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8-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对现场娱乐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对现场娱乐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本次事项我们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增资将有利于公司向城市
演艺、音乐、VR 主题公园等各类现场娱乐领域布局,为上市公司整合现场娱乐
优质资源,探索新的业务方向发挥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方东标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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