值率 6,818.24%。增值率较 高的主要原因为: (1)六间房具有轻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收益 法的评估是通过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折现从而得到企业价值,评估结果涵盖了各 项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等的价值。而六间 房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是一家行业内领先的,集研发与运营为一体 的视频社交公司,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其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账面值不 高,而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也包含企业所 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研发能力、人才团队、品牌优势等 重要的无形资源。上述无形资源不能反映在企业的账面净资产中。 (2)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估值较高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六间房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A 股同行业上市公 司及海外上市公司 YY、天鸽互动的动态市盈率平均值为 101.82 倍,远高于本 次交易中六间房的动态市盈率,本次交易中六间房的作价具备公允性。该行业整 体估值较高表明投资者对于该细分领域内的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同。 4、本次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范围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师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其中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范围为北京六间房母公司,收益法评估将北京六间房、北京太 阳庄、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视同整个业务单元。两种方法评估范围存在不一致。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六间房、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分别处在北 京太阳庄的协议控制下。此外,北京太阳庄资产中有 888.44 万元的经营性净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与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及相关主体签订 1-1-16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了《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北京六间房与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及名义 股东刘磊、尹淑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两个协议约定了保定六间房和 北京乐橙从 VIE 控制下解除,并将股权转让给六间房。同日,北京太阳庄与六 间房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将经营性资产转让给北京六间房。 审计机构在出具六间房模拟合并报表时,以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资产转移的 价款支付作为依据。因此在六间房母公司审计报表中并未计提对保定六间房和北 京乐橙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未将太阳庄拟转让的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范围。 评估师认为,模拟合并的报表不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实际情况,因此依照上 述母公司报表确定资产基础法的评估范围,因而没有包含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 及太阳庄拟转让资产。而收益法评估中,将评估基准日后对保定六间房、北京乐 橙的收购及向太阳庄的资产收购作为未来资本性支出考虑在内(2015 年资本性 支出预计 10,984,389.18 元)。这是导致两种方法评估范围不一致的原因。 (二)交易标的评估假设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 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 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次评估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5)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 担当其职务;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 1-1-16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均流出;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继续保持目前 的水平; (9)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软件著作权、发明 专利、商标等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评估对象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营运模 式等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且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公司按提供给评估师的发展 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 (3)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 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域名、计算机著作 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5)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次评估以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相关资质为前 提; (6)北京六间房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期 限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可以继续重新认定。本次评估假设高新技术 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7)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 评估师在假定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 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1-1-16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8)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况, 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次评估以评估 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三)对交易标的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时需根据评 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 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 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 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 充分;(2)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 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潜力;(3)具备 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 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由于目前市场上在选取参照物方面具有极大难度,且 由于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评估。 六间房主要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考虑到被评估企业所属行业特性,资 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 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 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而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 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 映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的价值。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最终,本次评估决定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即: 六间房 100%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为 261,398.31 万元。 1-1-16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范围、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1、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 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7,100,192.64 应收账款合计 3,520,555.24 减:坏账准备(风险损失) 176,027.76 应收帐款净额 3,344,527.48 预付款项 2,485,919.12 其他应收款合计 6,154,790.89 减:坏账准备(风险损失) 355,360.19 其他应收款净额 5,799,430.70 其他流动资产 14,5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3,230,069.94 (2)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①库存现金 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账面价值 10,336.35 元,全部为人民币现金。 评估人员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库存现金余额,并同现金日记账、 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评估倒推法计算 公式为:基准日现金评估值=盘点日库存现金数+截至盘点日付出未记账-截至盘 点日收入未记账+基准日到盘点日现金支出金额-基准日到盘点日现金收入金额。 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共同对现金进行了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 1-1-16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现金账面价值一致。 现金评估值为 10,336.35 元。 ②银行存款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7,089,856.29 元,系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 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平安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世 纪金源支行、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共计 4 户,其中人 民币账户 3 户,外币账户 1 户。 评估人员对每户银行存款都进行了函证,并取得了每户银行存款的银行对账 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其逐行逐户核对,并对双方未达账项的调整进行核 实。经了解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等,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且经 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银行存款以 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外币账户,则按照基准日的外币汇率乘 以核实后的原币金额确认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7,089,856.29 元。 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7,100,192.64 元。 2)应收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520,555.24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 收取的游戏联运收入及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准备 176,027.76 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3,344,527.48 元。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账证,并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了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和 对方信誉情况,同时对金额较大的款项寄发了询证函。对于企业应收账款中因无 充分证据,但有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账龄和可收回可能性参照企业计提坏 账准备的方法与计提比例估算风险损失;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同时其对应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根据如下公式确定评估 值: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应收账款的人民币账面价值-坏账准备-预计可能发生的 风险损失=3,520,555.24-0.00-176,027.76=3,344,527.48 元 1-1-16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3,344,527.48 元。 3)预付款项 评估基准日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2,485,919.12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 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推广费、服务器托管与运行维护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款项形成的原因、对方单位 的资信情况等,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对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收到相应货 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款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 2,485,919.12 元。 4)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6,154,790.89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 除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 款计提坏账准备 355,360.19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5,799,430.70 元。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账证,并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了款项形成的原因和对方 信誉情况,同时对金额较大的款项寄发了询证函。对于企业其他应收款中因无充 分证据,但有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账龄和可收回可能性参照企业计提坏账 准备的方法与计提比例估算风险损失,作为其抵减项目;其他能收回的往来款和 近期已收回冲转的,以账面值确认,同时其对应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根据如下 公式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坏账准备-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6,154,790.89-0.00-355,360.19 =5,799,430.70 (元)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5,799,430.70 元。 5)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14,500,000.00 元,为公司在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其他流动资产对应的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 1-1-16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 68355 号及睿享 12 期 12 号理财计划,查看了对应的产品说明书,同时又核 实了企业相应的认购金额、账户信息、投资日期和理财期限等信息。由于该理财 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且在未到期前不提供对账单,而截至评估基 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理财产品均未到期,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4,500,000.00 元。 (3)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7,100,192.64 7,100,192.64 0.00 0.00 应收账款合计 3,520,555.24 3,520,555.24 0.00 0.00 减:坏账准备(风险损失) 176,027.76 176,027.76 0.00 0.00 应收账款净额 3,344,527.48 3,344,527.48 0.00 0.00 预付款项 2,485,919.12 2,485,919.12 0.00 0.00 其他应收款合计 6,154,790.89 6,154,790.89 0.00 0.00 减:坏账准备(风险损失) 355,360.19 355,360.19 0.00 0.00 其他应收款净额 5,799,430.70 5,799,430.7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4,500,000.00 14,500,000.00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33,230,069.94 33,230,069.94 0.00 0.00 2、设备类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车辆、电子设备等。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 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1-16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原值 净值 固定资产-车辆 780,801.48 640,257.24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0,653,204.57 7,075,898.62 设备类合计 11,434,006.05 7,716,155.86 (2)设备类资产概况 1)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电子设备和车辆)主要分布于北京六间房 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各运营商网点内。 ①电子设备:共 551 项,主要为电脑、服务器、交换机等办公设备。 ②车辆:为 1 项小型轿车。 2)账面原值构成 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主要由设备购置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 费等构成。运输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及牌照费等构成。 3)折旧方法 被评估单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设备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残值,确定各类设备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 5 10 18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0 18 (3)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部分设 备采用二手价进行评估。 1)成本法 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 1-1-17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 号《关于固定资 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本次评估重置全价未考虑 其增值税。 对于通用类电子设备,主要通过网上查询及市场询价等方式取得设备购置价, 在此基础上考虑各项合理费用,如运杂费等。其中对于部分询不到价格的设备, 采用替代性原则,以同类设备价格并考虑合理费用后确定重置全价。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主要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根据各类设备的经 济寿命年限,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2)市场法 对于车辆及部分电子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采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 (4)评估结果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车辆 780,801.48 640,257.24 763,700.00 763,700.00 -17,101.48 123,442.76 电子设备 10,653,204.57 7,075,898.62 9,036,400.00 6,840,458.00 -1,616,804.57 -235,440.62 设备类资产合 11,434,006.05 7,716,155.86 9,800,100.00 7,604,158.00 -1,633,906.05 -111,997.86 计 (5)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减值原因 设备类资产原值评估减值 1,633,906.05 元,减值率 14.29%;净值评估减值 111,997.86 元,减值率 1.45%。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1-1-17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车辆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车辆评估方法采用市场二手价评估;评估净值 增值是因为市场二手价大于企业计提折旧后的账面净值; 2)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近几年电子类设备技术发展迅速、更新换 代较快,价格下降,且部分设备采用二手价评估;评估净值减值主要是因为评估 原值减值。 3、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包括企业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及账面 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1)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及已资本化的域名、知识产 权,外购软件为大规模集群存储系统、Loongstore 大规模集群存储系统 V6.0; 域名包括―6.com.cn‖、―6.cn‖,共 2 项;知识产权包括网络视频发布平台技术、 网络视频搜索编辑技术、闪聊,共 3 项;账面价值为 4,954,546.49 元。 2) 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企业申报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域名和商标资产, 具体包括 9 项专利、8 项域名、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 11 商标。 根据六间房提供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经金杜于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查询 (查询日期:2015 年 3 月 5 日),截至查询之日,六间房正在申请的专利共有 9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申请号 名称 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号 一种视频录制装置及方 1 201410069031.2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法 2 201410069079.3 一种混音方法及其装置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实时流媒体数据传输方 3 201410069594.1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法 一种前端页面与后端服 4 201410095255.0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务器通信方法 1-1-17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种网络直播装置和方 5 201410068934.9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法 6 201410069045.4 一种标签显示方法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CDN 系统、观看服务器 7 201410068931.5 以及流媒体数据传输方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法 8 201410069092.9 一种界面控制装置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9 201410069590.3 特殊文字搜索方法 发明 已受理 2014-2-28 截至报告出具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拥有 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详 细清单如下: 序 软件名称 软件简称 证书号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号 六间房秀场个人主页 个人主页 软著登字第 2012SR08 1 2011 年 12 月 13 日 系统 系统 0454763 号 6727 软著登字第 2012SR08 2 六间房秀场 IM 系统 IM 系统 2011 年 11 月 10 日 0454692 号 6656 六间房秀场个人动态 软著登字第 2012SR08 3 动态系统 2011 年 10 月 31 日 推送系统 0454745 号 6709 软著登字第 2012SR08 4 六间房秀场支付系统 支付系统 2012 年 2 月 16 日 0454689 号 6653 软著登字第 2012SR08 5 六间房秀场任务系统 任务系统 2012 年 3 月 5 日 0454432 号 6396 六间房秀场虚拟礼物 软著登字第 2012SR08 6 虚拟礼物 2012 年 3 月 13 日 系统 0454741 号 6705 直播伴侣 软著登字第 2013SR08 7 六间房直播伴侣软件 2013 年 7 月 12 日 软件 0693649 号 7887 截至报告出具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拥有 10 项域名。详细清单如下: 序号 域名 取得日期/期限 1-1-17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域名 取得日期/期限 1 zhuboba.cn 2014/04/09 2 shanliao.com 2007/05/15 3 shanliao.cn 2012/03/19 4 shanliao.com.cn 2012/03/19 5 huanpeng.com.cn 2012/05/05 6 faceroom.com.cn 2011/02/24 7 faceroom.cn 2011/02/24 8 faceroom.tv 2011/02/23 9 6.com.cn 2007/07-2017/06 10 6.cn 2007/07-2017/06 截至报告出具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 11 项注册商标(其中 3 项商标注册证正在办理中),详细清单如下: 序 核定类 商标 注册证号 证载权利人 有效期 备注 号 别 第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1 10244214 38 2013.2.7~2023.2.6 指定颜色 公司 号 第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2 10244215 42 2013.2.7~2023.2.6 指定颜色 公司 号 第 5389658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3 41 2009.9.14~2019.9.13 号 公司 第 5389785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4 42 2009.9.14~2019.9.13 号 公司 第 6285934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5 38 2010.3.28~2020.3.27 指定颜色 号 公司 第 6299498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6 42 2010.6.21~2020.6.20 指定颜色 号 公司 1-1-17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核定类 商标 注册证号 证载权利人 有效期 备注 号 别 第 6834856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7 41 2011.4.14~2021.4.13 号 公司 第 6834857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8 41 2011.4.14~2021.4.13 号 公司 已注册, 9 唱战 11410392 未取得证 书 已注册, 10 唱战 11410394 未取得证 书 已注册, 11 唱战 11410393 未取得证 书 (2)评估方法 1)外购软件的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且无升 级版本的外购软件,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目前市 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以现行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确定 评估值。 2)软件著作权等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知识产权) 及两项六间房平台域名(6.cn 及 6.com.cn)的评估: ①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基于已对企业未来收入、成本、费用等因素进行了预测,本次评估选择收益 法对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即预测运用待估无形资产获得未来可能实现 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即待估资产在未来收益中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对象 1-1-17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益,并通过折现求出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在评估基 准日的公允价值。由于各项技术类无形资产大多需要共同作用产生效益,难以对 其单独的价值进行划分,基于评估目的需要,本次评估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视为一 个整体来确定其价值,收益法应用的技术思路是把无形资产预计在未来年度获得 的所占企业净利润的一定份额折现后加和得出评估值。 ②基本公式 收益法应用的技术思路是把无形资产预计在未来年度获得的所占企业收益 的一定份额折现后加和得出评估值。 计算公示为: 其中:P 为评估价值 r 为折现率 Rt 为第 t 年的收益 K 为分成率 n 为经济寿命年限 t 为时序,未来第 t 年 3)商标权的评估 考虑被评估单位的现有商标资产主要起到商标标记的作用,对实际经营业务 超额收益的贡献不大,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 4)非六间房平台域名的评估 由于该些域名均未实际开展运营,对企业的经营收益无收益贡献,故本次采 用成本法评估。 (3)评估计算过程 1)主要资产概述 1-1-17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商标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商标共 11 项,由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取 得,均为国内注册商标,其中 8 项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3 项商标已注册,商标 注册证正在办理中。商标目前主要用于公司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②软件著作权等技术类无形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专利、软件著作权及知识产权。 ③域名 在企业拥有的 10 项域名中,6.cn 及 6.com.cn 为六间房的网络平台,其余 域名均未进行实际运营。 2)技术类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预测 本次委估的计算机软件属于互联网行业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软件。由于互联 网领域内的软件对专业性、服务管理方面的要求极高,因此软件竞争相对受到一 定限制,该软件的使用寿命要比一般领域里的软件寿命相对长一些,因此评估师 判断相关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约 6 年。另一方面,由于本次评估的无形资 产均为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有相关技术支持进行二次开发,如果 考虑进行两次再开发,每次开发可以延长 1-2 年寿命,则评估师认为该等软件的 经济寿命应该可以达到 8 年。 本次评估的软件著作权是 2012 年至 2013 年期间开发的,评估收益期的预 测综合考虑了法律保护期限,业务提升所体现出来的技术更新周期,市场同类技 术更新周期,未来替代技术发展趋势及目前所处的研发阶段,终端产品技术发展 趋势等因素综合确定企业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为 5 年。 本次评估对于互联网演艺平台技术类无形资产收益期的预测综合考虑了法 律保护期限,技术的应用情况,业务提升变化所体现出来的技术更新周期,市场 同类技术更新周期等因素,综合确定互联网演艺平台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收益期取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技术类无形资产息税前利润的预测 1-1-17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主营以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为主要业务收入,历史年度对企业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 273,921,510.63 436,667,737.70 营业收入 280,573,017.35 446,242,346.61 占比 97.63% 97.85% 本次对技术类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选用息税前利润,剔除企业除互联网演 艺平台收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影响。经过预测,未来息税前利润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息前税前利润 170,276,12 242,285,04 315,900,72 410,179,88 471,279,68 (EBIT) 5.48 3.01 5.30 4.35 9.65 4)技术类无形资产贡献率的确定 ①对比公司的选取 所谓―对比公司‖就是在上市公司中选取若干个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具有 与委估无形资产相同或相似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选择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其目的就是通过对―对比公司‖所采用的无形资产对其经营收益的贡献进行分析 并得出分成率,由于对比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采用的无形资产与被评估单位的无形 资产具有某种―相似性‖,因此评估人员可以将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分成率,采用 适当方式应用到评估人员要评估的无形资产中。另外,由于上市公司有关财务资 料公开,便于查阅,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可以直接估算,这样就可以比较方 便地估算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以及资产结构等评估中需要的重要数据。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软件著作权,运用于针对互联网行业平台 服务,故选择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技术行业的上市公司 为对比公司,分别为:北纬通信、拓维信息、乐视网。 三家对比公司的情况简介如下: 1-1-17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比公司一: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北纬通信,股票代码:002148。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移动数据增值服务运营商及 移动通信领域综合软、硬件系统产品提供商.公司通过与移动电信运营商合作,借 助移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通道,通过短信、彩信、彩铃、手机上网和语音杂志等 形式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信息和娱乐服务.目前公司的服务内容主要基于 2G 和 2.5G 网络平台。公司与中国移动 15 个省级公司合作开展移动 168 业务.公司 在全国拥有 15 家分支机构,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几家拥有强大本地团队和营销 推广能力的全网移动增值服务提供商之一。2007 年公司用自有资金收购北京阳 光加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补充北纬在电信和网通增值服务方面的产 品线。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成立,主要针对的邮电通信业。 主要收入来源于手机游戏业务,2013 年、2012 年、2011 年三年中,公司营业 收入分别为 28,125.04 万元、22,514.79 万元、23,842.06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24.92%、-5.57%;净利润分别为 5,630.66 万元、4,582.94 万元、1,165.83 万 元,同比增长 22.86%、293.11%。2013 年、2012 年手机游戏分别占其营业收 入的 49.95%、37.04%,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3.13%、37.74% 。 对比公司二: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拓维信息,股票代码:00226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软件及增值电信行业,作为软件开发商,公司 拥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 件企业。公司先后承接了联通总部及其全国 6 个省的管理支撑系统、6 个省市的 手机支付系统、8 个省的协同办公系统,2 个省的经营分析系统.公司正在运营的 增值服务栏目按照内容划分为手机动漫类、移动 SI 类、平台支撑类、功能类及 普通类等五大类,通过短信、WAP、彩信、IVR 等接入方式,为中国移动、中国联 通等电信运营商的终端用户提供服务。 拓维信息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邮电通信行业的软件服务业务。2012 年至 2013 年的财务数据中:手机游戏分别占其营业收入的 17.45%、20.10%,销售 1-1-17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毛利率分别为 52.13%、18.96% 。 对比公司三: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互联网视频及手机电视 等网络视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为互联网用户提供网 络高清视频服务、网络标清视频服务、个人 TV 服务、企业 TV 服务、网络超清 播放服务,为手机用户提供手机电视服务,为广告主提供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服务, 为合作方提供网络版权分销服务,为具有相关用户群体的网站提供视频平台用户 分流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网络视频服务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 象,确立了―乐视网‖品牌,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高清影视剧视频服务及 3G 手机电视服务商。 乐视网自成立以来,主要从网络视频行业。2012 年至 2013 年的财务数据 中:网络视频行业分别占其营业收入的 100%、100%,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91.89%、 88.60% 。 ②对比公司软件著作权贡献(分成)率的确定 对于一般公司,其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营运资金)、固定资产、长期投资 和无形资产四大类。即:全部资产=流动资金+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 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价值,可以根据资产、负债平衡原则通过如下方式估算: 全部资产=股权价值+负息债权价值 其中: 股权价值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价测算: 股权价值=股数×评估基准日收盘价×(1-缺少流通折扣率) 对于债权的价值评估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估算: 债权的价值=短期借款价值+应付债券价值+其他应付款价值+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负债价值+全部长期负债价值 则:无形资产=全部资产–营运资金–固定资产–长期投资 1-1-18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采用―割差‖方式估算的无形资产应该是对比公司无形资产的组合,不是 某项单一的无形资产,即按上述公式得出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实际上是对比公司无 形资产的组合的价值,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率也是无形资产组合占全部资产 的比例,即: 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率=对比公司无形资产组合价值÷对比公司全部资 产价值 根据上述三家对比公司 2011-2013 年的财务报告,在考虑流通性折扣后, 评估师得出对比公司的全部资产价值,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1 2 3 对比公司 北纬通信 拓维信息 乐视网 股票代码 002148.SZ 002261.SZ 300104.SZ 2013-12-31 185.37 1,113.75 141,690.49 债权价值 2012-12-31 320.55 1,272.97 104,489.00 2011-12-31 254.19 1,034.79 41,861.36 2013-12-31 335,306.79 363,686.79 2,117,532.62 股权价值 2012-12-31 95,601.87 147,390.80 510,524.30 2011-12-31 134,004.78 272,814.70 405,691.00 2013-12-31 335,492.16 364,800.54 2,259,223.12 全部资产价值 2012-12-31 95,922.42 148,663.76 615,013.30 2011-12-31 134,258.97 273,849.49 447,552.36 在扣除营运资金、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等有形非流动资产占全部资产价值 (已扣除流通溢价)的比例后,可以得到无形资产的价值比重如下: 序号 1 2 3 4 5 对比公司 北纬通信 拓维信息 乐视网 平均值 三年平均数 股票代码 002148.SZ 002261.SZ 300104.SZ 营运资金比重 2013-12-31 6.68% 17.80% 2.49% 8.99% 17.95% 1-1-18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2-12-31 30.97% 40.43% 5.02% 25.47% 2011-12-31 25.21% 24.75% 8.16% 19.37% 2013-12-31 9.17% 4.82% 1.00% 5.00% 有形非流动资 2012-12-31 20.34% 11.74% 3.27% 11.79% 7.47% 产比重 2011-12-31 8.23% 4.46% 4.19% 5.63% 2013-12-31 84.15% 77.38% 96.51% 86.01% 无形非流动资 2012-12-31 48.69% 47.82% 91.71% 62.74% 74.58% 产比重 2011-12-31 66.56% 70.79% 87.66% 75.00% 注:有形非流动资产价值中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价值。 由于对比公司是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对于技术的要求都比较高,因此, 无形非流动资产比重较高。同时对比公司无形资产应为企业全部的无形资产,不 仅是技术类无形资产,而且包括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师通过分析确定本次评估的 技术类无形资产(含域名)应该占全部无形资产的 18%。 通过技术类无形资产(含域名)应该占全部无形资产的比例与对比公司无形 非流动资产比重的平均值的占比得出 2015 年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分 成率为 13%,考虑到互联网企业需要不断的进行研发投入并形成新的技术,故 现有技术在未来年度企业的收益贡献上会逐年降低,故 2016 年以后在前一年的 基础上以 20%递减。 5)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折现率的确定及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的折现率评估师采用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作为技术类 无形资产评估的折现率。由于税前加权资金成本 WACCBT 可以理解为投资企业 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企业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 则无形资产的投资回报率的计算公式为: WACCBT Wc Rc W f R f Ri Wi 其中:Ri:为投资无形资产期望回报率; Wi:为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1-1-18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Wc:为流动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Wf:为非流动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Rc:为投资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 Rf:为非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 其中:WACCBT=Ke×E/(D+E)+Kd×D/(D+E) Ke:为权益资本成本; Kd:为债务资本成本; E/(D+E):被估企业的股权占总资本比率; D/(D+E):被估企业的债务占总资本比率; 其中:Ke=Rf+β×RPm+R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RPm=市场风险溢价; R=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无风险报酬率 Rf 根据 Wind 资讯查评估基准日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为 3.6219%,因 此本次无风险报酬率 Rf 取 3.6219%。 ○2 对比公司市场风险系数 β 由于三家对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故根据 Wind 资讯查询的沪深 A 股股票 100 周的 Beta 确定。 ○3 市场风险溢价 Rpm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2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 平均收益差 6.25%;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90%。 1-1-18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则:MRP=6.25%+0.90% =7.15% 故本次市场风险溢价取 7.15%。 ○4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由于对比上市公司均为互联网行业及信息服务业,在经营上与国家政策等存 在较大的关联,同时由于对技术的需求很高,均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故本次取 可比上市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4%。 ○5 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对短期负债采用一年期的贷款利率 5.60%确定,对长期负债按五年期贷款利 率 6.15%确定其资金成本。 ○6 对比公司税前加权资金成本确定(WACCBT) 按以上计算方法,对三家对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税前 加权资金成本 WACCBT 进行了计算,其结果如下表所示: 债权比例 股权比例 债务成本 权益成本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WACCBT D/(D+E) E/(D+E) Kd Ke 1 002148.SZ 北纬通信 0.06% 99.94% 5.60% 12.77% 12.76% 2 002261.SZ 拓维信息 0.31% 99.69% 5.61% 13.18% 15.48% 3 300104.SZ 乐视网 6.27% 93.73% 5.80% 14.91% 14.34% ○7 折现率 通常投资流动资产所承担的风险相对最小,因而期望回报率应最低。评估 师取一年内平均银行贷款利率 5.60%为投资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投资固定资产 所承担的风险较流动资产高,因而期望回报率比流动资产高,评估师取银行 5 年以上平均贷款利率 6.15%为投资固定资产的期望回报率。对于流动资产在估算 中采用企业营运资金,对于有形非流动资产在估算中采用基准日账面值确定。根 据测算,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折现率的平均值为 15.61%,本次评估选用对比公司 平均值,即 15.61%作为无形资产的折现率。 1-1-18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8 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EBIT(剔除其他 170,276,125.48 242,285,043.01 315,900,725.30 410,179,884.35 471,279,689.65 业务影响) 分成率 13% 11% 9% 7% 5% 息税前利润贡献 22,859,982.51 26,021,883.36 27,142,680.29 28,194,633.49 25,915,572.42 折现率 15.61% 15.61% 15.61% 15.61% 15.61% 折现期 0.50 1.50 2.50 3.50 4.50 折现系数 0.9300 0.8044 0.6958 0.6018 0.5206 净现值 21,259,783.73 20,932,002.97 18,885,876.95 16,967,530.44 13,491,647.00 技术类无形资产 91,536,800.00 评估值(取整) (4)其他无形资产的总体评估结果 参考上述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评估师结合商标和域名评估结果, 得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总体评估值为 92,331,800.00 元,增值 87,377,253.51 元。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因为部分技术类无形资产企业账面未记录, 而该部分技术类无形资产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产生了良好的预期收益,故造成较 大的增值。 4、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594,214.33元。核算内容为企业已经发生 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分摊的装修工程款。 对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评估人员审核了其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了解费用支出和摊余情况;其评估值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资产占有者还存在的、 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本次评估按原始发生额÷ 预计摊销月数×尚存受益月数作为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594,214.23 元。 1-1-18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范围的递延税款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该项目账面值为 18,008,082.53 元,核算内容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 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为可抵扣亏损引起的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就 其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金额 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 18,008,082.53 元确认 评估值。 6、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 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 5,133,585.07 预收款项 11,171,398.46 应付职工薪酬 2,444,865.94 应交税费 2,007,707.16 其他应付款 4,461,575.10 流动负债合计 25,219,131.73 (2)评估方法 1)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5,133,585.07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 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具体包括主播劳务费、策划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作及结算模式,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 1-1-18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额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 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5,133,585.07 元。 2)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账面值 11,171,398.46 元,为企业预收的充值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预收款项形成的原因及过程。预收款项以 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收款项评估值为 11,171,398.46 元。 3)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2,444,865.94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 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 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 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2,444,865.94 元。 4)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2,007,707.16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 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 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 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2,007,707.16 元。 5)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4,461,575.10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 除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 1-1-18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款项。具体核实内容为咨询服务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 对大额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 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4,461,575.10 元。 (3)评估结果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应付账款 5,133,585.07 5,133,585.07 0.00 0.00 预收款项 11,171,398.46 11,171,398.46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2,444,865.94 2,444,865.94 0.00 0.00 应交税费 2,007,707.16 2,007,707.16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4,461,575.10 4,461,575.1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5,219,131.73 25,219,131.73 0.00 0.00 7、非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收益。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 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递延收益 1,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000.00 (2)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递延收益账面价值 1,500,000.00 元。核算内容为政府关于重大 联合攻关项目研发资助专项资金及文化和科技融合基金。 1-1-18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始凭证,并了解相关文件、业务内容等信息的真 实性,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政府补助与企业取得的用于进行重大联合项目攻关及文 化和科技融合项目的政府补助。核实是否符合不需要支付的条件,如符合则评估 为零;如不符合则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时,上述两项政府补助项目尚未完成,尚不符合不需要支付的条 件,故以账面值确认。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1,500,000.00 元。 (3)评估结果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如下表: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递延收益 1,500,000.00 1,500,00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000.00 1,500,000.00 0.00 0.00 8、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 价值为 6,450.3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5,176.84 万元,增值额为 8,726.53 万元, 增值率为 135.2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671.91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71.91 万 元,无增减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3,778.4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 12,504.93 万元,增值额为 8,726.53 万元,增值率为 230.9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3,323.01 3,323.01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3,127.30 11,853.83 8,726.53 279.04 其中:固定资产 3 771.62 760.42 -11.20 -1.45 无形资产 4 495.45 9,233.18 8,737.73 1,763.59 1-1-18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长期待摊费用 5 59.42 59.42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 1,800.81 1,800.81 0.00 0.00 资产总计 7 6,450.31 15,176.84 8,726.53 135.29 流动负债 8 2,521.91 2,521.9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9 150.00 15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0 2,671.91 2,671.91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 11 3,778.40 12,504.93 8,726.53 230.96 益) (五)收益法评估结果、估值参数选取及依据 1、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a)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 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b) 被评估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c) 除非另有说明,被评估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 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d) 被评估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e)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 f) 本次评估报告以产权人拥有评估对象的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 g) 由企业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 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可信。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 1-1-19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 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h) 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 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 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2)特殊假设 a) 被评估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营运模 式、合作分成比例等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且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公司按提供 给评估师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 b) 有关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c)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d)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次评估以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相关资质为前 提。 e)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认定期限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可以继续重新认定。本次评估假设高 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 f) 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 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 权利。 2、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即以未 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 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 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1-19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收益法预测,采用合并口径数据。合并数据由北京太阳庄经营业务视同 整个业务单元纳入北京六间房的模拟数据以及基准日时视同北京六间房全资子 公司的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组成。 a) 评估模型:本次评估拟采用未来收益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b) 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 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时间。 c) 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六间房的实际状况及企业经营规模,预计六间房在未来几年公司业绩会 稳定增长,据此,本次预测期选择为 2015 年至 2019 年,以后年度收益状况保 持在 2019 年水平不变。 I、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分析 互联网演艺行业以互联网为传播渠道,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统计,2005 年至 2014 年,中国互联网网民由 11,100 万人增加至 64,875 万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1.8%,网民普及率由 2005 年的 8.5%上升 至 2014 年的 47.9%。根据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预计到 2015 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50%,到 2020 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70%。中 国互联网网民的人数还将持续增长。 随着国内网民规模的持续扩大,互联网用户的需求早已不仅仅是获取信息, 而是变得更加多元化与个性化,网民对于内容的多媒体性、互动性、时效性等属 性需求越来越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34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状况统计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普及率为 46.9%,其中网络音乐的用 户规模已达到 4.88 亿,使用率达 77.2%,半年增长率为 7.6%;网络视频的用户 1-1-19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规模为 4.39 亿,使用率为 69.4%,半年增长率达 2.5%。可见,我国网民对于网 络娱乐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互联网演艺行业结合了音乐及视频等相关元素,拥 有极其庞大的用户发展潜力。 根据艾瑞数据,2013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36.9 亿元,较 2012 年环比上升 57.1%;用户规模达到 1.40 亿人,较 2012 年环比上升 37.3%。 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社区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52.5 亿元,用户规模预计将达到 1.91 亿人。未来几年,社交视频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保持每年 30%以上的增长速度, 社交视频用户在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渗透率预计将由 2013 年的 22.7%上升至 2017 年的 48.7%。互联网演艺行业拥有极其庞大的用户发展潜力。 由于互联网演艺平台属性强、用户粘度高和现金流好的特性,各大互联网公 司逐步进入了互联网演艺行业。而六间房、欢聚时代、天鸽互动等凭借其在行业 内的先发优势,互联网演艺行业目前已形成了寡头竞争的局面,按用户支出额划 分,2013 年上述三大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市场份额已接近 70%。 与游戏公司不同,由于每款游戏均具备生命周期,一款或几款游戏的好坏将 直接影响游戏公司的发展。而对互联网演艺平台来说,主播或表演者可能会存在 一定的演艺生命周期,但互联网演艺平台作为演艺的载体,其平台上的主播会不 断地更新替代,且单个主播给平台带来的收益占比十分微小,主播的更替或退出 等情况不会对平台的运营产生明显的影响,故平台本身不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 动。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所处的互联网演艺行业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ii、标的公司预测期增长的合理性 目前,互联网演艺主要分为客户端互联网演艺、网页端互联网演艺。由于互 联网演艺行业的特性,网页端能够为用户的观看和互动提供更便利的平台,基于 PC 客户端开展互联网演艺的业务模式面临一定挑战,活跃用户、注册用户数量 增速已经开始放缓;网页端以其使用的便捷性和用户体验的流畅性,得到了更多 用户的青睐,活跃用户、充值数据等保持高速增长。而标的公司作为最早的网页 端互联网演艺公司,无论在技术积累、用户体验、用户数量等方面都处于领先的 地位。 1-1-19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艾瑞数据,2013-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环比增长分别为 57.1%及 42.4%。而标的公司北京六间房 2012 年-2014 年收入规模环比增长分别 为 59.58%及 59.05%。可见,北京六间房的发展速度均超过行业整体发展速度, 尤其是 2014 年后,由于其演艺平台网页端的优势逐渐体现,其增长幅度已远远 超过行业增长幅度。 而从艾瑞的研究数据来看,我国社交视频行业 2015-2017 年市场规模预计环 比增加分别为 37.2%、34.3%及 33.8%。根据北京六间房在该行业内的地位及网 页端平台的优势,其未来年度的收入增长趋势预计也将继续超过行业整体增长。 同时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趋势来看,作为互联网演艺行业生命基础的互联网 网民规模还将持续扩大(根据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预计到 2015 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50%,到 2020 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70%),而服务于满足用户最直接、最基本需求的互联网演艺平台在越来越广泛 的被知晓、了解、熟悉、接受并参与之后,其生命力也将越来越强。保守预计, 互联网演艺行业在 2020 年前均将保持稳定增长。同时结合该行业作为平台载体 的特点,可以预见该行业在高速增长期后会持续稳定发展。 故本评估机构认为,本次评估时,预测期的选择(2015 年至 2019 年稳定增 长,且以后年度收益状况保持在 2019 年水平不变的假设)是合理的。 d) 收益期的确定 根据对六间房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前景的判断, 考虑六间房历年的运行状况、人力状况、研发能力等均比较稳定,可保持长时间 的经营,本次评估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e) 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f) 终值的确定 对于收益期按永续确定的,终值公式为: 1-1-19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Pn=Rn+1×终值折现系数。 Rn+1 按预测期末年现金流调整确定。 g) 年中折现的考虑 考虑到自由现金流量全年都在发生,而不是只在年终发生,因此自由现金流 量折现时间均按年中折现考虑。 h) 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D+E)+Kd×D/(D+E)×(1-T)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E/(D+E):股权占总资本比率; D/(D+E):债务占总资本比率; 其中:Ke=Rf+β×RPm+Rc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RPm=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i)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的货币资金,本次 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j)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入收益预测范围的 1-1-19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及相关负债,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k) 有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有息债务主要是指被评估单位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等借入款项及相 关利息,截止评估基准日企业无有息债务。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对企业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企业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 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 经济状况,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优势、劣势、机遇及风险等,尤其是企 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结合企业未来年度财务预算对 未来的财务数据进行预测,其中主要数据预测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本次评估对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是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竞争 情况及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 1)历史营业收入分析 六间房历史年度按业务种类统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业务种类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 273,921,510.63 436,667,737.70 游戏联运 4,211,979.00 6,518,322.06 在线广告 422,648.10 0.00 软件销售 1,450,841.88 1,658,594.96 技术服务 566,037.74 1,397,691.89 其他 37,260.52 79,615.79 合计 280,610,277.87 446,321,962.40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及北京乐橙经营业务视同整个业务单元纳入北 京六间房的模拟财务数据。 1-1-19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从历史数据可以看出,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为北京六间房的主要经营业务, 在收入占比均达到了 97%以上。同时近两年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的收入增长均 保持在 60%左右。 i.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互联网演艺平台历史运营收入分析 日期 2013 年上半年 2013 年下半年 2014 年上半年 2014 年下半年 含税收入 135,929,895.49 150,855,350.03 205,041,072.17 257,972,566.74 占全年含税收入比例 47% 53% 44% 56% 同期对比增长率 51% 71% 从上表可以看出,北京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由于用户稳定增长等原因, 下半年的收入均高于上半年,且从近两年来看,上半年的占比在逐渐降低。同时 将 2013 年、2014 年同期收入水平进行对比,可以发现 2014 年下半年的同期增 长率远高于上半年,也说明北京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具有在用户稳定积累的情 况下,收入水平会出现非线性增长的特点。 ○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收费模式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以虚拟物品的消费为目前最主要的收费形式, VIP/ 特权服务付费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虚拟物品付费主要包括三方面:用户通过付费购买虚拟礼物,购买目的主 要是以向主播或其他用户赠送礼物的方式表达情感,如购买鲜花、砖头、抱抱等; 用户通过付费购买虚拟道具,购买目的主要是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如购买靓号、 座驾、守护等;用户通过付费购买娱乐工具,购买目的主要是用于实现更丰富的 互动,如购买贴条、喇叭等。 虚拟物品的购买一方面满足用户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上身份感的确立,另一 方面充当用户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与他人交流的重要手段,满足互动交流的需求。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虚拟物品付费仍将是互联网演艺行业盈利的主要模式。 增值服务(会员)付费:用户通过付费成为会员,享受专属权利,满足更 多的应用需求,拓展使用互联网演艺平台服务的范围。比如排名靠前、防止被禁 1-1-19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言、可以进入满员房间、隐身进入房间、可以使用点歌服务等。 ○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互联网演艺平台流水计算公式: 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月收入=月付费用户数×ARPU 值 月付费用户=前三个月充值用户数之和×当月付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 户数之和的比例 月充值用户数=当月活跃用户数×月充值用户数占活跃用户数比例 A. 注册用户数 截止评估基准日,六间房的注册用户数超过 3000 万,相比 2013 年初,已 增长超过 170%,月复合增长率约为 4.15%,新增注册用户数较为稳定。 B. 月活跃用户数 月活跃用户指每个月至少登陆两次的独立访客,该活跃用户根据电脑浏览 器单独追踪,与注册用户无关。由于六间房不需要游客进行注册即可参与社区内 互动,故该数据较能反映六间房有效的用户流量。截止评估基准日,六间房月活 跃用户数相比 2013 年初已增长 140%。六间房月活跃用户数近两年来一直呈稳 定上升趋势,部分月份因为节假日原因会出现波动,2014 年年度月平均活跃用 户数复合增长率约为 2.82%。 C. 月充值用户数 截止评估基准日,月充值用户数相比 2013 年初已增长 143%。六间房月充 值用户数近两年来一致呈稳定增长趋势,月复合增长率约为 4%。同时其占月活 跃用户数的比例也由 2013 年的 0.15%上升到 0.17%。 D. 月消费用户数 截止评估基准日,月消费用户数相比 2013 年初已增长 142%。六间房月消 费用户数近两年来一致呈稳定增长趋势,月复合增长率约为 3.85%。 由于充值用户在当月充值后并非会在当月就消费完毕,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 周期,故每个月的消费用户数均大于当月的充值用户数,一般而言,公司认为充 1-1-19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值用户在充值后三个月内基本会消费完毕,故从月消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 户总数的比例来分析,会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2013 年-2014 年月消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户总数比例较为稳定,基 本在 54%-59%之间波动。 E. ARPU 值 ARPU 值即每个消费用户的平均消费水平。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的 ARPU 值存在一定波动,2013 年波动幅度较大,2013 年全年平均月 ARPU 值 为 685 元,2014 年为 703 元,2014 年相比 2013 年略有上升。 ④预测指标合理性的分析 在对未来年度进行预测时,考虑到中国互联网、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发展趋 势并结合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各项优势(网页端优势、先发优势、技术优势、 用户优势等),其用户数量仍将出现较大的增长。由于实际每个月各项指标数字 会出现一定波动,评估时无法准确的对每个月的波动情况进行预测,故采用月稳 定增长来进行测算(除 2 月份考虑了春节因素),并依据全年平均增长的概念来 把握整体增长趋势。其中各项具体指标全年平均变化情况如下: 月活跃用户数:2015-2018 年月平均用户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22%、2.53%、 1.83%及 1.28%; 月充值用户数占活跃用户数比例:2015 年-2018 年分别为:0.18%、0.19%、 0.19%及 0.20%; 当月付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户数之和的比例:2015-2018 年分别为: 56%、56%、56.5%及 57%; 全年月平均 ARPU 值:2015-2018 年全年月平均 ARPU 值分别为 709.01 元、718.18 元、718.89 元及 716.74 元,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0.87%、1.29%、 0.10%及-0.30%。 从月活跃用户数指标来看,在 2018 年底预测约达到 6000 万人,该数据为 目前我国中型门户网站的访问量,而在互联网演艺行业越来越被普通大众接受的 时候,六间房作为行业内的领先平台,在 2018 年达到这个访问量是较为合理和 1-1-19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谨慎的。 从月充值用户数占活跃用户数比以及消费用户数占充值用户数比来看,考 虑到互联网演艺是娱乐(包括音乐、舞蹈、脱口秀等其他形式)、视频、社交结 合而成,在其中社交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正是有了社交环节的存在,才 使得六间房演艺社区生态圈成为其演艺平台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同时演艺社区的 发展由吸引了更多用户参与互动,故预计未来年度上述指标会有所增长。 全年月平均 ARPU 值来看,未来年度的复合增长率均小于 2014 年的复合 增长率(2.66%),同时在 2018 年还略微进行了下降预测。相比历史数据,本次 评估对 ARPU 值的预测也是较为谨慎的。 综上分析,评估机构认为本次对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收入预测 的计算过程中所采用的指标(包括月活跃用户数、月充值用户数占活跃用户数比 例、当月付费用户数占前三个月充值用户数之和的比例、ARPU 值等)的后续变 动预测是合理的。 ii. 游戏联运 ○1 游戏联运业务介绍 六间房基于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平台,与上海游族、深圳墨麟等著名游戏 开发商进行了游戏联运合作,将进入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客户导入游戏平台, 并通过该些流量进行的消费活动获取游戏收入分成。公司采用全额法确认收入, 并将给开发商的分成部分作为主营成本。公司自开展游戏联运业务以来,共接入 了 40 款市场主流游戏。 ○2 历史年度收入分析 金额单位:元 业务种类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游戏联运收入 4,211,979.00 6,518,322.06 游戏联运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比例 1.54% 1.49% 从上表可以看出,游戏联运业务金额较小,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比 例较为稳定,由于公司游戏联运业务的用户均为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接入,故 1-1-20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收入增长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收入增长具有一致性。 ○主要指标分析 游戏流水计算公式: 月游戏流水=月付费用户×ARPU 值 由于考虑公司的游戏联运仅为合作方提供用户接入,同时每款游戏规模均 较小,而页游的生命周期较短,故本次以游戏联运业务的整体运行数据为基础来 进行分析。 A. 付费用户数 六间房游戏联运业务于 2012 年 8 月开始,游戏用户数在 2013 年 4 月开始 有较大的回落,但 2014 年起,公司每月推出 1-2 款游戏,使得用户的月付费数 量基本稳定在 1500 人上下。 B. ARPU 值 六间房游戏联运总体 ARPU 值在 2013 年 8 月之前有较快的提升,自 2013 年 8 月起,ARPU 值趋于平稳。 iii. 在线广告业务 北京六间房出于对互联网演艺平台清洁化的考虑,自 2013 年起停止了该业 务的开展。 iv. 软件销售业务 北京六间房软件销售业务主要为 flashchat 软件的销售,出于经营战略的考 虑,该业务已于 2014 年停止。 v. 技术服务业务 技术服务业务主要为北京六间房为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提供的网络宽带及 服务器托管服务以及与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联合 运营分成。 vi. 其他业务 北京六间房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咨询服务收入。 1-1-20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未来年度主营收入预测 i.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随着国内网民规模的持续扩大,互联网用户的需求早已不仅仅是获取信息, 而是变得更加多元化与个性化,网民对于内容的多媒体性、互动性、时效性等属 性需求越来越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34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状况统计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4 年 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6.32 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 1442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6.9%,其中网络音乐的用 户规模已达到 4.88 亿,使用率达 77.2%,半年增长率为 7.6%;网络视频的用户 规模为 4.39 亿,使用率为 69.4%,半年增长率达 2.5%。可见,我国网民对于网 络娱乐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 目前,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市场主要集中在社交视频领域。从社交视频行业 市场规模角度来看,据艾瑞数据库显示,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在近几年来 呈爆发式增长,2013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约为 36.9 亿元,较 2012 年 环比增长 57.1%,预计 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52.5 亿元,未 来几年整个社交视频行业仍旧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盈利模式以 用户付费为主,用户通过消费产生与主播更多的互动或更高级的会员服务。 1-1-20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艾瑞研究 从用户规模来看,2013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用户规模达到 1.40 亿人,较 2012 年环比上升 37.3%,艾瑞预计 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用户规模将达到 1.91 亿人,未来几年内整体行业用户规模同样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未来几年 内整体行业用户规模同样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1-1-20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艾瑞研究 用户规模的增长动力一方面来源于中国网民总规模的持续扩大,另一方面 来源于中国网民的娱乐化需求愈发明显,在娱乐的同时对互动性、时效性、社交 性及多媒体性等娱乐属性要求逐渐提高,而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凭借其多元属性 融合的特征,能够同时满足用户多种需求,未来会受到更广泛网民的喜爱。 本次评估根据数据库资料整理分析,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同时结合我国互 联网演艺行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北京六间房核心竞争力、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基础 之上,预测未来年度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互联网演艺平台 688,051,000.0 979,159,000.0 1,248,133,000. 1,529,227,000. 1,682,149,700. 运营业务 0 0 00 00 00 ii. 游戏联运业务 北京六间房不同于其他游戏平台,其游戏联运业务的开展是为了丰富用户 的多元化需求,在满足用户互联网演艺平台娱乐的同时满足部分用户游戏娱乐的 需求,不仅降低了推广中部分爱好游戏的新用户流失,并利用互联网演艺平台的 1-1-20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用户资源降低了推广成本。故北京六间房游戏联运业务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 务有着很强的相关性,同时考虑由于单款游戏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故本次评估综 合考虑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预测情况以及未来北京六间房联运游戏的排 期情况,对游戏联运业务进行预测,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游戏联运业务 8,474,000.00 10,168,800.00 12,202,600.00 13,422,900.00 14,765,200.00 iii. 在线广告业务 由于在线广告业务已于 2013 年起停止,且北京六间房目前无恢复该业务的 计划,故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iv. 软件销售业务 北京六间房已于 2014 年起停止销售软件产品,故本次评估不再予以预测。 v. 技术服务收入 由于北京六间房的技术服务收入不固定,故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vi. 其他业务 由于北京六间房其他业务收入不固定,故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综上所述,北京六间房未来年度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互联网演艺平台 688,051,000.0 979,159,000.0 1,248,133,000. 1,529,227,000. 1,682,149,700. 运营业务 0 0 00 00 00 游戏联运业务 8,474,000.00 10,168,800.00 12,202,600.00 13,422,900.00 14,765,200.00 1,260,335,600.0 1,542,649,900.0 1,696,914,900.0 合计 696,525,000.00 989,327,800.00 0 0 0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是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的成本。 1-1-20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服务器托管费用、折旧及摊销、工资及福利、表演 者与社区角色劳务费用、第三方平台费用及游戏分成费用等费用组成。企业 2013 年-2014 年主营业务成本率在 50%左右,较为稳定。历史主营业务成本清单见下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 服务器托管费用 18,885,410.87 23,988,233.74 折旧及摊销 3,857,030.89 5,043,034.27 工资及福利 6,563,356.43 8,686,620.01 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 102,341,305.64 172,391,927.23 其他 452,492.70 617,554.63 第三方平台费用 2,461,737.78 3,347,205.73 游戏分成 1,636,938.53 2,377,001.55 合计 136,198,272.84 216,451,577.16 其中:上海梦狄相关成本 144,666.01 1,451,448.01 从上表可以看出,主营业务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成本为主要的成 本构成,其占主营成本比例达到了 80%左右。 由于六间房已于评估基准日时将上海梦狄相关业务剥离,故未来年度不予 预测相关成本。 2)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历史情况,结合企业未来经营计划做了具体预测: i. 服务器托管费用 服务器托管费用,即宽带租用费用。互联网公司由于网站用户流量的增加, 将自己的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托管到具有完善机房设施、高品质网络环境、丰富带 宽资源和运营经验以及可对用户的网络和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的网络数据中心内, 1-1-20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此使系统达到安全、可靠、稳定、高效运行的目的。一般均会在当地电信、网 通或其他 ISP 运营商的 IDC 机房进行托管。 对于服务器托管费用,由于带宽的需求与平台用户数相关,故本次评估时, 根据历史年度活跃用户带宽消耗结合未来年度活跃用户增长测算未来年度带宽 需求。 ii. 折旧及摊销 根据六间房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方式,按照企业现行的折 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折旧(摊销)的金额,并结合企业未来投资计划(未 来年度的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测算。 iii. 工资及福利 人工工资包括工资、奖金、劳务费等,参考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人工 需求量因素,并考虑近几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员工人 数、工资总额。对于绩效、奖金及补助,参考公司历史年度支付情况并结合公司 相关制度进行预测。 企业交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等, 上述各项费率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比率计缴,计算基数为当期工资总额。 iv. 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费用 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费用主要为表演者的劳务分成费用及社区角色的劳 务分成费用,以及北京六间房为该些表演者及社区角色缴纳的所得税。表演者主 要为主播,社区角色主要有星探等。 本次评估根据北京六间房与表演者及社区角色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分 成比例进行分成。 历史年度该部分费用占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本 次评估根据 2014 年的比例进行预测。 v. 第三方平台费用 第三方平台费用为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本次 评估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分成比例并结合历史年度的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1-1-20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vi. 游戏分成 游戏分成费用为北京六间房需支付给游戏开放商的游戏收入分成。 本次评估根据北京六间房与游戏开发商商签订的合同并结合历史年度游戏 分成占游戏收入比例预测。 vii. 其他 其他成本为六间房在运营中发生的日常经营成本,如办公费等。本次参考 历史年度发生情况并结合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 综上,预测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成 330,997,003. 459,932,483. 578,834,850. 698,702,562. 762,882,789. 本 05 76 82 81 05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北京六间房自 2014 年 6 月开始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为 6%(其中上海分公 司于 2013 年 2 月 5 日成立后即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6%)。 北京六间房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 交流转税的 5%计缴。 各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税种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 1,334,061.8 2,618,507.5 3,371,667.5 4,219,172.6 4,839,962.0 加 5 8 1 0 1 (4)销售费用的预测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代理销售费用、 推广费、节目宣传制作费、广告费、及折旧摊销等。 1-1-20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公积金等,参考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来年 度人工需求量因素,并考虑近几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 员工人数、薪酬总额。 代理销售费用为北京六间房为鼓励主播及社区其他角色积极参与六间房互 联网演艺平台的发展而给予的用户充值分成,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代理销售费 用占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 推广费为六间房为获取用户流量而在导航网站进行位置购买、搜索网站进 行关键字购买等支付的费用。由于新用户的增加与推广力度有一定程度的相关, 故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单位月活跃用户维护成本并结合未来年度月活跃用户 数量进行预测。 节目宣传制作费主要为周期性主体节目的制作费用,本次评估根据公司历 史年度主体节目的投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对于未来年度的节目开发及投资规划进 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方式,按照企业 现行的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折旧(摊销)的金额,并结合企业未来投 资计划(未来年度的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测算。 其它费用参考历史年度发生情况并结合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情况进行 预测。 六间房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与上海梦狄相关业务相关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1,037,537.47 元及 1,599,285.07 元,以后年度相关销售费用不再预测。 销售费用的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135,908,265.4 197,637,888.6 250,588,527.0 304,531,646.0 326,532,452.0 销售费用 2 4 5 2 6 (5)管理费用的预测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房租及物业费、 1-1-20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折旧及摊销及研发费用等费用。 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公积金等,参考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来年 度人工需求量因素,并考虑近几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 员工人数、薪酬总额。 对于折旧及摊销费用,根据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方式, 按照企业现行的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折旧(摊销)的金额,并结合企 业未来投资计划(未来年度的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测算。 对于房租及物业费用,在合同期内的按合同约定进行预测,合同期后按每 年以一定比例增长进行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为未来年度新产品研发所需的办公费用、人力成本、设备折 旧、技术服务等费用,根据历史年度费用支出情况和未来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合 理预测。 对于办公费及其他费用,参考历史年度发生情况并结合未来公司经营规模 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 六间房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与上海梦狄相关业务相关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5,910,696.67 元(其中研发费用 4,045,813.20 元)及 9,042,238.28 元(其中研 发费用 7,022,858.45 元)元,以后年度相关管理费用不再预测 管理费用的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费 54,947,686.9 83,253,543.0 107,352,681.5 120,184,126.5 125,936,174.6 用 1 4 3 9 3 (6)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中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不计算财务费用。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 1-1-21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赔偿支出,该些项目在未来是否发生均不确定,故不予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 北京六间房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期限为 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可以继续重新认定。本次评估假设高新技术企业 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率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的优惠政策。 保定六间房与北京乐橙所得税率为 25%。 所得税的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所得税 24,311,461.84 34,923,347.83 45,737,770.87 59,605,959.80 68,760,165.22 (9)未来年度折旧摊销的预测 根据六间房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评 估人员对存量、增量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按照企业现行的折旧 (摊销)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折旧(摊销)的金额逐一进行了测算。并根据原有固 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的分类,将测算的折旧及摊销分至主营业务成 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累计折旧的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折旧额 5,028,031.11 6,496,585.70 7,782,652.97 8,390,838.27 7,971,066.76 摊销的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1-1-21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摊销额 2,127,036.81 1,987,601.74 1,479,804.71 44,150.92 0.00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a) 预测期资本性支出 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及目前实际执行情况,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具体预测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一、增量资产的购建 - - - - - 车辆 - - - - - 电子设备 5,607,000.00 6,156,000.00 5,886,000.00 5,323,500.00 小计 5,607,000.00 6,156,000.00 5,886,000.00 5,323,500.00 0.00 二、存量资产的更新 - - - - - 车辆 - - - - - 电子设备 2,500,000.00 3,5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小计 2,500,000.00 3,5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三、资产、股权收购款 10,984,389.18 合计 19,091,389.18 9,656,000.00 10,886,000.00 10,323,500.00 5,000,000.00 其中,资产、股权收购款组成如下: ①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 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北京太阳庄将其拥有的与北京六间房实际运营 相关的资产、业务及人员转让给北京六间房。转让价为 8,884,389.18 元。 ②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刘磊、尹淑君与北京六间房签署的《股权转让 协议》,刘磊、尹淑君分别持有的保定六间房及北京乐橙 100%股权转让给北京 六间房,股权转让金额分别为 10 万元和 200 万元。 1-1-2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b) 永续期资本性支出 为了保持企业持续生产经营,2019 年以后到固定资产更新和改造前要保持 一定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 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更新的周期也不同,本次评估运输设备按 15 年,电子 设备按 8 年的平均使用年限来考虑。 本次评估首先预测更新年度的资本性支出总金额,然后折现计算出 2020 年 以后年度的年资本性支出金额,以后年度的年资本性支出的计算公式为: (1 r ) m P Rt r (1 r ) t (1 r ) 1 m 式中:P 为永续期年资本性支出额 Rt 为资产预计的重置价值 t 为资产 2019 年至资产更新的年限 m 为资产的平均使用年限 r 为折现率 根据以上公式和思路,计算永续期年资本性支出 6,183,800.00 元,年折旧 与摊销额 5,974,528.00 元。 (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 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 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 大多数为关联方的经营性往来;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因周转快,拖欠 时间较短,且金额相对较小,预测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所以计算 营运资金的增加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 款、预收款项等几个因素。 a) 基准日营运资金的确定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剔除溢余资产、非经营性 1-1-2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及负债后确定,经计算评估基准日的营运资金为-16,453,034.88 元。 b) 企业历史年度营运资金情况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历史年度营运资金及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营运资金 -16,453,034.88 营运资金的变动 -29,384,239.41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4 预付款项周转天数 9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19 预收款项周转天数 6 c) 最低现金保有量的预测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保有量。通过 对北京六间房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各期营运资金的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 况进行的分析,六间房营运资金中现金的持有量约为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预 测期内各年日常现金保有量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现金保有量 16,756,247.87 24,486,819.63 31,091,673.67 36,881,547.54 39,274,269.32 d) 非现金营运资金的预测 评估人员分析企业历史年度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的周 转情况,综合分析评估基准日以上科目内容及金额的构成情况及历史年度的周转 情况,预测了未来周转天数。则: 预测年度应收账款=当年销售收入×该年预测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 预测年度预付款项=当年销售成本×该年预测预付款项周转天数/365 1-1-21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测年度应付账款=当年销售成本×该年预测应付账款周转天数/365 预测年度预收款项=当年销售收入×该年预测预收款项周转天数/365 按照以上方法对未来营运资金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3,345,090. -11,554,332. -10,433,802. -10,248,366. -10,881,939. 营运资金 47 35 42 97 05 营运资金的变 3,107,944.41 1,790,758.13 1,120,529.93 185,435.45 -448,136.63 动 (12)永续期净现金流量的预测 因收益期按永续确定,预测期后经营按稳定预测,故永续经营期年自由现金 流,按预测末年自由现金流调整确定。主要调整包括: 资本性支出:按企业未来规划,若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的稳定的持久的运营下 去,结合目前企业资产的状况和更新投入资产的情况,确定预测期后每年的资本 性支出金额为 6,183,800.00 元; 折旧摊销费:根据企业预测年后的年资本性支出,结合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 旧政策,确定预测期后每年的折旧摊销费为 5,974,238.00 元; 营业成本:由于折旧费用发生变化,企业营业成本也相应变化,折旧费用的 变化额,就是营业成本的调整数,故确定预测期后的营业成本为 761,142,203.59 元; 销售费用:由于折旧费用发生变化,企业销售费用也相应变化,折旧费用的 变化额,就是销售费用的调整数,故确定预测期后的销售费用为 326,511,258.90 元; 管理费用:由于折旧费用发生变化,企业管理费用也相应变化,折旧费用的 变化额,就是管理费用的调整数,故确定预测期后的管理费用为 125,701,124.49 元; 1-1-21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则预测年后按上述调整后的年自由现金流为 407,716,395.48 元。 (13)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永续 一、营业收入 69,652.50 98,932.78 126,033.56 154,264.99 169,691.49 169,691.49 减:营业成本 33,099.70 45,995.94 57,883.49 69,870.26 76,288.28 76,114.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3.41 261.85 337.17 421.92 464.11 464.11 销售费用 13,590.83 19,763.79 25,058.85 30,453.16 32,653.25 32,651.13 管理费用 5,494.77 8,325.35 10,735.27 12,018.41 12,593.62 12,570.11 二、营业利润 17,333.80 24,585.85 32,018.79 41,501.24 47,692.24 47,891.92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利润总额 17,333.80 24,585.85 32,018.79 41,501.24 47,692.24 47,891.92 减:所得税费用 2,431.15 3,492.33 4,573.78 5,960.60 6,876.02 7,099.33 四、息前税后净利 14,902.65 21,093.52 27,445.01 35,540.64 40,816.22 40,792.60 润 加:折旧及摊销 715.51 848.42 926.25 843.50 797.11 597.42 减:资本性支出 1,909.14 965.60 1,088.60 1,032.35 500.00 618.38 营运资金需求净增 310.79 179.08 112.05 18.54 -44.81 0.00 加 五、净现金流量 13,398.23 20,797.26 27,170.60 35,333.25 41,158.14 40,771.64 注:本次评估中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不计算 财务费用。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1-1-21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 Wind 资讯查询评估基准日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10 年期)的平 均收益率确定,因此本次无风险报酬率 Rf 取 3.6219%。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 L 1 1 t D E β U 式中:β 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 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查询可比上市公司的有财务杠杆风险系数,根据各对应上市公司的资本结 构将其还原为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根据 Wind 资讯查询的沪深 A 股股票 100 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无线电信 服务业类似上市公司 Beta 计算确定,具体确定过程如下: 首先根据类似上市公司的 Beta 计算出各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然后得 出类似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的平均 Beta 为 0.8624。 再结合企业经营后运行的时间及贷款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可比 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等确定企业的 Beta。由于六间房在基准日无贷款,预计未 来无借款计划,确定企业的 D/E 为 0%。 则根据上述计算得出企业风险系数 Beta 为 0.8624。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 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场。一方面,历史数据较 短,并且在市场建立的前几年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幅度很大;另一方面,目 前国内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流动仍实行较严格的管制,再加上国内市场股权割裂 1-1-21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特有属性,因此,直接通过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不具有可信度。而在 成熟市场中,由于有较长的历史数据,市场总体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以直接通过分 析历史数据得到。因此国际上新兴市场的风险溢价通常也可以采用成熟市场的风 险溢价进行调整确定。 即: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3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 平均收益差 6.25%;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90%。 则:MRP=6.25%+0.90%=7.15% 故本次市场风险溢价取 7.15%。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是根据待估企业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在企业特殊经 营环境、企业规模、经营管理、抗风险能力、特殊因素所形成的优劣势等方面的 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 政策风险:互联网行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管,政策的调整 及变化将可能对公司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资质风险:截至报告出具日时,公司还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尚在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主播表演内容违规风险:公司对主播直播内容(包括衣着及言语等)进行 24 小时监控,同时以延迟播出的形式进行管理,但由于同时开播的主播数量巨 大,若个别主播的表演内容出现低俗、暴力等形式,公司监控未及时发现,可能 会对公司的形象甚至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行业竞争风险:随着视频社交在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的同时,行业竞争激 烈程度加剧,行业巨头和缺乏规范的小玩家进入市场,在短期内将对用户和表演 者产生分流作用。同时行业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规模较小或新进入者在产品层 面模仿成熟企业,导致产品层次上的差异化程度低。 人才流失风险:培养并保有高素质的技术团队是公司保持并不断提升核心 竞争能力的关键。人才的流失将对公司的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21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播流失风险:主播为六间房平台运营的核心,优秀的主播往往能吸引更 多的用户,并进行消费。由于同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未来可能会出现其他公司 挖走公司优秀主播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用户消费力度降低的风险:公司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目前的 ARPU 值 较高,若公司不能保持互联网演艺平台产品的更新和社交模式的领先性及吸引力, 可能会使用户的参与积极性降低,从而导致人均消费力度的降低。 第三方支付平台风险:用户充值大部分通过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如支付 宝等)进行充值,若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定期或不定期的中断情况,将对公司的 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若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客户信息保密及使用安全性是 不受公司控制的,在线交易若出现安全问题,则也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基础技术设施故障、安全漏洞的风险:公司的服务器及交换机等基础设施 均在第三方通信运营商处托管,如遭受水灾、火灾、停电及电信故障等,都会对 互联网演艺平台的运营产生直接的影响;此外黑客对网站可能发起的攻击,也可 能导致系统崩溃、信息泄露等情况的发生,从而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与上市公司规模差异的风险:北京六间房虽然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独立运 营互联网演艺平台能力等竞争优势,但由于其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发展,与同类 上市公司相比,其公司的资本规模相对偏小,在一定程度限制了公司的发展步伐。 根据以上分析,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取 4%。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 益资本成本。 K e R f β MRP Rc =13.79%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Ke×E/(D+E)+Kd×D/(D+E)×(1-T) 由于企业无有息负债,Kd=0,则 WACC=Ke=13.79%。 1-1-21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资产本次评估的折现率确定,充分考虑了权益系统风险系数、实现风 险溢价、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相关系数的确定结合了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的具 体特点,具有合理性。 5、预测期经营价值的计算 收益期内各年预测自由现金流量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营业性资产价 值。 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永续 净现金流量 13,398.23 20,797.26 27,170.60 35,333.25 41,158.14 40,771.64 折现率年限 0.50 1.50 2.50 3.50 4.50 折现率 13.79% 13.79% 13.79% 13.79% 13.79% 13.79% 折现系数 0.9374 0.8238 0.7240 0.6363 0.5592 4.0551 各年净现金 165,333.0 12,559.50 17,132.78 19,671.52 22,482.55 23,015.63 流量折现值 8 预测期经营 260,195.05 价值 6、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时,北京六间房无溢余资产。 7、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本次评估无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 及其他流动资产中与经营无关的款项共计 1,504.26 万元,非经营性负债为其他 应付款中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款项共计 301.00 万元。对上述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采用成本法评估。 1-1-2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故,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为 1,203.26 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 260,195.05 +0.00+ 1,203.26 = 261,398.31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截止评估基准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无有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261,398.31-0.00=261,398.31 万元 (六)六间房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估值情况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持有保定六间房 100%股权和 北京乐橙 100%股权。在收益法估值中,将保定六间房和北京乐橙未来年度的收 入、利润、现金流与六间房一并进行了测算,未单独评估保定六间房 100%股权 和北京乐橙 100%股权的价值。 (七)评估其他事项说明 1、中企业本次对六间房的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 容的情形。 2、中企华本次对六间房的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 3、中企华评估过程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 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 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2)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太阳庄科 1-1-22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北京太阳庄将其拥有的与北京六间房实际 运营相关的资产、业务及人员转让给北京六间房。截至评估基准日时,上述相关 转让事项尚未完成。本次收益法评估时考虑了上述相关资产及业务转让的影响; (3)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和刘磊 及尹淑君签订《控制协议终止协议》,北京太阳庄和保定六间房及北京乐橙的协 议控制关系均已终止。同时,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刘磊、尹淑君与北京六 间房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刘磊、尹淑君分别持有的保定六间房及北京乐橙 100%股权转让给北京六间房,股权转让金额分别为 10 万元和 200 万元。截至 评估基准日时,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本次收益法评估时考虑了上述股权转让 的影响; (4)由于北京六间房与北京太阳庄、保定六间房、乐橙自期初至业务合并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北京六间房以业经审计的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视同业务合并后的架构 在财务报表期间一直存在,并将太阳庄经营业务视同整个业务单元、保定六间房 与乐橙视同全资子公司纳入北京六间房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591.70 7,771.14 总负债 3,521.71 4,073.17 所有者权益 4,070.00 3,697.98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8,061.03 44,632.20 利润总额 4,092.89 -6,383.86 净利润 4,183.13 -4,702.25 注:备考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中2014 年的数据包含股份支付费用14,035.41万元。 1-1-22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北京六间房于2013年12月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期限 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可以继续重新认定。本次评估假设高新技术企 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故本次 评估对北京六间房以后年度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 (6)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11项商标中,3项商标尚未取得商 标注册证; (7)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发明专利均未获得专利证书,尚处 于受理状态; (8)杭州宋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刘岩、姜宏、朱晓明等北京六间房股东 在2015年2月7日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北京六间房所有股东将其各自持有 的股权62%部分转让给杭州宋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上述 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4、中企华本次对六间房的评估中存在的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重 要变化事项包括: (1)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 《资产转让协议》,六间房将以账面值对应的现金收购太阳庄账面合计 888.44 万元的经营性净资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相关转让事项尚未完成。本次评 估的收益法评估中考虑了上述经营性资产的影响,但本次评估的资产基础法评估 中并未包含对上述经营性资产的评估。 (2)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刘磊、尹淑君与北京六间房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刘磊、尹淑君分别持有的保定六间房及北京乐橙 100%股权转让给 北京六间房,股权转让金额分别为 10 万元和 20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 述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评估中考虑了上述事项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六间房所有股东将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62%部 分转让给杭州宋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事项已办理完毕。本次评估中考虑了上述 事项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八)董事会对六间房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1-22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3078 号‖《资产评估 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本次收益法评估对六间房 2015 年至 2019 年期间的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净利率等数据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历史数据 项目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44,632.20 28,061.03 营业收入增长率 59.05% - 营业成本 21,645.16 13,619.83 毛利率 51.50% 51.46% 净利率 -10.54% 14.91% 注:上述 2014 年净利率包含股份支付的影响。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69,652.50 98,932.78 126,033.56 154,264.99 169,691.49 营业收入增长率 56.09% 42.04% 27.39% 22.40% 10.00% 营业成本 33,099.70 45,995.94 57,883.49 69,870.26 76,288.28 毛利率 52.48% 53.51% 54.07% 54.71% 55.04% 净利率 21.40% 21.32% 21.78% 23.04% 24.05% (1)营业收入预测合理性分析 本次收益法评估对预测期内六间房各年的营业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期内营 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均不高于报告期内的数值。预测期内主营业务分类别统计的营 业收入增长速度如下表所示: 1-1-2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互联网演艺 平台运营业 务 68,805.10 97,915.90 124,813.30 152,922.70 168,214.97 增长率 57.57% 42.31% 27.47% 22.52% 10.00% 游戏联运 847.40 1,016.88 1,220.26 1,342.29 1,476.52 增长率 30.00% 20.00% 20.00% 10.00% 10.00% 如上表显示,2015 和 2016 年六间房在线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较高的 增长率是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从业务角度分析,以 2014 年平均月度 活跃用户数统计,六间房是国内最大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10,拥有签约主播超 过 5 万人,在国内互联网演艺领域品牌知名度一直位列前三。此外,我国互联网 普及率在 2014 年 6 月已达到 46.9%,互联网娱乐用户规模和市场规模未来增速 均在 25%以上。因此,预测期内评估师对六间房营业收入增长率的预测具有合 理性。 (2)毛利率预测合理性分析 预测数据显示,六间房 2015 至 2019 年期间毛利率水平略高于报告期数值, 且呈现小幅上升趋势。从行业竞争层面分析,六间房拥有先发优势和行业领导地 位,其互联网演艺直播视频技术的先进性和用户舒适度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忠诚 度均较高,以上因素决定六间房毛利率水平小幅升高具有合理性。从企业管理层 面分析,六间房营业成本主要由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构成,占营业成本比例超 过 80%,该劳务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一般较为稳定,但随着营业收入的迅速提 高,在规模效应的促进作用下,六间房可适当缩减营业成本中服务器托管费用、 折旧摊销和工资福利部分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因此导致营业成本率略微下降,毛 利率小幅提升具有合理性。 (3)净利润预测合理性分析 预测数据显示,六间房 2015 至 2019 年期间净利润率保持稳定,且略高于 10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2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的数值。预测期内净利润率水平的提高一方面是由于毛利率小幅提高所致, 一方面是随着六间房规模效应的显现和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六 间房期间费用率预期将与报告期的变动趋势一致,继续平稳下降。 在历史财务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增长及员工薪酬上涨等因素的 影响,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六间房管理层对 2015 至 2019 年的期间费用进行了 预测,预测数据具有合理性。 2、评估因素影响分析 (1)行业宏观环境 根据易观智库调查报告显示,截至 2014 年 6 月,中国移动互联网网民规模 已达 6.86 亿人,迅速增长的用户规模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在互联网演艺平 台领域,2014 年市场规模已突破 50 亿元,增长率超过 40%。 根据工信部制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新兴信息 技术服务‖被列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数字互动娱乐、数字媒体等基于网络的信 息服务,加快培育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 因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宏观环境变化趋势对六间房的估值属利好影 响。 (2)行业政策趋势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均鼓励信息消费,包括《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将―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列为信息产业 中鼓励发展的业务,《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等,提出 要进一步释放各类信息消费的需求。 因此,行业政策对六间房所在的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为利好影响。 (3)重大合作协议 六间房的重大合作协议主要涉及与工作室的合作。报告期内,六间房的供应 商较为稳定,管理层预计在预测年度内将继续与现有工作室开展合作。 (4)税收优惠政策 1-1-22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期限为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可以继续重新认定。本次评估假设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 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重大合作协议等方面的未 来变化趋势不会对六间房的估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六间房的业务模式特点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董事 会认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和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占收入比例对估值有较大影响, 该两个指标对估值结果的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1)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率变动对估值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增长率变动量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5% 300,863.95 15% 3% 284,865.68 9% 0% 261,398.31 0% -3% 238,561.26 -9% -5% 223,683.92 -14% (2)预测期内主营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占收入比例对估值结果的 敏感性分析 主营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占收入比例变动量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3% 233,447.87 -10.69% 2% 242,764.68 -7.13% 1% 252,081.50 -3.56% 0% 261,398.31 0.00% -1% 270,715.12 3.56% -2% 280,031.94 7.13% -3% 289,348.75 10.69% 1-1-2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评估协同效应分析 交易标的六间房是互联网演艺平台服务提供商,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是线下演艺的龙头公司,属于―餐饮旅游行业‖。交易标 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不存在显著的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协 同效应。 5、相对定价合理性分析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六间房 100%股权作价 2,602,051,030.06 元。根据会计师出具的 《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3,697.98 万元(合并口径),据此计算本次交易的市净率为 70.36 倍。 依据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六间 房 201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为 7,227.84 万元; 2015 年度预测实现净利润 14,902.65 万元。六间房本次收购的 市盈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14 年实际 2015 预测 六间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227.84 14,902.65 六间房交易市盈率(倍) 36.00 17.46 标的公司自身及所处行业具有高增长特性,标的公司 2013 年实现净利润 4,183.13 万元,2014 年实现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为 7,227.84;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预计实现归属于其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902.65 万元、21,093.52 万元、27,445.01 万元、35,540.64 万元,相对于 2014 年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8.91%。标的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高速增长,使得 静态市盈率无法充分的反映标的公司的估值水平。因此,以标的公司预测净利润 计算的动态市盈率能够更合理的反映出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六间房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下的―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该细分行业中并没有主营业务完全相同的 A 股 1-1-2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因此在做市盈率对比时选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相 似可比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比较的对象。此外,补充了与六间房业务相近的美 股 YY 和港股天鸽互动作为比较的对象。 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可比上市公司最新市盈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TTM) 市净率 002095.SZ 生意宝 197.38 13.67 002315.SZ 焦点科技 53.73 3.50 002439.SZ 启明星辰 64.00 7.29 002467.SZ 二六三 41.70 4.46 300059.SZ 东方财富 204.09 17.99 300104.SZ 乐视网 81.10 8.43 300113.SZ 顺网科技 38.04 5.78 300226.SZ 上海钢联 501.41 21.24 300295.SZ 三六五网 40.32 7.68 300383.SZ 光环新网 48.06 6.69 300392.SZ 腾信股份 62.64 8.69 002148.SZ 北纬通信 150.70 5.47 002261.SZ 拓维信息 121.19 4.83 300315.SZ 掌趣科技 58.63 5.15 300002.SZ 神州泰岳 33.88 9.20 Nasdaq:YY YY 18.3 7.0 HK:01980 天鸽互动 15.9 2.0 平均值 101.82 8.18 注:市盈率=股价/每股收益,其中:股价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价,每 股收益为 2014 年年报公布。市净率取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以上计算结果取自 Wind 资讯。欢聚时代(YY)、 1-1-22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天鸽互动(9158)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价/预测市盈率来自于 Bloomberg 数据终端,市净率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计算。 可比上市公司最新平均市盈率为 101.82.倍,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2014 年净 利润对应的市盈率为 36.00 倍、2015 年预测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 17.46 倍,均 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本次交易市净率高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 均值,主要原因是六间房属于轻资产型公司,账面净资产无法反映其企业价值。 同时六间房为非上市公司,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未经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产的 过程,因此虽然本次交易估值对应的市净率高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 但考虑到六间房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6、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六间房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分析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六间房发生了如下重要事项: (1)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 《资产转让协议》,六间房将以账面值对应的现金收购太阳庄账面合计 888.44 万元的经营性净资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资产转让事宜尚未办理完毕。本 次评估的收益法评估中考虑了上述经营性资产的影响,但本次评估的资产基础法 评估中并未包含对上述经营性资产的评估。 (2)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刘磊、尹淑君与北京六间房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刘磊、尹淑君分别持有的保定六间房及北京乐橙 100%股权转让给 北京六间房,股权转让金额分别为 10 万元和 20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 述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评估中考虑了上述事项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六间房所有股东将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62%部 分转让给杭州宋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事项已办理完毕。本次评估中考虑了上述 事项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上述事项已在本次评估中考虑,本次交易作价参照评估结果经协商作价。 7、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61,398.31 万元, 交易双方据此确定收购价格为 260,205.1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 1-1-23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较大差异。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分析 (一)结合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宋城演艺 2014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 0.65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 产为 6.18 元。按照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27.07 元/股计算,本次发股 的静态市盈率为 41.65 倍,市净率为 4.38 倍。 本次交易标的六间房对应 2014 年度净利润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 36.00 倍, 低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市盈率水平。 本次交易标的六间房按照 2015 年度预测利润计算的动态市盈率为 17.46 倍, 低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市盈率水平。 本次交易标的六间房的市净率为 70.36 倍,高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股的市净率 4.38 倍。主要原因是六间房属于轻资产型公司,账面净资产无法反映其企业价 值。同时六间房为非上市公司,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未经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 产的过程,因此虽然本次交易估值对应的市净率高于上市公司发股市净率。但考 虑到六间房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从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 次定价合理性 本次交易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影响见―第十节 董事 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因此,从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来看,交易标的定价是合理的。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1-1-23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 与本公司、交易对方及六间房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 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 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 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 易价格,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评估机构独立。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北京六 间房进行评估,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 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冲突,具有 充分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 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交易定价公允。本次交易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定价是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1-1-23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且履行必要的关联 交易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1-1-23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 签订时间:2015 年 3 月 17 日 (二)本次交易对价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涉及的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 字[2015]307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六间房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3,778.40 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增值 257,619.92 万元,增值率 6,818.24% 各方同意及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由各方参考上述标的资产评估值及盈 利预测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定价为 26 亿元,经乙方为完成第一步交 易所涉及的资金成本及已享有权益调整后,标的资产定价为 260,205.10 万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的支付分为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两部分,其中: 1、甲方受让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38%股权以股份进行支付,定价为 9.88 亿元,由甲方按照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中各方在目标公司持股比例进行 支付; 2、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62%股权以现金进行支付,定价以乙方因 第一步交易所承担的交易对价 16.12 亿元加上乙方为支付前述对价所筹措的资 金在资金占用期内产生的利息减去乙方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京太阳庄净资 产价值(以下简称“向乙方支付的对价”)。 (1)具体计算公式为:现金支付对价=16.12 亿元人民币+乙方为第一步交 1-1-23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所筹措的资金在资金占用期内产生的利息-乙方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京太 阳庄净资产价值。其中: 1) 乙方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京太阳庄净资产价值”系指第一步交易中, 乙方因收购开曼公司持有的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而享有的北京太阳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价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北京太阳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审阅报告,北京太阳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72,960,283.69 元。乙方、开曼公司、北京太 阳庄及目标公司已于 2015 年 2 月 7 日共同出具《关于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处理的确认函》约定,乙方通过第一步交易享有的北京太阳庄净资产价值为 99,614,283.69 元。 2)“乙方为第一步交易所筹措的资金”指的是宋城集团第一步交易中支付给 开曼公司的首期支付款 125,226.34 万元和支付给丙方的六间房 62%股权转让款 1,240 万元,合计 126,466.34 万元。 3)“资金占用期”系指乙方为第一步交易所筹措资金的计息起始日(2015 年 2 月 16 日),至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之日(在分期支付的情况下,按各 期支付款分别计算资金占用期,并按照资金成本从高到低认定现金偿付顺序)。 (2)各方同意,为确定本次交易现金支付对价,乙方为第一步交易所筹措 资金的资金占用期暂以一年为限。甲方将在本协议第 6.2.2 条所述向乙方支付第 二期支付款之日按照实际占用期限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并相应 调整第二期支付款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3)为进行第一步交易,乙方已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 议》(银河融通 75 号—金汇资管第 01 号),为本次交易进行专项融资(融资额 999,999,000 元,利率为 8.2%/360 天,期限为一年,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剩余资金 264,664,400 元由乙方与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签署 《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同》(融资额为 400,000,000 元,年利率 7%,期限为一 年,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予以解决。 1-1-23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各方确认,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甲方向乙方收购 62%股权的交易定价 为 1,614,051,030.06 元 , 甲 方 本 次 收 购 六 间 房 100% 股 权 合 计 定 价 2,602,051,030.06 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丙方。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即 2015 年 3 月 17 日。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 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 量),即 27.07 元/股。 (3)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发行数量=本次交易对价中 股份支付部分÷发行价格。 (1)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36,497,965 股,最终发行数量尚 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总股数为准。 (2)各方同意,本次发行中,甲方向丙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丙方分别在 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确定(向丙方 1 发行数量=本次交易对价中股份支付部分÷ 1-1-23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行价格×丙方 1 在目标公司持股比例÷38%,依此类推向丙方中每一方发行股 份数量),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具体发行情况为: 序号 六间房股东 持有六间房股权比例 上市公司支付股份对价(股) 1 刘岩 24.557% 23,586,331 2 姜宏 4.000% 3,841,891 3 朱晓明 4.000% 3,841,891 4 杨小龙 2.227% 2,138,973 5 高宇庆 2.227% 2,138,973 6 卢宝刚 0.331% 317,916 7 王望记 0.331% 317,916 8 孙明琪 0.327% 314,074 合计 38% 40,541,645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 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各方同意,发生上述调整事项时,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 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3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锁定期 (1)丙方中刘岩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被任命为甲方董事及/或高级 管理人员,则需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丙方中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通过本次发行认购 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丙方中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应分 3 次解禁: 第一次解禁: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解禁其所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的 50%; 第二次解禁:自上述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解禁其所通过本次 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的 30%; 第三次解禁:自上述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之后解禁其所通过本次 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的 20%。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至姜宏、朱晓明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份第三次 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部分的股份不得进行出售/转让。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 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四)现金对价的支付 各方同意,甲方应当尽最大合理努力自取得中国证监会就本次交易批复文件 之日起两个月内启动配套资金的募集程序。但如因各方不能预见的市场因素或其 他情势变更事由导致甲方确有理由无法按时启动配套资金募集程序的,各方同意 甲方不因此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就配套资金的募集启动时间另行书面协商。 1-1-23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甲方配套资金募集到位后,按本节“(二)本次交易对价”所述确定的向宋 城集团支付的对价分以下六期向宋城集团进行支付: 第一期支付款:宋城演艺应在资产交割日向宋城集团支付 6 亿元; 第二期支付款:宋城演艺应自整体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配套资金 到账后 10 个工作日内或在整体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能全部或部分实施的情 况下经宋城演艺以书面形式确定无法全部或部分实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 宋城集团支付 666,714,430.06 元和宋城集团在资金占用期内产生的利息,并扣 除北京太阳庄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宋城集团的净资产价值; 第三期支付款:向宋城集团支付的对价中的 1.612 亿元,应在宋城演艺聘请 的、经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认可的审计师出具目标公司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之日起三十(30)日内支付; 第四期支付款:向宋城集团支付的对价中的 1.612 亿元,应在宋城演艺聘请 的、经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认可的审计师出具目标公司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之日起三十(30)日内支付; 第五期支付款:向宋城集团支付的对价中的 0.124683 亿元,应在宋城演艺 聘请的、经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认可的审计师出具目标公司 2017 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之日起三十(30)日内支付; 第六期支付款:向宋城集团支付的对价中的 0.124683 亿元,应在宋城演艺 聘请的、经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认可的审计师出具目标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之日起三十(30)日内支付。 (五)标的资产的交割 各方同意,宋城演艺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后三个月内, 完成转让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宋城演艺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转让方应在资产交割日向宋城演艺交付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凭证和 资料文件。为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转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履行相应的手续,并 制作、准备和签署必需的文件。 1-1-23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宋城演艺应在资产交割日后 30 日内按照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 完成对价股份登记至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名下及新增股份上市交易的手续,且 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帮助。 (六)过渡期期间损益及相关安排 1、期间损益的确定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后,宋城演艺可适时提出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确 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相关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各方共 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处理原则 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 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宋城演艺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 净资产部分,在上述“1、期间损益的确定”所述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方式分别向宋城演艺全额补足。刘岩等 8 名自然 人股东中的每一方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出来的金额向宋城演艺按份承担补偿责 任,但是,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共同对该等丙方承担的全部补 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任一方承担的期间损益补偿义务=刘岩等 8 名自然人 股东应承担的期间损益之和×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任一方在目标公司持股比 例÷38% 3、过渡期间的权利限制 在过渡期期间,转让方应对目标公司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享有 相关资产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除已获宋城演艺书面同意外,转让方并应 促使目标公司履行以下义务: (1) 停止经营主营业务、变更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扩张非主营业务或 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经营任何业务; (2) 变更股本结构(包括增资、减资); (3) 任免北京六间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1-24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变更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的薪酬及福利、员工激励; (5) 制定与任何职工相关的利润分享计划; (6) 购买、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账面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 万 元的资产; (7) 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知识产权; (8) 改变决策机构(包括董事会)的规模、代表分配和表决机制; (9) 向股东分配红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分配; (10) 修改、终止、重新议定已存在的重大协议; (11) 终止、限制或不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续办或维持任何重大许可; (12) 主动或同意承担重大金额的义务或责任; (13) 为第三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14) 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雇员、股东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为了前 述任何人的利益,提供或作出任何承诺,向其提供任何贷款、保证或其它信贷安 排; (15) 宋城演艺中任何一方质押、出售、或同意出售、质押其各自所拥有 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16) 设立子公司,或与第三方开展合资、合伙或其他形式的资本合作; (17) 在正常经营过程之外出售、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在本协议 订立之日使用中的任何涉及重大金额的资产或权利,或在其上设立第三方权利; (18) 和解或妥协处理任何重大的税务责任,而且宋城演艺有理由认为前 述行为会使宋城演艺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9) 进行任何与目标公司股权、业务、资产相关的收购、兼并、资本重 组有关的谈判或协商,或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交易达成任何协议; (20) 不按照以往的一贯做法维持其账目及记录; (21) 任何可能导致上述情形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 1-1-24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一家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权利、权 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 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 1)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或类似文件 的规定; 2)其已经签署的任何涉及本次交易的重要协议;或 3)任何中国法律,对甲方或其拥有的任何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仲裁 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关发出的任何判决、裁定或命令。 (2)甲方已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获得必要 的许可、授权及批准,对尚未获得而对本协议的履行必不可少的授权、许可及批 准,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方式予以取得。 (3)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 认真审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不会以本协议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 等理由要求撤销、终止、解除、变更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主张本协议全部 或部分条款无效。 2、转让方声明、保证及承诺 转让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分别做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并同意该等 声明、保证和承诺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仍持续有效: (1)有效存续 乙方为在中国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权利、权力及能力 订立及履行本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丙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授权及批准 转让方均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 1-1-24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可以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 面履行本协议。 (3)不冲突 转让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 1)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目标公司章程或类似文件的规定,且 乙方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公司章程或类似文件的规定; 2)其已经签署的任何涉及本次交易的重要协议;或 3)任何中国法律,对甲方或其拥有的任何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仲裁 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关发出的任何判决、裁定或命令。 (4)标的资产无瑕疵 转让方合法拥有且有权转让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 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或任何其他第三者权益、亦未被采取冻结、查封 或其他任何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不存在尚未了结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行政处罚,亦不存在任何禁止、限制或妨碍标的资产过户给甲方的协议、承诺、 特殊安排等实质性法律障碍。 (5)公平交易 转让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认真审 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不会以本协议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等理由 要求撤销、终止、解除、变更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主张本协议全部或部分 条款无效。 3、 丙方的进一步声明、保证和承诺 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就下列事宜做出进一步连带声明、保证和承诺如 下,并同意该等声明、保证和承诺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仍持续有效: (1)资产权属清晰 目标公司合法有效地拥有其所拥有、使用或持有的财产和资产且不带有任何 显著异常的权利负担,但租赁项下持有的资产和财产及其它租赁的资产和财产除 1-1-24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外。且目标公司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均由其合法拥有,且不存 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目标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不存在任何争议、 权利请求或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2)资质 目标公司已取得了根据现有适用法律或行政法规而经营现有业务所必需的 所有政府批准或备案,该等批准或备案均有效和持续存在,且丙方根据其合理判 断可知该等批准不会被吊销、取消或撤销,也不存在认定该等批准可能被吊销、 取消或撤销的情形。 (3)独立性 北京六间房、北京乐橙、保定六间房之间与目标公司其他所有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往来款,亦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或业务往来,且目标公司资产、业 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于目标公司其他所有关联方 (4)合规性 北京六间房、保定六间房、北京乐橙如因任何在第一步交易交割日前发生的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管、环境保护、 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境外投资及外汇管理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执法行为或 受到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停业等)或因履行 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且对目标公司的经营 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如因此而使得上述主体或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索赔或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丙方将以连带责任方式 向目标公司或甲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5)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目标公司已向甲方聘请的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 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相关信息 及作出的一切陈述、保证和承诺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甲方将对该等材料、信息及陈述、证明、保证的真实、 1-1-24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6)会计事项 目标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均已按照中国现行适用的会计制度、政策编制,并且 完整地反映了其资产、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除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提供给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尚 未偿清的重大借款或债务,但是,经乙方同意的(如需),或目标公司在过渡期的 正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债务除外。 (7)关联方 丙方并促使目标公司已按照甲方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向甲方 披露目标公司所有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除此之外,目标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 方。 (8)税务事项 目标公司已经完成所有按照中国法律要求的税务登记,且已经交纳全部应缴 税款。目标公司已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应由公司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 表,且所有该等纳税申报表完整正确。目标公司已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要求支付 其应付的所有税项,并已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计提适 当准备。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或财产不存在被有关税务机关责成提供的税项担保; 目标公司符合有关税务机关对其给予优惠税收待遇或提供财政补贴的条件,且该 等优惠税收待遇、财政补贴均为合法、可持续的,并已经通过了有关政府机关的 核查和认定;且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无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将对目标公司征收或 有理由征收任何曾已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任何额外税收。目标公司不存在:(i)已由 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主张或提出的有关任何税项责任的争议或诉求;或(ii)有关任 何税项责任的争议或诉求的警告。 (9)合法性 目标公司不涉及合理预计将会对其产生整体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 仲裁或行政程序;目标公司亦没有任何未决的、威胁要提起的或针对其提起的任 何此类程序。且无任何法庭、仲裁庭、仲裁员或政府机关发出针对目标公司的、 将会对其产生整体性不利影响的尚待执行的判决、命令、法令、仲裁裁决或法庭 1-1-24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裁决。 (10)员工相关事项 目标公司已与全部在岗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且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为全部 上述员工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存在任何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且不存在相关劳动仲裁案件或者诉讼。不管目标公司在本次 交易资产交割日前后,因为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前的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缴纳问题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 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 获有关主管部门支持,丙方将连带承担相关补缴、罚款、赔偿或补偿责任。 (11)竞业禁止 1)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经甲方和刘岩共同确认的目标公司核心员工在任 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 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目标公司的关联公司或者其他 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担任任何 形式的顾问。 2)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经甲方和刘岩共同确认的目标公司核心员工在离职 之日两年内,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开展、经营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不在目标公司的关联公司或者同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其他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及避免产生其他任何 同业竞争情形。 (12)本次交易后的经营管理安排 1)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六间房在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 且在可控成本下开展互联网综艺、社区社团上线、明星艺人直播、演唱会直播、 专业院团上线、演艺电商等互联网社交娱乐领域的新业务尝试。 2)董事会换届。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甲 方提名 2 名董事,丙方提名 1 名董事。 1-1-24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管理层的稳定。在业绩承诺期内,北京六间房的业务、财务及人员(特 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应保持稳定。北京六间房高级管理人员应由 经甲方和刘岩共同认可的人员担任。 4)丙方的任职。丙方中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承诺其在担 任目标公司、甲方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时限为第一步交易交割日起五(5) 年,在此期间,上述人员不得主动辞任其目标公司、甲方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丙方中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承诺其在担任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时限为第一步交易交割日起三(3)年,在此期间,该等人员不得主动辞任其目 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5)合理经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已获得甲方书面 同意,该等人员应促使目标公司按照正常经营过程和以往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 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不应通过作为或不作为 的方式导致甲方受到损失。 (13)财务管理和审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内部规则制度对北京 六间房进行业务监管和财务监管。北京六间房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或其委托的 独立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有义务定期向甲方进行充分的业 务和财务信息沟通,并接受甲方的常规和专项信息要求审查。 (八)税费 1、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在拟定、谈判、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和本次交 易相关的其他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而依法应由其缴纳 的任何税款和法定收费(如有)。 (九)违约责任 1、各方在此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规定、陈述、 保证、承诺或约定而导致、引发或造成的其他方发生或遭受的所有索赔、责任、 义务、赔偿、差额、判决、诉讼、案件、程序、仲裁、评估、成本、损失和费用 1-1-24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包括执行本条款的费用及其他方遭受或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其将向其他守 约方赔偿、为其辩护并使守约方免于任何损害。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给守约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对守约方给予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预 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 丁方:Six Rooms Holdings 签订时间:2015 年 3 月 17 日 (二)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安排 1、第一步交易承诺主体及补偿义务方:丁方、丙方 2、第一步交易补偿对象:乙方 3、第一步交易承诺期: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4、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目标: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目标公司净利润分别 为 1.51 亿元、2.11 亿元、2.75 亿元和 3.57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 低原则确定的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但该等净 利润的计算应排除或有的目标公司 2014 年度股份支付财务处理产生的影响)。 5、第一步交易利润补偿方式: (1)如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目标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低于上 述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目标,第一步交易承诺主体及补偿义务方承诺对乙方进行 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1-1-24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第一步交易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第一步交易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 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16.12 亿元人民币-已补偿现金数。 在计算任一年度应补偿的金额时,若当年应补偿金额小于 0,则按 0 取值, 已经补回的现金不再返还。 乙方在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丁方支付各期股权转让价款时,应 先扣除丁方按照本协议的上述计算方法所应承担的补偿金额。 在任何一个年度,丙方应向丁方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少于根据上述 公式计算的应扣除金额的,丁方应在收到丙方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书之后三十(30) 日之内就不足部分继续补偿并支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丙方按照“(六)补偿上限”的 1 和 3 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 1、本次交易承诺主体及补偿义务方:乙方、丙方;各方同意,乙方在本次 交易中承担的补偿义务以乙方从丁方和丁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的补偿为限; 2、本次交易补偿对象:甲方 3、本次交易承诺期: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4、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目标: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1.51 亿元、2.11 亿元、2.75 亿元和 3.57 亿元 5、本次交易利润补偿方式 1)若本次交易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乙 方、丙方以现金方式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补偿: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 =(本次交易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本次交易承诺期期初至当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承诺期各 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26 亿元人民币-已补偿现金数。 乙方、丙方同意分别按照本次交易中转让的股权的比例承担前述补偿责任, 并在收到甲方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进行补偿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 1-1-2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银行账户。本次交易中,丙方实际补偿的现金数额,以下简称为“本次交易丙方 已补偿现金数”。 2)若丙方在前述期限内未足额支付其当年应承担的应补偿现金数的,则丙 方就不足部分以在本次交易中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取得的、 尚未出售的股份继续补偿,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承诺期截至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本次交易承诺期截至当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承诺期各年 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26 亿元人民币-第一步交易丁方及丁方已补偿现金数 -本次交易管理层股东已补偿现金数]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在计算任一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额时,若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额小于 0,则 按 0 取值,已经补回的不再返还。 3、上述补偿的股份将由甲方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如上述应补偿的股 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实施,则丙方应在 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赠予给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若该日非 交易日,则为前一个交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甲方除丙方之外的其他股东,该等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扣除 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的甲方股份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甲方应聘请经甲方、刘岩认可的并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甲方公告业绩 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年报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根据减 值测试的结果目标公司存在减值(“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目标公司 估值 26 亿元减去期末目标公司的公允价值并扣除补偿期内目标公司股东增资、 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且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获 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甲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 补偿期限内已获补偿现金金 额,则丙方、丁方将以现金形式另行补偿。 2、各方同意,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 = 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 -(补偿期限内甲方已获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限内甲方已 1-1-25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获补偿现金金额)。 其中,前述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的 62%由丁方承担,剩余 38% 由丙方承担。 3、各方同意,甲方根据上述“(四)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第 2 条计算出另 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现金金额后向丙方和丁方发出补偿书面通知,丙方和丁方 在收到甲方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进行补偿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 4、各方同意,若丙方在前述期限内未足额支付其应承担的减值测试补偿现 金数的,则不足部分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另需补偿的减 值测试补偿股份数 =(丙方另需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丙方已补偿的减值测 试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五)丙方股份补偿不足的处理 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及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根据上述“(二) 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安排”、“(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四)减值测试 及补偿安排”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的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各补偿时点丙 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数量,则丙方均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之日起三十(30)日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乘以上述需补足股份数量所得金 额,以现金方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补偿上限 1、各方同意,丁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的利润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总额, 以人民币 5.218928 亿元或等值美元为限(以下简称“开曼公司补偿上限”);丁 方根据上述“(二)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安排”、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的约定确定的丁方累计应承担的利润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总额超过丁方补偿上 限的,就超过部分丙方同意承担补足责任(以下简称“丙方补足的开曼公司补偿 款”)。 2、各方同意,根据上述“(二)第一步交易业绩承诺安排”、“(三)本次交 易的业绩承诺安排”、“(四)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五)丙方股份补偿不足的 处理”、“(六)补偿上限”第 1 条所述的“丙方补足的开曼公司补偿款”确定的 1-1-25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利润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总额(包括丙方补足的开曼公司补偿款、本次交易 丙方支付的利润和减值测试补偿款),以丙方通过本次交易实际取得的甲方股份 价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丙方通过本次交易中实际取得的甲方股份数量)为限。 3、各方同意,在上述“(六)补偿上限”第 2 条所述的丙方所承担的补偿责 任之外,就上述“(六)补偿上限”第 1 条中所述的丁方补偿责任在开曼公司补 偿上限之内,若丁方无法支付补偿款的,由丙方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七)关于业绩补偿的其他约定 1、各方同意,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 配、缩股等行为的,本节所述补偿股份数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相 应调整。 2、丙方同意,按照本次交易中其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占丙方合计转让目标 公司股权的比例承担本节所述丙方应承担的补偿责任,刘岩、姜宏、朱晓明、杨 小龙、高宇庆各自对根据本节所述丙方应承担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目标公司各年度经审 计财务报告为准)总和高于上述“(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业 绩承诺目标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则甲方应安排超过部分的 40%作为奖励对价, 并以现金方式对 8 名管理层股东进行奖励。奖励对价的发放和分配方式将由刘岩 确定,并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八)税费 1、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在拟定、谈判、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和本次交 易相关的其他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而依法应由其缴纳 的任何税款和法定收费(如有)。 (九)违约责任 1、各方在此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规定、陈述、 保证、承诺或约定而导致、引发或造成的其他方发生或遭受的所有索赔、责任、 义务、赔偿、差额、判决、诉讼、案件、程序、仲裁、评估、成本、损失和费用 1-1-25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包括执行本条款的费用及其他方遭受或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其将向其他守 约方赔偿、为其辩护并使守约方免于任何损害。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给守约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对守约方给予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预 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1-1-25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 关规定,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 体论述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六间房 100%的股权。六间房主要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运 营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六间房属于“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的“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工信部颁布的《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互联网是信息社会 的重要基础设施,推动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不断重塑经济社会发展模 式。 2010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新 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要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 信息服务能力;2012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明确提出要推进整体布局,向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演进。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间房所属行业不属于高污染行业,所经营的业务不涉及立项、环评等报批 事宜,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1-25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六间房主要办公场所和生产场地均通过租赁方式取 得。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土地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规规定的情形 宋城演艺、六间房所属的行业参与者较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宋城演艺、 六间房在其所属行业中均并未获得垄断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的规定,宋城演艺本次购买六间房 100%股权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等法律法规,亦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总股本 55,777.50 万股,控股股东宋城集团持有 19,357.3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黄巧灵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127.14 万股,通过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6,963.00 万股股份;宋城集团及黄 巧灵为一致行动人,黄巧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31,447.44 万股,占比 56.38%。宋城演艺的社会公众股为 22,876.4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2%。 本次交易中,宋城演艺需向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发行 36,497,965 股公司股票。 发行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持有宋城演艺股份的比例均将低于 10%,除刘岩外 交易对方目前均无担任宋城演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因此,本次 向除刘岩外的交易对方发行的 12,911,634 股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 发行对象将询价确定,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不参与询 价。预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也均为社会公众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的社会公众股比例将高于 10%,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1-1-25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形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企华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 并依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中企华和经办评估师与六间房、本公司、交 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依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3078”《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61,398.31 万元,交易 双方据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60,205.1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作为参考价,发行价 格为 27.07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 意见,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交易过程中严格 履行了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显示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非公 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宋城集团以及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 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等股东合法持有的六间房合计 100%股权。 经核查六间房的工商登记资料,交易对方宋城集团以及刘岩、姜宏、朱晓明、 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合计持有六间房 100%的股权。同时, 1-1-25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均已作出承诺: “1. 本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人系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有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 公民,拥有与宋城演艺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 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 本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北京六间房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不存在可能影响北京六间房合法存续的情况。 3. 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北京六间房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 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 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本公司/本人所 北京六间房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六间房,拓展互联网演艺娱乐 产业,并进一步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打通线上线下演艺资源,巩固并提升宋城 演艺在中国演艺行业的龙头地位。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增强,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 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黄巧灵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127.14 万股,通过杭州南奥 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6,963.00 万股股份;黄巧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巧灵 先生合计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1,447.44 万股,占比 56.38%。本次交易完成 1-1-25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后,宋城演艺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的标的资产为完整经营性资产,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 作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后,自然人黄巧灵均为宋城演艺的实际控制人,宋城演艺的实际 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范的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 宋 城 演 艺 2014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利 润 和 利 润 总 额 分 别 为 : 935,119,130.20 元、471,988,594.84 元和 491,413,178.20 万元。假设宋城演艺 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了本次收购并将六间房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宋城演艺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将是 1,381,441,092.60 元、 354,875,642.58 元、270,487,753.05 元,其中营业收入增长 47.7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拓展新业务领域,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对六 间房的收购,可使公司打通线上线下演艺资源,巩固并提升宋城演艺在中国演艺 行业的龙头地位。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双方的资源,发挥协同 效应。 1-1-25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性 1、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的控股股东仍为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黄巧 灵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宋城集团控制的企业(除上市公司外)与 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宋城演艺产生同业竞争,六间房交易对方宋 城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 除拟注入宋城演艺的北京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 运营业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方面业 务的情形; 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 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 3.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 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 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宋城演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 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宋 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 4.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1-1-25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等 8 名交 易对方持有宋城演艺股份数额较小,在宋城演艺股本总额中占比均低于 5%,不 会增加对宋城演艺有较大影响的股东,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宋城演艺产生同业竞争,并履行其竞业禁止的义务,六间房交易对 方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 除拟注入宋城演艺的北京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 运营业务外,本人及本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 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本人及关联方”)不存在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方面业务 的情形;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及本人在北京六间房(包 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及关联方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 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且本人及关联方不会在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有同业竞争业务的其他 企业任职; 3.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及本人在北京六间房(包 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及关联方的现有业务或该等 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 本人及关联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纳入宋城演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关联方不再从 事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 人及关联方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的 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并将 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 4.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由此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减少关联交易 1-1-26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实施前,宋城集团持有六间房 62%的股权,宋城集团与宋城演艺 构成关联方关系。宋城集团作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 人、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及关联 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 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 2.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与宋城演艺 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宋城演艺及宋城演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宋城演艺造成 的损失向宋城演艺进行赔偿。” 本次交易实施前,六间房与宋城演艺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 六间房将成为宋城演艺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出具了《关 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 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 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关联企业(宋 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以下简称“本人及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宋城 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 宋城演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 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方将与宋城演艺及其下 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1-1-26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宋城演艺及宋城演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损失 向宋城演艺进行赔偿。” 3、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仍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 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宋城演艺 2014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5]第 11045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宋城演艺现任董事为黄巧灵、黄巧龙、张娴、张建坤、商玲霞、方东标、何 思源、徐王婴等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张娴(总裁)、张建坤(执行总裁)、鲍将军 (常务副总裁)、商玲霞(副总裁)、陈胜敏(财务总监)、董昕(董事会秘书) 等 6 人。 宋城演艺并未接到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经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 认,上述人员也均未获悉本人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宜。 (五)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1-1-26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宋城演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宋城集团、刘岩、姜宏、 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持有的六间房 100%股权。 经核查六间房的工商登记资料,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 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合计持有六间房 100%的股权。 同时,宋城集团、刘岩、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 和孙明琪均已作出承诺:对所持股份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不存在 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 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综上所述,该等股权权属清晰,其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并能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六)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转型升级,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宋城演艺的核心业务以“演艺”为核心,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持续完善, 除杭州以外,目前已完成了三亚、丽江、九寨三大旅游目的地的异地项目复制, “宋城”和“千古情”品牌实现了立足杭州、走向全国,连锁品牌效应日益突显。 宋城演艺初步建立起了一个全国性的旅游休闲大平台。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对大众的生活和娱乐消费习惯产 生了重要影响,线上演艺这一新的演艺形式高速发展,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生态 系统。标的公司六间房把握了这一趋势,开创了用户在观看线上演艺的同时消费 虚拟道具的独特商业模式,成功开发并运营了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演艺平台和互联 网娱乐平台 www.6.cn。 通过本次收购,宋城演艺将拓展互联网演艺娱乐产业,并进一步发挥双方的 协同效应,打通线上线下演艺资源,巩固并提升宋城演艺在中国演艺行业的龙头 地位。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将成为公司“线上线下结合的文化娱乐生态圈” 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了宋城演艺的市场竞争力。 1-1-26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相关解答要求的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 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25%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 员会予以审核。 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 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规定:(1)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 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 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付;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 运营资金安排;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 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 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 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3)交易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对宋城演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分析如下: 1、宋城演艺本次交易配套募集的资金拟用于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 的支付,属于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的范围。 2、宋城演艺本次交易配套募集的资金,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与“补 充流动资金”相关的要求。 3、宋城演艺本次收购宋城演艺本次收购六间房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60,205.10 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98,888.00 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 161,405.10 万元。 1-1-26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是 65,000 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在交易总金额(260,205.10 万元)中占比 未超过 25%。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属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的内容, 且配套资金的比例未超过交易总金额的 25%,将一并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宋城演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 形; (三)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六)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宋城演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 内容: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1-1-26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此外,宋城演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 定的如下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1-26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的主营业务是主题公园和文化演艺的投资、开发、经 营。公司拥有杭州宋城旅游区、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旅 游区等十大旅游区、三十大主题公园,宋城千古情、三亚千古情、丽江千古情、 九寨千古情、惊天烈焰、穿越快闪等五十大演艺秀,以及中国演艺谷等数十个文 化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表摘要 资产总计(万元) 384,235.35 345,581.63 负债合计(万元) 32,800.53 27,346.52 股东权益(万元) 351,434.81 318,235.1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万元) 344,442.25 313,660.76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利润表摘要 营业收入(万元) 93,511.91 67,871.59 营业成本(万元) 30,688.68 19,812.89 营业利润(万元) 47,198.86 38,089.05 利润总额(万元) 49,141.32 41,846.24 净利润(万元) 36,472.28 30,876.2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18.32 30,842.39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现金流量表摘要 1-1-26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 52,800.26 42,93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 -34,502.65 -84,209.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 -6,760.96 -10,620.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万元) 11,536.65 -51,895.05 每股指标 每股收益-基本(元) 0.65 0.55 每股净资产 BPS(元) 6.18 5.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95 0.77 注:上述数据均是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下分析如无特殊说明,均是以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02,046.95 26.56% 90,510.30 26.19% 应收账款 528.89 0.14% 440.74 0.13% 预付款项 567.52 0.15% 236.49 0.07% 应收利息 148.36 0.04% 287.92 0.08% 其他应收款 715.61 0.19% 686.20 0.20% 存货 184.75 0.05% 123.23 0.04% 其他流动资产 1,118.53 0.29% 25,000.00 7.23% 流动资产合计 105,310.60 27.41% 117,284.88 33.94% 固定资产 165,099.31 42.97% 105,633.08 30.57% 在建工程 22,169.92 5.77% 44,695.55 12.93% 1-1-26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形资产 72,930.90 18.98% 66,770.55 19.32% 长期待摊费用 5,592.21 1.46% 1,672.36 0.48% 长期股权投资 12,587.75 3.28% - 0.00% 商誉 113.62 0.03% -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39 0.06% 370.69 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64 0.05% 9,154.52 2.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924.74 72.59% 228,296.75 66.06% 资产总计 384,235.35 100.00% 345,581.63 100.00% 宋城演艺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宋城演艺 2014 年末、2013 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384,235.35 万元和 345,581.63 万元。2014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11.19%,主要原因公 司业务进行异地扩张,丽江宋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景区开业相继开业,初步建立 起覆盖全国一线旅游休闲目的地的旅游演艺事业网络。 2014 年末、2013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41%和 33.94%。2014 年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幅下降。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25,597.32 78.04% 17,801.33 65.10% 预收款项 1,410.18 4.30% 810.82 2.96% 应付职工薪酬 448.08 1.37% 439.19 1.61% 应交税费 3,262.13 9.95% 3,150.92 11.52% 1-1-26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 0.00% 8.21 0.03% 其他应付款 1,558.07 4.75% 1,596.99 5.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3,000.00 10.97% 流动负债合计 32,275.77 98.40% 26,807.47 98.03% 递延收益 524.76 1.60% 539.05 1.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76 1.60% 539.05 1.97% 负债合计 32,800.53 100.00% 27,346.52 100.00% 宋城演艺 2014 年末、2013 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32,800.53 万元和 27,346.5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40%和 98.03%。宋城演艺的 主要流动负债为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为公司在建工程涉 及的应付工程款项,应交税费主要为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经营活动涉及的 各项税款,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商户押金及工程施工方保证金。 3、现金流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52,800.26 42,93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4,502.65 -84,209.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6,760.96 -10,620.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36.65 -51,895.05 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分别为 52,800.26 万元和 42,934.67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一年度增加 22.98%。其主要原因是 公司业绩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511.91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 37.78%,导致现金流水平持续改善。 4、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 1-1-27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8.54% 7.91% 流动比率(倍) 3.26 4.38 速动比率(倍) 3.20 3.43 2014 年末、2013 年末,宋城演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54%、7.91%,流 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资产负债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上市时募 集到较为充足的资金,其后一直未进行银行借款,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同 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良好,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公司利润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3,511.91 67,871.59 二、营业成本 30,688.68 19,812.89 三、营业利润 47,198.86 38,089.05 四、利润总额 49,141.32 41,846.24 五、净利润 36,472.28 30,876.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118.32 30,842.39 2014 年、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93,511.91 万元和 67,871.59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6,118.32 万元和 30,842.39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7.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增长了 17.11%。2014 年宋城演艺收入主要来源于《宋城千古情》、《三亚 千古情》、《丽江千古情》、《九寨千古情》演艺产品票房收入以及杭州宋城旅游度 假区、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旅游区、杭州乐园景区、烂 苹果乐园景区、杭州浪浪浪水公园等七大景区门票收入。营收和利润大幅增加的 1-1-27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原因是由于大众旅游业需求在 2014 年逐步释放,行业恢复性增长,景气度回升, 公司实现的稳健快速增长。同时,2013 年-2014 年,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 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景区相继开业,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一线旅游休闲目的地的 演艺事业网络,有效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2、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指标分析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0.49% 9.83% 总资产报酬率 13.50% 12.69% 销售净利率 39.00% 45.49% 销售毛利率 67.18% 70.81%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 3.95% 8.9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 95.69% 90.85% 注: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014 年宋城演艺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较上年度有所提升,主要 原因是公司全年接待游客和观演人次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营收水平较上年度大 幅增长。宋城演艺销售净利率和销售毛利率水平维持较高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公 司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一线旅游休闲目的地的演艺事业网络,规模效应及品牌效 应开始显现。同时,结合旅游行业季节性明显的特点,公司大胆创新,对一线岗 位员工编制进行了梳理、灵活用工,实施了管理人员扁平化机制,并整合广告资 源,精准、集约化投放主流媒体,成本控制效果显现。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六间房主要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 1-1-27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准,六间房属于“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下的“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发展状况 1、互联网演艺行业概览 互联网演艺是指以互联网为传播渠道、基于人与人实时互动为主要社区行为, 以群组为单位观看视频内容的演艺产品和服务。 按照渠道划分,互联网演艺可以分为客户端互联网演艺、网页端互联网演艺 及移动端互联网演艺三个大类。客户端互联网演艺,是指用户需要下载社交平台 的客户端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中,并通过客户端入口进入平台进行互动的一种互 联网演艺业务形式,主要代表企业有欢聚时代、天鸽互动等;网页端互联网演艺, 是基于网页开发技术,以标准协议为基础传输形式的一种互联网演艺业务形式, 主要代表企业有六间房等;移动端互联网演艺,是指运行于智能手机或其他移动 终端上,依靠移动网络进行交互的一种互联网演艺业务形式。 互联网演艺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历程较短。在用户需求及互联网技术 的共同促进下,中国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发展经历了视频化和社交化两个趋势,形 成了目前客户端、网页端及移动端互联网演艺的雏形。一部分行业中的企业来源 于网络聊天室的视频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聊天室用户的交流不再局限于 普通文字和语音,视频聊天开始逐渐兴起;另一部分行业中的企业则来源于视频 网站的社交化——随着国内外社交媒体的不断兴起,社交用户规模也不断扩大, 部分视频网站顺应了这一趋势,使用户可利用各种交互形式参与到视频的创作和 播放环节中,用户本身的行为也构成演艺内容的一部分,从而形成了基于视频网 站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基于移动端的互联网演 艺也开始起步。 2、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发展现状 (1)互联网网民规模持续增长,互联网普及率逐步上升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2005 年至 2014 年,中国互 联网网民由 11,100 万人增加至 64,875 万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1.8%,网民 普及率由 2005 年的 8.5%上升至 2013 年的 47.9%。 1-1-27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图: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100,000 47.9% 50% 45.6% 42.1% 38.3% 40% 75,000 34.3% 64,875 61,758 28.9% 56,400 30% 51,310 50,000 22.6% 45,730 38,400 20% 16.0% 29,800 25,000 10.5% 21,000 8.5% 10% 13,700 11,100 0 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网民数 互联网普及率 资料来源:CNNIC (2)互联网带宽基础建设快速升级 宽带接入是用户实现网络视频流畅播放的基础条件之一。2010 年 3 月,工 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 7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 络建设的意见》,提出 3 年内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投资超过 1,500 亿元,新增宽带 用户超过 5,000 万。 在我国大力推广宽带建设的大环境下,我国家庭宽带网民规模稳步上升。根 据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预计到 2015 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达到 50%,到 2020 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70%。 (3)互联网应用时间向视频及社交类产品倾斜 互联网视频是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主要应用之一,根据 CNNIC 统计,2014 年互联网视频应用使用率为 66.7%,位列互联网应用第 5 名。即时通讯等带有 社交性质的产品亦逐渐成为了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主要应用。 图:2014 年中国网民各类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 1-1-27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即时通信 90.6% 搜索引擎 80.5% 网络新闻 80.0% 网络音乐 73.7% 网络视频 66.7% 网络游戏 56.4% 网络购物 55.7% 网上支付 46.9% 网络文学 45.3% 网上银行 43.5% 电子邮件 38.8% 微博 38.4% 旅行预订 34.2% 团购 26.6% 论坛/bbs 19.9% 博客 16.8% 互联网理财 12.1%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资料来源:CNNIC (4)互联网演艺服务与产品成为新的消费方式 受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等政策的影响,2013 年中国演出市场总经济规模为 463 亿元,整体市场规模较 2012 年下降 9%。 另一方面,互联网对大众的娱乐生活却在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线下演艺 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产生了新的产品形态和盈利模式。例如,以六间房为代表 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出现,逐渐形成了基于用户产生内容而消费虚拟礼物的盈利 模式。 (5)互联网演艺行业市场规模和用户规模迅速增长 目前,互联网演艺行业的主要市场集中于社交视频领域。根据艾瑞数据, 2013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36.9 亿元,较 2012 年环比上升 57.1%; 用户规模达到 1.40 亿人,较 2012 年环比上升 37.3%。 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 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52.5 亿元,用户规模预计将达到 1.91 亿人。未来几年, 社交视频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保持每年 30%以上的增长速度,社交视频用户在中 国互联网用户的渗透率预计将由 2013 年的 22.7%上升至 2017 年的 48.7%。 图:2009-2017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 1-1-27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20 186.4% 151.7% 200 58.1% 57.1% 180 42.4% 37.2% 34.3% 33.8% 160 140 129.5 120 96.8 100 80 72.1 60 52.5 36.9 40 23.5 20 14.9 5.9 2.1 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e 2015e 2016e 2017e 社交视频市场规模(亿元) 环比增长率(%) 资料来源:艾瑞咨询 图:2009-2017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用户规模 资料来源:艾瑞咨询 3、互联网演艺行业的产业链基本情况 1-1-27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互联网演艺行业的产业链参与者主要包括内容供应商、互联网演艺平台、网 络服务商及用户等。 内容供应商——主播端 互联网演艺平台 网络服务商 用户 星探 客户端互联网 代理、经销商 内容分发系统 演艺平台 个播 用户 网页端互联网 网络接入及维 主播的经纪机 演艺平台 护 构、工会等 用户组织 (1)内容供应方——主播端 主播是互联网演艺平台主要的内容提供者;主播的经纪机构、工会等主要负 责主播挖掘、主播培训、主播的薪酬发放等,并代表主播与互联网演艺平台和产 业链各相关方进行谈判;星探负责主播挖掘工作,并向互联网演艺平台或主播的 经纪机构、工会等输送主播资源。 (2)互联网演艺平台 互联网演艺平台以客户端、网页端互联网软件和应用作为介质提供互联网演 艺平台运营服务。 (3)网络服务商 网络服务商提供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内容分发系统及网络接入和维护服务,是 互联网演艺平台产品和服务内容能够抵达消费端用户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4)用户 用户是互联网演艺平台主要的内容消费者;用户能够通过代理、经销商或自 行充值的方式完成充值行为,并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中消费演艺内容;同时,用户 会按照互联网演艺平台规则或自发形成用户组织,增强用户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中 的参与感。 4、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经营模式 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经营模式一般为:主播生产内容,用户通过免费观看、付 费购买虚拟礼物、虚拟道具的形式消费内容,互联网演艺平台获得用户消费金额 一定比例的分成。 1-1-27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互联网演艺行业的主要特征 互联网演艺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下主要特征: (1)基于实时视频的互动社交平台 在实时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中,主播是视频内容的主要生产者,用户通过视频、 文字等方式实时地参与到视频节目中,用户及用户的互动行为也构成视频节目的 一部分。互联网演艺打破了内容生产者(主播)和用户之间的界限。主播和用户、 用户和用户之间形成一个以视频节目为依托的实时互动的社交群体。实时视频的 方式能够增强互动的多媒体性和时效性,使用户获得更好的社交体验。 (2)基于 C2C 的商业模式 传统的视频网站属于 B2C 的商业模式,需要自主采购高昂的版权内容,通 过广告的方式来盈利,各视频网站之间缺乏差异化,竞争日趋激烈,导致整体行 业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而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商业模式为主播和用户提供一个开 放的互动社交平台,通过社交关系中产生的道具和增值服务消费来获取收益。商 业模式上的差异使得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盈利情况整体优于传统的视频网站行业。 (3)基于共生共赢的社交生态体系 传统视频网站的用户基本没有社交关系,网站对用户的争夺和流量的吸引主 要依赖优质的版权,这种模式导致争夺版权的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而互联网演 艺平台是基于共生共赢的社交生态体系,有众多支持该生态体系运营的利益相关 方,包括平台提供方、用户、主播、分销商、销售代理、家族等。互联网演艺平 台需要设计科学的合作方案、分成制度,对众多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激 励。互联网演艺平台生态体系的各利益相关方有机的合作将是互联网演艺平台稳 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基石,而平台的发展壮大也将为生态体系的各利益相关方带 来丰厚的收益。 6、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格局 目前,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格局主要表现为: (1)市场化程度高,行业竞争激烈 凭借六间房、欢聚时代、天鸽互动等行业领先企业在行业内的先发优势,互 1-1-27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联网演艺行业目前已形成了寡头竞争的局面,按用户支出额划分,2013 年中国 前四大社交视频社区的市场份额达到 80.2%。 图:2013 年按用户支出额划分中国社交视频社区市场份额 其他 19.8% 天鸽互动 33.9% 六间房 11.6% 金华长风(1) 11.6% 欢聚时代 23.1% 资料来源:艾瑞咨询 注 1:金华长风运营呱呱及其他社区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演艺平台属性强、用户粘度高和现金流好的特性,各大 互联网公司逐步进入了互联网演艺行业,以网易 BoBo、酷狗繁星为代表的新进 入者通过提高主播分成比例和用户充值返点比例等优惠措施、凭借自身网络用户 流量,对其他互联网演艺平台的主播、用户资源形成了一定的分流。预计未来互 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 (2)行业供给及需求相对分散,行业利润水平较高 目前,主播及用户作为个体参与互联网演艺行业产业链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互联网演艺平台内容的供应和需求均较为分散,主播的议价能力相对较低。但随 着互联网演艺行业的逐步发展和产业链的逐步深化,在行业的供应和需求端预计 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整合,使得主播的议价能力可能逐渐提升。 7、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发展趋势 1-1-27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随着互联网用户娱乐需求的不断深入、移动互联网的逐步普及和互联网演艺 行业产业链的不断细化,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发展空间巨大,目前表现出的趋势特 点主要有: (1)PC 客户端增速趋缓,网页端持续高增长,移动端处于起步阶段 2013 年中国整体网民规模达到 6.2 亿人。由于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特性,网 页端能够为用户的观看和互动提供更便利的平台,基于 PC 客户端开展互联网演 艺的业务模式面临一定挑战,活跃用户、注册用户数量增速已经开始放缓;网页 端以其使用的便捷性和用户体验的流畅性,得到了更多用户的青睐,活跃用户、 充值数据等保持高速增长。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日趋普及,移动端开展互 联网演艺业务处于起步阶段。 (2)互联网演艺产业链走向专业化 目前的互联网演艺产业链中,体现出互联网演艺平台较为集中,主播、用户 相对分散的特点,互联网演艺平台的话语权相对较强。未来,在主播、用户群体 日益壮大,互联网演艺平台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在主播端将可能形成更为专 业的经纪公司对旗下主播进行培训和提升,在用户端将可能围绕互联网演艺平台 或特定主播形成固定的用户群体,组织实现线上线下的用户互动,互联网演艺产 业链将进一步深化。 (3)互联网演艺平台内容日趋丰富、娱乐互动性方式多元化 随着主播和用户群体的不断增长,将涌现出更多独特的用户生产内容,对当 前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内容进行丰富和补充,如专业制作的娱乐内容在互联网演艺 平台上线、体育赛事直播、游戏直播等。 (4)盈利模式进一步拓展 目前,互联网演艺行业主要以用户虚拟礼物消费分成作为主要的盈利模式, 随着主播和用户基数的扩大,互联网演艺行业将可能出现更多的盈利模式,如在 线展示广告、演播室软广告、用户流量导入游戏平台、在线教育和和电子商务平 台等,盈利模式将进一步丰富。 1-1-28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积极的政策导向为互联网演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 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把“互联网+”作为一项重点产业 进行了多次阐述,其中着力强调“壮大信息消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 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 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由此可见,基于互联网的线上线下互动 的新兴消费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积极的政策导向将为互联网演艺行业带来新 的发展机遇。 (2)互联网渗透率的提升、城镇化的发展和“宅文化”的兴起使得网民对 互联网演艺的需求不断增长 互联网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以及“宅文化”使得越来越多 的网民在线下社交互动之外更倾向于参加线上社交活动,这一需求的提升成为互 联网演艺需求持续增长的强劲动力。 (3)大众对互联网演艺的社会认同感逐渐加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演艺行业的逐渐规范化、产业链的进一步深化及内容质 量的逐步提升,大众对于互联网演艺的认同感也将进一步加强,从而带动越来越 多有才华的网民加入到主播的队伍,带来更加丰富、优质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 的用户参与到互联网演艺行业中。 (4)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互联网演艺行业借助移动端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日益提升、移动互联网资费的持续下降和 移动设备普及程度的增加,使得原本需要较高流量和设备基础的互联网演艺平台 业务得以在移动端获得更快的发展。 (5)传统专业的演艺产业由线下走向线上的趋势开始显现,或将给互联网 演艺行业带来新内涵和新市场空间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传统专业演出开始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呈现。比如乐 视网直播汪峰演唱会,腾讯直播莫文蔚、李易峰演唱会等,并获得良好的用户反 1-1-28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馈。未来,在演唱会之外,歌舞、话剧、相声、小品、音乐剧和舞台剧等专业演 出也将有可能进一步互联网化,长远来看,虚拟现实等技术的成熟和推广也可能 给线下演艺行业带来新的颠覆。传统演艺产业的线上化将给互联网演艺行业带来 新内涵和新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作为大众娱乐的一种形式,互联网演艺行业面临着用户各类娱乐形式 的竞争。随着大众娱乐形式进一步丰富,互联网演艺行业可能面临其他在线或线 下娱乐形式的挑战。 (2)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政策处于不断调整和规范的过程中,互联 网行业将面临更复杂的政策监管环境,未来不排除出现不利于行业经营的阶段性 政策风险。 (四)进入标的公司行业的主要壁垒 1、规模壁垒 互联网演艺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六间房、欢聚时代、天鸽互动等行业龙 头企业已经在主播质量和数量、用户数量、品牌形象、互联网演艺生态体系运营 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先发优势,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并将逐步获取更多 的市场份额,进而扩充其行业影响力,使得优质的主播资源、市场人才、技术、 资金等资源向其倾斜,从而制约了行业新进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构成较为明显 的规模壁垒。 2、人才壁垒 互联网演艺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互联网演艺平台公司产品开发和运营 的各个环节都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运营人员和技术人员。我国互联网演艺行业 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运营人员和中高端技术人才供不 应求。目前互联网演艺平台公司凭借其资历、市场声望及资金实力,更容易吸引 并留住人才。对于市场新进入者来讲很难在短期内培育起自己的技术团队,这为 其进入市场形成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3、技术壁垒 1-1-28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互联网演艺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互联网演艺平台所提供的服务需要大 量视频技术作为支持,如直播推流、播放以及 CDN 技术等多项媒体信息技术和 网络技术。为提升用户服务体验,互联网演艺平台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这对市场新进入者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 4、运营壁垒 综合运营能力是互联网演艺行业维持良好客户体验、保障互联网演艺平台生 态体系平衡、确保运营合法合规的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 括生态系统中主播、分销商或代理、家族等利益相关方的管理、对视频直播内容 的监控管理等。行业新进入者往往因为技术、人才、资金、品牌影响力匮乏以及 行业经验的缺失等原因,难以获取过硬的综合运营能力,导致生态体系中各相关 方利益分配不均或视频直播产生违法违规内容,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后续成长造 成较大的不利影响。通过长期运营而积累的综合运营能力将构成市场新进入者的 运营壁垒。 5、市场准入壁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 息产业主管部门或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除此之外,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 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还需要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该等资质对申报企 业的人员结构、资金实力等方面有一定要求。行业进入许可制度构成进入互联网 演艺行业的准入壁垒。 (五)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或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互联网演艺行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从经济周期角度来看,本行业还未 进入成熟期常有的周期性经济波动特征。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用户规模的逐渐 上升,互联网演艺行业正处于由起步向快速增长阶段过渡的阶段。 2、季节性 1-1-28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互联网演艺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比如,受春节长假影响,主播的播出时 长和用户对互联网演艺平台的使用时长都较平时有所下降,一般第一季度的营收 整体上低于其他三个季度。 3、区域性 互联网演艺行业是基于互联网用户参与的行业,主播和用户来自全国各地, 行业的区域性特征并不明显。 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一)六间房的行业地位 六间房系互联网演艺行业的领先企业,是国内最早开展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 业务的企业之一,创立了中国最早具有互联网直播形态的基于平民艺人和粉丝关 系的娱乐社交网络,引领了当前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商业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六 间房拥有签约主播 5 万多名,月活跃用户超过 2,400 万人,2014 年 12 月平均 每天视频直播时长超过 37,000 小时。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统计,六 间房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11。 (二)六间房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六间房在互联网演艺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欢聚时代,天鸽互动等。 1、欢聚时代 欢聚时代的核心业务包括 YY 语音、多玩游戏和 YY 音乐,其中 YY 音乐运 营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主要提供在线直播的音乐表演服务。YY 音乐产品模式 以电台模式为主,以语音传输为主;视频服务则以演播室为单位,多人群聊互动 模式。YY 音乐是由原游戏公会的用户和机制变革演化而来。除互联网演艺平台 业务之外,YY 也积极开展了游戏直播、在线教育等其他业务形态。 欢聚时代已于 2012 年 11 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2、天鸽互动 11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28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天鸽互动成立于 2005 年,旗下主要产品有 9158、新浪秀、新浪 UC、微秀 和第九视频等一系列互联网演艺平台产品。自成立以来,陆续推出 9158 视频社 区、多多游戏等多个互联网演艺平台。2010 年,天鸽互动与新浪合作,为其代 运营新浪秀场。近期,天鸽互动在移动端也有所布局,除了将原有的视频平台推 广到移动端之外,还开发了移动端 APP 新浪好声音等应用产品。 天鸽互动已于 2014 年 7 月在香港主板上市。 (三)六间房的核心竞争力 1、具有市场领先地位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 六间房是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统计的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演艺平台 网站12。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的参与人数和互动程度不断上升。截至报告期末, 六间房拥有签约主播 5 万多名,月活跃用户超过 2,400 万人,2014 年 12 月平 均每天视频直播时长超过 37,000 小时。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统计, 六间房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13。 2、对用户需求精准把握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产品 基于在互联网演艺行业的长期积累,六间房形成了以用户体验为核心、以关 系链价值挖掘为目的的产品设计理念。通过对主播和用户需求的精准把握,六间 房致力于打造主播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强互动关系。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 台简洁而时尚的页面布局为客户提供了良好的视觉体验;炫酷礼物特效、弹幕、 主播装扮系统等功能设置丰富了主播和用户的娱乐消费选项。六间房通过不断的 产品更新,深挖主播和用户的需求,不断提升关系链的商业价值。六间房通过互 联网演艺平台这一产品将“实时聊天”、“在线视频直播”、“虚拟物品互赠”三大 社交元素有机结合,提供给用户极致的产品体验。 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为用户提供超过 500 种的虚拟物品选择,每日在六 间房平台交换的礼物超过 1,000 万件。作为用户互动的基础要素,这些虚拟物品 拥有不同的审美和赠送价值、具备合理的价格跨度,各类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购 12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3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28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买消费。根据用户的累计消费金额,六间房给予不同的财富等级,根据财富等级 用户可以按次序显示在演播室界面中。多样的虚拟物品和多层次的虚拟用户特权 的设计丰富了用户的消费选择、提升了用户的消费体验,形成了六间房独特且成 功的盈利模式。 3、对行业有着深刻理解、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创始人刘岩为核心的核心管理成 员大多拥有 15 年以上互联网或 IT 领域的从业经历,对互联网尤其是互联网演艺 行业的政策把握、行业趋势判断、整合运营资源方面尤为善长。公司管理团队建 立了扁平化的管理运营体系、科学的产品开发流程、行之有效的内部人才选拔、 培训、淘汰机制,打造了一支精干、高素质的研发、产品和运营队伍,屡次获得 业界知名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 4、均衡而可靠的生态系统 以演艺和社交为纽带,以主播、用户、代理、星探、家族及军团等元素,六 间房已经形成了一个均衡而可靠的生态系统。 经过长期的运营实践积累,六间房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和规则,包含主播 签约规则、星探政策、充值代理制度等,明确了生态系统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 及收益安排,能够充分而有效地促进各参与方在生态系统中的巧妙融合,推动主 播与用户规模的持续增长,使得主播与用户形成相互吸引、相互促进的正反馈循 环。 5、突出的技术优势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来自中国第一批互联网优秀企业,技术优势突出。六间房 的强大技术能力保障了用户观看直播视频的体验和通过互联网演艺平台进行社 交的消费体验;六间房开发的实时消息传输系统及低延迟、低带宽、高音乐质量 的多人语音聊天系统能够兼容大多数主流浏览器、手机开发平台,故而能最大程 度适应各类型用户的需求。此外,六间房拥有市场上唯一兼容 Windows8 和 Flash 的虚拟视频技术。总的来说,在互联网演艺平台的技术开发方面,六间房处于行 业的领先地位。 6、严密的内容监控和审核体系 1-1-28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拥有完善且严密的内容监控和审核体系,由六间房专业审核体系和用 户自我监管体系两部分构成。在演播室中,一旦某主播或用户出现违反六间房相 关制度及规则、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六间房审核团队的人员有权对该 主播或用户采取警告、踢出聊天室,中断视频直播等处罚措施,与此同时,主播 和负有监管义务的用户也负责监控其网络演播室的内容。该内容监控和审核体系 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能够维持用户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并促进的健 康发展。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负债构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8.33 10.14 2,844.27 37.47 应收账款 334.45 4.30 665.42 8.77 预付款项 398.89 5.13 710.75 9.36 其他应收款 462.98 5.96 151.78 2.00 其他流动资产 1,646.46 21.19 372.61 4.91 流动资产合计 3,631.12 46.73 4,744.83 62.5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775.35 22.85 1,642.06 21.63 无形资产 495.45 6.38 633.86 8.35 长期待摊费用 68.40 0.88 451.75 5.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81 23.17 119.20 1.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0.02 53.27 2,846.87 37.50 资产总计 7,771.14 100.00 7,591.70 100.00 1-1-28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 2013 年、2014 年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7,771.14 万元、7,591.70 万元,较为稳定。资产结构中, 2013 年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62.50%,2014 年受流动资产减少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影响,流动资产占比 有所下降,占比 46.7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构成,主要资产状况如下: (1)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明细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2.33 5.84 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 786.00 2,838.42 银行理财产品 1,450.00 122.50 其他流动资产 尚未抵扣进项税 196.46 250.11 合计 2,434.79 3,216.8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货币资金处于较为充足的水平,能够满 足日常运营的需求。报告期内,因现金流较好,标的公司将其部分流动资金用于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获得投资收益,2014 年末的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理财产 品余额为 1,450.00 万元,较 2013 年末有大幅增长。 (2)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52.06 923.64 减:坏账准备 17.60 258.22 应收账款净值 334.45 665.42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第三方支付渠道的款项。2014 年、2013 年应 收账款净值分别为 334.45 万元和 665.42 万元,坏账比例分别为 5%和 27.96%。 本年应收账款坏账比例大幅降低的原因是标的公司停止了在线广告业务,有效的 降低了由于应收广告商产生的坏账。2014 年应收账款全部为 1 年以内的应收第 1-1-28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方支付渠道的款项,其中前五大应收账款金额在全部应收账款中的占比为 92.34%。 (3)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2,871.48 2,354.43 减:累计折旧 1,096.13 712.3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775.35 1,642.06 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及专用办公设备。报告期各 期末,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2014 年因购置部分新设备,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上升 8.12%。 报告期各期末,因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标的公司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与固定资产实际状况相符。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 异 产 异 产 资产减值准 53.14 7.97 266.12 39.92 备 可抵扣亏损 11,952.25 1,792.84 528.55 79.28 合计 12,005.39 1,800.81 794.67 119.2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可抵扣亏损和资产减 值准备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4 年标的公司可抵扣亏损为 11,952.25 万 元,进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1,792.84 万元。2014 年递延所得税大幅增长主要 与标的公司 2014 年确认股份支付形成大额可抵扣亏损有关。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1-1-28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519.04 12.74 1,765.62 50.14 预收款项 1,117.14 27.43 600.19 17.04 应付职工薪酬 682.86 16.76 471.89 13.40 应交税费 201.88 4.96 432.60 12.28 其他应付款 1,402.25 34.43 141.41 4.0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923.17 96.32 3,411.71 96.8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50.00 3.68 110.00 3.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0 3.68 110.00 3.12 负债总计 4,073.17 100.00 3,521.71 100.00 标的公司 2013 年、2014 年的总负债规模分别为 3,521.71 万元、4,073.17 万元,同比增速 15.66%,主要是由于其他应付款增幅较大。负债结构中,流动 负债占比较高。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 的占比分别为 96.88 和 96.32%。 标的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 款等 4 大类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应付账款 标的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应付账款分别为 1,765.62 万元、519.04 万 元,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主播劳务费、策划费等。2014 年末的应付款项较 2013 年末大幅减少,主要与 2013 年度的主播劳务费、策划费于 2014 年支付有关。 (2)预收款项 1-1-29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标的公司按照用户消费平台虚拟币和在相应生命周期内对商城衍生品 礼物进行摊销确认收入,标的公司的预收款项主要为用户账户中结余的虚拟币金 额和未摊销的商城衍生品礼物金额。 2014 年末,标的公司的预收款项为 1,117.14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600.19 万元,增长了 86.13%,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用户规模增加、经营规模扩大,年 末结余的虚拟币金额和未摊销的衍生品礼物金额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 682.86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471.89 万元,增长 44.71%,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员工人数增加,同时伴随经营规模扩 大和业绩提升,年末计提职工奖金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 2014 年末,标的公司的其他应付款 1,402.25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141.41 万元,增长 891.62%,主要原因为新增应支付北京太阳庄的资产转让款 888.44 万元和应支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服务费 370.54 万元等。 3、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17.60 258.22 其他应收款 36.12 9.70 合计 53.72 267.92 标的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由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构成,2014 年坏账准备余额较 2013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部分已计提坏 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没有存货,因此没有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 的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4、商誉减值情况的说明 1-1-29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并未确认―商誉‖,不涉及―商誉‖减值的问题。 (二)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93 1.39 速动比率 0.93 1.39 资产负债率 52.41% 46.39%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430.42 4,537.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511.13 1,706.39 净利润(万元) -4,702.25 4,183.13 注: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年折旧额+年摊销额 2014 年度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 主要是由于流动负债较 2013 年增加 14.99%。 标的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金额分别为 452.75 万元 和 968.40 万元,实现的利息收入分别为 8.48 万元和 14.96 万元,未发生重大变 化。标的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变动,主要是各年 度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1,706.39 万元,净利 润为 4,183.1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净利润指标为 40.79%,处于正常 水平。2014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11.13 万元,主要是由于支付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幅较大,包括各项经营性费用支出、北京太阳庄科技有限 公司业务合并剥离支付等,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幅超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有所下降。2014 年度,标的公司净利润为-4,702.25 万元, 主要与 2014 年度确认 14,035.41 万元的股份支付有关。 1-1-29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无利息支出,不涉及利息保障倍数指标。 2、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5.74 3.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6.78 30.38 注:总资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末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标的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总资产周转率相对稳定并略有提升,应 收账款周转率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的活跃用户及互动水平不断上升,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了 59.05%,而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了 61.88%,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基于标的公司的轻资产运营模式,虚拟礼物售卖收入是标的公司最主要的盈 利形式,使用消费虚拟币直接买礼品送给主播或者送给别的用户,消费金额的全 额确认为收入,但接受礼物方收到的虚拟货币数量打半折,最终成本以主播兑点 数为依据进行确认,由六间房将主播兑点对应的金额支付给艺人经纪机构。标的 公司的特定经营模式决定着其资产周转能力处于较高水平。 (三)财务性投资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450.00 万元, 均为期限在 1 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风险 是否 序号 本金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期限 等级 保本 1 900.00 招商银行鼎鼎成金 68355 号理财计划 95 天 稳健型 非保本 2 550.00 招商银行睿享 12 期 12 号理财计划 77 天 平衡型 非保本 合计 1,450.00 1、投资目的、投资期限及对标的公司资金安排的影响分析 标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在投资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获取短期投资收益。 1-1-29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购买的两款―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 过 3 个月,均为短期理财产品。 因标的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按照经营计划预留了相应的流动资金,且购买 的理财产品期限均较短,其生产经营的现金流未受影响。 2、标的公司对理财投资的监管方案、投资的可回收性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是招商银行公 开发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标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前,会对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金额、具体产品进行分 析评定和内部审批,具体过程如下:(1)出纳员每日向资金主管汇报各公司资 金日报表,并在邮件中说明各公司的资金情况。由资金主管结合日常经营情况, 确定预计要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包括定期理财以及 T+0 理财);(2) 出纳员根据资金主管确定的金额和期限,于银行官网了解相关理财产品的信息, 选择综合收益良好,且投资风险控制在 R3(平衡型)以下(包括 R3, 招行理 财风险等级分五类,由 R1 到 R5 风险大小是递增的,R1 属基本无风险类,R2 属稳健类,R3 平衡类,R4 进取类,R5 激进类)的理财产品上报给资金主管, 由资金主管进行审核确认;(3)资金主管确认后,出纳员填写支出报销单,注 明理财产品名称,代码,期限,风险情况及收益率等信息,提交费用会计、财务 总监及 CEO 进行三级审批。(4)审批通过后,出纳员和资金主管进行购买及 审核,下载对应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并打印留存,填写《理财产品列表》 。(5) 上海分公司理财由分公司出纳配合公司资金主管完成,总公司及分公司出纳于每 月初将填制的《理财产品列表》上报资金主管。 标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是通过银行渠道购买的,为低风险产品,未进行 相关风险性准备的计提。截至报告书出具日,上述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均已届满, 标的公司已收回全部投资,本金无损失。 五、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1-1-29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4,624.23 28,057.30 其他业务收入 7.97 3.73 营业收入合计 44,632.20 28,061.03 1、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 标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以互联网演艺平台平台运营和游戏联运为主,所有收 入均属于服务业收入。标的公司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增长 16,566.93 万元,增幅为 59.05%。标的公司报告期收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服务业 44,624.23 28,057.30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1)标的公司最近两年按照业务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 43,666.77 97.85% 27,392.15 97.63% 其他业务 957.46 2.15% 665.15 2.37% - 游戏联运收入 651.83 1.46% 421.20 1.50% - 软件销售收入 165.86 0.37% 145.08 0.52% - 技术服务费收入 139.77 0.31% 56.60 0.20% - 网络广告收入 - 0.00% 42.27 0.15% 合计 44,624.23 100.00% 28,057.30 100.00% 1)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变动分析 1-1-29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包括以虚拟 物品付费及增值服务(会员)付费两种盈利方式。2014 年度、2013 年度标的公 司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在其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均超过 95%。 标的公司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主要是基于互联网演艺平台中通过礼 品赠送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取得的收入。标的公司通过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取得 的收入,注册用户在线或通过第三方充值渠道取得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虚拟币,在 互联网演艺平台中进行消费,使用消费虚拟币可以直接买礼品送给主播或者送给 别的用户,每经过一道循环,标的公司即收取 50%确认收入。 2014 年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 43,666.77 万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16,274.62 万元,增幅为 59.41%。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标的公 司平台的参与人数和互动程度不断上升,2014 年度标的公司月充值用户数增速 约为 58.73%;同时,月消费用户数增速约为 58.83%。 2) 其他收入变动分析 标的公司的其他收入包括游戏联运收入、软件销售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及 在线平台广告收入。游戏联运收入是通过与第三方游戏运营商在标的公司互联网 演艺平台上共同运营其游戏,并销售游戏虚拟道具取得的收益。软件销售收入为 销售软件 flashchat 取得的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是为客户提供的网络宽带及服 务器托管服务及与五八同城进行互联网演艺平台联合运营服务收取的费用。网络 广告收入是凭借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用户基础和流量优势为商家提供的在线平台 广告服务。2014 年度、2013 年度其他收入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0.68%和 0.87%。 3、分地区业务构成分析 标的公司目前业务目前所有营业收入均来自中国境内。报告期内国内主营业 务收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国内 44,624.23 28,057.30 1-1-29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季节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度、2013 年度分季度确认的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 季度 9,250.87 6,165.33 2 季度 10,821.54 7,449.85 3 季度 12,039.11 7,346.38 4 季度 12,512.71 7,095.7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4,624.23 28,057.30 经分析标的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数据,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的 1 季度收入占比较低,2 季度、3 季度和 4 季度的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 1 季度受春节长假因素影响,在线主播的播出时长和活跃用户对互联网演艺平台 的使用时长都较平时有所下降,导致第一季度的营收整体上低于其他三个季度。 (二)利润来源及盈利驱动因素分析 标的公司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游戏联运收入、 软件销售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及网络广告收入。其中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 在其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超过 95%,是标的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互联 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主要是基于互联网演艺平台 6.com.cn 中通过礼品赠送和其 他衍生增值服务取得的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毛利 22,812.48 99.27% 14,394.15 99.70% 游戏联运等其他主营业务毛利 166.60 0.73% 43.32 0.30% 主营业务合计 22,979.08 100.00% 14,437.47 100.00% 1-1-29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主要来源于其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2014 年、2013 年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毛利在全部毛利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99.27% 和 99.70%。标的公司根据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上的用户活跃情况及充值消费活动 中获取的收入及其毛利率将影响其盈利能力。标的公司的盈利驱动要素如下: 类型 盈利驱动要素 报告期变化趋势 月活跃用户数 2014 年较 2013 年初增长 140% 用户情况 月新增注册用户数 基本保持稳定 累计注册用户数 2014 年较 2013 年初增长 170% 充值人数 2014 年较 2013 年初增长 143% 充值情况 充值金额(元) 2014 年较 2013 年初增长 142% 人均充值金额(元) 基本保持稳定 从注册用户、活跃用户层面及充值消费层面的盈利驱动要素有效的支撑了标 的公司报告期内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收入及净利润的增长。 从内部影响因素角度分析,标的公司突出的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人员、对行 业有着深刻理解的管理团队、处于领先地位的主播资源、严密的内容监控和审核 体系,为用户提供了稳健、安全、形式丰富的虚拟货币充值、消费交易及流畅高 效的互联网演艺产品体验,形成了基于平民艺人和粉丝关系的娱乐社交网络闭环 系统,有效的保证标的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 从外部影响因素分析,2013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用户规模达到 1.40 亿人, 较 2012 年环比上升 37.3%,艾瑞预计,2014 年中国社交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将 达到 52.5 亿元,用户规模将达到 1.91 亿人。未来几年,社交视频行业市场的规 模将保持每年 30%以上的增长速度,社交视频用户在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渗透率 预计将由 2013 年的 22.7%上升至 2017 年的 48.7%。我国互联网演艺行业发展 情况及用户规模的增加,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提供有利的支撑,是其盈利能力的 重要影响因素。 1-1-29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利润表项目变化分析 1、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44,632.20 万元和 28,061.03 万元。与 2013 年度相比,标的公司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 16,571.17 万元, 增幅 59.05%。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4,624.23 28,057.30 其他业务收入 7.97 3.73 合计 44,632.20 28,061.03 标的公司通过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取得的收入,注册用户在线或通过第三方 充值渠道取得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虚拟币,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中进行消费后标的公 司确认为收入。在互联网演艺平台中有生命周期的商城衍生品礼物,在相应生命 周期内进行摊销后确认收入,未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及期末结余在互联网演艺平台 账号中的虚拟币金额确认为预收账款。 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 的占比为 99.98%,其中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为 44,624.23 万元,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 97.85%。标的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互联网演 艺行业市场规模和用户规模迅速增长,标的公司互联网演艺平台上的内容日趋多 样,月活跃用户数、累计注册用户数稳步上升,导致用户基于互联网演艺平台上 虚拟物品付费及增值服务(会员)付费活动进一步提升。 2、营业成本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成本分别为 21,645.16 万元和 13,619.83 万元,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48.51%和 48.54%。2014 年营业成本 较上年增加 8,025.33 万元,增幅为 58.92%。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保 持一致。 1-1-29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成本主要包括表演者与社区角色的劳务成本、服务器托管费用及第 三方充值平台费用等。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主要为平台中的主播、家族族长、 特约驻唱等各角色根据结余六币的兑点,财务入账时点为根据权责发生制将系统 自动兑点金额入账,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第三方平费用主要为通过第三方支付 渠道进行充值的渠道费用,如财付通、拉卡拉、银联、支付宝等,标的公司根据 实际发生时确认成本。服务器托管费用为公司的服务器分布于在各个城市区域, 根据每个月的流量进行结算。每个月月末,标的公司人员根据服务器实际使用流 量估算服务器租用费。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主要由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构成,报告期内各营业成 本明细项及占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收入 273,921,510.63 436,667,737.70 服务器托管费用 6.89% 5.49% 折旧及摊销 1.41% 1.15% 工资及福利 2.40% 1.99% 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 37.36% 39.48% 其他 0.17% 0.14% 第三方平台费用 0.90% 0.77% 游戏分成 0.60% 0.54%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税 107.85 532.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64.66 88.26 教育费附加 52.87 71.09 河道管理费 1.56 1.88 文化事业建设税 - 1.35 1-1-30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合计 226.94 694.99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226.94 万元和 694.99 万元,2014 年标的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大幅减少的原因是由于 2014 年标的公司开始实施营改增政策。 4、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9,930.50 32.99% 6,687.77 65.21% 管理费用 20,198.10 67.10% 3,517.85 34.30% 财务费用 -25.12 -0.08% 49.69 0.48% 合计 30,103.48 100.00% 10,255.31 100.00%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30,103.48 万元和 10,255.31 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67.45%和 36.55%。2014 年期间 费用较 2013 年增加 19,848.17 万元,主要是本年确认了 14,035.41 万元的股份 支付。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销售费用合计分别为 9,930.50 万元和 6,687.77 万元。2014 年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代理销售费用 5,301.45 万元、流量推 广费用 2,693.62 万元和节目宣传制作费用 1,474.12 万元,三者在销售费用中占 比为 95.35%。 2014 年销售费用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标的公司活跃用户及充值付费 用户规模的增长,导致标的公司支付给充值代理的销售提成相应增加 1,989.42 万元,增幅为 60.07%。同时,随着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标的公司 加大对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的营销推广,致使流量推广费相应增长 581.89 万元, 增幅为 27.56%。此外,随着唱战活动的推出及多档节目的制作,相应的 1-1-30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节目制作费用也较上年大幅增长 624.65 万元, 增幅为 73.53%。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管理费用合计分别为 20,198.10 万元和 3,517.85 万元。 2014 年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股份支付及研发费用,股份支付和研发 费用在管理费用中的占比为 86.94%。2014 年管理费有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 2014 年确认了 14,035.41 万元的股份支付。同时,由于研发多对多视频系统等 项目,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 1,618.38 万元,增幅为 84.90%。 A、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 根据 201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毕 蓉蓉的 592.4 万元货币资金、70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转让给刘岩,将毕蓉蓉 117.2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杨小龙;将毕蓉蓉 113.92 万货币出资转让给高宇庆;将姜 宏 3.2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高宇庆;将姜宏 17.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卢宝刚; 将姜宏 17.4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王望记;将姜宏 7.6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孙明 琪;将朱晓明 9.6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孙明琪,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每股 1 元。 根据 2015 年 2 月 7 日,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六间房公司股东及北 京太阳庄公司股东及相关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北京六间房公司 100%股权(详见本附注十),交易双方根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协商本次交易对价合计 26 亿元人民币。由于毕蓉蓉与 刘岩是夫妻,其他新增股东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和孙明琪受让 286.32 万股,占北京六间房公司期末 2,000 万股的 14.32%,上述新增受让的股权实际 享有收益部分为 38%,根据其受让价格明显低于公司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 与受让金额差异确认股份支付 14,035.4064 万元。 股份支付=5 名新增股东所持六间房股比*38%*所持股份由于换股导致的增 值额=2863200/20000000*38%*(2600000000-20000000) B、实际享有权益的确认 2014 年 12 月 23 日之前,六间房的股东和持股比例为: 1-1-30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 (万元) (万元) 1 毕蓉蓉 1,523.52 1,523.52 货币、知识产权 76.18 2 姜宏 256.27 256.27 货币 12.81 3 朱晓明 220.21 220.21 货币 11.01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2014 年 12 月 23 日做了第四次股权转让,股东和持股比例变更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 (万元) (万元) 1 刘岩 1,292.40 1,292.40 64.62 2 姜宏 210.61 210.61 10.53 3 朱晓明 210.67 210.67 10.53 4 杨小龙 117.20 117.20 5.86 5 高宇庆 117.12 117.12 5.86 6 卢宝刚 17.40 17.40 0.87 7 王望记 17.40 17.40 0.87 8 孙明琪 17.20 17.20 0.86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由上表可知,12 月 23 日标的资产新增股东为 5 人,分别为杨小龙、高宇庆、 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因此股份支付的范围为上述 5 名新增股东,其激励原 则为原三人股东刘岩(由毕蓉蓉代持)、姜宏、朱晓明对这 5 人过往贡献实施股 权激励。 1-1-30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但由于截至 2014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六间房尚处在 VIE 协议控制下,因此 各股东对标的资产的实际享有权益需向上追溯至 Six Rooms Holdings。在 Six Rooms Holdings 层面,外资机构投资者实际享有权益比例为 62%,管理层股东 实际享有权益比例为 38%。因此,本次股份支付确认比例为 5 名新增股东所持 286.32 万股的 38%,即 177.52 万股;对应比例为合计占有标的资产权益 14.32% 的 38%,即 5.44%;对应金额为估值 26 亿元的 5.44%,即 1.40 亿元。 (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并未使用银行贷款,无利息支出。因流动资金存放在银 行而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影响,2014 年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为负值。 (4)期间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单位:% 2013 年销售费 2013 年管理费 2013 年财务费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用率 用率 用率 002095.SZ 生意宝 31.31% 18.19% -4.07% 002315.SZ 焦点科技 32.02% 19.90% -9.28% 002439.SZ 启明星辰 33.67% 24.02% -0.79% 002467.SZ 二六三 18.42% 26.80% -0.27% 300059.SZ 东方财富 44.63% 33.99% -16.85% 300104.SZ 乐视网 8.24% 3.81% 4.93% 300113.SZ 顺网科技 16.43% 34.22% -5.23% 300226.SZ 上海钢联 4.88% 3.32% 0.19% 300295.SZ 三六五网 40.88% 21.58% -3.63% 300383.SZ 光环新网 5.81% 11.43% 0.53% 300392.SZ 腾信股份 1.94% 2.40% 0.12% 002148.SZ 北纬通信 9.92% 13.44% -1.45% 002261.SZ 拓维信息 9.23% 27.26% -1.75% 1-1-30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00315.SZ 掌趣科技 2.18% 12.94% -6.27% 300002.SZ 神州泰岳 4.67% 26.51% -1.88% 算术平均值 17.62% 18.65% -3.05% 标的公司 23.83% 12.45% 0.18% 由于众多可比上市公司的 2014 年度报告并未披露,因此将标的公司 2013 年度期间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从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的销售 费用率略高于行业平均,其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为应对互联网演艺行业的激烈竞 争而增大了流量推广费和节目制作费所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较行业均值低, 表明标的公司在管理费用控制方面卓有成效。 5、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坏账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3.21 72.26 2014 年度标的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17.60 万元和 36.12 万元。2013 年度标的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 备分别为 47.22 万元和 9.70 万元。2014 年,标的公司对 2013 年单独计提应收 广告商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核销金额为 210.99 万元。2014 年标的公司计提 的坏账准备减少,主要是 2014 年标的公司不再开展在线广告业务,对广告商的 应收账款及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标的公司 2014 年的坏账损失为负值,主 要原因系之前年度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收回,冲回坏账损失所致。 6、投资收益分析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投资收益均是其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1-30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350.13 178.24 标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依据闲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确定。 2014 年度由于业务发展现金流情况良好,将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通过 理财产品获得的较多的投资收益。 7、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611.59 万元和 570.02 万元。2014 年标的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 611.59 万元,其中主要为 对已缴纳增值税进行退税,企业扶持资金以及政府对虚拟礼物研发项目政府补助。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5.40 万元和 74.02 万元。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 递延所得税调整 -1,681.61 -90.24 合计 -1,681.61 -90.24 2014 年、2013 年标的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调整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 亏损形成的递延税项,其中 2014 年递延所得税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本年确认的股 份支付。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从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享受 15%企业所得税。 9、净利润 2014 年、2013 年标的公司的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4,702.25 万元和 4,183.13 万元。2014 年标的公司出现亏损的原因是由于本年确认了 14,035.41 万元的股份支付,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净利润 7,227.84 万元。 10、非经常损益及其他影响盈利能力分析 (1)少数股东损益 1-1-30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持有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乐橙时代、保定六间房及上 海梦荻 100%的股权,其利润表中无“少数股东损益”。 (2)投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成为 2014 年度确定股份支付、 收到的政府补助及使用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11.59 570.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5.40 -26.35 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685.28 178.24 所得税影响额 2,063.99 1.60 合计 -11,015.10 675.85 注:上列―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股份支付及购买理财产 品获得的投资收益。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析 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7 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8 1.47 2014 年、2013 年标的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87 和 1.75。 201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降的原因是由于本年确认了 14,035.41 万元的股份支付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2014 年、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7.88 和 1.47,2014 年较 2013 年大幅增长 438%。 1-1-30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毛利率分析 2014 年度、2013 年度标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明细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4,632.20 28,061.03 营业成本 21,645.16 13,619.83 综合毛利率 51.50% 51.46% 主营业务收入 44,624.23 28,057.30 主营业务成本 21,645.16 13,619.83 主营业务毛利率 51.49% 51.46% 1、主营业务分项毛利率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业务类别 收入 成本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互联网演艺平台 43,666.77 20,854.30 22,812.48 99.27% 52.24% 运营收入 主营业务合计 44,624.23 21,645.16 22,979.08 100.00% 51.49% 2013 年度 业务类别 收入 成本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互联网演艺平台 27,392.15 12,998.00 14,394.15 99.70% 52.55% 运营收入 主营业务合计 28,057.30 13,619.83 14,437.47 100.00% 51.46%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主营业务分项毛利率分别为 51.49%和 51.46%,其中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 99.27%和 99.70%。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取决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毛利率。 1-1-30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标的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2.24%和 52.55%。标的公司的盈利模式以虚拟物品付费及增值服务(会员)付 费为主。虚拟物品付费方式主要包括三方面:用户通过付费购买虚拟礼物;用户 通过付费购买虚拟道具;用户通过付费购买娱乐工具。增值服务(会员)付费方 式主要是用户通过付费成为会员,享受会员专属权利。 通过在线演艺的虚拟礼物售卖收入是标的公司互联网演艺平台最主要的盈 利形式,使用消费虚拟币直接买礼品送给主播或者送给别的用户,每经过一道循 环,标的公司将扣除 50%的虚拟货币。而签约主播每月进行兑点,即按照一定 的比例将收到的虚拟货币兑换为现金。标的公司根据主播每月获得礼物金额的情 况及相应的开播记录,向主播工作室支付兑点金额及奖金,并由主播工作室负责 向主播支付其事先约定的金额。 基于标的公司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特性,一方面社交属性增强了用户的使用黏 性;另一方面秉承了视频网站的媒体属性,积累了良好的用户基础,同时原创视 频属性避免了高昂的版权费用。标的公司特定盈利模式使其毛利率维持在相对较 高的水平。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国内尚无与标的公司从事相同业务的上市公司,本报告选取了“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其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3 年主营业务收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主营业务 入毛利率 002095.SZ 生意宝 电子商务平台 66.80% 002315.SZ 焦点科技 电子商务平台 68.69% 002439.SZ 启明星辰 网络安全服务提供商 63.67% 002467.SZ 二六三 语音通信、专业电邮、拨号上网接入 64.43% 300059.SZ 东方财富 财经信息平台 75.72% 300104.SZ 乐视网 影视剧互联网发行、视频播发 29.33% 1-1-30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网络广告及推广服务、互联网增值服 300113.SZ 顺网科技 79.93% 务、软件服务等 300226.SZ 上海钢联 钢铁行业相关商情信息平台 2.67% 300295.SZ 三六五网 房地产家居网络营销服务 94.31% IDC 及增值服务及其他互联网综合 300383.SZ 光环新网 46.91% 服务 300392.SZ 腾信股份 互联网整合营销 18.04% 即时新闻、财经资讯等的短信增值服 002148.SZ 北纬通信 46.76% 务;手游;移动视频 专业软件开发、集成与服务;手游; 002261.SZ 拓维信息 46.97% 在线教育 300315.SZ 掌趣科技 移动终端游戏开发 54.44% 300002.SZ 神州泰岳 BSM 软件开发 57.97% 算术平均值 - 54.44% 标的公司 互联网演艺的互动娱乐平台 51.46% 该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偏高,标的公司的毛利率与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相当。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 宋城演艺是中国最大的现场演艺平台,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统计, 六间房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14。通过本次收购,宋城演艺将全资控 股六间房,打通线下线上演艺资源,巩固并提升在中国演艺行业的龙头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交易双方现有客户资源、商业模式、经营环境、行 业特点、消费行为特性高度互补,本次交易能够为宋城演艺的演艺业务线下业务 拓展和线上业务开发形成有力的支撑。2014 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达到 14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31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33,298.05 万元,其中线下景区收入占比为 64.40%,线上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 收入占比 32.76%。线下景区毛利为 56,178.47 万元,线上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 毛利 22,812.48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线下景区业务毛利率为 65.44%,互联网演 艺平台运营业务毛利率为 52.24%,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随着交易完成后规模效应的逐步显现,上市公司将能够逐步提高演艺资源的边际 效益,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用户群体的忠诚度和消费频次,实现多品种内容和多 形式渠道布局。 对六间房的并购是上市公司构建以演艺为核心的 O2O 互动娱乐生态圈的重 要步骤。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计划将六间房定位为互联网平台级入口,将 双方在各自领域及模式中积累的平台流量、创意能力、商业经验及对消费者的理 解进行交互融合,协力打造包含娱乐综艺、群众才艺展示、社区演艺、大型舞台 秀、专业演唱会、娱乐社交等在内的线上线下娱乐生态圈,为日益增长的娱乐消 费人群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娱乐消费选择。但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也可能会对上市公 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 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及持续 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 目前宋城演艺主营业务以演艺产品票房收入和主题景区的门票收入为主,在 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和互联网产业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宋城演艺希望通过合资合 作与并购重组的方式,在巩固和保持现有主营业务平稳增长的同时,积极、稳妥 地推进传统主业向战略新兴产业的转型。 1、通过本次收购,丰富了宋城演艺的业务结构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的目前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宋城千古情》、《三亚千古 情》、 丽江千古情》、 九寨千古情》演艺产品票房收入以及杭州宋城旅游度假区、 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旅游区、杭州乐园景区、杭州浪浪 浪水公园、烂苹果乐园景区等七大景区门票收入。 1-1-31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演艺和大众娱乐方面,六间房商业模式具有广阔的行业 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成长性显著。本次收购将有助于提升宋城演艺的整 体业务规模、长期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根据备考合并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收入将在宋城演艺 总收入占比达到 30%左右。随着线下旅游演艺产业竞争加剧,宋城演艺构建多 元化经营的产业结构有助于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 经营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双方在影视娱乐内容、艺人资源、业务推广和营销方面具有较强的协 同性和互补性。宋城演艺和六间房的影视娱乐内容、艺人资源可以在线上线下深 度融合;宋城演艺和六间房可以分别依托各自的渠道进行交叉营销推广,上市公 司的整体业务结构将得到优化。 2、本次收购助推上市公司向新兴产业转型的战略布局 本次收购六间房是宋城演艺根据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和制度环 境变化的大背景下,制定的重要战略转型举措。 本次收购前,宋城演艺已制定了“继续提升巩固线下演艺产品,加快线下到 线上步伐,实现‘演艺’、‘娱乐’双轮驱动、共促发展,努力构建一个以演艺为 核心的繁荣生态圈”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战略性布局行业领 先的互联网演艺娱乐平台,迈出了打造演艺生态圈和 O2O 互动娱乐平台的关键 一步。 3、实现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模式优化 随着国民经济增速放缓、旅游消费群体需求变化以及众多社会资本涌入实景 娱乐行业,宋城演艺所在的线下旅游演艺行业竞争加剧,对企业的管理架构和经 营思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虽然上市公司的“主题公园+文化演艺” 的商业模式具备了非常高的竞争壁垒,同时上市公司的现场娱乐的体验感具有不 可替代性,但来自新媒体、新兴行业的跨越式思维方式对于线下的经营管理存在 着一定的挑战。 六间房具有丰富的互联网行业经验、齐备的行业资质证照、高素质的研发运 营人才队伍、深厚的主播和用户基础及对互联网用户行为深刻的理解。本次交易 1-1-3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完成后,六间房管理、技术和运营团队的加入,更加丰富了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 体系,使得上市公司形成了开拓互联网业务的人才、组织基础。此外,六间房的 运营思维及经验将帮助上市公司升级管理模式,并逐步打造一个高效、团结、平 等、促进的企业文化体系。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以娱乐演艺为核心实现了线上线下共 同发展,符合宋城演艺的经营发展战略,同时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了宋城演 艺业务结构的丰富和管理模式的优化升级,宋城演艺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 步提升。 (三)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分析 1、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市场情况及风险因素 (1)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市场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通过收购六间房进入互联网演艺行业,互联网演 艺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虽然发展历程较短,但经历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形成 了较为成熟的盈利模式和共生共赢的生态体系,以六间房、YY、天鸽互动为代 表的行业龙头已经在主播质量和数量、用户数量和 APRU 值、品牌形象、产业 链运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先发优势,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并占据较高 的市场份额。同时,规模、人才、技术、运营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构成了互联网 演艺行业的较高壁垒,对市场新进入者形成较大压力。 (2)互联网演艺行业的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中,宋城演艺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 受互联网监管活动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互联网演艺内容的审核风险、用户和主 播流失的风险等。如果六间房未能有效竞争,导致用户和主播的大量流失,或者 六间房未能适应用户社交习惯的改变及时推出合适的产品等,均将对宋城演艺的 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尽管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与六间房将会在主播、内容资源、用户、渠 道等方面进行整合,但具体整合效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整合过程中,双方 在企业治理结构、企业文化、财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调整可能造成整合期内双方 的业务发展产生短期波动。 1-1-3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上市公司未来在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经营优势 (1)行业地位优势 六间房作为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是互联网演艺模式的先行者, 用户规模和主播数量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六间房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互联 网行业的经验,其技术团队具有业内领先的技术开发优势,具有领先的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于宋城演艺的上市平台,六间房有望实现更加快速的发展, 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从而提升宋城演艺整体在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地位。 (2)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优势 上市公司目前内容以线下为主,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演艺将进一步深化互 联网思维,加快推进互联网业务布局,积极探索线下演艺和线上娱乐的融合互通, 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打造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生态圈的计划,从而建立区别于其 他线下演艺和在线互联网演艺领域竞争对手的独特竞争优势。 3、上市公司未来经营新增业务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将成为宋城演艺的全资子公司,未来从公司经营和资 源整合的角度,宋城演艺和六间房仍需在公司治理结构、员工管理、财务管理、 主播管理、内容协调运用管理、用户管理以及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融合。 如果整合措施使用不当或整合时间过长,整合过程中可能会对宋城演艺和六间房 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分析 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 成,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实现对六间房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 2013 年 1 月 1 日业已存在的假设,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将六间房纳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上市公司据此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 后的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1-1-31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情况 2014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长额 幅度 流 动 资 产: 货币资金 102,046.95 26.56% 102,835.28 15.83% 788.33 0.77% 应收账款 528.89 0.14% 863.34 0.13% 334.45 63.24% 预付款项 567.52 0.15% 966.41 0.15% 398.89 70.29% 应收利息 148.36 0.04% 148.36 0.02% - - 其他应收 715.61 0.19% 1,178.59 0.18% 462.98 64.70% 款 存货 184.75 0.05% 184.75 0.03% - - 其他流动 1,118.53 0.29% 2,764.99 0.43% 1,646.46 147.20% 资产 流动资产 105,310.60 27.41% 108,941.73 16.77% 3,631.13 3.45% 合计 非流动资 产: 固定资产 165,099.31 42.97% 166,874.66 25.68% 1,775.35 1.08% 在建工程 22,169.92 5.77% 22,169.92 3.41% - - 无形资产 72,930.90 18.98% 80,407.58 12.38% 7,476.68 10.25% 长期待摊 5,592.21 1.46% 5,660.62 0.87% 68.41 1.22% 费用 长期股权 12,587.75 3.28% 12,587.75 1.94% - - 投资 商誉 113.62 0.03% 250,874.85 38.61% 250,761.23 220701.66% 1-1-31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递延所得 238.39 0.06% 2,039.20 0.31% 1,800.81 755.40% 税资产 其他非流 192.64 0.05% 192.64 0.03% - - 动资产 非流动资 278,924.74 72.59% 540,807.22 83.23% 261,882.48 93.89% 产合计 资产总计 384,235.35 100.00% 649,748.94 100.00% 265,513.59 69.10% 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4 年,公司备考总资产规模达 649,748.94 万元,与 交易前相比增长 69.10%。其中流动资产增幅 3.45%,非流动资产增幅 69.10%。 交易完成后,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6.77%,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 比重为 83.23%。与交易前相比,非流动资产占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收购六 间房确认的商誉产生的影响。 (2)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情况 2014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长额 幅度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5,597.32 78.04% 26,116.35 12.69% 519.03 2.03% 预收款项 1,410.18 4.30% 2,527.32 1.23% 1,117.14 79.22% 应付职工薪酬 448.08 1.37% 1,130.94 0.55% 682.86 152.40% 应交税费 3,262.13 9.95% 3,464.01 1.68% 201.88 6.19% 应付利息 - - 7,482.50 3.64% 7,482.50 - 其他应付款 1,558.07 4.75% 104,365.41 50.72% 102,807.34 6598.38% 流动负债合计 32,275.77 98.40% 145,086.54 70.51% 112,810.77 349.52% 1-1-31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情况 2014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长额 幅度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60,000.00 29.16% 60,000.00 - 递延收益 524.76 1.60% 674.76 0.33% 150.00 28.58% 非流动负债合 524.76 1.60% 60,674.76 29.49% 60,150.00 11462.38% 计 负债合计 32,800.53 100.00% 205,761.30 100.00% 172,960.77 527.31% 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4 年公司备考负债总额为 205,761.30 万元,与交易 前相比增长 527.31%。 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负债均主要为流动负债。交易完成后,公司流动负债 增加了 349.52%,主要原因是其他应付款增加的影响。 (3)偿债能力分析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各项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8.54% 31.67% 7.91% 32.04% 流动比率 3.26 0.75 4.38 0.90 速动比率 3.20 0.72 3.43 0.71 注: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市公司交 易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2014 年、2013 年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52.41%和 46.39%,致使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中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36.15%,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处 1-1-31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于行业平均水平。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次交易后流动负债增加 349.52%, 而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各项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6.81 160.01 153.99 86.73 存货周转率 506.15 747.74 550.77 778.51 资产周转率 0.24 0.21 0.20 0.16 注:资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末资产 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末存货 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及资产周转率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2、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营成果分析 (1)收入、利润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利润表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备考合 并利润表,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和完成后 2014 年备考合并的营业收入、净利 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交易后(备 交易后(剔除股份支 项目 交易前 增长幅度 增长幅度 考) 付影响后的备考) 一、营业收入 93,511.91 138,144.11 47.73% 138,144.11 47.73% 二、营业成本 30,688.68 52,333.84 70.53% 52,333.84 70.53% 三、营业利润 47,198.86 35,594.91 -24.59% 49,630.32 5.15% 四、利润总额 49,141.32 38,143.56 -22.38% 52,178.96 6.18% 1-1-31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归母净利 36,118.32 26,802.17 -25.79% 38,732.27 7.24% 润 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和完成后 2013 年备考合并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增长幅度 一、营业收入 67,871.59 95,932.61 41.34% 二、营业成本 19,812.89 33,432.72 68.74% 三、营业利润 38,089.05 37,072.03 -2.67% 四、利润总额 41,846.24 41,325.23 -1.25% 五、归母净利润 30,842.39 30,411.61 -1.40%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营业收入规模增幅 分别为 47.73%、41.34%,增幅明显。由于股份支付的影响,2014 年上市公司 备考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下降 24.59%、22.38%和 25.79%。剔除 股份支付的影响,三个指标分别上涨 5.15%、6.18%和 7.24%。 (2)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2014 年比较如下: 2014 年度 交易后(剔除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幅度 变动幅度 份支付影响后) 销售毛利率 67.18% 62.12% -7.53% 62.12% -7.53% 销售净利率 39.00% 19.66% -49.59% 28.04% -28.10% 基本每股收益 0.65 0.45 -30.77% 0.65 - 2013 年比较如下: 2013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幅度 销售毛利率 70.81% 65.15% -7.99% 销售净利率 45.49% 31.74% -30.23% 1-1-31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基本每股收益 0.55 0.51 -7.27%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略有下降,销售净利率下降 30.24%的原 因是 2014 年标的公司确认了 14,035.41 万元的股份支付。从每股收益指标分析, 2013 年度的每股收益略降,2014 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由于股份支付原因有所下 降。 3、公司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备考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31.67%、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为 0.75、0.72,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较强。根据备考财务报表,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货币资金 102,835.28 万元,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15.83%,公司不存在到期应付负债无法支付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拟标的资产均现金流状况良好,在日常经 营过程中不存在融资渠道无法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情形,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 或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或有事项导致公司形成或有负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收购未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财务安全性良好。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宋城演艺是中国演艺第一股、国内最大的民营演艺集团,以 2014 年平均月 度活跃用户数统计,六间房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15,两者分别为娱 乐产业线下和线上领域的龙头企业。宋城演艺与六间房的资本和业务合作具备较 强的市场潜力和协同性,两者的融合将有望产生“裂变”式的化学反应,以“演 艺”业务为核心“引爆”O2O 互动娱乐产业,产生强大的品牌和业务协同效应。 双方将合力把宋城演艺打造成为中国最具品牌性、主导性和创新性的、覆盖线上 和线下的泛娱乐生态系统。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依托各自优势,以平台资源、内容资源、艺人资源、 团队人才、客户及营销资源等五大板块为抓手进行深度整合,以现场演艺和互联 15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3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网演艺为双轮驱动,以互动娱乐为战略方向,实现 O2O 互动娱乐平台的“叠加‖ 与“裂变”。 1、平台资源的整合 2010 年,宋城演艺成为中国演艺第一股,以此为契机在 4 年内打造了覆盖 全国核心景区的线下旅游演艺网络平台。2015 年,通过本次交易,宋城演艺将 成为 A 股市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 O2O 互动娱乐平台。 上市公司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和作为 A 股市场上稀缺标的的溢价优势将 极大地提升六间房在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作为互联网演艺行业的 领先企业,六间房拥有强大的互联网资源和基因。上市公司以六间房为互联网业 务的核心平台,不仅能够深度拓展潜力巨大的互联网演艺产业,同时还可以通过 自主发展和兼并收购的方式继续对互动娱乐的其他领域进行布局,建立拥有线上 线下多元化娱乐生态的产业集群。 2、内容资源的整合 本次交易有助于双方在内容方面的资源整合,提高内容策划制作能力。宋城 演艺拥有国内最专业化的线下演艺资源以及宋城娱乐、大盛国际和本末映画等强 大的娱乐创意内容策划制作能力。作为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演艺平台,六间房拥有 行业最丰富的互联网主播资源以及“唱战”、“放声秀唱”等强大的互联网娱乐内 容的制作能力。 双方的内容资源可通过双方的线上、线下平台进行整合,上市公司制作的演 艺、综艺节目、影视作品可以在六间房在线平台播出,以提升平台内容的深度和 增强平台用户的粘度。六间房的优质演艺内容和“唱战”等节目资源通过上市公 司线下实体场地进行传播推广,丰富上市公司线下演艺的内容的同时,增强六间 房的内容资源变现能力。 3、艺人资源的整合 目前,六间房拥有超过 5 万名签约在线主播资源,每年为六间房平台创造了 大量优质的内容;宋城演艺拥有千余名专职舞台演员,并与全国的各大专业院团、 专业演艺院校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1-1-32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优质的主播资源和舞台演职人员能够极大的丰富未来的“O2O 互动娱乐生 态圈”。通过对演艺人员的进一步培训和包装,在线下向线上的层面,上市公司 可提升六间房现有主播的综合演艺素质,并通过实现专业院团上线、社区演艺社 团上线、明星艺人直播等,帮助六间房丰富在线演艺的产品;在线上向线下的层 面,可实现优质主播参与电影、电视、综艺节目的制作,最终形成艺人资源线上 线下运营的良性循环。 4、团队人才的整合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正式涉足互联网领域,上市公司需要统筹其 原有主营业务和新型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以实现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的协同效应。 团队建设和人才资源将是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整合初期,上市 公司和六间房将保持各自现有业务团队的稳定性;随着整合的深入,上市公司和 六间房将通过业务交流、资源整合、项目合作、团队建设等具体方式增加彼此的 了解。六间房不仅可以凭借其优秀的技术团队为上市公司原有互联网业务或未来 新拓展的互联网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可以为上市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与产品注入 互联网思维;上市公司经验丰富的线下演艺管理团队通过其成功经验的分享,为 六间房线上演艺资源拓展到线下提供助力。 5、客户资源和营销模式的整合 宋城演艺年报显示 2014 年公司共接待观演和景区消费的游客量达到了 1,456 万人次,同比增长 76%,宋城演艺已成为不断增长的线下流量入口。六间 房经过互联网行业长达 9 年的耕耘,已经发展成为互联网演艺行业的领先企业, 积累了超过 2,400 万的互联网月活跃用户。 上市公司和六间房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大量的游客资源和用户资源, 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建立起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宋城演艺和六间房的现有用户可 以实现相互的转化,同时基于上市公司和六间房对各自客户的需求的精准把握, 双方可以依托各自的营销资源拓宽营销渠道。基于上市公司线下景区的实体客流 和演艺产品,上市公司的各大线下景区都可以成为六间房的营销渠道。同时,六 间房作为互联网演艺平台能够成为上市公司品牌宣传和旅游、城市等各类演艺内 容的良好推广平台。 1-1-32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娱乐消费市场增大、娱乐消费种类需求增多的大趋势下,上市公司和六间 房将通过营销渠道和业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深度挖掘各自客户、用户的价值,为 其客户和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娱乐消费选择。 6、人员稳定性整合措施 对于从事互联网娱乐演艺企业来说,核心团队稳定是决定本次交易目标实现 与否的重要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拟在标的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任职、 竞业禁止及激励方面的整合措施如下,该等措施在与宋城集团、刘岩等 8 名自然 人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中进行了约定: (1)为促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工作和经营管理需要,本次交易完成后 六间房董事会将由三名董事组成,上市公司将提名二位人员在六间房董事会担任 董事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集团将提名刘岩为上市公司的董事。 (2)为保持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的管理层的稳定,刘岩、姜宏、朱晓明、 杨小龙、高宇庆在第一步交易交割日(即宋城集团支付北京太阳庄 100%股权的 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五年之内,承诺不主动辞任其在六间房的董事及/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刘岩不主动辞任其在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其他 3 名自然人股 东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在第一步交易交割日起三年内,不主动辞任其目标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在业绩承诺期内,六间房的业务、财务及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应保持稳定;六间房高级管理人员应由经本公司和刘岩共同认 可的人员担任。 (4)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经本公司和刘岩共同确认的六间房核心员工在 任职期间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在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以外,从事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六间房的关联公司 或者其他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 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经本公司和刘岩共同确认的六间房核心员工在离职之日 1-1-32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两年内,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开展、经营与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不在六间房的关联公司或者同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 的其他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及避免产生其他任何同业竞争情 形。 (5)若六间房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六间房各年度经审计 财务报告为准)总和高于上述“(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业绩 承诺目标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则甲方应安排超过部分的 40%作为奖励对价,并 以现金方式对刘岩等 8 名管理层股东进行奖励。 (二)宋城演艺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1、总体目标 宋城演艺的未来发展愿景是立足当前在演艺领域内的龙头地位,积极探索互 联网影响下的旅游和文化演艺新业务模式,最终成为中国最具品牌性、主导性和 创新性的 O2O 互动娱乐平台。 在科技进步和文化消费大发展的浪潮下,以影视、网络游戏、在线视频为代 表的线上娱乐异军突起,为人们的文化娱乐消费提供了更多选择。上市公司以旅 游演艺为主的实景娱乐不断面临来自线上娱乐的冲击,娱乐产业互联网化是势不 可挡的行业趋势。 ―打造宋城生态,全面拥抱互联网‖是公司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的战略重点和 发展方向,公司将紧紧围绕―构建以演艺为核心的繁荣生态圈‖的长期发展目标, 一方面以互联网思维来改善乃至颠覆线下的运营和扩张策略,另一方面通过兼并 收购的方式,积极向互联网、线上内容和国际化等方向布局,以积极的心态拥抱 互联网,努力打造线上线下演艺娱乐的交互生态圈,为宋城演艺的长远发展带来 新的活力和更强劲的成长动力。 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各业务板块的具体发展计划如下: 1、旅游与文化演艺板块发展计划 1-1-3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继续加快千古情演艺品牌的全国乃至海外布局,目前上市公司已布局 杭州、三亚、丽江和九寨,未来三年将持续开拓其他旅游热点区域及一线城市的 园区建设和演艺事业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泰山等地,力争实现实体 园区的遍地开花,拓展海内外项目覆盖率并提高游客总流量。 (2)继续加强产品创新,通过强化旅游元素和文化元素的深度融合、线下 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加强互动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强化游客园区体验和游客黏性。 (3)与优质源头旅行社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继续提升游园人次,并优 化旅游客户的团散结构。 (4)继续探索亲子、敬老、爱情、青春等主题内容,并通过丰富的活动策 划和直通车等形式,服务游客“最后一公里”,增强游客重游率并提高园区创收 能力。 (5)继续大力发展旅游和线下演艺的配套产业,加强纪念品、餐饮、酒吧、 体验空间等相关配套设施,拓展非门票收入规模。 (6)加大直接营销力度,大力开发互联网线上营销渠道,通过线下和线上 结合的营销体系,进一步扩大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 2、内容创意板块发展计划 (1)以宋城娱乐和大盛国际为平台,强化电影、电视剧、真人秀等节目的 策划能力,并打造一条集策划、制片、发行、宣传、艺人经纪等业务于一体的影 视全产业链。 (2)加强娱乐创意人才的聚集(包括前期策划、后期制作、艺人经纪、广 告等各方面人才),通过提升制作团队的人才数量和质量,加强公司创意实力。 (3)发挥参、控股公司的美术、编辑、图像处理、技术开发等人才的优势, 以影视为基础,逐步开拓文学、动漫、游戏等方面的产品,实现内容创意的多元 化发展。 (4)通过深度挖掘项目地所在城市的当地文化特色,强化 IP 资源,提炼演 艺节目及其他内容类产品的原创性和历史文化内涵,提升产品质量和口碑。 1-1-3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积极布局优质演艺公司和以 90 后和 00 后为受 众的新兴互联网创意文化企业。 3、线上演艺板块发展计划 (1)从 C2C 建立 B2C、C2B2C 的商业模式,在发展平民艺人资源的同时, 引入各种类型的职业艺人和机构,建立多种模式的互联网演艺生态。 (2)向提供优秀 CP 资源的专业机构开放互联网端口,逐步打造一个基于 互联网的综艺节目播放平台。同时依托宋城在综艺节目策划方面的丰富经验和现 有的综艺内容,将上市公司拥有较强原创性和用户基础的综艺节目(如演唱会、 脱口秀、电影、MV、真人秀等节目)引入线上,进一步丰富线上内容的多样性。 (3)根据用户心理和行为深入策划不同主题的线上活动,提升用户活跃度、 互动性及消费意愿。同时加深六间房线上演艺的文化内涵,打造文化与娱乐相互 融合的互联网演艺平台。 (4)进一步拓宽娱乐内容的来源和渠道。下一步六间房将着重拓展家庭娱 乐,充分利用互动领域的新技术和设备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进一步实现线上演 艺内容的下沉,促进专业演艺与家庭娱乐的齐头并进。 (5)延长内容提供者的生命周期,通过专业的艺人经纪机构为主播提供多 种形态的表演机会,如景区、剧场、演艺吧等,充分发掘内容创作方的延伸价值。 (6)通过在线直播互动平台积累的大量用户数据,建立用户行为和偏好的 分析系统,为精准的内容制作、营销等潜在业务提供支撑。 (7)利用六间房网站的媒体属性,逐步拓展互联网广告领域,通过重新划 分网页布局,开发广告产品,实现广告收入。 4、线上线下联动计划 实现上市公司与六间房的优势互补: (1)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在演艺培训方面的丰富经验,实现对六间房签约主 播的艺能训练,提升主播素质和演艺节目质量,提升六间房核心竞争力。 (2)通过将宋城演艺丰富的线下艺人资源互联网化,实现专业艺人团体上 线,打造粉丝生态圈,扩大线上收入规模。 1-1-32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通过将宋城演艺丰富的线下演艺内容互联网化,实现线下内容的线上 渠道输出,迅速提高上市公司演艺内容的人口覆盖率,充分将上市公司的内容创 作优势转化为客户体验和收入。 (4)利用宋城演艺的实体场馆和园区,为六间房的签约主播提供线下演出 场所,延伸六间房主播表演的空间范围,同时提升宋城演艺线下实体客流。 (5)结合双方的艺人经纪资源和经验,在双方丰富的艺人集群基础上,逐 步形成跨越线上线下的大型艺人资源平台,并结合宋城演艺的影视、综艺节目等 内容渠道,整合推广宣传。 (6)通过上市公司丰富的户外广告牌、宣传单、门票等广告位资源,实现 对六间房的推广宣传。 (7)利用六间房的网站媒体,实现上市公司实体园区和演出票务的在线推 广和销售。 加快上市公司互联网入口的建设: (1)进一步完善公司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宋城独木桥 (www.51dmq.com)的功能和定位,并尝试打造移动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游 客向粉丝经济的转移和 O2O 布局。同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在线销售服务, 实现收入的多元化。 (2)打造―智慧景区‖,全面满足游客的线上需求,包括铺设 WiFi,完善景 区设施,方便游客来景区后分享游历过程;把演员与游客的互动、活动、表演现 场制作成微视频,在六间房及独木桥平台推广,扩大生动的微视频宣传推广渠道。 5、未来资本运作计划 (1)通过新设或增资的方式,设立或投资更多与演艺、综艺娱乐、影视传 媒等相关的优秀子公司,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并与其他同行业公司实现优势互补, 变竞争为合作。 (2)加快并购步伐,实现“内生+外延”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线下方面, 公司将重点关注热点旅游景区和一线城市周边的优质景点资源、国有院团改制机 1-1-3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国内尤其是国际出色的演艺项目;线上方面,公司将以标的公司为平台继续 围绕互联网互动娱乐、社区娱乐、OTA 平台等领域开展并购。 (3)尝试创业板再融资,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筹集资金,为 公司下一步的资本性支出奠定基础。 (4)逐渐拓展海外布局,通过并购或业务合作的方式吸收海外优质娱乐资 源和人才,并通过管理模式的整合升级,提供公司收入来源和抗周期风险能力。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变动如下: 单位:元 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2014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0.65 0.45 2013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0.55 0.51 公司本次资产收购为标的公司六间房,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处于上升态势。 因此,假设本次资产收购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公司 2013 年度模拟的每 股收益指标小幅下降,2014 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由于股份支付原因有所下降。 标的资产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4,702.25 万元,预计 2015 年度实现 净利润合计 1.51 亿元。依据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的业绩预测承诺,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净利润均将实现持续增长。六间房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净利润将不低于 2.11 亿元、2.75 亿元和 3.57 亿元。 2014 年每股收益下降的原因是由于本年确认股份支付的影响,上市公司剔 除股份支付的每股收益指标为 0.65 元/股,每股收益将未被摊薄。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资产收购总金额为 260,205.1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对价为 98,800.00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161,405.10 万元。对于现金支付的对价, 1-1-3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未来拟通过银行借款 60,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 65,000 万元及公司自筹资 金支付首期款项。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宋城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 订了银企全面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主体范围是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成员单位(包括宋城演艺)。中国工商银行向宋城集团提供 70 亿的授信,用途 包括并购相关投资需求。 根据宋城演艺年报,截至 2014 年度,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02,046.95 万元。 根据宋城演艺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3,910.49 万 元,可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68,136.46 万元。 因此,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授信情况、自有资金、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上市公司可以满足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和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的需求。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收购的资产为六间房 100%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重组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上述费用预计在 2015 年支付完毕,其 中支付给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费及配套融资承销 费将从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其他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 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该等中介机构费用对 2014 年、2015 年合计现金流出影响较小,对公司现 金流不构成重大影响。 1-1-32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六间房编制的 2013 年、2014 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50217 号”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认为: 六间房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六间房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六间房经审计的 2014 年、2013 年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83,335.69 28,442,659.99 应收账款 3,344,527.48 6,654,247.84 预付款项 3,988,923.96 7,107,492.91 其他应收款 4,629,840.73 1,517,827.76 其他流动资产 16,464,602.56 3,726,059.41 流动资产合计 36,311,230.42 47,448,287.9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7,753,524.57 16,420,631.15 无形资产 4,954,546.49 6,338,562.09 长期待摊费用 684,047.67 4,517,54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8,082.53 1,192,010.31 1-1-33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2013 年 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00,201.26 28,468,748.30 资产总计 77,711,431.68 75,917,036.2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5,190,359.26 17,656,172.92 预收款项 11,171,398.46 6,001,872.09 应付职工薪酬 6,828,647.20 4,718,917.09 应交税费 2,018,798.42 4,326,023.24 其他应付款 14,022,459.78 1,414,098.04 流动负债合计 39,231,663.12 34,117,083.3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500,000.00 1,1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000.00 1,100,000.00 负债合计 40,731,663.12 35,217,083.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000,000.00 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9,555,864.00 33,398,195.87 盈余公积 2,240,060.28 未分配利润 -132,576,095.44 -14,938,30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79,768.56 40,699,952.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6,979,768.56 40,699,952.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77,711,431.68 75,917,036.21 (二)利润表 单位:元 1-1-33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46,321,962.40 280,610,277.87 其中:营业收入 446,321,962.40 280,610,277.87 二、营业总成本 519,723,701.14 246,423,852.06 其中:营业成本 216,451,577.16 136,198,272.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69,415.46 6,949,882.20 销售费用 99,305,043.35 66,877,749.22 管理费用 201,980,992.23 35,178,481.12 财务费用 -251,226.27 496,829.69 资产减值损失 -32,100.79 722,636.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01,286.48 1,782,413.6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900,452.26 35,968,839.45 加:营业外收入 6,115,890.27 5,700,229.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4,031.50 740,165.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76,609.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838,593.49 40,928,903.58 减:所得税费用 -16,816,072.22 -902,387.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022,521.27 41,831,29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022,521.27 41,831,291.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022,521.27 41,831,29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7,022,521.27 41,831,291.13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1-1-33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7,619,473.11 266,255,730.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61,838.63 8,846,29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5,281,311.74 275,102,021.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7,497,907.79 134,344,671.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251,148.76 27,932,303.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397,991.15 15,816,767.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245,531.76 79,944,379.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392,579.46 258,038,12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1,267.72 17,063,899.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24,012,286.48 328,379,413.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06,282.27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4,012,286.48 328,485,695.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5,799,350.49 16,776,617.94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3,786,000.00 327,82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9,585,350.49 344,598,61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73,064.01 -16,112,922.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095,74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95,744.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95,744.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5,007.43 -524,883.94 1-1-33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559,324.30 18,521,837.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442,659.99 9,920,822.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83,335.69 28,442,659.99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在假设宋城演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在 2013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2013 年 1 月 1 日宋城演艺已经持有六间房 100%股权且在一个独 立报告主体的基础上,宋城演艺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宋城演艺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399 号‖审阅报告。 由本次交易事项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备考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也未考虑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影 响。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28,352,820.13 933,545,647.86 应收账款 8,633,417.12 11,061,679.11 预付款项 9,664,128.22 9,472,369.62 应收利息 1,483,598.84 2,879,203.96 其他应收款 11,785,913.10 8,379,872.76 存货 1,847,490.25 1,232,258.72 其他流动资产 27,649,891.78 253,726,059.41 流动资产合计 1,089,417,259.44 1,220,297,091.44 非流动资产: 1-1-33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125,877,479.40 固定资产 1,668,746,616.15 1,072,751,401.09 在建工程 221,699,249.91 446,955,480.38 无形资产 804,075,755.25 752,582,808.39 商誉 2,508,748,494.91 2,507,612,333.85 长期待摊费用 56,606,192.28 21,241,117.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391,993.01 4,898,947.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6,386.00 91,545,192.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08,072,166.91 4,897,587,281.39 资产总计 6,497,489,426.35 6,117,884,372.8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61,163,540.13 195,669,480.01 预收款项 25,273,201.73 14,110,094.68 应付职工薪酬 11,309,443.67 9,110,777.22 应交税费 34,640,066.39 35,835,256.59 应付利息 74,825,000.00 37,494,633.73 其他应付款 1,043,654,139.90 1,031,435,058.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50,865,391.82 1,353,655,300.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递延收益 6,747,618.58 6,490,475.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6,747,618.58 606,490,475.82 1-1-33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2,057,613,010.40 1,960,145,776.67 股东权益合计 4,439,876,415.95 4,157,738,59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6,497,489,426.35 6,117,884,372.83 权益)合计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81,441,092.60 959,326,139.64 其中:营业收入 1,381,441,092.60 959,326,139.64 二、营业总成本 1,035,509,871.49 601,044,881.87 其中:营业成本 523,338,366.85 334,327,190.7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532,614.30 31,959,309.27 销售费用 135,890,838.48 90,479,750.41 管理费用 313,777,372.75 119,871,548.63 财务费用 24,678,892.24 22,900,019.88 资产减值损失 1,291,786.87 1,507,062.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17,895.91 12,439,077.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3,377,479.69 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5,949,117.02 370,720,335.75 加:营业外收入 28,147,273.17 44,355,597.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2,891.68 5,581.25 减:营业外支出 2,660,831.04 1,823,610.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41,098.61 716,814.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1,435,559.15 413,252,322.44 1-1-33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减:所得税费用 109,874,331.66 108,798,040.9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1,561,227.49 304,454,281.45 1-1-33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交易标的报告期关联交易分析 截至各报告期末,六间房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六间房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海梦荻 研发技术服务采购 310.00 - 报告期内,六间房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海梦荻 技术服务费收入 74.00 - 报告期内,六间房和上海梦荻同受北京太阳庄协议控制,构成关联方,上海 梦荻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基于地理位置的移动社交服务。 根据上海梦荻与保定六间房签署的《服务协议》,2014 年保定六间房向上 海梦荻提供的服务为聊聊 APP 内容审核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支持、销售和市 场支持,审计报告中将保定六间房模拟合并,因此产生一笔保定六间房来自上海 梦荻的 74 万元收入。 根据上海梦荻与六间房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六间房委托上海梦荻进行桌面 歌词客户端的研究与开发,因此在报告期内产生数笔合计 310 万元的标的公司 向上海梦荻采购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北京六间房存在占用上海梦荻业务人员 11 人的情况;北京乐橙 存在占用上海梦荻业务相关域名“www.liao.com‖(京 ICP 备 12043060-2)的 情况。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太阳庄与上海梦荻之间解除了协议控制关系, 不再对上海梦荻实施控制。同日,上海梦荻与北京六间房签署了《人员转移协议》, 约定北京六间房将上述 11 人对应的劳动关系及社保、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上海梦 荻;上海梦荻与北京乐橙签署了《域名转让协议》,约定北京乐橙将上述域名以 名义价格转让给上海梦荻。 1-1-33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规范和减少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减少 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海梦荻与六间房的过往业务合作具有商业 背景和商业合作实质;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梦荻实际控制人刘岩出具《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将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集团持有宋城演艺的股份数额未发生变化,仍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交易对方持有宋城演艺的股份数额较小,在宋城演艺股本 总额中占比均低于 5%,不会增加对宋城演艺有较大影响的股东。 交易对方中的宋城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 竞争,宋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 ―1、除拟注入宋城演艺的北京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 业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方面业 务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 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 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 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 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宋城演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 1-1-33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 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宋 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交易对方中的刘岩等 8 位自然人股东是六间房的核心管理人员,在交易完成 后仍将继续担任六间房的董事和高管。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履行 其竞业禁止的义务,其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 除拟注入宋城演艺的北京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 业务外,本人及本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 除外,以下统称为―本人及关联方‖)不存在从事互联网演艺平台方面业务的情形;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及本人在北京六间房(包 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及关联方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 会投资任何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且本人及关联方不会在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有同业竞争业务的其他 企业任职; 3.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及本人在北京六间房(包 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及关联方的现有业务或该等 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 本人及关联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纳入宋城演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关联方不再从 事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 人及关联方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的 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并将 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宋城演艺或其下属公司; 4.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1-1-34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此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宋城演艺与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不存在交易情形,与宋城 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黄巧灵控制的其他公司存在一定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宋城集团持有宋城演艺的股份数额未发生变化,仍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宋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 巧灵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 关联企业(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 尽可能减少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 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与宋城演艺 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宋城演艺及宋城演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宋城演艺造成 的损失向宋城演艺进行赔偿。‖ 其他交易对方在宋城演艺股本总额中占比均低于 5%,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 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中的刘岩等 8 位自然人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与宋城演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关联企业(宋 城演艺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以下简称―本人及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宋城演 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 1-1-34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城演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宋城演 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宋城演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方将与宋城演艺及其下 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宋城演艺及宋城演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宋城演艺造成的损失 向宋城演艺进行赔偿。‖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 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宋城演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宋城集团仍为控股 股东,黄巧灵先生仍为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以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 在本次交易前并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宋城演艺、六间房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 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不会因为本次交易新增持续性的关 联交易。 1-1-34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 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 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在股东与股东大会、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董事 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 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 《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科学的决 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 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 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 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 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是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黄巧灵。控股股东不存在超越股 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 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确保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 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 1-1-34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使出资人权利,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本 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均独立运 作。 (三)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计划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务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完善董事会的运作, 进一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责任和权 力等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本公司运作情 况;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 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本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 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 事,从切实维护本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和监事 监督机制,保证监事履行监督职能。本公司将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合法合规性和本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1-1-34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 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经理人员团队的稳定。 (六)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 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 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 的资料。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信息 披露的相关法规,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主动、及时的披 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 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主动信息披露意识。 (七) 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 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 略,重视本公司的社会责任。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上独立 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主题公园和文化演艺的投资、开发、经营。在业务上独立于股 东和其他关联方,拥有从事主营业务的独立的生产、开发、运营部门,拥有独立 从事生产、开发、运营的能力,业务的各经营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依赖。 ( 二)资产完整情况 1-1-34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拥有完整的主题公园和文化演艺所需经营性资产,包括演艺人员、土地 房产、知识产权等,形成了包括主题公园和文化演艺的投资、开发、经营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产业链,在杭州、三亚、丽江和九寨建立起覆盖全国一线旅游休闲目 的地的线下演艺网络平台。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和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推选和任免。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工资报酬等方面独立于股 东和其他关联方。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有关会 计制度要求、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投资和 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各组织机构依法行 使各自的职权;公司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制订了完善 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 1-1-34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宋城演艺的股票在连续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 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 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 知》,可能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复杂性,审计及评估工作、相关股东沟通工作、 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度等均可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时间进度产生重 大影响。此外,由于取得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在本次交易审核 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 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本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 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二)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 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 价支付。 上市公司已经聘请了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华泰联合 证券作为本次融资的主承销商,但由于发股募集资金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 期的影响,能否顺利实施发股募集资金或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募集 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公司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1-1-34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自行筹资支付本次资产收购的现金对价,这将对本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 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拟注入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六间房账面净资产为 3,778.39 万元(母公司报表), 六间房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61,398.31 万元,评估增值 257,619.92 万元, 增值率 6,818.24%。标的资产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原因是:六间 房属于轻资产型公司,构成其核心竞争力的六间房互联网演艺平台生态价值、对 用户需求的精准把握能力,成熟有经验的团队成员价值无法反映在账面资产中, 因此其账面净资产无法反映该公司的全部企业价值。此外,由于收益法估值的依 据是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且上述预测是依据一系列假设作出的,如未来出现预期 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在本次对六间房 100%的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时,最终选用了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六间房未来年度收入和利润的预测数据对其评估价值有 较大影响,尤其是标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主营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 角色劳务占收入比例等两项指标对其业绩预测和估值影响较大。提请投资者关注 此风险。 1、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率变动对估值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增长率变动量 评估值(万元) 评估值变动率 5% 300,863.95 15% 3% 284,865.68 9% 0% 261,398.31 0% -3% 238,561.26 -9% -5% 223,683.92 -14% 2、预测期内主营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占收入比例对估值结果的敏 感性分析 1-1-34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营成本中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占 评估值变动 评估值(万元) 收入比例变动量 率 5% 214,814.25 -17.82% 4% 224,131.06 -14.26% 3% 233,447.87 -10.69% 2% 242,764.68 -7.13% 1% 252,081.50 -3.56% 0% 261,398.31 0.00% -1% 270,715.12 3.56% -2% 280,031.94 7.13% -3% 289,348.75 10.69% (四)标的公司业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间房对其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进 行了预测,预计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49 亿元、2.11 亿元、2.74 亿元、3.55 亿元。中企华 资产评估依据上述业绩预测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以 2014 年平均月度活跃用户数统计,六间房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的互联网演 艺平台网站16。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于宋城演艺的上市平台,六间房有望实现 更加快速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宋城演艺在互联网演艺行业的竞争 地位。六间房未来各年度的业绩预测是在上述背景下,依据一定的假设条件作出 的。如未来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与假设条件有重大差异,标的公 司的业绩预测存在不能实现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宋城演艺本次收购六间房 100%股权后,将对六间房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并由此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形成金额较大的商誉。 16 注释:相关数据来源于艾瑞 iUserTracker 数据库 1-1-3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宋城演艺在编制备考报表时,编制基础是假设宋城演艺于 2013 年 1 月 1 日 已完成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宋城演艺编制的备考 财务报表对宋城演艺本次收购六间房确认的商誉是 250,874.85 万元。本次收购 完成后,如六间房的经营状况恶化,商誉减值将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 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商誉减值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间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作为不同的经营 主体独立运作经营;六间房未来将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演艺平台,结合上市公司演 艺和现场娱乐资源,与上市公司共同打造 O2O 互动娱乐平台。但从公司经营和 资源整合的角度,本公司和六间房仍需在品牌建设、公司治理结构、制度管理、 线上线下协同、盈利模式拓宽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融合。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开发和运营人员不能 适应上市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方式,将导致人才流失,对本次交易的整合造成 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方案中,六间房的核心管理层出具第一步交易完成后 5 年的任职期 限承诺,较大程度降低人才流失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七)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风险 根据宋城演艺与 Six Rooms Holdings、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宋城集团 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若本次交易承诺期内,根据审计师出具的六间 房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六间房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值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值, 交易对方首先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其中管理层股东未足额支付其当年应承担的 应补偿现金数的,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继续补偿;若 管理层股东股份仍不足补偿的,以现金方式补足应补偿差额。宋城集团的补偿金 额以从开曼公司和管理层股东获得的补偿为限。由于开曼公司和管理层股东对宋 城集团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低,可能存在因个人/公司 资产不足,无法提供充足的现金完成差额补偿的情形,并继而导致宋城集团对宋 城演艺的补偿不足。六间房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全部为上市公司 股份,其补偿金额以本次交易实际取得的股份价值为限,未来如因其所持股份不 1-1-35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足补偿需以现金补偿,并出现无法提供充足的现金完成差额补偿的情形,将导致 业绩补偿实施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此风险。 (八)本次交易利润补偿上限未全额覆盖交易作价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 Six Rooms Holdings、刘岩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及宋城集团签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本次交 易中开曼公司向宋城集团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 5.218928 亿元或等值美元;本 次交易中管理层股东向宋城集团、上市公司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通过本次交易 实际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价值,即 9.88 亿元;本次交易中宋城集团向上市公司 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第一步交易中所获得开曼公司和管理层股东支付的补偿 金额为限。 因此,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方对上市公司实施利润补偿的上限为 15.10 亿元, 约占本次交易总对价 26.02 亿元的 58.03%,并未全额覆盖交易对价。提请投资者 注意风险。 (九)第一步交易境外款项尚未全部支付的风险 根据宋城集团与 8 名管理层股东、Six Rooms Holdings 及其他相关主体于 2015 年 2 月 7 日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宋城集团应在第一步交易交割 日向 Six Rooms Holdings 支付境外总对价 15.996 亿元的等值美元的首期款项, 即 12.522634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根据 201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股权质押 协议》,宋城集团应在六间房工商变更完成后将六间房 62%的股权质押给刘岩, 但由于工商程序原因,上述股权质押尚未办理工商登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由 于宋城集团向境外支付对价事项尚未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因 此未达到第一步交易交割的条件,宋城集团未向境外支付 12.522634 亿元人民 币的等值美元的首期支付款。本次交易可能因款项尚未支付、质押尚未办理登记 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或产生纠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由于审核未发现而出现情节严重的问题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无法经 营的风险 1-1-35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间房拥有近 60 人的审核团队,对相关内容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审核,以 维持生态系统环境健康有序,并保证平台运营合法合规。但高峰时段 20-22 点, 六间房最高同时开播的主播人数约 2,400 人,在开播高峰期和重大节假日时,六 间房会加派审核人员,保证能够最大限度同时审核播出情况。保定六间房的屏幕 10 秒一轮动,以覆盖全部开播主播房间的情况。 尽管如此,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若因标的公司在线实时演艺 内容的监控和审核体系因未能及时有效增强,存在重大缺陷或在执行中出现明显 故意失误而导致发生因不当信息得以传播而形成群体性事件,若因出现情节严重 的问题导致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会使得公司无法开展业务经营,提请投资者注 意此风险。 (二)标的公司因其在线实时演艺业务可能受到的监管处罚的风险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 部令第 56 号,2008 年 1 月 31 日生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 容管理的通知》(2009 年 3 月 31 日生效)等监管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不得播 放反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或利益、宣扬迷信、扰乱社会秩序、涉及 色情、赌博、恐怖等活动、侮辱他人或侵害公民个人隐私合法权益等内容。 在标的公司运营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主播可以进行实时演艺表演、与用户 互动等各种网络活动。由于平台的大部分内容视频和音频的交流活动需要实时进 行,所以标的公司无法对主播和用户生成的内容在平台传播之前提前进行检查。 标的公司建立了完善且严密的内容监控和审核体系,明确对用户和主播的规范性 约束条款,并对在线节目进行监督把关,确保标的公司在线节目不违反上述监管 规定。 然而,由于标的公司运营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上主播、用户生成内容过于繁多, 标的公司未必能检测所有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服务条款的内 容。我国目前对实时通讯服务尚无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标的公司在线实时演 艺系实时通讯服务的一种,未来监管部门在线实时演艺内容监管政策出现变化而 标的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或理解有误,则可能出现标的公司在线实时演艺 内容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存在上述不得传播内容的情形,从而可能使标的公司遭受 1-1-35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处罚或使公司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三)标的公司业务模式被潜在竞争者复制的风险 由于互联网演艺平台的现金流表现好且互联网演艺平台的页面、排版设计和 基本玩法等基本要素易于复制的特点,互联网演艺平台行业可能会吸引拥有流量 优势和资金优势的潜在竞争者。但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存在较高的竞争壁垒,包 括用户与主播资源、平台运营和管理经验以及较一般互联网平台高的技术能力等。 作为互联网演艺平台行业的先行者,标的公司的先发优势使其获得强大的网络外 部性,形成了不易复制的规模和品牌、技术、数据等优势。尽管如此,若标的公 司业务模式被潜在竞争者复制,新进入的竞争者将增大行业竞争程度,可能对标 的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四)技术不能保持行业领先的风险 互联网演艺平台作为中国独创的互联网产品模式,其发展历程较短,无前人 经验可借鉴。互联网和 IT 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不断涌入的竞争者将推动行业技术 不断创新、迅速迭代。虚拟产品的美化效果、直播清晰度、直播系统对用户带宽 的要求和流量的消耗等领域涉及的技术也在不断创新迭代,多个互联网演艺平台、 包括六间房也已发展并大力推广其移动端产品。尽管六间房的管理团队有着资深 的互联网或 IT 领域从业经历,拥有领先行业的技术优势;但若未来六间房无法 适应行业技术创新乃至迭代的变化,持续更新技术水平,将可能面临成本上升、 用户体验下降的不利局面,对六间房未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和行业地位的保持造 成不利影响。 (五)未来成本和费用不断上升的风险 六间房以互联网演艺平台运营为主要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六间房毛利率达 到 51%左右,处在较高水平。六间房的营业成本主要为表演者与社区角色劳务 费用,若未来六间房为了应对互联网演艺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新进入者带来的 压力,提高签约主播的分成比例或提高艺人经纪机构的服务费金额,则六间房将 面临毛利率降低的风险。此外,若六间房为维持自身的市场份额、人才储备、技 术先进性,提高宣传推广支出或员工薪资或研发费用,将降低六间房的净利率。 为了应对可能的盈利能力削减风险,六间房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经验和先 1-1-35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者优势,尽可能保持自身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培训和服务提高主播的 归属感与忠诚度,并尽可能与艺人经纪机构维持良好合作关系。 此外,上市公司为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部分,拟借款 60,000 万元,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融资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 式支付剩余现金对价,上述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费用产生 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六间房和上市公司的成本、费用相关风险。 (六)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续期的税收优惠风险 六间房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期限为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可以继续重新认定。本次评估假设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 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若高新技 术企业需要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则需每年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通过备案 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方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及优惠政策。如果六间房未通过 税务机关年度减免税备案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未通过认证资格复审,或者 国家关于税收优惠的法规变化,六间房可能无法在未来年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软件企业在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后需每年进行年审,年审合格且获得税务机关 年度税收优惠备案通过后的软件企业方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及优惠政策。 如果六间房未通过软件企业年审或未通过税务机关年度减免税备案,或者国家关 于税收优惠的法规变化,六间房可能无法在未来年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七)互联网演艺行业模式发展和主播流失带来的业务波动性风险 互联网演艺平台作为一种全新的线上娱乐方式,面向年轻消费群体,消费行 为存在感性消费、冲动消费等特征,消费者需求易受个人时间、可支配收入、兴 趣转移、平台转移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若未来六间房不能形成持续性的规模 化效应,将会造成市场竞争力下降,对业务开展、收入水平、现金流或盈利能力 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主播是六间房平台内容的主要生产者,在六间房的互联网演艺平台生 态系统中具有关键作用,优质主播更具有一定的平台品牌推广效应和用户集聚效 1-1-35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近年来,由于竞争对手的不断涌现,各互联网演艺平台对于优质主播的争抢 日趋激烈。如果未来优质主播出现明显流失的现象,可能会对六间房平台的内容 质量、运营稳定性和收入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报告期内游戏联运业务所需许可证缺失的风险 六间房主营互联网演艺业务,同时在网站亦提供多款网络游戏,2013 年、 2014 年游戏联运收入占六间房总收入约 1.50%、1.46%。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 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 务,否则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同时通知电信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目前六间房所有游戏联运方均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六间房关于《互 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申请文件已在申请提交中,目前符合资质申请和取得的相关 条件。尽管如此,标的公司仍可能因报告期内许可证缺失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技术基础设施可能遭遇不可预料的系统故障、中断、不健全或安全漏 洞 六间房的技术基础设施可能遭遇由本身技术问题或缺陷所造成的中断或其 他故障,如软件或网络过载的故障,六间房的业务增长将对服务器及网络能力增 加压力,可能在升级系统或服务时遭遇问题及遇到未被检测的程序错误,可能对 用户体验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六间房的网络基础设施及技术系统的若干主要方 面主要依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若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出现问题也会影响六间房的 服务。 黑客导致的任何安全漏洞(涉及非法获取六间房资料或非法侵入系统,故意 造成故障、损失或数据、软件、硬件或其他计算机设备崩溃、故意或无意传输计 算机病毒及类似事件或第三方行为)可能对六间房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六间房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业务涉及用户账户资料在六间房服务 器的存储及交易系统、网络内的传输,可能因外界各方或任何其他事件遭到破坏。 若六间房不能维持网络基础设施的表现、可靠性、安全及可用性以满足用户,则 1-1-35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可能受到声誉损害,并损害六间房维护现有用户及吸引开拓新用户的能力。六间 房也可能因相关安全事故流失用户及遭受财务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水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 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宋城演艺本次收购需要有 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 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 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 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 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风险。 宋城演艺已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 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城集团本 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 192,390,000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2,390,000 股。 根据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巧灵的承诺,其每年转让宋城演艺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宋城集团 2015 年实际可减持股份数不 超过 48,097,500 股。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1-1-35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宋城演艺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和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报告,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对比基准日,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及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负债总额 328,005,317.22 2,057,613,010.40 流动负债 322,757,698.64 1,450,865,391.82 非流动负债 5,247,618.58 606,747,618.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8.54% 31.82% 流动比率 3.26 0.75 速动比率 3.26 0.72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市公司交 1-1-35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2014 年、2013 年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52.41%和 46.39%,致使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中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36.15%,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处 于行业平均水平。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次交易后流动负债增加 349.52%, 而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出具前十二个月(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宋城演 艺发生的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1、2014 年 12 月 8 日,宋城演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演集团”)旗下两家控股子公司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杂公司”) 38%的股权、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歌公司”)的 20%的股权, 目前已与京演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时,本事项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2014 年 4 月 21 日,宋城演艺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审批通过了以现金增 资和受让股权相结合的方式战略投资杭州本末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末文化”),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本末文化 60%股权,成为其控 股股东。 3、2014 年 3 月 24 日,宋城演艺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审批通过了与海润影 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影视”)共同投资拍摄电视连续剧《玻璃鞋》 事项,海润影视、宋城股份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连续剧《玻璃鞋》(暂定 名,以下简称“该剧”),海润影视、宋城股份为联合拍摄单位。《玻璃鞋》剧 总投资 5416 万元,其中宋城股份投资人民币 1100 万元。 上述资产交易均与本次收购六间房 100%股权的交易无关。除上述交易外, 宋城演艺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行为。 1-1-35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5 年 2 月修订的最新章程中第一百七十九条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 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优先选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 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 1-1-35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1、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 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1-1-36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 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少于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和审议 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 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 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及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83,160,000.00 55,781,500.00 83,653,530.00 1-1-36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256,545,865.98 308,423,861.72 361,183,249.79 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额/当期净利润 32.42% 18.09% 23.1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222,595,030.00 额(含税)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8,717,659.1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72.10% 额/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二)分红政策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 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55,769.02 万股(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777.50 万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8.48 万股) 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50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365.35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 动资金需求逐渐增加,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1-1-36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预案公司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已完善和健全了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履行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规划,切实保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确认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宜并停牌后(2014 年 12 月 18 日已先期停牌),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即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1)上市公司及 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知情人;(2)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3) 交易对方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宋城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4)本次收 购的标的公司六间房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5)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业务经办人员;(6)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 年子女)。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查询记录,在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期间,董仲达、李绍阔、 朱雪飞、赵雪璎、刘惠岚、胡文妹存在买卖宋城演艺股票的情况。除上述人外, 其余查询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宋城演艺股票的情形。 (一)董仲达、李绍阔、朱雪飞、赵雪璎、刘惠岚、胡文妹买卖宋城演艺股票的 情况 姓名 任职单位与职务 交易日期 方向 数量(股) 董仲达 宋城演艺监事余枫 2014 年 6 月 30 日 买入 600 1-1-36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配偶 2014 年 9 月 12 日 卖出 600 宋城演艺证券事务 李绍阔 2014 年 8 月 21 日 卖出 2,000 代表侯丽配偶 宋城演艺财务总监 朱雪飞 2014 年 10 月 15 日 买入 900 陈胜敏配偶 赵雪璎 宋城演艺总裁助理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卖出 9,000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卖出 400 2014 年 9 月 5 日 卖出 500 2014 年 9 月 11 日 卖出 300 2014 年 9 月 18 日 卖出 500 2014 年 9 月 19 日 买入 400 刘惠岚 宋城集团监事 2014 年 10 月 20 日 卖出 300 2014 年 10 月 23 日 卖出 400 2014 年 10 月 27 日 卖出 200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卖出 9,000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卖出 900 2014 年 6 月 27 日 卖出 350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卖出 10,000 2014 年 7 月 9 日 买入 10,400 第一世界酒店副总 2014 年 7 月 11 日 买入 7,700 胡文妹 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4 年 7 月 24 日 买入 3,500 2014 年 8 月 6 日 卖出 8,000 2014 年 8 月 22 日 卖出 30,450 2014 年 8 月 27 日 买入 22,000 1-1-36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8 月 28 日 买入 20,800 2014 年 9 月 5 日 卖出 42,800 2014 年 9 月 10 日 买入 10,000 2014 年 9 月 12 日 卖出 10,000 2014 年 9 月 17 日 买入 26,000 2014 年 9 月 19 日 卖出 26,000 2014 年 11 月 27 日 买入 5,000 2014 年 12 月 2 日 卖出 5,000 1、董仲达关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的说明 董仲达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系宋城演艺监事俞枫的配偶,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买入宋城演艺股票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卖出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并 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上述买卖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 本人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 易的情形,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俞枫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在宋城演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本人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毫不知情,亦从未向董仲达透露任何内幕信息,董 仲达卖出宋城演艺股票是基于其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2、李绍阔关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的说明 李绍阔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系宋城演艺证券事务代表侯丽的配偶, 本人在 2014 年 8 月 21 日卖出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宋城演艺《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取得的宋城演艺股票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 的卖出行为,本人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卖出宋城演艺股 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 1-1-36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侯丽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从未向李绍阔透露任何内幕信息。李绍阔 在 2014 年 8 月 21 日卖出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系其根据宋城演艺《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取得的宋城演艺股票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的卖出 行为,其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其卖出宋城演艺股票是基于其 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 情形,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3、朱雪飞关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的说明 根据宋城演艺董事会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配偶买卖股票情况说明》,宋城演艺财务总监陈胜敏的配 偶朱雪飞因个人失误,导致本次敏感期买卖股票行为的发生,并自愿将交易金额 的 10%(人民币 2343.6 元)上缴给宋城演艺作为补救,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且本人已自愿将上述买入交易金额的 10%(人 民币 2,343.06 元)上缴给宋城演艺。 本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复牌后 60 个交易日内选择合适时点卖 出上述 900 股股票,如有获利,获利部分将全部上缴宋城演艺,且至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之日或宋城演艺宣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再买卖宋城演 艺股票(上述卖出 900 股股票的处置行为除外)。 陈胜敏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并未向朱雪飞透露任何内幕信息,朱 雪飞在 2014 年 10 月 15 日买入宋城演艺股票是基于其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独 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4、赵雪璎关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的说明 赵雪璎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在 2014 年 10 月 28 日卖出宋城演艺股 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宋城演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取得的宋城演艺 股票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的卖出行为,本人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事项,本次卖出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宋城演艺股价走 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 5、刘惠岚关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的说明 1-1-36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刘惠岚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在上述卖出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主要系 本人根据宋城演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取得的宋城演艺股票在满足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的卖出行为,本人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 项,本次卖出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独立判 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 本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复牌后 60 个交易日内选择合适时点卖 出上述 100 股股票,如有获利,获利部分将全部上缴宋城演艺,且至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之日或宋城演艺宣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再买卖宋城演 艺股票(上述卖出 100 股股票的处置行为除外)。 6、胡文妹关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的说明 胡文妹出具书面说明的内容为:本人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买入宋城演艺股 票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卖出宋城演艺股票期间,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事项,上述买卖宋城演艺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人对宋城演艺股价走势的 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宋城演艺股票交易的情形,纯属个人投资行 为 (二)律师意见 金杜认为:“假定前述宋城演艺、朱雪飞、陈胜敏、刘惠岚、李绍阔、侯丽、 赵雪璎、董仲达、俞枫、胡文妹的说明真实、准确,上述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行为不属于《证券法》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本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宋城演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城演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城演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刘岩等 8 名自然人、宋城集团,以及为本次资 1-1-36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 员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 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七、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宋城演艺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以公告方式敦 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将通过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八、本次交易中奖励对价的会计处理 本次交易中,为避免业绩承诺方实现利润承诺后缺乏动力进一步发展业务, 本次交易方案中包含上市公司对六间房关键人员的超额业绩奖励措施安排。措施 如下: 若标的公司在第一步交易和第二步交易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以该项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总和高于 9.94 亿元,则宋城集团(并应 促使宋城演艺)应安排超额部分的 40%作为奖励对价,并以现金方式对 8 名管 理层股东进行奖励。奖励对价的发放和分配方式将由刘岩确定,并报宋城演艺备 案后实施。 对于奖励对价安排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购买方应当将拟 1-1-36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支付的奖励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 解析》(证监会会计部)、《2012 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13 年 8 月 16 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在购买日,上市公司应当对 2015 年至 2018 年标的公司可能实现的合 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准) 进行合理估计,并按照该最佳估计金额计算应支付交易对方的奖励款,作为该项 奖励对价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据此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合并成本。 2、购买日后发生的奖励对价变化或调整,根据标的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情 况对预计负债余额进行调整并计入当期损益。 九、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波动的说明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即 201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6.56 元,停牌前(2014 年 12 月 18 日)收盘价为 30.12 元,期间涨幅为 13.40%。同期创业板指数(399006.SZ) 累计上涨 10.96%, 剔除同期创业板指数的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幅为 2.45%。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宋城演艺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归属于深证文化 指数(399248.SZ)。同期深证文化指数累计上涨 12.53%。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的 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0.87%。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宋城演 艺股价在公司股票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十、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1-36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37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系公司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之目的而 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可行,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该报告书已经详细披露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 易的相关风险。《重组报告书》及为本次交易之目的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交易具备可操作性。 4、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 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 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5、本次交易拟以现金为对价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宋城集团”)所持北京六间房 38%的股权,且交易对方之一刘岩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将被宋城集团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提名,可能会被选 举为公司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公司与北京六间房全体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1-1-37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 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本次 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规定》、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 4、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 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1-1-37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规定;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提请关联 方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 数情况的补偿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8、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拟购买资 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金杜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金杜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宋城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 及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刘岩、 姜宏、朱晓明、杨小龙、高宇庆、卢宝刚、王望记、孙明琪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 格。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内容与形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前述协议将从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4、除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以外,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5、北京六间房的股东所持北京六间房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 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6、北京六间房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北京六间房的股东均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 历次股权变动合法、有效。 7、宋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巧灵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合 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8、宋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巧灵为避免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合法有效, 1-1-37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9、本次交易不改变相关各方自身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方式,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等处理是交易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其实施或履行不存 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10、宋城演艺尚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1、本次交易在相关各方承诺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12、如宋城演艺、刘惠岚、李绍阔、赵雪璎、董仲达、朱雪飞、胡文妹的说 明真实、准确,上述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证券法》所禁止 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 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3、证券服务机构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适当资格。 14、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 1-1-37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注册地址 楼 75T30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文学 项目主办人 张大伟、金萌萌 项目协办人 赵骥龙 电话 021-2033-6000 传真 021-2033-6040 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项目主办人 焦阳、谢谨 项目协办人 王阳白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300 三、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37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 20 注册地址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玲 经办律师 彭晋、晁燕华 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四、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 蒋雪莲 杨利敏 电话 021-23280000 传真 021-63392558 五、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名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 法定代表人 孙月焕 经办注册评估师 张齐虹、张丽哲 电话 010-65881818 传真 010-65882651 1-1-37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37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八节 董事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黄巧灵 黄巧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娴 张建坤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商玲霞 方东标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何思源 徐王婴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同意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公司出具 的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审阅,确认《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王文学 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 张大伟 ________________ 金萌萌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赵骥龙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37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 月 日 1-1-38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同意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公司出具 的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审阅,确认《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吴晓东 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 焦阳 ________________ 谢瑾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王阳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38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 月 日 1-1-38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律师声明 本所同意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本所已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 确认《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彭晋 ________________ 晁燕华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王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8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38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同意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相关内容,本所已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 蒋雪莲 ________________ 杨利敏 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38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审阅,确认《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齐虹 张丽哲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孙月焕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8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5、宋城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6、标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 7、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8、立信会计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9、立信会计出具的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0、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11、摩根士丹利华鑫、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金杜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 148 号 电话:86-571-8709 1255 1-1-38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联系人:董昕、侯丽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86-010-5683 9300 联系人:焦阳、谢瑾、王阳白 3、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电话:86-21-2033 6000 联系人:张大伟、金萌萌、赵骥龙 3、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4、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zse.cn/,http://www.cninfo.com.cn 1-1-38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盖章页)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