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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6-1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所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方东标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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