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7-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经查阅有关资料和询问公司相关高管,对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况。终止不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运营资金实力得以
加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何思源、方东标、徐王婴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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