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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7-00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02 月 27 日下午 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0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
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华鹭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
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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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 422.89 万元,同比增长 56.0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230.52 万元,同比增长 43.10%;基本每股收益 0.62
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0350 号),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0,230.5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2,497.91 万元,减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661.08
万元,减已分配的 2015 年度分红金额 10,168.76 万元,2016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228,898.59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 247,617.55 万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5,261.3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4,526.14 万元。
    为确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信息的保密性、防范内幕交易,公司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报告、流转及对外报送,在监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的发生。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
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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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3 年 05 月 0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05 月 02 日,以每股
6.13 元的授予价格,完成了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381.6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截至 2017 年 02 月 27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
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以及第“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名激励对象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
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 5,777 股,因
2014-2016 年度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根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分红,即由公司按照
2.37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
币 13,691.49 元。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777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
145,261.36 万元变更为 145,260.78 万元;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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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做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261.36 万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5,261.3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45,261.36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九十四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
根据实际情况设执行总裁一名,职务相当于常务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260.78 万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5,260.7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45,260.78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九十四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者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进行申报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
根据实际情况设执行总裁两名,职务相当于常务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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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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