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
城演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修
订后的重组方案有利于六间房与密境和风重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宋
城演艺的股东价值,实现宋城演艺的战略布局。
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宋城演艺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与
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修订后的重组方案。
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俞勤宜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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