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2-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7-0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
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利润表中的“营
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
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
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
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
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
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
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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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2 月 27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导致 2016 年度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
9,505,906.04 元,管理费用减少 9,505,906.04 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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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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