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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0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认为该
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刘岩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第3.2.3所规定的情形,其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刘岩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被提名人兰克先生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具有独立
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第3.2.3所规定的情形。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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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兰克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4、关于聘任刘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刘岩先生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
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聘任刘岩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
       5、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有关资料和询问公司相关高管,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终止不符合实施条件
的项目,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运营资金实力得以加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6、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停车场租赁合同》的条款,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与宋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停车场租赁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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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何思源、方东标、徐王婴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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