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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关于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8-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8-03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华”或“乙方”)签署了《战
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互惠
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
利益互赢的共同目标,在商业开发、内容创意、产品服务、经营管理、信息技术、
品牌打造、活动宣传等方面开展跨界交流和全方位合作,共同开拓全国范围的文
化、生活、旅游消费市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义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8 号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图书、音像制品、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的发行、销售;经营
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实业投
资、开发;文化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纺织品、服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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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电气设备、家用电器、五金、
家具、室内装饰材料、贵金属、安防器材的销售;仓储中转、展览、场地租赁服
务;书业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培训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在浙江省内(含宁波市)开展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凭许可证经营),电子游艺厅
娱乐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商业合作。充分运用甲方在创办和管理大型文化旅游综合体,开发旅
游商业项目方面的行业优势,结合乙方在管理实体书店,运营连锁加盟体系方面
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共同合作在甲方全国各地开发的文化旅游项目内开办实体书
店,并逐步开拓其他商业项目合作。
    (2)管理合作。双方均可为合作项目派驻操作层面的管理人员,在各自擅
长的领域指导项目实施和持续经营。为跨行业管理、营销学习传递技能,不断培
养新生力量,为双方未来合作深化,布局扩大提供管理人才。
    (3)内容创意。在双方合作的实体书店内,甲方应积极发挥演艺特色和策
划创意能力,经常性举办各种形式的围绕阅读的文化活动和表演,乙方则定期将
作者签售会、读者读书会等活动引入合作书店。在双方合作的实体书店内,双方
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内容的策划,使合作书店成为特色阅读点、创意文化的聚集
区。
    (4)文旅合作。甲方在行业内领先的文化旅游、休闲服务管理方面,给予
乙方运营管理、营销促销,开拓市场等方面的指导,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在文化
旅游产业开展项目合作。
    (5)主题出版发行合作。双方有必要充分挖掘甲方在文化艺术方面的重点
成果,结合双方合作项目所在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开发主题出版物产品,运
用乙方发行渠道优势,通过乙方在全国各地的实体门店,以及多家线上商城重点
推荐,形成全领域的规模效应,打造文化热点。
    (6)品牌合作。双方还通过文化产业合作,加强对文化消费需求的响应能
力,扩大双方的行业影响和社会价值,使得宋城品牌和浙江省新华书店品牌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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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强强联合,影响力倍增。
       2、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均未提出书
面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三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演艺第一股、连续九届获得“全国文化企
业三十强”称号。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出版物批发和连锁经
营的国有独资的出版物发行企业集团,隶属于连续十届获得“全国文化企业三十
强” 的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
公司以提升景区服务品质,强化文化内涵为目的,与浙江新华致力于提升和改革
传统书店形式,扩大规模,坚持“走出去”战略达成合作共识。双方本着资源共
享、利益互赢的共同目标,打破传统经营范围固有思维,在商业开发、内容创意、
产品服务、经营管理、信息技术、品牌打造、活动宣传等方面开展跨界交流和全
方位合作。
       公司本次与浙江新华达成战略合作,通过合作共同提升内生动力,不断自我
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主创新,以共同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合作项目为
实践手段,形成叠加的强势品牌,进一步扩大双方的影响力,推动企业做优、做
细、做精、做强!本次战略合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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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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