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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5-06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5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7,690,2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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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3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127               杭州南奥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3               08*****680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4               01*****542                        黄巧灵
   5               00*****756                        刘   萍
   6               01*****684                        张慧嫔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4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董昕   侯丽
    咨询电话:0571-87091255
    咨询传真:0571-870912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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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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