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的公告2017-06-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7-05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演艺”或“公司”)与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保荐协议》,聘请银河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
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银河证券对公司的
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银河证券已于 2014 年 4 月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2016 年 12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银河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已全部完成。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召
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
其签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保荐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至本
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华泰联合已委派张鹏先生、姚玉蓉女
士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自保荐协议生效日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张
鹏先生、姚玉蓉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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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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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一、保荐机构简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9.9748亿元,注册地址
位于深圳,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业务分支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专注于提供投资银行服务的专业子公司,具备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证券承销
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承销业务除外)业务资格。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1、张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具有
丰富的 IPO、再融资以及兼并收购项目经验,曾担任工商银行 2010 年度 A+H 配
股项目协办人,浩丰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晨光生物以及北京科锐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国投辛集 A
股 IPO 项目、冀中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国电电力非公开发行项目、沧州大
化公开增发项目以及智度投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2、姚玉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主办或参与过欧浦钢网(002711)IPO、齐翔腾达(002408)
IPO、三维工程(002469)IPO、万昌科技(002581)IPO、英唐智控(300131)
IPO、新星石化(002755)IPO、齐翔腾达(002408)可转债、开滦股份(600997)
非公开增发等项目,并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在投
资银行领域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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