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7-08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
1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下
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14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巧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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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769,161,4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9504%。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2,127,59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2.46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033,8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69,161,42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2,368,3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叶永祥律师、童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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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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