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9-020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
项准则下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及要求,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需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
规则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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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
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准则和原准则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
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新金融工
具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进行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
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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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进行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兰克、何思源、俞勤宜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新金融工
具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进行合
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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