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材料,我们是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与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组的整体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交 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 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俞勤宜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