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2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全部达到预定目的,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
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二、关于公司发起设立七弦创新娱乐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七弦创新娱乐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
保障;
3、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弦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证金葵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七弦创新娱乐投
资基金,公司将充分利用该创新娱乐投资基金平台,结合公司在线上线下演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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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业中的优势,快速地实现公司在关键领域的布局。同时,结合七弦投资专业投资
团队和项目渠道方面的资源,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内容,有利于公司构建以演艺
为核心的繁荣生态圈。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方东标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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