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3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
演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密境和风
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修订后)的议案》,就本次事项我们询问公司有关人员
关于本次修订后重组方案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方案调整有利于北京六间房
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重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宋城演艺的股东价值,实现宋城演艺的战略布局。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俞勤宜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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